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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嫁豪门长媳-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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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惯他穿着成熟男人的服装,乍一看这身装扮,直抢人眼球,言馨再也忍不住,捂住嘴大笑起。
他真的好好笑,上身套一件白色圆领T恤,中间是灰色的加厚卫衣,再外面是件红羽绒马甲,下面一条牛仔裤勾勒出修长有力的双腿,整个人看上去和街头二十多岁的时尚帅哥相似打扮。
局等言馨笑够了,谢承勋才不自然地捂唇咳嗽着出声,“下去吃点东西吧,顺便看看什么时候能回城。”
农家乐小旅馆的老板为了多做生意,特意把楼下四十平米的大厅改做成饭堂,里面摆了七八张农村人吃饭用的木头方桌,昨晚被暴风雨困在这里的旅客陆陆续续在吃早饭。
楼梯比较窄,每个台阶又很高,言馨怕摔跤,颤颤巍巍地往下一步一步走,木头楼梯在脚下发出吱吱的声音,谢承勋在身后看得胆战心惊,“言言,别摔着,还是我来抱你吧。”
百这么多人在下面,言馨又迟疑起来,他才管不了这么多,直接抱起她,慢慢步下楼梯。
等他踩到最后一个楼梯,言馨红着对他小声说,“好多人在,你快放我下来。”
他不以为意地笑笑,将她放到地上,“走路小心点,地上有水。”
如果说第一次他抱自己下楼,言馨还觉得脸红的话,经过这么多次,她也渐渐不再那么感到难为情,或许习惯真的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在你毫无察觉中已经开始慢慢对一个人有所依赖。
大厅里只有角落里的方桌还空着,这一次谢承勋走在前面,言馨跟在后面一看他的衣服,忍不住笑得肚子抽筋,没办法,谁教他平常一脸严肃,穿衣也总是普普通通的黑色或是暗色调,这会儿一时尚的装扮,实在是太搞笑了。
没想到言馨的笑居然没保留多久,他们从楼梯口下来,就收到不少人的眼光,这会儿几乎又成了全大厅的交点,当然焦点不是大着肚子的言馨,而是走在前面的谢承勋。他几乎擒住所有在座女性的视线,不时有人交头接耳。
“哎,这个男人就是刚刚光着上身的男人吧?不像啊,穿这么时尚。”
“怎么不像,就是化成灰我也认得,瞧瞧人家这轮廓分明的脸,这肌肉结实的身材,个子这么高,穿什么衣服都这么有型,酷呆了……”
言馨本来无心听这些,而且隔得远,听得不太真切,可是她的手指紧紧拧着衣角,心口一阵阵不舒服。
方桌上有圆形筷筒,竹木做的,里面摆着一些木筷,谢承勋给言馨拿了一双,见她没动手接,以为嫌不干净,赶紧叫来老板,“有一次性筷子么?”
老板反应也快,“哎哟,该不会是说我们筷子不干净吧?知道你们城里人好干净,您放心,全是我们老婆子一早用开水煮过的,消过毒了,放心用吧。前阵子有城里客人说一次性筷子不利于环保,乱砍乱伐的,还直夸我们呐。”
言馨接过谢承勋手里的筷子,扯出一丝笑,“就这个吧,挺好的。”
“二位要吃点什么?有我们乡下人早上常吃的烙饼、馒头,还有白粥和我们自家做的咸菜。特别要推荐的是我家老婆子今天熬了青菜粥,要不要来一点?”店老板说话跟个古代店小二似的,这家小旅馆一共就他们夫妻二人,当然要一人分饰多角。
言馨眼前一亮,除了皮蛋瘦肉粥,她最喜欢喝的就是青菜粥,一定很香。
谢承勋盯着她亮亮的小脸,淡淡一笑,“好,那就来两碗,另外你说的烙饼馒头之类的每样来一些吧。”
“嗯嗯。”言馨捏着筷子,在一旁连忙点头,满怀期待地等着青菜粥。
