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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活记-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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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要说这污染环境,美国才是第一大污染源。美国生态学家保罗#艾利西就曾经这么说过:“如果地球上有80亿人都像美国人那样生活的话,这个星球就真的没什么希望了。”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美国的生活方式,正在将全球生态系统推向崩溃的边缘。

    哎,一下子就想远了,这些跟自己也没多大关系,国家政策不会因为自己而改变,除非咱成了国家主席,不过那样咱可能就更玩不动,估计没几天就下台了,不是那块料啊。

    嗯,怎么想着想着想到国家主席去了,难道是了,思维就特别容易发散?还是我真的老了?已经成了整天胡思乱想的中年怪叔叔?千万不要啊,我还年轻,我还年轻啊!

    想到这里,唐欢马上摇了摇头,把那些东西摇出去,低头看了看自己那细嫩幼小的小手,终于微微一笑:对啊,我现在是小孩子么,那不是一般的年轻,是非常年轻,嘿嘿嘿。

    放开怀抱之后,他重新仰起了头,继续专心的看起了那难得的蓝天。

    据说经常看看蓝色的天空,可以让人心情开朗,使压力得到缓解,嗯,这句话貌似还真不错,看看蓝天,老子的心情还真是爽了不少。

    他就那么仰着头对着蓝天看着看着,呆着呆着…忽然,唐欢再次发觉,自己以前的人生,似乎真是无趣的很。

    可不是么?每日都是忙忙碌碌,然后浑浑噩噩,没有真的做过多少自己喜欢或者自己有兴趣的事情,有意义的事情更是没有多少。

    学习、工作、结婚、生子,然后照顾孩子,孩子再长大,自己变老,再然后孩子又结婚生子,再再照顾外孙…一天一天又一天,每日除了工作,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混的一天是一天。

    时间的流逝,只是换来了越来越鼓的小肚子以及越来越不济的精力。那些过去的梦想啊、抱负啊,都似乎离自己越来越远,顶多只能在互联网或者电影电视以及里YY一下了。

    身为一个中年男,一个家的顶梁柱,可说是上有老下有小,中间有老婆,每天要操心的事情是一大堆一大堆,似乎总也没个头。

    什么房价涨了,油价涨了,粮价涨了,工资不涨了,孩子调皮了,老婆受气找场子,朋友吵嘴来避风…每日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都是从出不穷,什么都得自己这个顶梁柱去解决,没有多少日子是清闲的。就连出去旅游,也都是娘俩在一边惬意地看风景玩海水,自己却忙前忙后伺候着…

    偶尔也想学别人出个轨,嫖个妓什么的找点新鲜刺激,也得考虑考虑这样做的后果,考虑好之后,就只能摇摇头,叹叹气,眼睁睁看着别人去潇洒,去风流,自己却继续轻轻的走开,继续为了生活奔波。

    有时候他感觉自己就如一只忙碌的工蜂,不断的进进出出,采着自己吃不到的蜜糖。

    都说平平淡淡才是真,哎,那不过是小人物的自我安慰罢了,要能每天吃鱼翅,谁还真去啃粉条啊。

    有多少日子,没有这么安静的看看天空了?

    有多少日子,没有能这样惬意的安静过了?

    有多少日子,没有大声对人说“我的理想”了?

    又有多少日子,自己没有这样感慨过了。

    如今重新来过了,或许,这就是我的机会,我能不能借此拥有一片崭新的天空呢?

