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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之妖孽人生-第1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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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深深的鞠躬表达着轩辕十四对袁隆平的敬意,这么一个崇高的人值得轩辕十四这么做曾经有国外的媒体这样说过一句话:如果说世界上最富有的人要数谁的话,那么一定是袁隆平他老人家,而不是比尔盖茨,袁隆平弄出来的杂交水稻养活了世界上百分之五十的人类,如果换算成钱,换算成财富的话那得多少?无法估量,真的无法估量,恐怕比一个国家的国库还要多,恐怕能买下十几个小国家但是就这样的一个人,他把自己的技术献给了国家,每个月拿着少许的工资拼命的提升着稻谷的产量难道这样的一个伟人我们不应该值得尊敬吗?难道不应该向他鞠一个躬吗?应该,完全的应该别说鞠一个躬,就算是鞠十个躬、一百个躬都是应该的,因为它值
第259章 前往葛家村
开着车前往葛家村,轩辕十四心中满是忐忑不已,他可不是一次的听父母说,自己这个外公脾气那是相当的犟,一旦决定下来的事,那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手,虽然有父母一再的鼓气,但是,轩辕十四也不觉得自己的人格魅力会有那么大,一去就能让老爷子回心转意,不再拿当年说事!
虽然自己是他老人家的亲外孙!
看了看摆在后面的那盆银桂,轩辕十四无奈的摇了摇头,不管怎么说,也要试试看,谁让那是自己父母的心结了呢。/
银桂,正是买自区近平的那一盆,别人束手无策的病症,到了轩辕十四的手里却是再简单不过了,早在去B市前一份特制的培养液浇了下去,不单是毛病尽去,就连基因上也达到了最完美的程度,短短地几天过去了,虽然还谈不上枝繁叶冒,但绝对称得上是欣欣向荣了,以至于耐不住心中牵挂的区近平跑过来看到后,几乎不敢相信,这就是他那株重病垂危的银桂,连呼“奇迹”不已!
本来,轩辕十四是打算送菊花的,算是投老爷子所好,自己买的那几盆菊花,经过这两天的整理,也算得上是菊中的新贵了,但是,轩辕十四总觉得不那么够分量,思来想去,最后还是选择了银桂。
袁隆平还没走,说是还要在四季山庄观察几天,毕竟四季并存太神奇了,而且,里面所有的物种都是完美的基因,甚至还有些是珍惜的物种,即便是袁隆平研究的不是这方面,但终是可以借鉴借鉴的,而且。年纪大了,来一次就少一次,怎么不好好的看上一看,研究研究?没办法,轩辕十四只能丢下了袁隆平他们。外公的生ri要紧啊,尤其还是这么多年来的第一个生ri。只能嘱咐村里人尽量配合袁隆平了。而袁隆平对此也表示了理解。
驾驶着车,轩辕十四想到袁隆平说的话,袁老说回去后就会将基因水稻的事反映给主席总理他们,对这个,轩辕十四只是报以一笑,却没怎么放在心上,更不会直接把技术就这么交了出去。这两天他想了许多,他承认,国。他爱,但是,自己的成果成为了别人敛财的手段,那他不干!
国家能做到的,我轩辕十四也能做到!我自己不成。我可以建成全国连锁的大公司,将新水稻推广到全国各地,这也不是不可能的!最不济。自己赚到了钱再建学校、修路、弄点基金什么的,把钱再还给老百姓就是!