不到一会儿要的东西全端上来了,店老板不改热情本色,指着青菜粥讲解,“我从电视上看到过,此粥粘稠适口,含有婴儿发育需要的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还有钙啊什么之类的营养素。”接着看了眼大着肚子的言馨,对谢承勋说,“您太太这身子最适合这种粥,以后生了大胖小子记得送我红鸡蛋啊。”
最后一句话说得某人心花怒放,谢承勋瞧了埋着小脸在喝粥,不好意思吱声的言馨,浅浅一笑,打发了店老板。然后看到隔着一张桌子的几个女孩猛盯着自己看,其中就有那个送他衣服的女孩。朝女孩点了下头,算作是道谢。
言馨吃东西总是小口小口的啜,上次在她家看她喝言语露熬的皮蛋瘦肉粥的时候也是这样,浓密的长长睫毛轻轻落在眼睑处,留下一排弯弯的阴影,樱桃般的小嘴唇微微嘟起,轻吹粥面,再小小地啜上一口,唇角抿起随即露出满意的笑痕,粉粉的腮帮动了动,这一小口粥就咽了下去,然后再喝下一口。
谢承勋突然失神起来,一下子觉得做她手里这碗粥真幸福,能和她如此近距离,还可以碰到她香软的唇,而他呢,除了昨晚在她睡着时,偷偷亲了下她的粉/唇,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不敢做。
和心爱的女人躺在同一张床/上,合盖同一床被子,对于一般男人来说是件幸福的事,可对于他来说却是一件如此煎熬的夜晚,她身上特有的淡淡幽香直往鼻腔里钻,他是个正常男人,无法做到不动心,无法做到可以收放自如,去压抑全身血管中那如黄河般沸腾叫嚣的欲/望。
(下面有转变啊有转变!!)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三章 未婚妻

言馨喝完粥,发觉谢承勋捧着大海碗,一瞬不瞬地盯着自己的脸,用手摸摸自己,好象没有把粥喝到脸上吧,不由地问,“怎么了?”
他从唇间扯开一丝微笑,摇了下头,用勺子舀着碗里的粥喝了一口,没有说话。
看她喝这粥那么香,可到了他的嘴里怎么就这么怪呢,仔细品尝,粥吞下去去,在喉间残留下淡淡的苦涩,最后直往嘴里倒灌,苦得呛人。
外面的暴风雪已经停了,天气却特别不好,阴沉着又开始飘起小雪花,大厅里有台老旧的电视正在播新闻,刚巧讲的是这一次的山体滑坡,“……昨天下午五点左右,暴雨雪导致翠山附近发生山体滑坡,将通往山里的道路封死,所幸当时没有人员伤亡。省有关领导率公安、武警、卫生等部门和人员连夜奔赴现场,查看灾情、指导抢险救灾工作,预计今天下午三点左右能全面通车……”
局下午三点?言馨与谢承勋互看一眼,大厅里纷纷响起议论声,有些人去打电话,给家里人报平安。
言馨看看手表,七点,本来想想指望着吃完早饭出发,还能赶回单位上班呢,这下看来是不行了,准备打电话请假,却见谢承勋没动,“你不打电话吗?”他不是中央派下来的小组组长么,好象应该比任何人都要忙吧。
他抬了抬手中的手机,“没电了,打不了。”
百她想也不想把手机递给他,“还有一格电应该够你打一个电话。”
出乎意料,他眼光微微闪动,好象并不太愿意接,停了一会儿才转身跑到一旁打电话,过了大概五分钟才回来,把手机交给她说,“我顺便给石阳朔打了电话,他说请假的事会帮你处理。”
“喔!”言馨应了一声把手机接过来,看他的脸色不太好,又看着不象是着凉难受,也不知道要说什么,一味地沉默着坐在凳子上。
中午的时候,随意吃了一些,一直等到下午三点四十分,去打探消息的店老板兴冲冲跑过来,直嚷嚷,“通了,通了……”
满堂的人几乎全部站起来,大家欢呼着奔出去,言馨准备站起来,谢承勋按住她的手,“你在下面等一下,我上去,有哪些东西要拿的告诉我。”
言馨摇了摇头,“其实也没带什么东西,你帮把我的包包和包包旁边的塑料袋拿下来就行了。”
看他飞快上楼,言馨支着下巴坐在那里等,大厅里的旅客走得差不多了,柜台后面老板正在和一个女孩算帐,算盘拨得霹里啪啦地响,女孩付过帐,整了整背上的旅行包直接向这里走来。
女孩先看了眼言馨的肚子,然后问,“你和谢承勋什么关系?”
