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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家-第4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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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喝茶,我看看稿子……”

贺竞强已经完全被这个稿子吸引住了,不过还是没忘记必要的礼节。

“嗯。”

刘伟鸿点点头。

稿子誊写得十分整洁,刘伟鸿的钢笔字写得不错,虽然有点张牙舞爪,但间架合理,阳刚之气十足,让人看起来很舒服。

贺竞强很快就看进去了。

这篇文章论点鲜明,论据清楚,起承转合都很合规范,遣词造句也十分到位,虽然纯理论性的文章谈不上文采斐然,也算是功底深厚。

贺竞强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文章绝对不是刘伟鸿写的。刘伟鸿要是能写出这样水准的理论文章,还能叫纨绔子弟吗?就算是他贺竞强,恐怕也只能写出这个水平。

不过贺竞强并没有将他心中所想说出来。

刘伟鸿自己不值一提,但老刘家嫡孙这个招牌非同小可。如果这个文章不是刘伟鸿写的,估计应该是刘家长辈属意的。针对性如此明确的理论文章,由老刘家的嫡孙亲自交到自己手里,个中原因,远比文章本身值得深思。

贺竞强看得很仔细,两万字的文章,他花了大半个小时才看完。期间,刘伟鸿自己起身续了一回茶水,坐在那里翘起了二郎腿,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贺竞强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猜测,刘伟鸿就是个跑腿的。

“怎么样,贺处,这文章能发吗?”

贺竞强沉吟稍顷,说道:“伟鸿,《号角》杂志不是我们部门管的,不过我可以帮你推荐。你的稿子留在这里可以吗?”

“当然可以了。”

“那好,麻烦你在稿子上亲笔签名,写上送过来的日期和时间。”

贺竞强说着,起身去办公桌那里拿来一支钢笔,递到刘伟鸿手里。

刘伟鸿二话不说,按照贺竞强的要求签了名,署上了日期和时间。

贺竞强仔细看了看那两行字,嘴角浮现出一个笑容。

没错,这稿子确实是刘伟鸿的亲笔。

“伟鸿啊,能不能在《号角》上发表,我也不敢打包票。但我一定会尽力帮你推荐的。想不到你年纪轻轻,竟然有这么深厚的理论功底。当真是家教渊源啊。”

贺竞强笑容可掬地说道。

“呵呵,贺处过奖了。那就这样吧,多谢贺处了。等拿到了稿费,我请客,吃烤鸭。”

“哈哈,好,好!”

贺竞强亲自将刘伟鸿送到门外,等刘伟鸿转过身去,贺竞强镜片后面的眼睛里,闪过一抹凶厉之色,似乎还有点幸灾乐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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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章 青峰地区农业学校

在首都呆了差不多十天之后,刘伟鸿提着包,静悄悄的回到了青峰地区农业学校。//

青峰地区是楚南省中部的一个地区,辖有一市八县。青峰地区在楚南省算是相对比较落后的地区,没有空港,也没有水路交通,唯一的陆路交通还不是很便利。境内除了资源比较丰富,其他的东西乏善可陈。经济发展受到了很大的制约。改革开放六七年了,这里的广大人民群众也才将将解决了温饱问题,离小康生活还差得远。

农业学校坐落在青峰市西郊,由原先的五七干校改建而来。

而五七干校,则是右派分子下放劳动改造的所在。可以想见,不可能建在闹市区。这些年,青峰市的市区略有扩展,但离农业学校还远得很。这里每天通两班班车,上下午各一趟。错过了,想去市区,唯一的交通工具就是自行车。倘若连自行车都没有,那就只能靠十一号了——两条腿走!

