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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小子的大亨路-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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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情没有?”

听春仔的口气,不像是在撒谎。阿格也提醒单思华道:“你在好好想想,是不是有什么遗落的事情,没有引起注意。”

连阿格都这样说了,还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单思华不禁低头苦思冥想:自己在这里才不久,就只有和春仔结了一点积怨,并没有得罪过什么厉害的人,如果那几个人不是春仔叫的,又会是谁指使的呢?

单思华的思索让气氛略显尴尬,春仔意识到自己所行的目的,当即提议道:“算了,想不起就先不要再想,我看时间已差不多,我们三个人去吃点便饭,今天我请客,就当是给三刀仔赔礼道歉的见面礼。”

说完,春仔站起来,不由分说地拉着单思华的手,将两人拖出冷饮店。此时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将一层金黄撒在三个人的脸上,与天边的那抹晚霞相映成趣,自有一番人在黄昏后的意境。

春仔显得非常开心,兴致勃勃地询问去哪里吃饭。单思华略作沉吟,顺口吐出了四个字:“川味饭店。”

“去川味饭店?”春仔面露难色,重复了一遍,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有什么问题?”单思华发现春仔的异样,不解地问道:“难道你怕辣,不喜欢吃川菜?”

“粤菜里面应该也有辣椒的吧,怎么你怕辣吗?”阿格也笑问道。

“ok,就去川味饭店得啦,无所谓。”春仔像是下定决心一样,狠狠地丢下一句话,转身大步向川味饭店的方向走去。

对于单思华的到来,川味饭店的老板并不陌生,双方热情地打着招呼,就像是认识很久的朋友。但看见春仔的身影时,饭店老板马上黑着眼,脸一下子拉得好长。

今天的春仔似乎非常兴奋,对于饭店老板的态度视若无睹,一口气点了好多菜,什么水煮活鱼,什么辣子鸡丁,满满一大桌的菜,琳琅满目,惹得单思华和阿格垂涎欲滴。

但是他们并没有急着动筷子,而是对于饭店老板对春仔的态度表示怀疑。春仔见状,又是摇头苦笑道:“其实也没什么,就是以前纠集了几个朋友,到这里收过几次保护费,那老板才对我这样的。”

“怪不得你刚才听见阿华说,要来这里吃饭,马上就变脸了。”阿格略带打趣地补道。

“以前就想着来这些外地的生意老板这里榨一点钱,得罪了好多的老板,他们不恨我才怪呢。”春仔接道:“这次因为被砍了三刀,让我知道平时跟我一起混的那些朋友都是没有胆量的,除了跟着出来收保护费还可以,真正遇到事情的时候,一个个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哎,这样的日子真的意思。”

长长的叹息一声后,春仔端起了酒杯,接道:“还好是阿华的那三刀,让我认识到那些朋友的真面目,也让我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朋友。”

 第一百七十二章 人在江湖

说道这里,春仔的声音明显有所提高,顿了顿,神色庄重地接道:“所以,我才决定,要认识像阿华这样的朋友,只有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值得交往的朋友。今天你们能够不计前嫌地和我一起喝酒,我真的好开心哒。//”

“不管你们答不答应,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干!”说完,春仔豪气地仰头,杯不离口地将满满一杯啤酒灌下肚。

春仔的最后那句话让人有一种豪气千云的壮烈感,听得单思华和阿格一阵热血沸腾。已经说到这个份上,再扭捏姿态,就不是男人所为。

“干”“干”单思华和阿格随声附和,相继将杯中啤酒喝了个底朝天。

“好,今天真的好开心,我们要喝个够!”春仔随手又满上三杯,招呼道:“来,吃菜。这些都是川菜,阿华肯定喜欢的。”

就这样,三个来自不同地方的年轻人,在经过了一系列的恩恩怨怨后,奇迹般地欢聚在一起,成为了好朋友。因为酒精的原因,桌面上的气氛很快变得活跃起来。

看着阿格和春仔笑骂着推杯换盏,单思华有一种置身于童话世界的感觉。就在几天前,自己还发誓要砍掉春仔一只手,没想到几天后,自己已经和春仔同坐一桌,把酒言欢。这情形不得不让人感叹:世事难料!

