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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看千秋-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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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七尺男儿在我肆无忌惮的大笑中脸色渐渐变成了煮熟的虾子,他嘟囔着说了句什么,脸红得格外灿烂。
“司姑娘在笑什么呢?”胡狼登场,我也该回避了。这只可怜的大虾应该是个王公贵胄级别的人物,否则卓玛也不会猛拉我磕头,要知道我见到胡狼也仅仅是点头示礼,谁让我生平最讨厌给别人下跪。
“没什么?”我狡黠的眨眨眼,甜甜一笑。胡狼有0。1秒的失神,天啦,我又想大笑,可怜的胡狼,我还没向你放电呢。
“没什么,还笑得这么开心。”他走近我们,亲昵的对大虾说了句什么,两人互相行礼。
“天气好所以心情好。”我信口胡诌。
“这位是桑格王子,敝国的的储君。”胡狼指了指大虾向我介绍。
惨了惨了,居然得罪了未来的皇帝老儿,那西秦的国主叫啥名的来着,你可千万坚持着点,别还没等到我穿越回去就挂了。
“王子殿下,小女子无知,适才若有冒犯之处还请王子大人不记小人过。”我鞠了个九十度的大躬,想让我磕头,门儿都没有,王子殿下也免谈。
胡狼非常自觉地充当了翻译。
桑格王子看了我一眼,神色讶然,然后说了句什么。胡狼笑着应了一句,前者露出不相信的表情,尔后你来我往,唧唧咕咕说了半天。
我等得有点不耐烦了,到底怎么了,我又没怎么得罪你,让我的手下一直跪着你很爽阿。
“王子问你为什么笑,我说你说因为天气好,他不相信,说这个理由太牵强,我告诉他你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子。”也许是感受到了我眼底的不耐烦,一直把我撇在一旁的胡狼终于偶发善心向我陈诉了他们的谈话。
“你可以告诉他我笑是因为他很可爱。刚刚没跟你说是因为在一个男人面前夸另一个男人不太好,——呃,你也很可爱,相形之下更帅一些。”大丈夫也要人夸,听完我的后半句话,他阴霾的脸色立刻晴空万里。
他又叽里呱啦的说了一通话,不过我坚信他是不会把我对大虾的赞美翻译过去的。
男人的虚荣心阿,有时候绝不亚于女人。
而后我借口有点累了,先行离开。
……
“你就是那个司嘉洛,会跳很美丽的舞蹈的中土女子。”
……
“你不要光笑啊,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
好些年之后,我从桑格口中知道了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他究竟说了什么,那个时候,他已经身陷囹圄。
冬天的夜晚漫长而无聊,以前可以上网打发时间,现在除了捧着几本已经翻烂了的书对着火盆发呆,是又有一句没一句地跟着卓玛学说西秦话。我的语言天赋素来平平,轩早早以令外语系的学生汗颜的高分通过六级考试时,我还抱着四级词汇表苦苦挣扎,最终也只是堪堪而过。我口语尤其烂,加上对于西秦语的学习没能从心底里重视起来,学了三句倒忘两句。商文柏对我的学习从未表过任何态,对于我学习中请教他的问题倒回答得颇为详尽。
晚间无聊时,他也教我下围棋,西秦国围棋不普及,高手更少,他老一个人自己对弈也没什么意思。可惜我心不在焉,学了半天只记得执黑棋者先行。商文柏大叹朽木不可雕也,我懒得跟他抬杠。不知是不是因为这几天一直漫天阴霾,我的心情很不安,隐隐的总觉得有事要发生。
我这人对于不幸的第六感一向很准。当年轩告诉我跟我在一起真的会很累前几天,我就莫名其妙的心慌,果不其然,最后我被甩了,从枝头重重的摔到了地上。