骑车去市区,至少也得一个多小时。

就算是刘伟鸿这样体力绝佳的年轻人,也少不了一个小时。

但这不意味着地区对农校不重视。因为青峰地区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是农业人口,地区农业学校还是很受重视的,拨了些款子,在几年前重建了校舍,修葺了职工宿舍楼。

校区还算是像模像样,但出了校门,就是农村。

除了学校大门口那数百米路段打了水泥,通往市区的道路也是黄土路。市里几年前就说要修柏油路,也就是说说,至今不见动静。下雨天满是泥泞,太阳天则是尘土飞扬。从市里坐公共汽车过来,下车时谁都要灰头土脸。

刘伟鸿也一样。

不过比较而言,他要算是好的了。在班车上特意选了一个较好的位置,灰尘吃得比较少。而且他不断地拍打头发和衣服,所以下车时还显得比其他人整洁。

这也是多年首都生活养成的习惯,个人卫生还是很讲究的,在意个脸面。

刘伟鸿回到学校正好是星期天,学校里静悄悄的,大部分学生和老师都出去玩去了。三四月的季节,正合适郊游踏青,走亲访友。

刘伟鸿提着个新款的旅行袋,脚步轻快地走向宿舍楼。

他是去年七月份分配到青峰地区农校上班的,动物科学专业的老师。农业学校少不了这门学科。

青峰地区农业学校是中等专业学校,地区自己办的,主要是为农业培养各种专业人才。地区农校也有自己的动物学老师,但大多是半路出家的,以前有干过兽医的,有配过种的,实践经验或许很不错,理论上就有些欠缺了。

刘伟鸿别看年轻,还是首都大地方出身的人,对这个动物学的理论却条条是道。农校的那些老教师,没一个比得上他。

在楚南农业大学上课的时候,刘伟鸿还是下了一番苦功的。时光倒流之前,他就靠这个谋生糊口,还混了个副研究员的职称。

刘伟鸿所在的教职员工宿舍,不是新建的,是改建的,原先五七干校的教室。一间教室从中隔断,就是两间单人宿舍。

住在这栋楼里面的,都是单身男女,大多资历较浅。

结了婚的教师,或者资历较深又或者有一官半职的教师,则是住在新建的宿舍楼,条件比较好。刘伟鸿不在意这个。对他这种年龄的年轻人而言,宿舍就是一个睡觉的地方。只要累了,无论什么地方,躺下就能睡。

宿舍楼也是静悄悄的,走廊上没人。

不过刘伟鸿来到自己宿舍前开门的时候,隔壁的门“吱呀”一声打开了。

“呀,小老师,你回来了?”

刘伟鸿耳边响起一个惊喜的声音。

刘伟鸿浑身轻轻一震。

这个声音好熟悉,他曾经不止一次在梦中听到过!

时光倒流了。刘伟鸿要重新面对的,不仅仅是首都的家人朋友,还有农业学校的熟人同事。从首都返回青峰地区的火车上,刘伟鸿一直都在努力回忆二十多年前的同事,希望能够将他们的音容笑貌都重新从沉睡的记忆中唤醒。他又要再次和他们打交道了,若是叫不出人家的名字,甚至对面不相识,无疑是非常失礼的事情。

但是这个声音,刘伟鸿绝不会忘记。

这是唐秋叶,他的邻居。他们之间,还曾经产生过某种难以言表的感情。

刘伟鸿一扭头,看到了一张十分熟悉又似乎十分陌生的脸。这张脸很年轻,唇红齿白,眼睛很大,鼻子笔挺,皮肤虽然不算很白净,却闪耀着健康的光泽,很耐看。

唐秋叶也在看着刘伟鸿,满脸惊喜之情,毫不掩饰自己的兴奋之意。

“秋叶……”

刘伟鸿喃喃地叫了一声。

“咦呀,叫得这么肉麻……”那女子有些奇怪地望了刘伟鸿一眼,随即“噗嗤”一笑,高门大嗓地说道:“回来了?家里人都好不?”

“都好呢……今天不是星期天吗?你怎么没回家?”

