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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贞的都市-第2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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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刚不再犹豫,他背起包就朝附近的小火车站走去。正好有一列火车孤零零地停靠在空荡荡的站台上,三三两两的旅客正无精打采地上车下车,郑刚神情恍惚,以至于都没有看看火车开往的目的地,就毅然爬了上去,不过,他最后还是回头看了一眼茫茫的夜空,仿佛是向那些躲在黑暗之中紧盯着自己的眼睛告别似的。


第63章见义勇为
刚一进车厢,一股污浊的空气扑面而来,郑刚忍不住屏住了呼吸,这是他第一次乘坐硬座车厢,他在财政局那会儿,虽然也经常出差,可一般都是乘坐飞机,即使偶尔坐火车,也是在软卧,从来还没有乘坐硬座车厢的经历。
不过,此一时彼一时,如今是性命攸关,哪里还有管得了这么多。好在车里的人并不多,中途又有人下车,郑刚沿着一排排萎靡不振的乘客走过去,很快就在中间找了一个座位,心里想着等一会儿去补票的事情。
等到他把手里的包裹放上行李架坐下来的时候,他才把对面和身边的乘客打量了几眼。他身边坐着的是一个年轻人,脑袋耷拉在车窗上睡的正香,丝毫都不知道身边的乘客已经换人了。对面靠窗户的位置坐着一位带着一个四五岁孩子的中年妇女,孩子已经在她的怀里睡着了。她的身边是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身上盖着一件外套,懒洋洋地靠在座位上眯着眼睛似睡非睡的样子。再看看整个车厢,全都是一个个无精打采的乘客,经过艰难的长途旅行以后,似乎已经耗尽了他们的体力,以至于没有人愿意说话。
不一会儿,火车就驶离了站台,奔驰在茫茫的荒野上。郑刚看看表马上就凌晨十二点了,心想,这么晚了不会有人查票吧,还是明天早上再说吧。
郑刚白天马不停蹄地折腾了十几个小时,加上心里强烈的失落感,只觉得浑身乏力,一阵睡意袭来,忍不住闭上眼睛进入了朦胧之中。
也不知迷糊了多久,郑刚忽然惊醒过来,睁开眼睛看看,车厢里一切如常,心里禁不住叹了一口气,两年多的逃亡生活,养成了他无比警觉的本能,敏感的耳朵能够捕捉到附近轻微的响动,即使深夜里他都会被一点点响动惊醒。
原来是火车已经到了一个小站,郑刚再次看看手表,没想到只是打了一个盹儿就已经过去了三个多小时,此刻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
虽然睡了三四个小时的盹,可那股睡意仍然挥之不去,郑刚打了个哈且,看看对面一男一女各自歪倒在一边呼呼大睡,先前,郑刚还猜测两人是夫妻,可是现在从两个人的睡姿判断,根本就是陌生人。
就在郑刚眯着眼睛准备一觉睡到天亮的时候,忽然就看见从对面那头走进两个男人,本来在车站上来两个人也不会引起郑刚的注意,可是,这两个男人的举动让郑刚忽然感到一丝不安,因为这两个男人一路走过来,眼睛却不断地扫视着各个车座上的乘客,那模样明显是在找人。
虽然车厢里面灯光昏暗,可郑刚仍然看清两个人长的就不像善类,不过,从他们那一身破旧的衣着,他判断这两人不可能是在找自己,郑刚的心刚刚静下来,忽然就又紧绷起来,因为他看见走在前面的那位高大的男人在走过一个熟睡中的乘客旁边时,顺手就拿走了挂在一边的一件外套。