    “一定能!”想到这里,唐欢微微一笑,双手抱膝,双眼慢慢的闭了起来。

    …

    短暂的发呆感慨之后,唐欢没有再继续这种偶尔爆发的小资情调,而是坐在地上重新睁开眼睛,回想起被老师打断的思路。

    他想了很多很多,不过他觉得自己目前首先要做的,应该还就是剽窃歌曲。

    现在是83年的大陆,现在虽然身边也有很多机遇,但由于环境以及自己的年龄因素,很多机遇大多不适合自己现在的情况。

    以前看了那么多,他们设计的赚钱法门五花八门,但思来想去,对于自己目前的情况来说,剽窃歌曲可能是最快也最容易赚钱的方法之一。

    当然了,想到目前大陆的环境,貌似也不是流行歌曲的乐园,靠唱歌也赚不了多少钱,要想靠歌曲赚钱,在大陆至少要到九十年代,可那太慢了,自己等不了。所以说,要想靠唱歌赚钱的最好办法就是想法去香港,到香港发展,至于怎么去么,还要好好想想,但总之先把歌曲剽窃出来没错。

    想到就做,时不我待。

    就在他准备在大脑里挑选出几首现在可以用的歌曲的时候,下课铃响了。

    听到铃声,他迅速的从地上站了起来,装的好像一直在老实接受罚站的样子。

    下课了,也就意味着唐欢的罚站结束了。( )

 第七章、超级记忆

    第二节课,是数学课,也就是班主任秦老师的课。

    这节课上来就是测验,让一群学生们开始怨声载道。

    等发下试卷之后,唐恩一看之后就叹了口气,他倒不是感叹试卷太难,虽然他是文科出身,可毕竟再怎么说,这种只有四则运算的小学试卷,对他来说也只是小意思。其实他是在感叹这种试卷本身。

    这种试卷是油墨印刷的试卷,字体全部都是手写,并且由于技术原因,很多地方印的并不清楚,所以对学生视力的损害很大。不仅如此,学生在做这种试卷的时候,还要很小心的在手下铺垫一张白纸,这是为了防止试卷上的油墨沾到手上或者衣服上。

    尽管这样的试卷有种种不足,但这毕竟都是老师的心血,是老师在备课批改作业等事情之外的心血。

    那个时候,学校的印刷机都是用油辊子在蜡纸上推的老式印刷机,所谓的印刷部,也只是一个堆满杂物的小房间,印刷机就在里面跟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放在一起。

    唐欢记得,在小学的时候,不,哪怕是他在上初中的时候,除了期末考试跟期中考试的试卷是统一的铅字外,其他测验跟摸底的试卷都是这种油墨的手工试卷。

    这种试卷都是老师自己出试题,然后又自己抽时间在蜡纸上刻好,之后送去学校的印刷室,在那老旧的印刷机上自己用油辊子一张一张印出来的。

    可以说从出题到成卷,全部都是老师一个人在做,学校只是提供纸张跟机器。

    据说,这已经很不错了,当时有些乡镇小学,连这样的油墨印刷机也没有,都是老师在一块块木质黑板上写满试题,让学生自己在下面抄着做题,至于再贫困的地方…试卷是什么?

    那个年代的老师,不容否认,都是敬业的一代,也是辛苦的一代,当然,也是可敬的一代。

    “哪跟咱教课的时候那样!”想到这里,唐欢再次叹了口气,暗自道,“咱当老师的那时候,学校老师都是要学生集体去订试卷,而且不论张,不论套,是一堆一堆的订阅,这样才好从中收取回扣,也不管那些试卷对学生真有用假有用,反正是使劲的捞油水,至于其他开辅导班赚钱就不用提了,都成惯例了。自己刚去当老师的时候,那是多好的一个有为青年啊,可后来不也…咳咳。”

    又摇了摇头甩去这些回忆之后,唐欢便迅速拿起了木质HB铅笔,开始刷刷的书写起来。

    不到十五分钟,他已经把所有的题目都做完,想了想,他又用橡皮改了几个地方,故意做错几道题。

    还是不要太突兀比较好,因为他记得自己在小学的时候,似乎调皮捣蛋算个一流,但成绩就一般,就算到了初中也不过是中等,他是在高中受父母离婚以及初恋失败等多种刺激后才开始发力,最终考上大学的。