言馨放下手愣了愣,“你认识他吗?”怎么没听他说起过。
“呃,认识,也算不认识,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女孩回答得模棱两可,扎一个干净利落的马尾,大概比言馨要上了两岁,一双眼睛里充满了无辜的好奇。
言馨踌躇了几秒,据实回答,“他是我丈夫的哥哥。”
“哦。”女孩恍然大悟,随即大大咧咧的笑了起来,“我是他的未婚妻,我姓叶,叫叶晓晓,你叫我小叶子吧。他身上的衣服还挺合身的,我刚从国外带回来准备给我弟弟的,刚好我看到他在问店家借衣服,我就给他了。”
“叶子,叶子……”门外有女孩在叫。
“来了。”叶晓晓应了同伴一声,转身往外跑,快要出去的时候朝言馨摇了下手,“再见!”
言馨握起手指,突然笑不起来,只朝女孩点了下头,心头仿佛被人塞了一把刀,左右不停地扭转,疼得不行,眼泪几乎快要下来。
他有未婚妻,他居然有未婚妻,看女孩大大咧咧的个性,不象是在说谎,这么说,这是真的喽!
谢承勋拿了她的红色Birkin包包和塑料袋,回来时见她的脸色不好,刚准备问,她低头站起来,拿起东西就往外走,他连忙跟了上去,“言言……”
言馨没理会,继续低头往村口走,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怎么会莫名其妙这么难受,但她确定,只要再在他面前一秒,她就忍不住想起那个女孩的话,她承认自己不对劲到了极点。
“出什么事了?”他几步追上她,拉住她的手臂,捧起她的小脸,“告诉我,到底出了什么事?嗯?”
“没事,我就是不想说话。”她别开小脸,突然觉得自己很滑稽,是啊,他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有未婚妻又关她什么事,她有什么理由在这里难过,她与他什么也不是,只是世人眼中的大伯与弟媳,永远也无法跨越。
谢承勋沉默着盯住她阴郁的小脸,直觉告诉他一定有事,只是她不肯说。
两个人撑着伞一路无话,直到走回迈巴/赫,他打火的时候在想,最好打不起来,这样他们就不会走出这里,不会回到那个讲究道德伦理的世界去。但这一次老天跟他唱反调,只打了一次,跑车的引擎就响起来。
言馨似乎很累,一靠到车座上便闭上眼睛,跑车开过昨天被泥石流堵住的路口,一路往城里开。天擦黑的时候,跑车驶进别墅宅院。
不等谢承勋过来开门,言馨直接把Birkin包往他手里一塞,头也不回往屋里走,这一次他及时拉住她,一路拽进了客厅,咬牙说,“把话说清楚,你到底在气什么?嗯?明明之前还好好的,你要生我的气,也得说明原因不是吗?”
拼命告诉自己他有未婚妻是他的事,没必要她的心情受到影响,可还是管不住自己绷着小脸,口气极冷地说,“你想太多了,我没生你的气。这个包包太贵,我配不上,你还是留着给你的未婚妻吧。”

正文 第二百四十四章 吃醋

“什么未婚妻?”他错愕地连声诅咒,“哪里来的未婚妻?我是当事人,我怎么不知道?该死的,到底有这么大的胆子敢这么造谣,告诉我,我马上打电话和对方当面对质。”
看他的样子不象是在撒谎或是做戏,言馨微微怔了片刻后,说,“一个叫叶晓晓的女孩,今天你上楼时,那个女孩跑过来跟我说的,她还说你身上的衣服是她给的。”
他冷冷地嗤笑一声,“就为这个吗?言馨,难道我在你心目中的信用这么差吗?一个陌生人说的话你就相信,我的十句还抵不上一个人家的一句。”
看得出他很生气,言馨蠕动嘴唇不知道说什么,现在看来是她错怪他了,小心翼翼地瞧了眼他阴沉的脸,轻声说,“对不起,我不应该怀疑你,我只是……”说到这里,下面的话突然卡在喉咙里说不出来。
局他向她逼近一步,一双黑眸稍闪亮芒,紧紧地锁在她的小脸上,“只是什么?”
