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重活记-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行了行了,知道你彪悍成了吧,穿上!”女人说到这里,把一件红色秋衣跟一件咖啡色的毛衣扔了过去,“什么春捂秋冻,现在都九月份了,你看外面那风,飕飕的,别被风吹感冒了。”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这就穿。”男人一笑,开始穿了起来。
看到男人在穿衣服,女人又开始说起话来:“我说振国,这破收音机早该扔了,让你买个新收音机,总不听,说要先攒钱买电视…收音机能值几个钱?对了,你不是上次说,我调动到百货公司的事情办成了么?怎么到现在也没有信?要成的话,我从百货公司弄个便宜的来,那可不更划算?”
听到女人这么说,男人马上一边穿一边对女人道:“慧琴啊,其实呢,我之所以不买收音机,除了攒钱买电视外,还有就是这收音机啊,其实咱不用买。实话跟你说,前几天局里技术科那边有几台要报废的单卡收录机,我看了,都还正新(很新的意思),根本是他们那几个家伙想要往家弄录音机罢了。他们也给我凑了一份,今天上班就能给我送来,那家伙,可是不但能放磁带,还带着收音机呢,还是能调频的那种,收好几个台呢。至于说你调动的事情,的确成了,我今天上班就跟百货公司的老赵打个电话问问,这不昨天星期天么,人家没上班不是,休息时间上人家去专门问这个也不合适。”
“哦,那敢情好,那棉纺厂我一天也不想呆了,累死个人。”女人点点头,接着一回头看见唐欢还在愣愣的坐在床上,又不耐了,“快起来穿衣服,然后洗洗吃饭,小心再冻出病来,让医院的阿姨给你打针…什么味道?怎么有骨子糊味?哎哟,稀饭!没关火!”
说完,女人就迅速的出门而去了。
“慧琴,等等,别急,没事,让我来。”看到女人急匆匆走掉,男人叫了一声,也跟着走掉了。
看到女人跟男人相继离去,唐欢轻轻的叹了口气,然后默默的穿上毛衣,外面套上白衬衫,接着又穿上绿色线袜子,最后穿好深蓝色小布鞋,静静走出了房间来到外堂。
出来后刚一抬头,正好看到墙上挂着一个刻着五角星的木盒,木盒下面还有一根拉线开关。
他明白了,这应该就是刚才报时的收音机,那个固定在墙上只能收一个台,自己记忆中已经有些模糊的那个东东。
又转头看了看周围的景色:乳白色沙发,可折叠的黄色大圆桌子,几把暗红色木椅,头顶上的拉线电灯泡…
最后,他看到了墙上那红色背景,充满革命题材的日历,上面是1983年9月。
看到这一切,唐欢苦笑了下。
看来,这就是所谓的了,没想到,居然会是真的。
仔细想了想,发生这一切之前,他不过是个私立中学里教授英语的老师,胡混了那么多年,虽然并不富裕,但好歹也算有房有车有妻有娃,生活还算过得去。
还记得,在发现这一切之前,自己正好刚要过三十七岁生日。
那天自己早早下班,那天下了好大的雨,然后自己开车往家走,然后女儿打了电话过来,说老婆买了好多东西,要给自己做晚饭,再然后…
“没错。”想到这里,他开始轻轻的自言自语了起来,“我当时正在车里跟女儿通电话,然后一辆大货车忽然闯过红灯迎面撞来,我刚来得及抬起手,接着就…”
说到这里,他重新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终于再次摇了摇头。
了,了,老婆女儿都没了。
够突然的,连点准备都不给人家。( )
第二章、忽然幸福
正所谓有所失也会有所得,度过了刚开始的不适应之后,唐欢马上就发现,其实自己,貌似也不错,虽然自己过去经营的一切都失去了,但这何尝不是有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
在他过去三十多年的人生中,有过太多的遗憾跟后悔,很多事情都是失去了才知道珍惜,他总在想,如果上天能够再给他一个机会,他一定会…
“干什么呢!”正在唐欢还在感慨的时候,老妈王慧琴的声音再次传来,“欢欢,你怎么回事?磨磨蹭蹭的,快过来洗脸刷牙,水都给你弄好了,你是不是想迟到?”