    在试卷上修改了几个地方之后,他悄悄看了看四周,发现秦老师在讲台的桌子上专心用蜡纸刻试题,学生们则在下面辛苦做题。当然了,学生们做题的姿态各不相同,有的闷头狂写,有的皱着眉头使劲咬笔杆,还有的不断抓头挠耳,总之,是经典的考试众生相。

    看到这个情况,唐欢暗自摇了摇头,接着,他小心的从抽屉里抽出一本空白的作业本,又下意识的来回看了看,这才悄悄的用铅笔在本子上书写起来。

    他写的是一首歌的曲谱跟歌词,而这首歌,正是那首后来国人耳熟能详的《明天会更好》。

    其实,刚写完数学卷子的时候,他就在考虑剽窃歌曲的事情了,并且还打算写够一定数目的流行歌曲之后,就想办法去邮局,把这些邮递去香港,他相信凭着自己记忆中的这些歌曲,肯定能让自己赚到第一桶金。

    之所以先写这首歌,首先是这首歌是85年写成的,现在是83年,原作者估计连想都没想过,自己剽窃起来正好;其次,这首歌比较符合小孩子唱,小孩子写出来不会特别让人难以相信。

    他已经预料到了,如果自己把这些东西写出来,肯定会让人惊讶,当然了,自己可以顶着个天才的帽子,这也说得过去,不过天才也要靠谱。没错,小孩子可以在数理化方面成为天才,毕竟那些知识都是明摆着的东西,不需要阅历也能弄明白,但那些情爱之类的属于社会科学,需要生活经历的沉淀才行,那可不是天才能明白的。

    试想一下,一个才十一岁的小孩子,如果一下子就写那些感情很深的情啊爱的歌曲,估计会吓到很多人的,没办法,谁让自己的年龄太小呢。

    想到这里的时候,他摇头笑了笑,接着就开始继续在本子上刷刷的书写。就在他写完最后一个歌词,准备要收笔的时候,他忽然愣住了:“奇怪,我承认我对这首歌很了解,但还没有了解到记得如此清楚的地步吧?连曲谱都记得一清二楚?我记忆力啥时候这么好了?我毕竟是一个中年人,记忆力虽然还没有像老年人那样衰退的厉害,但也绝对不会这么清楚,难道,是我变成小孩子了,记忆力就变得好了?也不对啊,就算是小孩子的记忆力好,没理由我前生的东西还记得这么清楚啊?”

    想到这里,他忽然皱起了眉,然后尝试着回想一下过去,或者说前生自己曾经记忆过的东西。

    他首先尝试的,是记忆一段布朗宁夫人的十四行英文长诗。

    布朗宁夫人,也就是伊丽莎白…芭蕾特…布朗宁,是英国著名的女诗人,与张海迪一样,也是双腿残疾。她虽然是一个残废,但她的才华却让人瞩目,特别是她的诗歌。学习专业英语的,很少不知道她。

    当年,唐欢在大学学英语的时候,就很喜欢布朗宁夫人的诗歌,为此他还记了不少诗歌,只不过,他记忆的只是一些摘句,不可能完整的记忆下来,就是这些摘句,后来年龄大了,那些东西也都忘的差不多了。

    嗯,现在用这些摘句来测试记忆力正好。

    IthoughtoncehowTheocritushadsung

    我想起,当年希腊的诗人曾经歌咏:

    Ofthesweetyears;thedearandwished-foryears;

    年复一年,那良辰在殷切的盼望中

    Whoeachoneinagracioushandappears

    翩然降临,各自带一份礼物

    Tobearagiftformortals;oldoryoung

    分送给世人--年老或是年少。

    …

    当唐欢轻声自言自语的用英文说出这段长诗的时候,他惊讶的发现,自己记忆的相当完整,已经不仅仅是摘句。还有,刚才他自己的背诵已经不像是背诵了,简直就是在照着书读!

