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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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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小姐,您保重。这是少爷让我给您的。”斯蒂文森从名片夹里拿出几张名片来,递到温禧手上。
温禧机械地翻着,苏君俨、沈陆嘉、骆缜川、颜霁、商渊成……全是蔺川这块地皮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角色,名片样式都很简单,没有职位和头衔,只有住址、私人行动电话和宅电,显然是朋友圈子里交换用的。
温禧不由捏紧了纯白的名片,秋天的太阳照得她有些目眩。
半天,老管家才听见温禧干涩的声音,“请您帮我把这个还给他。顺便替我祝愿他的生意发展到其余八大星球上去。最后,谢谢他的慷慨。”
是那张黑金卡,分文未动的黑金卡。
温禧默默转身,一步一步朝着山下走去。有出租车司机停下来,问她要不要车,也有浪子,下流当风流,朝她吹口哨,大喊,“美女我载你一程?”
她连头也不回,犹如双腿失控一般,只是固执地往前走,在身后拖出长长的影子。
靠着两条腿,温禧从市郊走到了市中心。内衣被汗水濡湿,她却似全无知觉。
神情恍惚地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面包店里传来馥郁的奶油香味,有飘渺的提琴曲传来,是电影《闻香识女人》里那首著名的探戈舞曲《只差一步》。此刻正值乐曲的□,音调抑扬顿挫里又带着如泣如诉的幽怨,温禧就这样呆呆地站在门口,听傻了一般,两行眼泪却无声地顺着脸颊蜿蜒而下。
刚从面包店里出来的母子俩一眼就看见了呆立着的温禧,小男孩伸手拽了拽母亲的衣服下摆,奶声奶气地问道,“妈妈,这个漂亮姐姐哭了,她是不是想吃蛋糕啊?”
母亲揉揉孩子的头,温柔的目光落在那个单薄的女子身上,人行道上的梧桐碎叶几乎淹没了她的脚踝,她却只是一个人低头站在人行道上,默默地流泪。
应该是在为什么人伤心吧。悄悄叹了口气,年轻的母亲将手里的纸袋打开,将一盒热乎乎的蛋挞递到儿子手里,轻声说道,“去给那个姐姐送去。”
小男孩重重地点点头,双手捧着装蛋挞的盒子走到温禧跟前,仰起头说道,“姐姐,送给你。不要哭了。妈妈说,吃东西的时候如果流眼泪就尝不出味道了。”
温禧吸了吸鼻子,蹲□,颤巍巍地接过那个还散发着奶香味的盒子。
小男孩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盯住眼泪扑簌扑簌直落的温禧,似乎也感受到了她的伤悲,有些怯怯地问她,“姐姐,你怎么了?”
温禧看着孩子纯真的小脸,只觉得心脏像被一刀又一刀地凌迟,这么年幼的孩子,哪里能懂得她的绝望。
“谢谢你,小朋友。”只是六个字,温禧喉咙却哽了好几次才说完。
小男孩甜甜一笑,脸颊居然有一个梨窝,“姐姐趁热吃哦。”说完便跑开了。
温禧有些茫然地回过头去,只看见那个眉目婉转的年轻母亲牵着儿子的手朝她微微一笑,便离开了。
街边转角处,一辆黑色加长林肯轿车里,莫傅司怔怔地望着那个清丽的身影,搁在膝盖上的手指关节处是骇人的惨白,他多想就这样推开车门,将她紧紧搂进怀里,再也不松开。
可是,他不能,他没有这个资格。
他是注定要下地狱的人,他不能让她陪葬。
硬生生地逼迫自己收回视线,莫傅司冷冷地吩咐司机,“去机场。”
音乐还在继续,小提琴的缠绵里带着口琴的跳跃,只差一步。
他们之间也只差一步,一步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此章十分非常虐,请自行做好心理建设
74极寒(2)
温禧搬进那间样板房之前先去宠物托管中心领走了那条才六个月大的萨摩耶。出人意外的;店主居然是那个面包店前让儿子给她送蛋挞的年轻母亲。
“真是有缘。”女子笑得温婉,一面把幼小的萨摩耶抱给她。
狗很可爱;雪白的毛;微笑的脸;还有乌黑明亮的眼睛,看上去又聪明又神气。温禧紧紧抱着幼犬;小狗湿润的鼻子顿时咻咻地在她的脸和脖子附近闻起来。
“上次谢谢您。”温禧向女子致谢。
女子温柔的目光由幼犬身上转向温禧,“你好点了吗?”