咕噜噜,肚子一阵翻腾,唐欢眨了眨眼,又摸了摸肚子,终于叹了口气:“哎,不管了,还是解决实际问题先吧。”
等唐欢洗漱完毕,在外间坐下来跟家人吃饭的时候,他又开始回想起刚才看到过的一切。
自己目前住的房子还是平房,他记得,这应该是北城县广播电视局,也就是自己老爸唐振国当时所在单位里分的房子。
没错,就是这样,那时候老爸单位除了办公大楼是个五层的小楼外,其他住宅房都没有楼房,全部是农家院那种格式的平房,而且那时候没有房改,所有房子都不是属于私人的。
乍一听挺好,不用花大钱买房子,自然也不用为房子发愁,可仔细一想却不然。
为何?你想啊,既然是单位分的房子,那产权自然就是单位的了,那还不是单位说了算,或者单位领导说了算,再简单点就是说所有房子都是领导的,领导让你住你就住,不让你住你滚蛋。
这种农家院的格局是这样的,首先是一个大院子,然后主体的房子是一间红砖大房子,房顶有个四方的砖砌的大烟囱,这也就是俗称的北屋。
北屋坐北朝南,是一家的主体建筑,它并非是一间房,而是有三间从东到西排列,一般大小的房间,从东到西分别是东屋、正屋、西屋。
其中正屋也就是客厅,也是房门所在的屋子;东屋是家主所在地,也就是唐振国夫妇的卧室;西屋多是儿女居住的地方,比如现在,就是唐欢的房间。
在院子南边,还有一排屋子,也就是俗称的南屋,南屋一般也分开三间,分别是杂物室或者叫储藏室以及厨房、厕所的所在。
可以这么说,这种格局,等于房子带着一个院子,然后厕所跟厨房都分出去,不在主体建筑那种,是很老的房屋格局了。后来新格局的房子,就算还带院子,但一般厕所跟厨房都会跟主体建筑相连,不会这样隔着院子分开。
说到院子,这时候还没有寸土寸金,因此院子很大,多是红砖铺地,最显眼的,就是院子中间,自己刚刚洗过脸的那个水龙头。
水龙头有半人高,下面有个接水的水泥池子,什么烧水洗菜、洗衣服、洗脸刷牙都是靠这个水龙头,也就是说,这是家中唯一的水源。
当然,由于院子空间很大,所以院子里一般都种植着果树或养着鸡啊狗啊什么的。
比如现在,家中的院子虽然没有养动物,但却种着葡萄树跟猕猴桃树,那都是要爬架子的植物。
架子全部是父亲用木棍跟铁丝自己编的,在他的精心收拾下,葡萄树以及猕猴桃树各自爬满东西两边四分之一的院落,形成两处天然凉棚。
夏天的时候葡萄跟猕猴桃的叶子可以遮挡阳光,不过却无法完全挡住,经常会有一些阳光透过枝叶的缝隙撒到地面上来,形成一些细碎的光点,更添一份惬意;而秋天则可以吃他们的果实,先不谈自己种的果实吃起来格外香甜,单就采摘的过程,便是一件十分快意的事情。此外那些施肥啊,修剪啊,捉虫什么的过程,也是一种别样的快乐。
想想后来的钢筋水泥大楼,装修是豪华了,电器是先进了,但又哪里有这种乐趣呢。
其他各家也都差不多都在院子里种着不同种类的东西,有的还把铺地的红砖起了去,全部种上了蔬菜。
哎,大都是历史原因,据说这是住城市的人当年饿怕了,所以就习惯在自己家种点东西自己偷着吃,以便随时应对政策的变化…惊弓之鸟啊。
还有,那时候广播局里的房子,一般是从东到西紧挨着三户一排,从南到北一共五排,再加上其他稍微远点,由于机构人员增多新造的大排房,综合起来一共十一排,三十三户人家。
嘿,那时候的局里根本不用精简人员,人本来就不多啊。
排与排之间,都隔着红砖小道,而户与户之间却只有一墙之隔,换句话说,彼此之间只要爬个墙就能翻到别人家去,所以邻里之间很难有什么真正的秘密。
自然了,这种情况下,各家的交往也就比较频繁,动不动你来借个酱油,我去借点味精,到了晚上还经常的互相串门,关系都比较融洽,比后来家家都有防盗门,来人先隔着铁窗或者可视电话问明身份,就算住对门五六年都彼此见面不认识的情况要好的多。
…
“你怎么了你?啊?”看到唐欢还在发呆,老妈王慧琴皱了皱眉,“快喝啊,再不喝,牛奶就凉了,牛奶凉了喝容易拉肚子的。”
“啊?”唐欢再次反应过来,连忙低头看向碗中的牛奶。
看一看,厚厚的一层奶皮;喝一口,满嘴的醇香浓厚。
这可是正宗的刚挤出来的纯奶,绝对没掺水!