领导,是好领导,可是下面的人……
药厂的时候轩辕十四就经历过了一次,有人借着上面的名头,要买断烈焰红唇的培育专利,所付出的,对烈焰红唇的价值而言,却是微乎其微……当然了,能为国家尽一份力,轩辕十四很愿意,可是这帮子人,不但不愿意付出什么代价,还要将烈焰红唇的培育权给窃走,要将烈焰红唇变成他们生财的工具,这,轩辕十四就不干了,到后来,还是楚老爷子出面,这才将这事摆平下来。
前车之鉴,轩辕十四绝对不会将基因水稻的培育方法交出去!上面人,可信,但是,下面的人,却……
下了山路,转过一座山头,天sè蓦然暗了起来。这个时候的阳光洒不过山头,山的西面总是比山的东边暗上许多。
去葛家村的沿河路上却正热闹。河水潺潺,游客们或在河边散步或坐在大石头上欣赏投在山顶上的光剑亮影,更有的年轻人索xing脱掉鞋袜,光着脚丫踩在清澈透亮的河里。偶尔有人扔一两颗小石子下去,水花四溅,溅起一片惊叫、一片欢声笑语。在这里仿佛所有人都是朋友,没有人会讨厌这些无伤大雅的玩笑。
感受着眼前欢乐的氛围,不知觉间,轩辕十四心头亮堂的许多,管那么多干什么,车到山前必有路不是?想的袄这,轻轻地一笑,油门轻踩,穿过农家乐林立的山脚,向葛家村的方向进发。
这里的山,并不高,三两分钟后,头顶的yin暗顿时退去。
九月,正是玉米步入成熟的季节。两米高的玉米杆像一列列沉默肃杀的士兵,整整齐齐地列队在两旁,仿佛随时在等待进攻的命令,配合着陡然亮起来的天空,仿佛时间和空气都活跃了起来似的,一片的生机盎然。
又是一个丰收年啊!
轩辕十四怡然自得地开着车,这种别样的风景在城里是很少见的,往年的小轩辕丘也有这样的景sè,不过经过他大刀阔斧的一番改革后,玉米已经不见了踪影,这样的景sè也就见不到了。挥退夏ri的燥热,初秋上午凉丝丝的风,好似情人的触摸,使人紧张急切的心情渐渐放松。阳光能抚平心中的烦躁,路边地里不停嘶鸣的蟋蟀声更胜城里到处充斥的流行音乐。
或许,应该将完美基因的玉米也鼓捣出来,对了,还有小麦什么的,中国这么广阔的土地,可不是所有的地方都适合种水稻的……一边欣赏着眼前景sè,轩辕十四有所感的想道:看来在葛家村回去后,应该和袁老谈一谈这想法了……恩,就这么定了!
偶尔,三两个农民在地间的小路上走过,看到了轩辕十四的车也并不惊讶,在旅游的景点,车是很常见的东西,并不值得什么希奇的。轩辕十四见这些人总是在倾听着什么,转念一想,就明白过来了,感情他们是在听玉米地里的动静,看来,应该是在防野猪之类的牲畜糟蹋庄稼!回想起来,上大学前,类似的事自己也没少了干过。
现在这个时间段玉米粒儿正值饱满,颗颗晶莹如珍珠,含糖量高,煮着后吃起来甜糯。也可连同玉米外壳一起塞在锅灶下面烧烤,等外壳烧干,吹掉灰烬,显露出来里面松黄的玉米粒儿,可口怡人。这只是乡村简单的制作方法,城里的夜市里,每到这个季节烧烤的地方都有玉米,这里出售的玉米会刷上油汁调料,放在烤肉的铁架子上面,烤出来后金黄发亮,特有的玉米香味儿可以逸散整个街道。
人懂得享受,动物也不赖,含糖量高的嫩玉米可是猴子和野猪的最爱。猴子的机灵xing就不多说了,野猪的鼻子也比人的眼睛要好使,几里外它们就能嗅到玉米的糖味儿,时不时的就会下山来祸害。
野猪是群居动物,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往往一出动就是一家子十几口。再加上它们往往不像猴子那样偷一两个就赶紧离开,而是会像犁地一样在地里拱过去,长嘴就像镰刀一样,一晚上能将一亩地连吃带祸害个干干净净!
所以村民不得已只好组织些人手时不时的在地里看守一段时间,带上一些武器,比如长矛、钢叉之类的东西,到了晚上,人更要多一些,带上充电灯或者手电。对于野猪,主要是以惊扰为主,野猪胆子不大,主动攻击xing也不强,一般情况下,只要受到惊扰就会迅速离开,这样看守的人可以轻松点,不用整天整夜守在地里。
当然,也有例外的时候,当野猪受到伤害的时候就会狂暴起来。这时的野猪就像那敢死队员一样,完全处于一种疯狂的状态,见什么就会攻击什么。据说疯狂的野猪有干死老虎的光荣战绩,为了安全,以前的看护庄稼的农民手中都是带有的,这些年来严禁枪械,钢叉一类的东西变得不可缺少了起来。
一般来说,野猪白天下山要少,可是少并不代表就不会出现,为了不让一年的辛苦葬送在畜生的口中,有道是防患于未然,白天的看护也是必不可少的,只是人要相对晚间的少许多罢了。
轩辕十四正想着回去后是不是掰些鲜嫩的玉米或煮或烧烤,因为他的缘故,这一年,村里再没有嗅到过往年玉米的香味!