感慨万千的单思华想起来曾经听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亦没有永远的敌人。

“我决定了,以后再也不干那种压榨别人的事情,要做就做真正的男人做的事情。”春仔嘴里叼着烟,一边倒酒,一边说道,忙得不亦说乎。

“哪什么才是真正的男人做的事情?”阿格接道。

“像你们一样,做大事,够大气。”春仔不假思索地随口接道,却引得阿格连连摇头叹息,单思华明白,阿格这是准备要感慨了。

果然,阿格在叹息一声后,接道:“我们也不是什么做大事的,也没用什么值得好羡慕的,有时候我还羡慕你们呢。”

“做马仔不好吗?”春仔直言不讳地接道:“每天都可以跟着老板去那些高档的地方玩,好有面子的,平时也不用做工,轻轻松松就有钱拿了。”

“你只是看表面,其实做每一行都有难言之隐的。哈哈”阿格跟着苦笑道:“说实话,天天像行尸走肉一样没有目的的生活,做的都是出卖灵魂的事情,这一行我早就厌倦了。”

“为什么要这样说,难道做马仔不自由吗?”春仔不解地接问道。

“你看到的只是表面的风光,其实暗地里我们也是不自由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你是否愿意,只要老板交待的事情,就必须无条件的去执行。”阿格深有感触地叹息道:“有时候我在想,被我砍的那些人,到底有多少是无辜的。”

“阿华,你原来不是在厂里上班吗?为什么想到要做这一行的?”春仔不忍心去触动阿格的心事,见阿格言语中透露出一丝疲惫,赶紧转问向单思华。

“说起来,还是因为你。”单思华淡笑道:“不知道厂里面是怎么搞的,就在那天晚上被你在篮球场边追砍以后,第二天下午我就被炒鱿鱼了,我气不过,就想着一定要找你报仇。”

“因为我?”春仔有些不好意思地应道:“你的意思是想通过做马仔,来找我报仇?”

“是的。”单思华并没有回避,直接答道:“当初黄队长替我挡了一刀,受伤后,我就想着一定要替黄队长报仇,找你算账。听别人说你是做马仔的,就想着来做马仔,真的没有去想其他。”

听到单思华的回答,春仔下意识地摸了摸左手臂刚刚痊愈的伤口,笑道:“我就看出来你真是一个讲义气的男仔,这样的朋友我一定要认识的。”说完,又举起手中的酒杯,招呼道:“来,我们三个再碰一杯,为能够认识,做朋友,干!”

春仔的提议总会隐含一些煽动的成分,单思华和阿格只得跟着举杯,又一次将满杯的啤酒一饮而尽。

从冰山工业区的新辉煌电子厂宿舍,到南田工业区的菜市场,因为一把吉他,单思华和春仔之间发生了那么多的纠葛,今天,两人终于把酒言欢,冰释前嫌。这一切,应该得益于单思华自身的重情重义。对于这一点,单思华非常清楚。

如果不是想替黄队长报仇,加入这个马仔的行列,就不会认识像阿格这样富有正义感的兄弟,如果不是在危急的时候,奋不顾身地冲杀回去,没有扔下阿格自顾逃跑,就不会让春仔折服,也就没有今天这场奇特的饭桌。

想来,这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是相辅相成的,正应了那句话: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是金子,总会发光,是朋友,终会有共识!

“今天真的痛快,好久没有这样开怀畅饮了。”阿格有些得意忘形地笑道:“我们这个算不算是那个什么水浒传里面说的,不打不相识啊,哈哈……”

“差不多吧。”春仔跟着笑道:“好像是说梁山好汉,不打不相识,来,干!”

