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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庄的风流韵事-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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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环境,先走动一下再说。
河边长满了郁郁葱葱的杂草,河水清澈见底,还有些喜水的草从水面露出尖儿在微风的吹拂下自由摇摆。最高兴的要数小黄,它友好地跑过来,在毓秀面前摇头摆尾,一蹦一蹦地来抓毓秀的裙裾。
毓秀俯下身,在这可爱的小家伙身上轻轻抚摸着。她倒是羡慕起这些小动物来了。更多时候,它们活的比人还自在。它们没有思想,也便少了些烦恼;没有尔虞我诈,也便少了生存的风险;人前人后摇尾乞怜是它们的天性,也便少了些羞耻之心。事实上,人也是动物,不同的只是高智商带来的是深重的灾难。上帝啊,她在心里呐喊,为什么要造出人来?为什么人会不择手段相互倾轧面目狰狞?
她回望了一眼,仓库那边的尘土弥漫了整个天空,开始向四处蔓延。不用说守在那间屋子里,即使这一眼,那种窒息感就压得她透不过气来。人活着,何其艰难。动物间也不是没有风险;但,在她心里,要么就痛痛快快地活着,要么就坦坦荡荡地死去。死不足惜,倒是死本身让活着的时候恐惧,让身后的亲人伤心。因此,死,其实并不是一个人的事,如果只为自己,她或许早就不在这个世上了。
春妮尽管已经恋爱了,但还是孩子气十足,天真烂漫,无忧无虑,连恋爱本身就带着孩子气呢。想想前不久,她觉得这个姑娘挺有意思的。是不是真爱姑且不论,就为了拯救人家的灵魂,就谈起恋爱来了,也算是天下奇闻。要是这事放在自己身上,还真做不来呢。
想到这,不觉噗斥笑了。
春妮好奇地盯着她。
“你知道我笑什么吗?”她拾起一颗扁平的小石块,做了个弯腰的姿势撇出去。石块在水面激出一串水圈后沉下去了。一个个圆圆的小水圈四逐渐扩大,水圈四散不见了,漾出层层涟漪。
“你自个的事,我咋知道?”
“笑你呢。”
“笑我?”
“是啊,”毓秀故意扮出羞辱的样子,“笑你跟林瑶。没想到小妮子还有这招,把人家搞得神魂颠倒地。”
“我哪有,我是同情他。”
“又说这话,当我不知啊!其实你不也一样被他迷倒了吗?别看你不说,你的梦可瞒不过我的。”
“又提什么梦。”春妮脸涮地红了。
“就抓你的要害,这样你还死不承认呢。”
春妮刚想回击,一个人远远地喊她。
“狗主子来啦,我得过去一趟。”走了两步,又回过头对毓秀神秘地笑笑。“知道那人是谁吗?吕振山的儿子。认识吗?吕振山,咱们公社的老大。”说罢,扭回头,面无表情地走了。
看着春妮远去的背影,毓秀不解地摇摇头。
“这个鬼机灵,又在搞什么名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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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鬼机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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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近中午,年龄不一、个头不等的中学生在领队的带领下拖着疲惫的身子稀稀落落地往回返,不一会,整个打麦场前聚满了人。