郑刚瞬间就明白了,这是两个小偷,专门在半夜上车盗取睡梦中乘客的物品。郑刚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忽然想起了自己放在行李架上的包裹里面的钱,于是就半眯着眼睛,警觉地盯着两个慢慢靠近的人。
不一会儿,两个人就来到了郑刚的身边,一双贼眼就往每个人身上扫过来,郑刚忽然就睁开眼睛,装作刚醒过来的样子看了前面那个男人一眼,仿佛让那个男人明白,老子醒着呢,到别处偷去。
那个男人毫不在意郑刚的警示,一双眼睛盯着对面那个三四十岁男人盖在身上的那件外套,似乎在掂量着这件外套的价值,也就是几秒钟的犹豫,只见那个男人慢慢地把自己的一只手朝那件外套伸过去,然后拿住了衣领,十分小心地一点点往外面拉。
赶快醒过来呀!郑刚在心里喊道。可是,那个男人仍然沉睡着,丝毫都没有察觉身上的衣服正一点点地离他而去。
郑刚双眼睁得圆溜溜的盯着那件衣服,仿佛在看着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就在那件衣服几乎完全脱离那个人身上的时候,忽然一股怒气瞬间充满了郑刚的心,妈的,这不是分明把老子当死人吗?这哪里是偷,简直就是抢劫嘛。
郑刚心里一瞬间产生的冲动连他自己都感到奇怪,接下来的动作则更像是受到那股冲动控制而没有经过他的大脑似的,只见他呼地一下站起身来,一把抓住了那件衣服。
那个小偷似乎绝对没有想到居然会有这么一出,吓了一跳,不过,手里的衣服却没有松手,在那一瞬间,抓着衣服的两个男人互相凝视着,不过,两人的嘴里都在呼呼喘气,尤其是郑刚觉得自己的一颗心就要跳出来了,一阵悔意掠过脑际,但是,手里的衣服却越攥越紧。
“放开!别找残废!”
那个男人低声喝道。
毕竟是小偷,不敢大声,害怕吵醒了其他的乘客。郑刚心里稍稍有了一点底气,一双眼睛直直瞪着对方,就是不松手,心里却盼望着赶快有人醒过来,但是,他觉得自己的嗓子干的说不出话来。
就在这时,那人的同伙察觉到这边遇到了麻烦正逼过来,郑刚的心里再次慌乱起来,忽然想到自己今天看来是做了一件蠢事,动静闹大了肯定会引来警察,而自己的身份……
就在郑刚准备妥协松手,而那个同伙也来到面前的时候,衣服的主人终于醒了过来,他只是一低头看看自己的身上,似乎就明白了正在发生的事情,只见他就像是一只刚睡醒的豹子一样,几乎是从座位上窜了起来。郑刚这才发现,这个男人不仅身材魁梧,而且是个大个头。
他一把就抓住了自己的衣服,另一只手嗖地一下不知从什么地方摸出一把尖刀,恶狠狠地沉声说道:“松手!不然我捅死你!”
横的怕不要命的,男人的话音未落,那个小偷松手的同时,身子已经朝后面退去,然后一转身就消失在过道里,而他的那个同伙也快速地朝另一头跑掉了。
男人拿过自己的衣服,先急忙伸手在里面的口袋摸了一下,然后松了一口气,抬头把对面的郑刚打量了一番,脸上并没有感激的神情,只是淡淡地说道:“你很有胆量。”


第64章西行列车
男人拿过自己的衣服,先急忙伸手在里面的口袋摸了一下,然后松了一口气,抬头把对面的郑刚打量了一番,脸上并没有感激的神情,只是淡淡地说道:“你很有胆量。”
郑刚居然腼腆地笑笑,小声道:“没丢东西吧。这些贼简直太张狂了,这分明就是打劫嘛。”
那个男人没有回答郑刚的问题,而是扫了四周一眼,低声道:“不是贼猖狂,而是乘客们太孽障了,你以为他们都睡着了?其实好多人都醒着,只要是不偷到自家的东西就装睡呢,有的胆子小的,就算是偷了他的东西也故意装做不知道,这些贼的胆子就是这样练出来的,如果人人都有兄弟这样的胆子,他们敢这么明目张胆吗?”
郑刚听了男人的话,就朝自己身边的小伙子看看,果然见他的睫毛一抖一抖的,显然是在装睡,再看看车厢里,一个个好像都是刚从梦中醒来似的。只有那个丢了外套的乘客,向车厢外面走去,郑刚猜想可能是找警察报案去了。
那个男人见郑刚似乎不相信自己的话,也不计较,随即问道:“兄弟这是要去哪里?”