卓嘎看到商文柏时,眼里的讶然一闪而过。那时,商大夫正在我的帐中教卓玛下围棋,他认定我不是下棋的料,转而栽培凡事认真的卓玛。
我先看到了胡狼,笑着向他点头,对于叩首行礼这件事我向来是能混过去就混过去,胡狼也不甚在意。卓玛慌乱的想行礼,被他制止了,他饶有趣味的看着师傅徒弟二人对弈,还时不时给卓玛支上两招,最后被我忍不住说了句“观棋不语真君子”才乖乖闭上嘴巴。
无事不登三宝殿,王爷光临我的帐蓬不会是为看棋这么简单,既是如此,何必把时间浪费在不相关的事情上呢。
茶过三盏,他开始切入正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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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姑娘,当今西秦国主陛下对中土文化很感兴趣,希望找一个中土女官教授小王子们中土的文化知识,姑娘才名远播,陛下十分欣赏,想礼聘你为宫廷教师。……”
我眼前突然浮现出大虾涨红的脸。哼!冷嘲闪过眼底,这么巧,才名?我不记得我有过什么才华横溢的作品。
“小女子才疏学浅,不便担任宫廷讲师之职,至于才华,我实在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才华。”
“不必自谦了,你那首《佳人》已经在宫廷里传开了。”胡狼淡淡的微笑。
人怕出名猪怕壮,枪打出头鸟,遭现世报了,那几个我去送诗时在胡狼帐中看到的人好歹也属于西秦的高层吧,嘴巴怎么还这么大。
杜甫诗圣,我对不起你,我不该剽窃你的作品。
“那不是我写的。”我极力辩白,剽窃是可耻的,尤其是在将自己陷于不义之地的时候。
“那是谁写的?岑华、圣杰还是卓坤?(这三个人是这段历史中最负盛名的诗人。)他们的诗小王都曾读过,没有这首《佳人》。”
有才怪。
“无名氏。”明显没有任何说服力。
“司嘉洛可不是无名氏。”他微笑道,“怎么样,考虑一下,我们都希望你能接受这个职务。”
你们?你和谁?西秦国主还是那个储君桑格?
“我可不可以不去?”必须表明我的立场,我一点也不想当你们叔侄礼尚往来联络感情的工具。一入宫门深似海,萧郎从此是路人。我脑子进水才会把自己送到一个对我有所企图的男人面前。别告诉我,亲爱的储君同志只是单纯的欣赏我子虚乌有的才华,想引我为知己。不好意思,小女子完全敬谢不敏。
宫廷生活风云谲诈,不是我所能应对的。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想完全置身事外也根本不现实。
“为什么?”胡狼放下了茶碗,我示意卓玛重新换一碗茶。
“因为我这个未婚夫不希望她进宫。”一直沉默不语的商文柏突然开口。一语激起千层浪,我一口茶差点没全喷在他脸上,好在我应变能力尚可,狠狠地强行将茶水咽下,我不动声色的拨弄着碗盖。
“文柏兄,不知未婚夫之言从何说起,以前从来不曾听你们提过。”胡狼很快镇定下来,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商文柏,希望能从后者的神色中发现什么蛛丝马迹。
“因为我们并没有婚约。但依我们中土的礼仪,我看过司姑娘的身子,就必须对她的名节负责。”
“咳咳……”我还是被茶水给呛着了,脸涨得通红。商……商文柏,你说什么?你这头色狼。
“王爷,这件事我本不应当说,因为事关嘉洛的名节,嘉洛,对不起,我不应该说出这件事,不过王爷不是外人,告诉他也无妨。当日在山洞中,嘉洛高烧不醒,我身边没有草药,情急之下惟有施以针灸术进行救治。施针时为了认准|穴位,不得不……依照中土的礼节,我必须娶司姑娘为妻。”