分发饭菜的是两位年轻姑娘,按理说这活计是不应该由她们来做,而是那个一张娃娃脸的大厨。大厨姓纪,个子不高,五十开外,微秃,一脸笑模笑样,一身对襟破汗衫,常披散着怀,喜欢人家叫他小纪。
小纪原是公社食堂极有名望的人物,只因烧得一手好菜,很受前任领导器重。但那任领导因事下台,他的地位也随之一落千丈,干起了打杂的活儿。除了新任领导对他有看法,还有更核心的一点,就是说话太随意,居然对当今大好形势说三道四,即使领导已经批评过他,依然我行我素,把领导的话当耳旁风。如果不是因为他做的饭菜还算合口,怕早不知发配到什么地方去了。
所有这些小纪都不在乎,还是整天乐哈哈地,一脸满不在乎的样子,还是一听到人家叫他小纪就满脸堆笑,一掌菜勺就心内生花。只因为领导认为他思想上有缺陷,故而分发饭菜的职责便被剥夺,免得亏待了这些红色少年,而把勺子头歪到地富反坏右那边去。他也乐得清闲,除了炒菜的大权无法旁落,也懒得管别的什么鸟事。
很快,中学生们领到饭菜到各自睡觉的地方吃去了,个别的三五成群也找个树阴底下边吃边聊。孩子们天性如此,别看一上午累得够呛,可一歇下来,就有说有笑的,有的甚至吃了几筷子就追逐着说笑打闹起来。
要说安静的还是那些地富反坏右们,他们知道在何种情况下都没有自己说话的权利,便各人找一个旮旯蹲在那里闷声不响地吃,惟恐发出不雅的声音进一步影响了自己的声誉。当然,监工的也不能闲着,扒拉了几口就四处转悠,一是要维护小学生们的安全,二是监督着那些坏分子是不是乱说乱动乃至故意捣乱。
春妮端着碗凑到毓秀这边,也找块阴凉的地方坐下。毓秀一点食欲也没有,还好,今天上午并没干多少活,也不觉得太疲劳,只是有些困乏,想到睡一觉才好。但一看到春妮,瞌睡就又不知跑哪儿去了。
“毓秀姐,你干么不多吃点?纪大厨的菜做得可香呢。”春妮划拉一把草放在地上,一屁股坐在上面。“听巧云姐说,为了照顾这些小将们,公社特别把这老头拨过来用几天,能吃上他做的饭可不易哩。”
毓秀把饭碗推给她。
“那你就多吃点,有劲了也好谈恋爱去。”
“又不说正经的了。”春妮一歪身子。“姐姐最近中什么魔了吧?除了这个还是这个。”
“当然啊,”毓秀故意挑逗她。“我一个人寂寞哩,哪像你。”
“咦,原来这样啊。我也帮你找一个。”春妮诡秘地一笑,“如果毓秀姐答应了,那可真是绝配。”
“小妮子,又捉弄我了吧?”
“哪敢啊?真的呢。”春妮凑近前,贴着毓秀的耳朵。“就是小黄的主人,吕大主任的公子。怎么样?人家亲自说过,就等国色天香的那位出现呢。这不是上天安排的吗?”
“我才不稀罕呢,留着给自己吧。”毓秀不屑地撇撇嘴。
“真的,毓秀姐,”春妮四下打量了一下,一副贼头贼脑的样子。“是他求我的呢。”
“什么?他?他什么时候见过我。”
“你当你是谁啊?养在深闺人未知?”春妮抛了一个眉眼。“人家可是遍阅天下美女,独独钟情于你哟!不然,我哪有资格大忙的时候可以四处闲荡啊?嘻嘻,不知不觉中还沾了姐姐的光了呢。”
“又胡说了。我真的一点印象也没有。”
“这个不怕,现在都一个锅里摸勺子了,见一面还不容易?”
“死丫头,越说越没人相了。”
正嬉闹间,面前出现了一个人的影子。
“光明?”春妮惊愕地张大了嘴巴。
“奇怪吗?”那一个抿嘴一笑,两手一摊,做出一副放浪不羁的动作。“脚在我腿上,还不能到你面前来啊?”
“不是不是,我是说……”她欲言又止,斜睨了一眼毓秀。“噢,对了,忘了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姐姐毓秀,知青群里最美丽的姑娘。”又向毓秀刻意把嘴一咧,“姐姐,这位就是公社吕主任的公子,大号吕光明。”
那位早就注视着毓秀了,这时把手伸出来。
“幸会幸会。”他一副关切的样子,“能在这里相逢,缘分不浅呐。”
毓秀象征性地伸过手,对方轻轻地握了她一下。
不愧是一把手的公子,一看就养尊处优,没做过力气活。
“你们谈吧,我有事离开下。”吕光明礼貌地招呼她们坐下,朝食堂那边走去。
“翩翩少年,还不错吧?”