虽然这种牛奶不能保存太久时间,还必须加温烧开才能喝,但比起后世使劲灌水而且还乱加东西导致有毒的牛奶,那真是…幸福啊。
又记得了,现在是1983年,市面上还没有大量牛奶供应,这牛奶应该是他小时候这附近飞机场送过来的,因为那时候飞行员都要喝牛奶,所以飞机场有自己的奶牛养殖场。
当时那个飞机场不过是一个大队编制的军用机场,里面的牛奶供应严重超标,再加上那时候的飞行员对牛奶并不感冒,他们更宁愿吃大肥肉片子,所以每天每月飞机场都有大量牛奶喝不掉,要知道奶牛可是要天天挤奶的,不挤奶就要废掉了。为了不浪费,也为了多点外快,飞机场就干脆搞了个军民合作,每日把大量用不了的牛奶供应给县里的机关单位,而供奶点就设在县政府大门口的传达室。
在当时,这订奶价格是一毛钱半斤,两毛钱一斤,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低价,不过想想当时的物价以及后来的通货膨胀,再想想那时候机关干部平均也只有四五十块的工资,就能知道这价格也不算低的太离谱。
话说起来,当时就算是机关里的人,真正肯花这个钱订奶的人也不多,只有家中有老人或者小孩儿的人家才会订牛奶。后来,随着大家收入逐步提高,国家又学习日本已经见效的牛奶政策,大量提倡给孩子喝牛奶用以提高国民素质,也就是全民增高,且那时候改革开放已经深入人心,许多农民也开始搞副业赚钱,牛奶业才开始真正发展起来,而这也是为啥八零后的人大多身高比较高的缘故之一。
那时候,老爹唐振国由于是大学本科生,是文化人,懂的多,又只有自己一个儿子,所以他就订了一斤奶,主要是给自己以及他漂亮的老婆,也就是自己的老娘喝。但老妈王慧琴却不爱喝牛奶,说喝了那个恶心,反胃,于是干脆都给自己喝,用以补充营养长个子。
自己之后能够有一米八四的身高,除了老爸老妈都个子高,基因好的问题外,估计也是因为从小牛奶不断的缘故吧。而通过这个事情深入想一下,自己小时候虽然社会上物资依然贫乏,但托父母的福,自己还真没受过多少苦。
想到这里,他看了看在一边喝小米稀饭的父母,又暗自唏嘘了一下:哎,父母其实对自己都不错啊,好东西都给自己了。
奈何,小时候自己不懂事,不知道这种可贵,长大后自然就没有仔细体会父母的心意,不仅如此,后来因为这个那个的事情,跟家人还闹得彼此都不愉快。
等到自己做了父亲,明白了,想弥补了,却再也不好意思对自己的父母说出口了,只能通过老婆变相的去做…果然,这家庭关系中,记仇容易记好难啊。
看到唐欢又在那里捧着碗发呆,王慧琴把筷子一放:“欢欢,我说你怎么回事?怎么喝口牛奶还捧半天碗?能看出个花来?也吃口窝头就咸菜啊?真是的,今天早上一起来你就古古怪怪。说,你是不是在学校犯错误了?哼,昨天不说,还在外面疯玩了一天,怎么,现在要上学了,心里打怵了吧?是不是还要我们签字什么的?”