切,我当是什么呢,医者父母心,妇科检查时还得坦诚相见呢,照这个理论,我大学时同班的两个男生天天娶老婆还来不及了。当然这些话我只能在心里说,表面上我得垂着头装出一幅羞答答的样子。
“噢?原来是这样,那么按照中土的礼节我也应当娶司姑娘为妃,毕竟当日我也……”胡狼忽而笑了,不过笑意没有蔓延到眼睛里。
“王爷不是中土人,不必依照中土的礼节行事。”我抬起头,淡淡的陈述。
“是吗?”他眼底有暗芒闪动,绷紧的眸子深不可测。
“当然。不知者无罪。”
胡狼深深看了我一眼,嘴唇蠕动着,终是什么话也没说。
“说,到底看了多少?”胡狼前脚刚走,我后脚就拎着商文柏的衣襟开始逼供。
“已经看得差不多了。”他挣开我的爪子,理了理被我抓皱的衣角。
“差不多到底是多少?”被人看光光终究很不爽。
“就是胳膊后背,当日情况紧急,只好出此下策,还望姑娘见谅。不过我一定会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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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少来,如果卓嘎不提让我进宫,你不也什么反应也没有吗?少装正人君子,骗骗卓玛这样的小姑娘还行,我就免了。”负什么责,不就是相当我穿了一件露背式晚礼服吗?我都不介意,他介意个什么劲。
“嘉洛,我是认真的,我想你就是我想照顾一生的女孩,即使没有这件事,我也愿意娶你为妻,以前不说是怕吓到你。”商文柏一改平日漫不经心的神色,郑重的缓缓开口。
“你已经吓到我了。”现在我很想知道你到底是吃坏肚子还是药物中毒了。
“嘉洛,考虑一下我如何?”
“没兴趣。”
“嘉洛,让我照顾你好不好?”
“不好!”我突然神经质的大叫,尘封的往事如洪水般汹涌澎湃,我头也不回地冲出了帐篷。
什么叫照顾,许诺一生,执子之手。让独立的木棉变成缠人的菟丝花,然后一句“我觉得很累”转身离开,不理会我的痛苦挣扎。
我走在夕阳下的草原上,晚风混合着草木的清香。暗香袭人,悄无声息的,一如曾经的过往。我以为只要刻意不去想可以选择遗忘,那么时间就会匆忙一些,匆忙到让我可以忽略放下的过程。然而这只是自欺欺人,回想起的瞬间,从来都是从心底的最深处开始纠结。
我不否认轩曾经很爱我,诚如他所说,“以后我再也不可能象爱你一样去爱上其他任何人”。即使这样又如何,曾经深爱过的我们到头来还是各自转身离开。横隔在我们中间的出身的悬殊、他家人的阻拦,这一切的一切貌似无关紧要,却足以让无数的情比金坚脆弱不堪。鲁迅说,爱情之外还有生活,爱情只是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或许这才是最中肯的。
美好的时光就像这落日的余辉,看上去那么温暖,那么触手可及;把掌心向上摊开,它明明已经落入手中,握成拳,想抓住它,却什么都没了。
“天色已经不早,外面蚊虫太多,还是早点回去。”长长的影子将我盖在阴暗里,胡狼的声音从后面响起。
“这些虫子狡猾着哩,怎么都抓不住。”胡狼伸手挥赶小小的飞虫,旁边倒没有侍卫跟着。
我讪讪的缩回手,飞虫尚且抓不住,何况是转瞬即逝的美好。
“你不用太担心,进宫以后,像这样的伤痕——”他突兀的拉起我的手,这些天削瘦得厉害,手腕上的佛珠已经滑到了前臂的中间。他轻声道,“以后不会再有了。”
看来误会的不止一家,他怕是以为这属神庙之行的纪念。
我没有纠正他的错误认识,男人觉得有愧于你的时候才方便讨价还价。
“有了就是有了。”我平静的抽回手,淡淡回应。
“听说上好的玉石可以除疤。我倒有几块美玉,待我命人打琢成镯子,你戴上去,应该很快便会消失。”
“不用。”我摇头,“好了伤疤就忘了疼,还是让它待着,提醒我的好。”
“司姑娘,你这又是何必。——明天镯子就会送过去。”
“随便你。”我把佛珠拢好,静静道,“如果王爷不介意,我会把它转送给卓玛。”
“为什么要这样?”