春妮见毓秀面无表情,渴求的眼神盯视着她。
“跟你娘一样,就喜欢做媒婆啊?”说完这句,自己先笑了,“还真有点遗传基因呢,可惜我不喜欢。”
春妮迷糊了,到底姐姐是不喜欢自己做个小媒婆呢还是不喜欢这位吕大公子。
“姐姐是要拿一把呢?也对,得等公子亲自登门求婚才可答应,这样可以提高自身的价值。”
“哪来的这些歪理啊,一套一套的。自己用着不说,还来教训别人。”
二人话中有话地相互讥诮着,等转过神来,院里没人了,大概都躲到各自睡觉的宿舍休息去了。
毓秀却是睡意全无,倒不是因为这位公子的出现,而是想到了巧云。从那天分别,到现在也没有见面,不知怎么样了。特别是那晚知道了吕主任对她的险恶用心之后,她一直心神不宁,想起来就心惊胆颤。知青,怎么就这么难。守在这里不行,想回去又不成。不管怎么,都要付出自己最不愿意付出的代价。巧云能保得住自己吗?即使她想拼死一搏,能斗得过狡诈多端的吕振山吗?这些色狼,什么时候死光就好了。
春妮见她不再吭声,以为她是在想刚才的事,拿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毓秀生气地挡开她。“这是干啥?以为我傻了啊?我是在想巧云的事呢。不知现在她怎么样了。”
一提到巧云,春妮也收敛起笑容。“我也好担心巧云姐姐的,只是,我们也没法子呀!只能祈祷姐姐没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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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心在呐喊
从第一次被吕振山的大手握住,巧云心里便有莫名的恐惧。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恐惧愈益加深。她要逃离这个陷阱吗?是的,一定。她多次在心里提醒自己。离开,离开,离开!但是,半年多时间过去了,她就这么忍气吞声呆在这里。并不是出于对这个是非之地的留恋,而是她太需要这样一块跳板,也只有这块跳板能保送她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她期待着,并一直为此努力着,但,似乎轻而易举的事情,却碰到了吕振山这样一座大山。而从他口里出来的话偏偏是:只要你从了我,马上就可以办手续。
不——她的心在呐喊,在滴血。自己还只是一个女孩子呀!看到那张卑污的嘴脸,她就想呕吐,而每次当他出现在面前,却又不得不装扮出欢快的笑脸。
是谁把自己推向这种境地?是谁赋予他这样一项职能?多少个不眠之夜,她的心在翻卷;多少次,她想掏出那把曾经维护过自己清白之身的水果刀把这个恶棍捅死。然而不能够,即使有这样的机会,她也下不去手。她心里明白,即使置他于死地,她还是完了,还是回不到父母身边,连秀水村也回不了。她多次暗下决心,不到万不得已,那把水果刀还不能取代杀猪刀。
幸好还有卫建国,这个痴情的小伙子明明知道他们无法相爱,却还是一如既往地关心她、保护她。她不懂,甚至有一次不禁好奇地问:我已经明确地告诉过你,根本不可能,你为什么还是对我这么好?那一个竟痴痴地望了她一会,然后目光游移地转向璀璨的星空:巧云,在我心里,你就像天上的星星。即使得不到,我也愿意一辈子仰视你。
那一刻,她的感情差一点冲垮了理智,好想扑到他怀里大哭一场。是啊,她需要这样的怀抱,她渴望躺在这样的男人怀抱里低语倾诉。但是,另一块顽石一直压在她的心底:不能冲破这道防线,命运,不会因此而把她拴在这里。