言馨的眼睛里出现几丝挣扎,下唇被贝齿咬得死死的,那三个字无法说出口,于是勉强一笑说,“没什么,我只是觉得我有点过分,不应该这样对你。”
他的背脊一僵,感觉整个人猛然从悬崖边上坠入万丈深渊,本来是个绝好的交心机会,可是有些东西阻隔在他与她之前,使他们裹足不前。
百望着她转身上楼的身影,黑眸中生起一簇火光,低头看了眼手中的Birkin包,脸上的线条瞬间柔和下来,发出一丝闷笑。
或许他还得等待,不过他清楚离目标已经不远,因为这个小女人刚刚在吃醋,不管她承不承认,他看得一清二楚。
不过那个叫什么叶晓晓的女孩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暗一思忖,踱步回书房,从抽屉里翻出另一块电板,装上手机,随即给谢家挂去电话,电话是谢母接的,“怎么了,儿子,今天有空给家里打电话,平常你可是几天没人影,非要我天天跟在你屁股后面追。”
他不跟母亲绕弯子,直接问,“妈,是不是你跟那个什么留学回来的女孩说了什么?”
“怎么,那个叶晓晓去找你了?”谢母声音里顿时露出喜色,“我看那孩子年纪配你刚刚好,才26岁。暂不说她爸和你爸同是上将军衔,就拿这孩子本身来说,活泼单纯,又是留学回国的高材生,这正是我理想中的儿媳妇人选。”然后语气一变,埋怨连连,“哪象那个言馨,整个一闷葫芦,坐你旁边啊半天说不上一句话,弄得我都觉得闷。”
谢承勋头痛地揉起鼻梁骨,“妈,言馨的嘴是笨,不会讨好婆婆,和她多说说话你会发现她其实是个心地善良的女孩,你不要对她存有偏见。”
“好,好,我不说她,说了也没用,她又听不见。我说你,行了吧。”谢母喜不自胜地说,“其实我这不是着急嘛,看你整天不着家,媳妇也没个着落,眼看这谢家第三代就剩你这一根独苗,我着急啊,夜里睡不着,就在想你的婚事。你爸也说了,今年你不结婚也得结。”
谢承勋踱步走到落地窗前,叹了口气,“所以你就自作主张和冒充我和那个女孩说了什么……”
谢母语气躲闪起来,支支吾吾地说,“这不着急嘛,人家……女孩看了你照片同意见你一面,你又调到N市,暂时不在北京,我……我就以你的名义买一枚订婚钻戒给了人家。”
“妈,你……”谢承勋刹那间头大了起来,“你怎么能做这种事,订婚戒指是随便送的吗?反正我不同意!”
话筒里传来谢承勋怒气冲冲的声音,谢母自然了解儿子的脾气,不喜欢任人摆布,转而一想到谢家到现在还没后,暮澄的孩子虽然是个男孩,可毕竟不是姓谢,谢家现在只剩下承勋,这个传宗接代的事还真得越快越好。
想到这些,谢母的声音硬了起来,“由不得你,承勋,你老大不小了,该替谢家考虑考虑,你总这么打光棍,我和你爸什么时候才能抱到孙子?老爷子近来身体不好,嘴里直嚷嚷着要看重孙,你就不能替我们这些长辈想想吗?”
谢承勋的脸色死白如灰,控制不住地低吼着,“承志死后,我按照你们的要求去当兵,入伍后你们又要我替谢家争面子、争荣誉,我也听你们的,在部队努力往上爬,这么些年来我一直在为谢家而活。如今我只想做一回主,我想娶我真正想娶的女人,我不要什么叶晓晓,我有喜欢的女人。”
“什么?你有对象?怎么不早说?哪家姑娘?家里做什么的?”谢母高兴得不行,“这样,只要你能领这个姑娘回来我看看,什么家世背景我们可以不考虑,只要身家清白,长相说得过去,这总行了吧?”
谢承勋一时语塞,象没梦魇缠住了一样,很久不说话,然后淡淡开腔,“过段时间吧……”
“什么过段时间?”谢母立马就跳,“妈把条件已经降到最低了,承勋,你是我儿子,别以为妈不知道你在打什么主意,你又拿有对象骗我对不对?反正这个媳妇你娶也得娶,不娶也得娶!”
电话里传来“嘟嘟嘟”的忙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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