温禧笑得有些勉强。
“这条纯种萨摩耶是一个皮肤很白,有一双灰色眼睛的英俊男人送到我店里来的。”女子觉得温禧也许会想听到这个消息;“他还在店里选了全套的饲养用品;从给小狗梳毛的梳子到狗咬胶一样不缺。”一面朝温禧递过去一个桶状包。
温禧牙齿开始发颤;震震作响,“他,他还说了什么吗?”
女子想了一会儿,“他问我一条萨摩耶大概可以活多久,会不会容易生病,我回答了之后他只说过些天会有人拿单据来领狗,便走了。”
温禧抚摸着小犬身上的软毛,双目微微泛红,“谢谢您。”便快步离开了。
只留下女店主一个人站在明晃晃的太阳下叹息。
温禧带着狗搬进了样板房里。
也许她真是一个没有出息的女人,莫傅司不要她了,但是他留给她的馈赠,她却照单全收,而没有断然拒绝,当场把那些法律合同撕个粉碎,或者扔掷到江洋的脸上,然后雄赳赳气昂昂地挺起胸脯,“帮我给你的委托人代句话,就说我不稀罕他的这些阿堵物。”他既然想要心安,她便给他心安。
不过倘使这些让某些能干的女性知道,大概她又要被诟病成“掘金女郎”了吧。
是啊,在旁人眼中,她始终是一个拿身体和他做交易的女人,和莫傅司之间也不过只是以物易物的买卖而已,如果说和别的“掘金女”相比,她有什么不一样的话,那就是她是个货真价实的笨蛋,在交易里连一颗心也赔了干净而已。
秋意日侵夜蚀,愈演愈烈,但那个带着苦艾和香烟气味的怀抱里应该已经有了别的女人,温禧只能选择默默地多加一件御寒的外衣。
在每个城市,都有很多和她遭遇相似的女人她们或是遇到官宦公子,或是碰上世家子弟,抑或是商贾名流,这些善于发现美的男人或真心或假意地和她们周旋一阵,然后挥一挥衣袖,重新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上,继续自己的人生。感情从来不会牵绊住他们的脚步。而女人们或是重拾河山,寻觅下家;或是洗净铅华,相夫教子。曾经的故事,曾经的荒唐慢慢变成睡梦里遥远而黯淡的背景。
可是她不行。她爱莫傅司,爱到成瘾,难以戒断。
他迫着她打掉孩子的时候,她有多恨他,便有多爱他。如果不爱他,她要拼死拼活留下那个孩子干什么?当标本吗?莫傅司对她来说,是她用生命供养的神祇,唯一的神祇,她把自己所有的爱、全部的灵魂和纯洁的身体当作祭品,放在了他的祭坛上,可是他却不要她了。
她再也找不到他了。
温禧抱着萨摩耶啜泣起来。小狗只是瞪着眼睛看着主人,吐出粉色的小舌头去舔她脸上的泪水。
有笃笃的敲门声,声音里带着不耐。温禧揉了揉眼睛,暗暗奇怪,她从来不和周围的邻居来往,会是谁找她?