爱情,特别是美好的爱情,她不是没有向往过;甚至,她觉得现在就已经拥有了美好的爱情:纯情,魅惑,白璧无瑕。有时,她真的要屈服了,她好想Zuo爱情的俘虏,她不愿意再有什么理智。但理智还是成为她无法逾越的坎。她像押宝一样期待着那一个勇敢一些,拉住她的手,亲吻她,拥抱她,抚摸她的全身。她甚至迷上眼睛享受着跟他在一起的全过程。但那个男人可爱又可笑,自从她告诉他,他们不可能,他们只能做兄妹,那个也就只把自己当妹妹了。
男人有时也好傻,她暗自发笑。遇到这样的男人是幸运还是悲哀?悲哀?想到这个词把自己都吓了一跳。明明人家就是为自己好呀!这样的好男人打着灯笼上哪儿找去?然而有时真的并不期望他那么好,好到连自己都心痒难耐而他却依然坚守着他们的所谓诺言。
那个守着星星的夜晚,她们像恋人一样,沿着那条她熟悉的小河走了好远好远。她好希望就这样走下去,永不停息。是的,他们走了整整一个晚上,陪伴着星星一直走到天亮。有几次,她都轻触到那个男人的手了,但那一个竟触电似的躲开。她多么希望这时的他就是一个坏男人,死劲地拥住她,亲她,吻她,让她窒息。她愿意跟他做他想做的一切。但整个晚上,最近的距离就是那两次轻轻的碰触。
天都放亮了,她的心也略有些清醒,她暗自庆幸这个夜晚就这么纯洁地走过来了;另一方面,却又有深深的失落。她觉得这个男人很好笑,也觉得自己的想法很可笑。世上竟有这样不解风情的男人,居然只是远远地看着,就能无怨无悔地守一辈子。
也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个夜晚,她想缴械投降。她要接受他,也要看他一辈子。不,不只是看,还要完完全全地拥有;而自己也绝不会让他只是远远地看着,也让他切切实实地拥有。我是一颗星星,却是只属于他的那一颗。
好几次,她想吐出口。甚至曾想过,如果再有那样一个夜晚,即使那个男人退缩,她也要勇敢地扑上去,在他的怀抱里抽泣、颤栗、疯狂、呻吟。但过去的,便再也无法重复。
虽然天已经暗下来了,但按时间还尚早。秋月告诉她要回家一次,明早才能回来。注定,这是一个孤寂的夜晚。她的心头涌上阵阵酸楚,好想卫建国能在这个时候出现,即使不到外面走上一个夜晚,也要躺在他怀里任委屈的泪水肆意横流。她故意微开着门,坐在办公桌前随便翻着一本杂志。如果那个建国那天出生的小子看到的话,一定会来的。是啊,他是常常在这个时候要过来看一眼呢,为什么偏偏只有我一个人的时候他却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呢?
她在心里骂他是个笨蛋,没点男人气概,萎萎缩缩,不敢做敢为。她倒上一杯水,呆望着杯子里的袅袅雾气出神。自己要去找他吗?去,似乎又意味着她答应了什么;不去,这样苦苦的等候又能到几时?
门外出现了“橐橐”的响声,她一阵狂喜。他还是来了,她就知道他会在这个时候出现。但那步伐好像变了,变得不再轻盈流利。还没等她来得及犹豫,半掩的门又推开了一些。一个熟悉的身影惊得她不寒而栗。
是吕振山。
“啊哈,巧云呐,怎么没出去走走?秋月呢?”
巧云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把对面那张椅子往外拉了拉。
“噢,吕主任,晚上怎么有空?快坐快坐。”
那一个也没有正面回答她。
“今晚的月光真美啊!有个人聊天真是不错的享受。”
巧云一边给他倒水,一边心里直打鼓:“这个老色鬼,葫芦里到底卖得什么药?”
她要吕主任稍坐一会,自己进里间一下。
她知道,那把水果刀虽然未必最终挽救得了她,但必要的时候说不定还真能用得上。
第六十四章 色狼的丑态
面对巧云,吕振山有些沮丧。这个女孩子表面上嘻嘻哈哈,内心里精明着哩。这是吕振山上任以来最感棘手的一个女孩子。面对返城这样一个优厚条件,只要是他喜欢的女孩子,个个束手就范,即使事后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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