这下可问到郑刚的点子上去了,在此之前他只知道列车是向西去的,至于自己要到哪里下车,根本还没有来得及考虑,现在听别人问他去哪里,一时回答不出,只能愣在那里。
男人淡淡一笑,心想,这家伙的胆子倒也不大,居然吓得到哪里都忘记了,刚才却是难为他了。想到这里他朝郑刚伸出手说道:“兄弟,我叫郑建江,新疆哈迷人。”
郑刚赶紧握住对方的手,没想到还是个本家,他脑子一转便说道:“兄弟姓尚,叫尚融……”
哈密?哈密的甜瓜很有名气,郑刚稍一犹豫继续说道:“兄弟做点水果买卖,想去倒点哈密瓜回内地卖几个钱,就是第一次来,算是先看看行情。”
那人一听好像高兴起来,声音也大了几分。“那你可碰对人了,我家那里就出产哈密甜瓜,历史上那个有名的贡瓜家族的传人就住在我们那一块,兄弟如果愿意可以先到我们那里去看看。至于行情嘛……”
那人脸上闪过一道阴翳,顿了一下才继续说道:“这些年我都不在家里,还真说不上……”
郑刚哪想到自己胡说八道的一句话就让人当真了,不过,看这个人的面相倒像是个血性汉子,既然自己现在没有地方去,新疆又是个陌生之地,还不如跟他一起去转转,现在对自己来说哪里才是目的地呢。听他刚才话里的意思,他的家好像在农村,现在对自己来说待在农村比城市好,不仅安全,花销也不大。想到这里,郑刚装作兴奋地说道:“那太好了,我正愁人生地不熟呢。”
在此后的一天多时间里,两个除了打盹就是聊天,居然越聊越投机,真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其实,倒不是郑刚和郑建江的性格相投,恰恰相反,郑建江是个性情中人,为人爽直,而郑刚则小心翼翼,含而不露的性子,不过,在经过了近三年的逃亡生活以后,他的性格已经变得多元化,就像变色龙一样,随时都能用适当的色彩保护自己,同时,他还从金生、爱山那里学了一些江湖粗口,这让他看起来更像是一个急公好义的汉子。
列车快到达哈密前的那个中午,郑建江硬是把郑刚拉到餐车去吃饭,在喝下几瓶啤酒以后,郑建江盯着郑刚道:“兄弟,既然咱们投缘,老哥也不瞒着你,其实我是个刑满释放人员……”
说完就紧盯着对方的反应。
郑刚一听,心里虽然吃惊,可脸上丝毫也没有异样,倒使他对郑建江生出了一种亲切感。他淡淡一笑,不在乎地说道:“老哥和兄弟刚认识就能说出这种掏心掏肺的话,你这个老哥我是认定了,刑满释放人员又怎样?现在这个年头,坐牢的除了受冤枉的剩下的就是英雄好汉了。”
郑建江一听,一双虎目差不多就要湿润了,把手上的酒杯重重地砸在桌子上,差点把杯子砸破,很有种俞伯牙摔杯谢知音的味道。他一拍郑刚的肩膀,近似哽咽地叫了一声:“兄弟……”
郑刚见自己随便几句话就让郑建江激动成这个样子,心里偷偷发笑,不过他由此更加认定了他对郑建江性格的判断。
“老哥家里都有什么人?”
郑建江回过神来,长叹了一声,一口喝干了杯中酒,充满伤感地说道:“父母都过世了,有个弟弟也不长进,现在干什么我都不知道。”
顿了一下又说道:“其实,我这次回来也就为了她……”
郑刚心想,他嘴里的这个她不是老婆就是相好,看来他还挺儿女情长的,随即就想起了张彩霞,心里便有了同病相怜的感慨,他怕怕郑建江的手安慰道:“兄弟也别太难过,有道是天涯何处无芳草,哪里的黄土不埋人,男子汉大丈夫可不能太儿女情长呀。”
其实,郑刚这番话与其说是安慰郑建江,还不如说是在为自己宽心,不过,郑建江显然喜欢这种调调,顿时就直起了腰板,充满豪气地说道:“兄弟放心,老哥可不是那种为女人拿绳子上吊的主,我这次回来就是要了却一桩心愿,毕竟我们曾经是夫妻,凡事都要有个交代,我只需要一个结果。”
“你有多久没有见过她了?”