“因为我念旧,喜欢只属于自己的东西。”我瞥了瞥佛珠,夕阳下,烟光紫越发神秘迷离。
忽然把手伸到他眼前,我调皮的微笑,道:“你难道不认为它很漂亮吗?”
他看着我,没有说话。
“你不说话,我可当是默认了。——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我欲告辞。
“好一句不知者无罪,我问你如果我跟文柏兄同为中土人,那么你会嫁谁?”胡狼突然开口。
我愣了一下,想了想,摇摇头:“我从来不对不会发生的事做出选择。”
“我是说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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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如果。”
他默默地看着我,落日的余晖在他的发梢印上了奇异的金色,但并不让人觉得温暖,反而有一种薄薄的寂静与凄凉。
我忽而笑了,点点头,转身离开。
“即使你是,我也不会选择你,因为我不喜欢跟很多女人去争一个丈夫。”
“我们西秦男子并非要娶很多妻子。”
“哦。”我随口应道,脚步不停的往我的帐篷走去,关我什么事,你的老婆又不要我养。
那天以后,胡狼矢口不提我是商文柏的未婚妻这件事,后者也没有说什么,只是长长的叹了口气。我进宫已成板上钉钉的既定事实,唯一尚未确定就是具体日期,不过以胡狼雷厉风行的作风,估计也拖不了多少时间。他找来了两位宫廷画师帮我画像,说是让几位小王子早日熟悉我的相貌,以便更快地接纳我这位宫廷教师,不过我相信会真正仔细“欣赏”这幅画的人是城关的守卫。
负责我安全工作的侍卫突然多起来了,每次出去都声势浩大,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哪位王公贵族家的小姐;我没有像胡狼要解释,他也避而不谈,大家心知肚明,我已经被变相的软禁了,所以谁也没必要去捅破那层窗户纸,起码得维持表面的和气。胡狼经常抽空来向我讲授宫廷礼仪,由于语言问题,很多事他必须亲力亲为。商文柏的态度令人匪夷,他照常给人看病抓药,虎狼倒没有派人监视他,也许是顾及结义兄弟的情面吧,当然我更倾向于认为胡狼之所以没派人是因为没有必要,如果我不走,商大夫是否离开就没什么实在意义。闲暇时,他也经常到我帐中喝茶下棋,偶尔会向我讲诉他行医生涯所遇见的一些奇闻轶事,我也饶有趣味的听着,野史永远比正史有噱头。
天气好时,卓玛会教我骑马,以前只是一项打发光阴的消遣,现在已经成了仅次于礼仪课的科目;后来又增加了骑射,因为草原女儿“不爱红装爱武装”,胡狼倒是深谙民族同化的重要性。成为老师之前,他让我接受了一回像模像样的职业教育。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巴顿节,巴顿节以后,我也该正式为人师表了。
巴顿节是西秦最盛大的节日,为期十天。这段时间里,人们为了迎接春天的到来,整个部落的人会聚集在一起,大家载歌载舞,把酒言欢。巴顿节也是西秦的“情人节”,这个时候,相互心仪的青年男女会以对歌的形式互诉衷肠。西秦人还真是有意思,把所有节日都融合在一起过了。漫长的假期,微醺的空气,似乎一直在提醒我不应当这么平静的度过这个节日。
巴顿节是个统治者与民同乐的节日,国师、桑格还有我上次在胡狼帐中见到的几个皇族都来了。贵客们大多都乘坐华丽的马车而来,马车四周围着丝缎的布幔,十分精美奢华。国师的独子跟国师乘坐同一辆马车,当他从车上盛气凌人的傲视众人时,我的脸突然变得惨白,浑身不自主地开始颤抖。是他,那个青衣僧,那个害我差点被侮辱的淫贼。他的目光似乎也搜索到了我,朝我的方向阴沉的扫射。
众人皆叩首行礼,我呆若木鸡的站在那里,突兀而刺眼。卓玛小声提示我赶紧跪下,我的腿仿佛僵住了,动也不能动。愤怒的血液在我血管中沸腾,双手不自觉地握成拳,指间微微泛白。
“司姑娘,赶紧向国师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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