“啊”
突然一阵刺耳的嘶吼声传来,打破了宁静自然的庄稼地,连路边昆虫的鸣叫声都为之一绝,瞬时间万籁俱静,更增添许多凄惨恐怖的气息。
随后是一阵哼哧哼哧声和痛苦呻吟声断断续续的传到轩辕十四的耳中。
是野猪的声音!
对这个声音,从小生活在山脚下见了无数次的轩辕十四自然不会陌生,更何况,几个月前他刚从猪口下逃生,印象更是为之深刻。
坏了,肯定是有人撞上了发怒的野猪了!
当虫声重新鸣起,轩辕十四早已跳下车,静耳辨明方向,拔足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快速狂奔而去。早年的经验恍若刻在了骨子里一般,在地里穿梭却如灵蛇般轻巧当靠近声音的来源,轩辕十四放缓了步子,蹑手蹑脚地拨开挡在眼前的玉米杆。
在他的眼前是一小块空地,入眼处,一颗不是很粗的柳树上面趴着个人,断断续续的声音就从这人的口中发出。向树下看去,一头野猪四蹄刨地,正绕着柳树不住地转着圈,不时地加速冲刺,用头猛烈地撞树身,本就不粗的树身竟被它撞得一阵猛晃,树上青黄的叶子簌簌掉落下来。
轩辕十四心下微沉,看得出来,这棵树已是经不得野猪再几次的撞击了!
ps:月下要说声对不起了;回农村帮忙秋收;存搞没够用;断更了好几天;实在是抱歉。
第260章 猎杀(上)
在他的眼前是一小块空地,入眼处,一颗不是很粗的柳树上面趴着个人,断断续续的声音就从这人的口中发出。 /(友上传更新)向树下看去,一头野猪四蹄刨地,正绕着柳树不住地转着圈,不时地加速冲刺,用头猛烈地撞树身,本就不粗的树身竟被它撞得一阵猛晃,树上青黄的叶子簌簌掉落下来。
轩辕十四心下微沉,看得出来,这棵树已是经不得野猪再几次的撞击了!
野猪自幼奔跑于森林之间,练就了一身好体力,它可以连续奔跑15-20千米而不停歇,这种超凡的体力连马拉松选手也要自愧不如。最主要的是野猪的短距离冲刺速度也很犀利,再加上一身蛮力,速度与力量的结合,一般人还真不敢让它稍微碰下,轻了伤筋动骨,重了甚至致命。
救?还是不救?
不用问,这树上的人一定是葛家村的,农村不比城市,一个村子住着,十家有九家九是有着亲属关系的,差别也就是血缘的远近而已,树上这人指不定和自己外公沾着什么亲戚关系,不救,外公那里不好交代,本来就不怎么贴铺衬的事,闹不好会更加的复杂。
可是,救的话……前些月那次猪口逃生记,如今还历历在目,虽然比之当初自己的武艺又有所jing进,但是面对一头发了狂的野猪,就是老虎也要胆战三分啊!
如果手上有点家伙式就好了,轩辕十四四下看了两眼,又失望的摇了摇头,周围除了玉米,就那么一株被野猪守着的柳树了,根本就没有一个能算得上是趁手的家伙儿!
对了,这人既然是看青的。手上总该有家伙在?至少也该有把钢叉、红缨枪之类的东西!轩辕十四眼前一亮,心中顿时有了主意。
nǎinǎi的,还是得救啊,不为了别的,就为了能在外公那增加点筹码。也得救!
如果有家伙儿在,凭着伸手。轩辕十四自信能与这头野猪周旋一二。未必能杀得,但是,保住两人的命还是没问题的!