郑刚小口呷着啤酒问道。
“整整六年了,我走的时候她肚子里还怀着孩子。其实我去年就出来了,可是两手空空的也没脸回来见她,所以就在上海打了一年工,攒下了两万多块钱,才回来找她。”
说完拍拍自己的外套口袋继续道:“今天要不是兄弟见义勇为,我一年辛辛苦苦挣的钱落入贼手不说,回去以后没得丢人现眼呢。来,老哥敬你一杯……”
郑刚当真有点受宠若惊,赶紧喝了一大口啤酒,正要说话,却听郑建江喃喃自语地说道:“在里面的时候,我看过一部日本电影,叫《幸福的黄手帕》……”
郑建江说了半句就停下了,双眼凝视着手里的杯子,那眼神之中流露出无限向往的神情。郑刚当然知道他说的那部片子,看着朋友痴痴呆呆的样子,心里暗自叹了口气,不由的又想起了张彩霞来,便自言自语地说道:“那是电影,生活中哪会有这么多的黄手帕,再说,现在的女人都不用手帕了,她们只用餐巾纸……”


第65章同病相怜
新疆哈密位于横贯新疆的天山山脉东端,被天山分割为南北两处,天山南部是哈密绿洲,天山北部是巴里坤草原和伊吾河谷。哈密是新疆东大门,素有西域咽喉、东西孔道之称,是著名的古丝绸之路的起点。
但是,哈密这个地名之所以广为人知,还是缘于这里出产的一种甜瓜,也就是被康熙皇帝赐名的哈密瓜。郑刚对哈密的所有知识和感知就是从哈密瓜和在火车上邂逅的郑建江开始的。
由于列车到达哈密时已经是夜里十点多钟了,而到郑建江家所在的县城还有两百多公里的路程,所以,他们决定在哈密市里住一晚上。
最让郑刚感到新奇的是,虽然已经是夜里十点多钟了,如果是在自己的家乡,几乎已经是上床睡觉的时候,可是,在这个西部重镇却仍然恍如白昼,太阳还挂在远处的山岗上。虽然郑刚知道时差的概念,可仍然感到很新鲜。所以,在宾馆里稍事洗漱之后,他就拉着郑建江迫不及待地要出门看看哈密的市景。
已经进入秋季,这个西部城市的夜晚冰凉如水,街上除了来来往往的车辆之外,行人并不多,郑建江见郑刚一路上只顾盯着那些穿着民族服装的男女观看,就笑道:“缠头有什么好看的,难道你从来没有见过缠头?”
郑刚笑道:“真是第一次见,如果你不说这是哈密,我还以为自己到了阿拉伯呢。这些就是维族人吧。”
郑建江撇撇嘴说道:“我们都叫他们缠头,你想看的话,等到了我家那边全是这样的人,走,我带你去吃手抓肉。”
这天晚上,郑刚沉浸在身处异国情调的兴奋之中,暂时忘记了张彩霞,由于这里远离自己的家乡,他甚至忘记了自己是一名身负重案的在逃犯。他津津有味地吃着当地的美食,和郑建江一杯接一杯地喝啤酒,一边听他讲些当地的风俗民情,最后就有点晕头转向了。
郑建江的酒量极大,在此之前郑刚还没有见过如此豪饮的人,两人在回宾馆的路上,郑建江又从一个小商店里买了十瓶啤酒说是回房间要继续喝。
“兄弟,你为怎么没问问我坐了六年牢的原因?”
等到三四瓶啤酒下肚以后,郑建江终于有了一点醉意。
“有什么好问的?看老哥的样子肯定不会是强奸妇女和盗窃,除了这两样,干什么还不是为了生存?”
郑刚毕竟是在里面待过一段时间的人,知道在那里面最让人看不起的就是强奸犯和盗窃犯,最吃香的就是自己这样的贪污犯,所以才有此一说。
郑建江从床上抬起头来奇怪地看了郑刚一眼,随即又一头倒在床上,叹了口气,愤愤地说道:“我他妈的这辈子活的真窝囊。”
郑刚盼着郑建江说下去,可见他又是半天没声音,还以为他睡着了,于是说道:“老哥若是不介意就给兄弟说说。”
好一会儿,那边才传来郑建江的声音,语调中带着无限的忧伤。
“我年轻的时候在新疆阿勒泰当兵,在那个地方当兵可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浪漫,长年都待在积雪不化的深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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