又是三杯酒下肚,桌面上的气氛更加的热烈。单思华本来就不胜酒力,连干几杯后,意识有些恍惚,头脑却越发兴奋。听到阿格两人谈得正欢,他也接了一句:“我觉得,我们这个应该是三国演义才对,水浒那个太伤感了。”

“对啊,我们正好三个人,干脆也学三国演义里面的刘关张,来结拜兄弟,得唔得?”春仔趁着酒劲,眉飞色舞地提议道。

“好,我赞成。阿华你怎么样?”阿格点头应允,转而征询单思华的意见。

正在兴头上的单思华做了耸肩的动作,意思非常明确,我没有问题!

“那好,三国演义里面的刘关张是桃园三结义,我们今天就来个川味饭店三结义。”阿格不由分说地点燃三支香烟,倒立在桌上。春仔随即倒满三杯酒,分发到各人手中。然后三个人煞有其事地单膝跪在桌边,双手捧杯,神情严肃。

 第一百七十三章 一往情深

“老天爷在上,今天我们三个人愿意结为异姓的兄弟,我陈森格,”阿格率先开口,顿了顿,春仔接道:“我李玉春”,说着停住,单思华赶紧接道:“我单思华”。

听两人都报出了姓名,阿格才又郑重其事地接道:“今天我们三个人,愿意结拜兄弟,从今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干了这杯酒,我们三个人就是一辈子的朋友!”

随着阿格的一声“干”,三个人毫不犹豫地一口气喝光了杯中酒。

放下酒杯,再看阿格和春仔,单思华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眼前浮现出新辉煌电子厂宿舍里被抢走吉他的情景。谁又会料到,当日矛盾激化的开始,最终换来了友好联谊的结局。

似乎冥冥中,一切早有天注定!

“对了,我们还不知道谁大谁小呢,我先说,我是85年9月的。”春仔抹了吧嘴角的啤酒泡沫,报出了自己的年龄。

“我是83年5月的,”阿格随后接道。单思华亦跟着报道:“我是82年9月的。”

“好,我算算,春仔今年应该是17岁,我19岁,阿华20岁。正好阿华是我们三个当中最大的。”阿格兴奋地叫道:“我们应该叫阿华是大哥。”

“叫大哥好难听,干脆就叫华哥得了。”春仔接道:“我是最小的,你们两个我都要叫哥。”说着,非常恭敬地分别叫道:“华哥”“格哥”。

“格哥好难听,不要这样叫,还是叫我阿格听得舒服。”阿格当即反驳道:“阿华叫华哥可以,听着霸气。”

听到阿格两人这样称呼自己为“华哥”,一股久违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回想当年,自己好歹也做过仓霸,那种做老大的感觉真爽。

最关键的是,单思华是凭自己的实力才做到的这一步,那种成就感就好像当年写出的作文被老师拿到班会上朗读一样的感觉,令他的心境都为之振奋。

所以,当春仔叫他做“华哥”的时候,他并没有客气,而是微微点点头,表示接受。

认完了兄弟,三个人又是一番猛吃海喝,一直折腾到晚上10点,才酒足饭饱地跨出了川味饭店的大门。几个小时以前,三人是怀着敌意进去的,等出来的时候,俨然也是三个好兄弟。

迎面而来的阵阵凉爽的夜风让单思华浑浊的脑子有些清醒,望着不远处的二楼上霓虹灯闪烁,“云彩发廊”四个彩色大字的粉红色灯箱招牌挑动着单思华的视神经,让他突然就想起了海娃和谭家兄妹。

春仔意犹未尽地提议去哪里玩玩,放松放松连日来绷紧的神经。单思华头也不回地吐出五个字:“去云彩发廊!”潜意识里面,他想找海娃问问谭思思的近况。

阿格记得单思华有个老乡在云彩发廊做师傅,当即笑道:“华哥是想找老乡,还是想换个口味啊?”

春仔不明就里地跟问道:“怎么?华哥在发廊有老乡吗?”