“慧琴,别吓着孩子。”唐振国笑了笑,接着对唐欢轻声道,“欢欢,怎么了,是不是真在学校犯错了?没事,跟爸爸妈妈说,就算你犯了错,爸妈也不会真怪你的,放心,有我在这里,你妈保证不打你。”
“啊,没,没有,没有事情。”唐欢马上摇摇头。
“真没事?”唐振国皱了皱眉,“欢欢,你可是少先队员,少先队员说话要诚实啊。”
“真的,真没事。”唐欢看了看唐振国,又看看老妈王慧琴,终于微微一笑,“我只是忽然觉得,自己很幸福”
听到唐欢这么说,唐振国跟王慧琴一愣,彼此面面相觑一番。
“这孩子今天犯哪门子神经?”王慧琴最先疑惑道。
“呵呵,吃饭,吃饭。”唐欢再也不说别的,继续笑了笑,接着拿起筷子就开始吃起饭来。( )
第三章、上学要戴红领巾
当唐欢快吃完饭的时候,院子大门忽然被推开了,透过窗户外面那层防蚊虫的蓝色纱窗,就看到从外面走进一个军绿裤子白衬衫,肩上斜背着着绿色布书包的小胖子,年龄大概在十一二岁左右。
“叔叔阿姨好。”小胖子跑进来先向唐振国夫妇问好。
“嗯嗯。”王慧琴点点头,“志坚啊,吃了么?”
“嗯,吃了。”小胖子点点头,又吸溜了一下鼻子,接着对一边的唐欢道,“唐欢,你还在吃呢?快点,今天周一升国旗,得早去啊。”
“哦,就好,就好。”三两口喝光牛奶,又把半口窝头吃掉,抹了把嘴,这才顺手拿起放在一边的书包,“妈,爸爸,我上学了。”
唐振国笑了笑没说话,王慧琴则一边吃饭一边挥了挥手:“去吧去吧。”
…
走在熟悉而又陌生的上学路上,唐欢一边观看周围的景色,一边心里不断的感怀:是啊,这就是我小时候生活玩闹的地方,这就是我童年挥洒过的地方!
刚走出广播局大院门口的时候,唐欢忽然发现一棵很高大的枣子树,树顶已经结满了枣子,但是矮小的地方却光秃秃的,应该是枣子都被人打下来了。
“是啊,就是这棵枣树!”看到这棵大树,唐欢忽然停了下来,仰头看起了这棵树:心中再次思潮翻涌,“这就是那棵树龄超过五十多年,两人都怀抱不过来的老树,小时候自己经常在树下玩耍,枣子也吃了不少。可惜没过多久,自己跟着父亲调动到北海市,就再也看不到这棵树了。等后来自己偶尔回来的时候,却发现这棵树早没有了,原因是广播局当时要把围墙改建成门头房往外出租,嫌这棵树挡着碍事,就把栽在大门口旁边这棵长了几十年的老树锯掉了,然后在为墙这边建设了一栋栋的门头房往外租——真是可惜啊。”
“喂,唐欢,你怎么停下了?”发觉唐欢站在枣树下发愣,当先那个小胖子不满了,“快走啊,走去学校要近半个小时呢,咱们今天得早去,今天升国旗,早读时间短,要不早去的话,作业可咋办?别忘了,咱昨天光玩了,可都一个字没写啊…唉,要是我也跟我哥一样有自行车就好了。”
“噢噢。”唐欢随口答应了一下,接着随手一指那棵大树,“这棵枣树…”
“怎么了?”小胖子看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