从猫眼里瞄一眼,居然是万银凤。温禧一下子慌神了,不知道该不该开门。
敲门声仍在继续,并且音量在加大,温禧在母亲的脸上看见了一种叫做有恃无恐的神情。
她认命地开了门。
万银凤裹挟着一股廉价的香水味风一样进来了,她眼睛将八十坪的房子里里外外瞧了个遍,嘴里一直发出吧叽吧叽的声音。
幼小的狗冲着这入侵者汪汪大叫起来,万银凤睨一眼萨摩耶,骂了一句,“小畜牲,叫什么魂!”然后一屁股往沙发上一坐,利索地甩脱高跟鞋,翘起二郎腿,皮笑肉不笑地看着女儿,“哟,连狗都养起来了,你这日子过得比过去的姨太太还滋润啊。”
温禧眉头微蹙,“妈,你——”
“别叫我妈,我当不起,你娘和老子蜷在里仁巷那个猪窝里捱苦受穷,你一个人过得跟王母娘娘似的,啧啧,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要不我来给你当老妈子,只求太太你赏口热饭吃?”万银凤朝着温禧冷笑连连。
温禧痛苦地呜咽起来,莫傅司是还留给她一套房子,可是她无法告诉他们,一旦被这两个人知晓,他们就有本事让里仁巷里面的所有人都知道。温禧几乎可以想象她的父亲敞着衣服,拍着油肚皮告诉他的牌友,“有男人为了追我姑娘,送了一套大房子给我们,怎么,你不信,以后都上我家打牌去!”还有她的母亲,一定会假笑着告诉三姑六婆,“我的苦日子总算挨到头了,多亏找了个好女婿,还是我闺女命好,不像我,红颜薄命。”
见女儿并不答话,万银凤眼睛珠子一转,“这房子是那个男人送的吧?他老婆回来了,所以把你安置在这里?”
温禧擦了擦眼睛,面无表情地看着母亲,“我们分手了。这房子是他给我的。”
“亏你长了这么一张脸,连个男人都拴不住,就这么点大的房子就把你打发了,也忒抠门了吧?”万银凤声音一下子就高了八度,她穿上鞋,朝女儿步步逼近,“他当真就留了这么点东西给你,没有其他了?”
温禧看着母亲贪婪的嘴脸,只觉得厌恶,让她从心底陡然生出一种恶意来,“有,他还给了我好几处别墅商铺什么的。”果然,万银凤的瞳仁一下子热切地放大了。
“但是我没要。”温禧淡淡地添上一句。
“你!”万银凤简直恨不得抡她两个耳光,“你脑子被驴踢了还是被门夹了,装什么三贞九烈,等着谁给你立牌坊不成?我告诉你,别跟男人谈什么真爱不真爱的,抓在手里的钞票才是正经,简直白念这么多年书了你!成天清高个什么劲儿,假撇清!”大概是气坏了,万银凤一番话说得跟发子弹似的,唾沫星子直溅到温禧脸上。
萨摩耶觉得主人受到了威胁,弓起小身子,龇着白牙朝万银凤的脚扑了上来。
“哎哟,这小畜牲!”万银凤怪叫一声,踢了小狗一脚。
“小狼!”温禧心疼地抱起小狗,这是莫傅司留给她的唯一有生命的东西,她几乎把它当成自己的孩子来对待。
小狼舔了舔温禧的手,又用脑袋蹭了蹭她。
“我现在实习了,以后每个月我会给你们八百块钱,只求您别来这里找我了。”温禧觉得自己再也无法忍受下去了。
万银凤却想歪了,“你还没和那个男人分掉对不对,行行,只要你别再像原来那样犯糊涂,我保证不会打搅你们的好事。”
“我说过了,我们已经结束了。”温禧在心底惨笑,她的母亲,就这么热切地希望她步上她的后尘吗?
“唉呀,我的小姑奶奶,有什么好赌气的,男人都是这样,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他肯定是最近忙着敷衍家里的大老婆,才没空过来的,你有了这个地方,他还不上你这儿来了?何况说起这相貌身材,有几个女人能比得过你?只要你肚子争气,早日替他生个儿子来,将来分家产总短不了你们母子两个的一份。”万银凤殷勤地指点着温禧。
温禧浑身像打摆子一般地抖起来,她朝母亲吼起来,“够了,你说够了没有?我没用,拴不住男人,他是外国人,回去和名门闺秀结婚了,再也不会回来了。他就给了我这么一套房子,其他什么都没有!”
“当真?”万银凤脑子里一直记着卧室床上的两只枕头。
“你爱信不信。”
万银凤脸色变了几遍,“既然这样,把这房子卖了,变成现钱。”
“这是我的房子,凭什么要由你做主,我不卖!”
万银凤冷哼了一声,“凭什么?凭我是你老娘!凭我十月怀胎把你生下来!难不成你一个人享清福,我倒要在那鬼地方受罪?你想得倒美!”
门铃声响起,随后又传来礼貌的敲击声。
万银凤一下子噤了声。
温禧开了门,门外是一个气质高贵的中年美妇,手里抱着一束花,身旁站着一个年轻的男人,温禧认识,是商渊成。
“商医生?”