    “怎么可能?”唐欢再次皱紧眉头,“当年我看这个的时候,只是觉得不错,就算那样,也不过是记忆了一些经典句子,不可能都完整的背下来,我现在怎么会…”

    想到这里,他继续开始回忆,回忆自己当年在大学学过的一些诗集,比如著名的莎士比亚的诗歌,还有自己学过,也背诵过的一些英文课文,结果,都能完整的默背下来,甚至连自己看过的英文他也能完整的记起来。

    默背到这里之后,他吓了一跳,不过接着他就继续开始回忆。这次他的回忆不再仅限于这些,甚至包括以前曾经看过、听过的东西跟事情,总之自己前生经历过的,他都拿来回忆,而无一例外的,都记的十分清楚。

    “奇怪,我脑子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做完尝试,唐欢微微张大了嘴巴,“我这,这简直是过目不忘么。不对,过目不忘是指学东西,我这根本是超级记忆,因为我过去曾经看过听过的东西,都能够很轻易的就回想起来才是。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我了,身上,不,应该说是灵魂发生了什么异变?”

    想到这里后,他很快笑着摇摇头:“我靠,管他的,这样也不错啊,以前的事情都能清楚的记起来,那还不够臭屁的?嗯,这人士,最怕什么?最怕的,就是前世的东西记不清楚,白白第二次再错过机会。现在自己能把过去的事情都记清楚,这就是超级作弊啊。嘿嘿,上天对我还真是优待。”

    想到这里,他忽然又想,既然自己过去的记忆如此清晰,那么现在记忆东西,或者说学东西会不会也是过目不忘呢?

    想到这里,他悄悄的伸手进抽屉,摸啊摸,终于摸到一本厚厚的小书,根据经验,他知道这应该是字典。

    拿出来一看,果然是一本《新华字典》。

    随意的翻了一页,迅速的浏览一下,一下就记住了。然后继续翻页,继续快速浏览,继续快速记住。等他翻了大概二十页的时候,他已经能够完整的记住这二十页的内容了。

    “嘿嘿嘿!”唐欢忽然合上字典,然后再也忍不住的笑了起来,“超级记忆,超级记忆啊!”

    然而,就在唐欢还在为自己拥有这种超级记忆暗自窃喜,正要考虑能靠着这个能力干什么的时候,一声清脆的女音打断了他的YY。

    “报告!老师,唐欢他作弊,不做题!”( )

 第八章、你不做题,就是不对!

    这一清脆的女声,可以说马上让整个班级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大家都开始不约而同的看向唐欢。  /

    唐欢也被这一声叫的微微一愣,抬头一看,发现站起来打报告的正是他来这个班之后就一直没看一眼的女同桌:白衬衫、红领巾,脸蛋挺清秀,长发往后披,头上戴个红发卡,好像名叫杨爱玲的女孩儿。

    “嗯?”正坐在讲台上刻习题的秦老师听到这一声,马上放下笔,站了起来,发现许多同学都在看唐欢这桌,马上喝斥道,“看什么看,继续做题。”

    被她这么一说,其他同学继续开始埋头苦干,只有唐欢的同院张志坚向他吐了下舌头后才继续埋头做题。

    等喝斥完,秦老师走下讲台,一直走到唐欢这桌,看了看站着的杨爱玲,又看了看一脸平静的唐欢。

    “到底怎么回事?”秦老师问。

    “你看。”杨爱玲一指唐欢手上的词典,“他不做题,他作弊!”

    听到她这么说,老师还没说什么,唐欢反而微微一笑:“这位同学,现在是数学测验,而我手上的,却是《新华字典》,如果用这个作弊,起码是语文测验才对吧?难道《新华字典》还能给数学测验作弊?那可真是太厉害了。拜托,你下次先搞明白状况再告状好不?”

    “你,你。”似乎也发觉《新华字典》的确不能给数学测验帮什么,加上又受了唐欢的这一点小讽刺,杨爱玲的小脸马上就红了,“反正,反正,你不做题,就是不对!”

    接着,她转向秦老师:“老师,你看他,做错了还…”

    “行了,不用说了,你先坐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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