唐秋叶家里住在青峰市区,她丈夫是地区农业局长的儿子,通常每到周六就会回去,周一才来学校上班。唐秋叶不是老师,是学校的职工。

“嘻嘻,不是在等你吗?我天天都在等你回来。”

唐秋叶就是这种性格,大咧咧的,似乎说什么话都不过脑子的。这么说的时候,一点都不脸红,直勾勾地望着刘伟鸿,丝毫也不掩饰她对刘伟鸿的喜爱之情。

这女人,和刘伟鸿二十三年前分配到青峰地区农业学校时一模一样,高门大嗓,咋咋呼呼,似乎她那健壮的躯体里,永远蕴含着无穷无尽的精力。

唐秋叶,曾经令他动心的第一个女人,如此真实地站在了他的面前,连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都是这样的清新,和他在梦中回味的那么一致。刘伟鸿上一辈子,有过很多女人,但从未有哪一个女人,如同唐秋叶一样,给他留下那么深刻的,难以磨灭的记忆。

尽管他们之间的交集,是那么的短暂,甚至没有任何肌肤之亲。

见刘伟鸿忽然发呆,唐秋叶笑起来,叫道:“快进屋去,放下包,到我这边来洗一洗……看看,满头满脸都是尘土……”

刘伟鸿如梦方醒,打开自己的房门,将手提包放了进去。

唐秋叶靠在门边,饶有兴趣地望着刘伟鸿。唐秋叶农村出身,高大健壮,就这样靠在门框上,穿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衣,碎花白裙子,浑身上下到处都圆滚滚的,按照二十一世纪的标准,那就是性感得不得了。

在唐秋叶所受的教育当中,绝没有哪一条规定她不得盯着人家看。就算有这么一条规定,她也绝对不理。这个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大男孩,身上有一股与众不同的气质。和他们乡下的土包子完全不同,甚至和青峰城里的读书人也不同。

“小老师”很傲气!

这种傲气,不是骄傲,是那种骨子里头与生俱来的气度。纵算他和和气气地对着你笑,你也会自然而然觉得他高人一等。

听说“小老师”老家是首都的。

首都啊!

在唐秋叶眼里,那是一个何等神圣的所在!

大城市出来的人,见过大世面,还是楚南农大正儿八经的大学生,就是不一样。

唐秋叶喜欢“小老师”。喜欢看他吃饭,喜欢看他笑,喜欢看他打球,喜欢听他讲故事,他身上永远都有一股淡淡的,引人喜欢的气息。

刘伟鸿知道唐秋叶在盯着他看。

她就是这样的人。

刘伟鸿激动的心情逐渐平复下来,忽然感到十分平安喜乐。上辈子他在青峰地区农业学校整整工作了五年。这五年的日子,简单而充实,尽管家族遭受了剧变,由高高在上变成“万劫不复”,但在远离政治斗争,远离尘世喧嚣的农业学校,刘伟鸿在同事的关心之中,安静地度过了那段最艰难的时光。

他对这里,有很深的感情。

尤其是唐秋叶站在他身边时,更让人心里安然。

刘伟鸿放下包,随即来到隔壁宿舍。虽然同是单身宿舍,唐秋叶的房间与他的房间有着天壤之别。他的宿舍里乱糟糟的,是那种典型单身未婚男子的混乱。唐秋叶房间里,就收拾得很整齐,还有着一股淡淡的幽香。

女人都是爱美的。

唐秋叶早已忙着给他打来了洗脸水。

自来水龙头就装在走廊上,三四户人家共用一个水龙头。

“给!”

唐秋叶不但给他打好了洗脸水,还取下自己的毛巾,在脸盆地搓洗了一下,拧干了递给他,动作十分自然,没有丝毫做作之意。

刘伟鸿说了声“谢谢”,笑着接了过来,好好洗了一把脸,又擦了擦身子,感觉清爽多了。

“你先坐下休息一会,喝点茶水。”

刘伟鸿洗脸的时候,唐秋叶已经给他端来了冰凉的茶水。刘伟鸿大马金刀的在椅子上坐下,端起茶水喝了两口。

很清凉很爽。

唐秋叶抿嘴一笑,端着脸盆出去,清洗干净毛巾,再次回到宿舍,笑着说道:“哎呀,你可回来了。要不,朱校长都急死了!”

“发生什么事了吗?”

刘伟鸿吃了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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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章 不幸的婚姻

唐秋叶搬了个藤椅在刘伟鸿面前坐下,脸上还是笑嘻嘻的。

见了这个笑容,刘伟鸿就放松下来,还在心里暗笑了一声。自己是不是被时光倒流搞得神经衰弱了,紧张兮兮的。唐秋叶嘴里说的大事,能是真的大事吗?