“温小姐,冒昧打搅了。”商渊成比在医院遇见时明显瘦了很多。
想起母亲还在客厅,温禧私心里不愿意其他人看到她,但是上门是客,将客人晾在外面是不礼貌的。她只得请二人进了屋。
“这位是?”商渊成看着客厅里站着的女人,四十来岁的样子,打扮得妖妖娆娆,一看就不像正经人。
“渊成。”中年美妇按了按儿子的手,朝温禧和煦一笑,“温小姐,既然你这会儿有客人,我们可以先回避一下。”
“没事没事,不用回避,我是她妈。”万银凤一双眼睛像害了馋痨似地在商母脖子上的御木本珍珠项链上瞧来瞧去,看得温禧只觉得羞愧欲死。
商母却似乎有些为难地看了看温禧。
“您先回去吧。”温禧给万银凤下了逐客令。
“这是我家,我凭什么走?”万银凤心知今日出去了,以后估计就别指望再进来,索性坐了下来,一条腿干脆利落地架在另外一条腿上,脚尖上的红色高跟鞋跟着一荡一荡。
商渊成双目喷火,“这是我哥送给温禧的房子,什么时候成了你家了?”
75极寒(3)
温禧吃惊地睁大了眼睛;莫傅司是商渊成的哥哥?可是二人长得并不想像。那么,他身畔这位就是莫傅司的母亲了?定睛细看;二人还真有些像。莫母身材高挑;穿着一件珠灰色的的旗袍;身材宛如少妇一般婀娜,外面罩着一件克什米尔羊绒披肩;即使已经不年轻了,仍然可以看出她当年的绝代风姿。也许是学艺术的缘故,她身上有着一种迷人的梦幻般的气质。
“既然是给我女儿的;我是她妈;难道不能住吗?”万银凤扭着腰从沙发上起了身。
“妈——”温禧痛苦地出了声;她实在不愿意在莫傅司的母亲面前颜面扫地。
女儿痛不欲生的表情狠狠戳痛了万银凤,“好啊,你有本事了,出息了,就连爹娘也不要了,狗还不嫌家贫呢,你就是一只白眼狼!”啐了温禧一口,万银凤恶毒地说道,“你未来的婆婆来瞧你了,你就拍她的马屁吧,看她会不会把你扶正了做大少奶奶。”说罢气鼓鼓地摔门出去了。
温禧指甲掐进了掌心里去,她强颜朝客人笑了笑,“让你们见笑了,请坐吧,我去给你们倒水。”
莫傅司的母亲却将手里的花放在茶几之上,伸手抱住温禧,“可怜的孩子,你受苦了。”
她语气温柔,温禧强行忍住的眼泪再也憋不住,在眼眶里打了个转,便顺着脸颊流下来。
傅安娜也在心底叹息,第一眼看见温禧,她便在这个女孩身上见到了一种被生活殴打过、驯化过的印戳,只有过早知道黑暗的含义,在黑暗里苦苦挣扎的人身上才有的东西。也许就是这个黑沉沉的东西,让她和自己的大儿子走到了一起。
“你们聊吧。我去外面吸烟。”商渊成丢下一句话便出去了。
在沙发上坐下后,傅安娜将那束包裹着玻璃纱纸的青紫色的花递给了温禧,“送给你的。”
“泡桐花?”温禧有些吃惊,现在已经是十月了,居然还会有泡桐花?不过转念一想,颜霁颜大少曾经为了追求一个姓郁的女孩子而从阿姆斯特丹空运了1000枝郁金香,深秋时节有泡桐花实在不算什么。只是看到泡桐喇叭状的花骨朵,她便不由自主地想起几个月前和他在森木那条小径上散步的情景,那天她其实向他隐瞒了那条小路的名字,那条小径被森木的学生唤作“情人径”。
傅安娜点点头,“是泡桐花,因为我个人很喜欢泡桐,外子又是研究生物的,所以在家里种了不少泡桐树。”还有一句话,她咽了下去,没有告诉温禧。
泡桐花的花语是——永恒的守候和期待你的爱。
“我叫傅安娜,是莫傅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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