打定了主意,轩辕十四仔细看了看眼前的形势,这才发现自己先前的估量有些错了,柳树在野猪猛烈地撞击下,虽然摇晃不止,但是,却还算是牢固。(友上传更新)至少还能挺上一段时间,心下顿时有了底,趁着野猪转到树背后时,迅速冲出玉米地,如一个灵巧的大猴子攀爬上树。树上的人冷不防被吓一大跳。差点从树上掉下去,还好轩辕十四眼疾手快拉了一把,这才稳定了下来。
树上的人近四十岁的样子。姓王,名八斤。农村里,尤其是偏远的小山村里,起名很是随便地,往往会根据某物或者某事而给小孩子起名。王八斤就是刚生下来时称量有八斤,便取名为八斤,由于姓王,人们叫的时候往往会省掉最后的一个斤字,直接以“王八”称呼。
王八斤一脸的老好人相,现在却因为痛苦脸都变了形,上面布满密密麻麻的汗珠。看到是轩辕十四,没有说话,就连痛苦的呻吟声都压抑住了。
轩辕十四自然不认识王八斤,看了眼王八斤扭曲的脸,问道:“大叔,怎么了?让野猪拱了?”
王八斤咬牙瞪着还在树底下徘徊的野猪,哼哼唧唧地说道:“他娘的,今天算是背到家了,大白天的碰到了野猪还不说,也不知道那畜生发的是什么疯,这不,让这畜生在腿上拱了一下。”
说完,看了看轩辕十四,有些懊恼地道:“这位大兄弟,看你也很面生,应该不是我们葛家村的人?旅游的?哎,你真不应该爬树上来呀,这是凑热闹的时候吗?这,这该如何是好?哎……”
王八斤自然是怕死,但是,他更怕轩辕十四这个“游客”在这里也丧了命,葛家村以旅游为副业,可真要是哪个游客在这死掉,那以后这生意就别做了,谁还敢来?而旅游虽然是副业,但是,却是村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这也就由不得王八斤埋怨了,可是,事到如今,轩辕十四都爬上树来了,埋怨又有什么用?
唯今之际,只能寄希望看青的乡亲们早些赶到这里来,把野猪撵走。
“没事,这猪够笨的,还奈何不得我。”轩辕十四说着,也不管王八斤愣愣的、满眼不信的眼神,接着问道:“野猪这畜生可是有名的好脾气,又是大白天的,怎么就主动攻击你了呢?”
“鬼他娘的才晓得这畜生发什么疯!”王八斤哭丧着脸,骂骂咧咧地回答道:“当时呢,我就坐在这棵树下抽烟,吗了个巴子的,大大小小来了老大一群,要是让这些家伙进地了,这片包谷肯定没戏了。当时一着急就把倚在旁边的钢叉甩了过去,其他的吓跑了,只有这头畜生反过身来拱了我一下。要不是我反应快,上树的速度也过得去,估计这命今天都得交代在这畜生手上……不过,估计也就交代在这了,看这树,也挺不了多大会儿,大兄弟,你真不应该凑上来啊!”
轩辕十四一咂摸,顿时明白了,肯定是王八斤的那一叉扎到了这头野猪的身上。野猪如果不受到攻击是很胆小的,可能喊上一嗓子,惊一惊就跑了。可一旦是受到伤害,它就会发狂,立马从胆小鬼变成傻彪愣,见人就攻击,而且会很记仇,往往是不死不休的局面,就是面前是一头老虎也会冲上去,见个高下。
仔细打量下面这个家伙,长长的嘴巴上犬齿外露并向上翻转,呈獠牙状,这是一头雄猪,雌猪是没有獠牙的,而雄猪的獠牙象征着其在一个家族群体中的地位。
这头野猪身体健硕,有六七十公分高,四肢粗短,肌肉和力量主要集中在上半身。身后一支细短的尾巴。背脊上的鬃毛长而硬,现在因为激动生气,鬃毛竖立,支支如针,竟可达十六七公分长。这些鬃毛具有保温的作用,夏季热天时,会自动脱落一部分,只留背脊和头稍的少部分,天冷时又会长长长满全身,防寒护冻。
野猪幼崽的时候,是野狼、老虎等大型肉食动物的猎物,然而等成年后,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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