在她眼里,邻居家死了一只猫都是了不得的事情。

“大事情,你回家探亲这段时间,我们农校和工贸学校打篮球,打两场输两场,输得可难看了……朱校长亲自上场,结果被人家撞倒了,现在还在吃药呢!”

唐秋叶开始《新闻联播》。

这女人高门大嗓,说话想打机关枪一样,唧唧嘎嘎的,格外清脆。

如果是上辈子,刘伟鸿不大喜欢这种性格,更不喜欢这种说话的方式,但现在,却只觉得亲切无比。唐秋叶一边说话,一边盯着刘伟鸿看个不了。刘伟鸿也毫不回避,盯着唐秋叶看个不了。

刘伟鸿一分配到农校,就和唐秋叶打隔壁。唐秋叶是自来熟,又是那种单纯活泼的性子,两个人便经常会凑在一起吃饭。唐秋叶嫌学校食堂做的饭菜不好吃,往往会自己煮一点。她有个小煤油炉,炒两个人的菜不成问题。唐秋叶经常会从家里带一些干菜之类的来学校,炒点肉,或者煎个鸡蛋,都会叫上刘伟鸿。

刘伟鸿则负责跑腿,去食堂打饭,有时也打个蔬菜。

除此之外,刘伟鸿不需要做别的。只管“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吃完了嘴一抹,连碗筷都不要洗,全由唐秋叶代劳了。

唐秋叶似乎也把这一切看做是天经地义的。她所接受的教育,和“夫为妻纲”没有太大的区别,认为女人伺候男人,是理所当然的。

哪怕这个男人并不是她的丈夫。

见刘伟鸿盯着自己看,唐秋叶便嫣然一笑。

这个笑容令得刘伟鸿呆了一下。

以后世的标准来看,唐秋叶谈不上十分漂亮,五官端正,眉眼俏丽,鼻子也挺,就是嘴略有点大。和后世“流行”的白领丽人没有多少可比性。如果一定要分类,唐秋叶算得是很好看的村姑,事实上也是村姑。没有白领丽人所谓的高贵气质,典雅风度,却健康自然,璞玉无瑕,甚至还带着一点野性。最令刘伟鸿记忆深刻的,就是唐秋叶的笑容,非常的纯真,甚至还带着点孩子气。每次只要一见到这种纯真的笑容,都会让人感觉如沐春风,怡然喜乐。

但唐秋叶已经结婚四年了。

尚未生育。

“朱校长受伤了?呵呵,他还真是老当益壮。”

稍顷,刘伟鸿才将目光从唐秋叶身上收回来,笑着说道。

唐秋叶笑嘻嘻地说道:“朱校长那人要面子,你又不是不知道。”

这一点倒是事实。

朱校长五十来岁,酷爱打篮球,据说年轻时是校队的主力。农业学校远离市区,当时电视机尚未普及到每家每户,因为朱校长喜欢打篮球,这个活动很快就在农校时兴起来。刘伟鸿一到农校,上过一回场之后,立即就成为农校篮球队的绝对主力。

他个子高,技术好,体力充沛,打小就喜欢这个运动。

农校的篮球队,在青峰地区文教系统,是比较有名的。与农校势均力敌的是青峰地区工贸学校。工贸学校成立时间短,校址也在青峰市区。正因为如此,工贸学校对年轻教师的吸引力远远大过农校。工贸学校的李校长也是篮球爱好者。对想进入工贸学校的年轻老师,除了文凭要求之外,还有一个附带的条件,那就是要打球打得好。

工贸学校条件好,大家都争先恐后的涌过去,很快就组建起一支像模像样的篮球队,号称“打遍青峰市无对手”。

朱校长偏不信这个邪,主动向工贸学校挑战。

双方实力相当,互有胜负。

刘伟鸿加入之后,情形为之一变,多数时候,农校能占上风。朱校长便得意起来,经常讥笑李校长,说他吹牛讲大话。什么“打遍青峰市无敌手”?咱们农校才是青峰第一!

为此,朱校长对刘伟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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