单思华点点头,没有做更多的解释,大步向云彩发廊走去。阿格一把拦住他,提醒道:“华哥,我们是不是把东西先放回去,别在腰上不方便。”

阿格指的东西就是武士刀。原本是为了防止遭春仔偷袭,才带在身上以防不测。现在事情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春仔已经成为了自家兄弟,再带在身上已经失去了原有的意义,也不方便。

略作沉思,单思华抽出了腰间的武士刀递给阿格,赞同道:“你拿回去放好,我们在旁边等你。”

阿格接过刀,二话不说,转身向出租房的那条路走去,很快消失在夜幕中。春仔“啧啧”连声地叹道:“华哥,如果今天我不是诚心诚意找你道歉,你们是不是准备要把我剁成几大块啊?”

单思华淡笑了笑,没有直接回答春仔的问题,反问道:“你不是对两个工业区很熟悉吗?我想要你帮忙做一件事。”

“有事情直接告诉我,只要能够做到的,肯定帮华哥搞定。”春仔一改刚才的笑态,一本正经地回答。

“前面你说菜市场那三个人不是你叫的,我也很纳闷,到底是谁想对我下毒手。所以我想让你去四处打听一下,看看能不能打听到,那天下午在南田菜市场追砍我的三个人是哪里来的。”

“ok,这事包我身上,明天我就去找人问问那天下午的情况。”现在单思华已经是结拜的大哥,他说要办的事情,春仔自然是义不容辞。

见春仔一口承诺,单思华也不答话,随即点燃香烟,蹲在路边等阿格的到来。

春仔却闲不住嘴巴,挨着单思华蹲下,问道:“华哥,我有一个问题,想问问你,不知道你可以讲一下吗?”

“什么问题?”单思华侧目问向春仔。尽管已经是结拜兄弟,但是之前都是处于敌对的双方,一下子成为了朋友,还有些不习惯。见春仔靠近自己,本能地向旁边挪了一下,才侧目回答。

“你说那天是在菜市场里面被追砍的,那你们去菜市场做什么?是去找我,还是有其他的事情?”春仔并未介意单思华那个动作,接着问道。

乍一听春仔问这个问题,单思华条件反射地想到了打探这个词。说实话,他对春仔还没有完全消除戒心,当下不答反问道:“你问这个做什么?”

春仔也是在工业区混迹多月的烂仔,听单思华如此反问,当即笑道:“华哥,你莫误会,我是想问你们去做什么事情,是不是跟砍你的那三个人有关系,这样也容易找到是谁想对你下毒手。”

听春仔的语气充满了诚恳,又联想到春仔今天的所作所为,似乎没有必要骗自己这样的举动吧。可是该怎么给春仔将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呢?

“呼”,单思华对着夜空吐出一口烟雾,正在思忖要从何说起,阿格已经折回来了,气喘吁吁地道:“还以为你们先上去了,没想到在这里等我,华哥,够意思。”

 第一百七十四章 上天的安排

阿格的出现打断了春仔的问话,单思华转念一想,这事还是稍后等自己想清楚再告诉春仔吧。便转身向楼上走去。http://春仔也没用继续缠住不放,和阿格一起随单思华上了楼。

三人缓步走进云彩发廊,此时正是夜生活的高峰期,店铺里面看不到一个女孩子,只有海娃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玩手机。乍见单思华领着两个满脸桀骜的年轻人进来,他先是一愣,然后才恍然大悟地笑道:“小华,你怎么来了?那天走后一直没有你的消息,听他们说,你现在成为名人了,有人说你是什么三刀仔,是不是真的?”

看着海娃满脸的诧异,听着他语无伦次的询问,就知道,海娃是太过激动了。

单思华淡笑着摆摆手,回道:“先不要说这些,我带了两个朋友过来玩,你看看能不能安排一下。”说着,单思华将阿格和春仔给海娃作了简单的介绍。

上次单思华离开后,去做马仔这件事情海娃是知道的,能够和单思华一起来玩的当然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这一点,海娃同样清楚。而对于单思华口中所说的玩一下,海娃更是心知肚明。

所以,在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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