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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大师林语堂-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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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吾国与吾民》开了个好头,赛珍珠和华尔希极力邀请林语堂到美国讲学。
林语堂才把《浮生六记》翻译成英文,正在动手写《中国新闻舆论史》。《人间世》已经停刊,他谋划着再出一本新的刊物——《西风》,翻译西文杂志,介绍欧美社会。《浮生六记》是林语堂最欣赏的书之一,书中描写了沈复、陈芸夫妇知足常乐、恬淡闲适的生活,他对此感动得如痴如醉,说这是“中国人处世最美好的态度”。他专门跑到苏州万福山,想寻找芸娘的墓,备上香烛好好拜祭一番。当然,这和他试图在法国找到祖父一样,又是文人不切实际的头脑发热。
手头的工作忙不完,林语堂婉言谢绝了赛珍珠的邀请。
《吾国与吾民》在国外广受欢迎,国内的媒介趋之若鹜,又把林语堂捧上了云顶。林语堂赫然发现,一觉醒来,骂林的浪潮就转了向,他又一次成了香饽饽,不断有团体来找他做演讲,新闻报章天天打电话要求做专访。
时间长了,闲言闲语多起来。有人说,林语堂靠《吾国与吾民》得了3万美元的版税,成了万元户;有人说,他是靠出卖民族利益才出名的,《MyCountryandMyPeople》,就是“卖国家和卖人民”。
林语堂不畏惧拿起笔和论敌对战,可是应付不了坊间捕风捉影的议论。唾沫星子淹死人,他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翠凤不堪其扰,说,这样下去可不是办法。林语堂想来想去,还是避避风头为宜。1936年年初,夏威夷大学聘请林语堂做客座教授,赛珍珠又三番四次地催促他尽快安排美国之行,痛定思痛,林语堂和廖翠凤商量,决定去美国访问一年。
举家赴美,可不是件小事。美国生活费相当高,林语堂新婚伊始在美国留学,就吃了不少这方面的苦头。林语堂仔仔细细算了笔经济账,《吾国与吾民》版税得6000美元,再加上这几年来写文章的稿费,银行的积蓄,勉强可以应付。他现在是美国文坛的当红新星,靠讲学、演讲、写文章等,日常开支也有了着落。
廖翠凤开始忙里忙外地收拾家当。孩子退学,房子退租,家具处理,她都亲历亲为,调适有度。大部分家私送给了林语堂的三哥林憾庐,小部分就寄存在二哥玉霖家。廖翠凤还办了一场小型的拍卖会,把一些值钱而又舍不得扔的家私明码标价,贱卖出去。陶亢德就以比世面低了好几倍的价格买了一套漂亮的沙发。
书,翠凤不用操心。林语堂自己动手,把书房的书整整齐齐捆了10箱,用报纸包好,寄存在商务印书馆。因为到美国后得靠写作为生,资料要带齐,尤其是孔子、苏东坡等古籍类线装书,体积虽大了点,但得随身带走。三个宝贝女儿的中文功课要跟上,教科书也一本不能落下。
忙里偷闲,林语堂还去了趟北京,做最后的道别。北京有太多年少轻狂的回忆,在清华,在北大,在来今雨轩,如热血般沸腾的战斗岁月一幕幕飞驶而过,林语堂慨而落泪。他说,北京是一个国王的梦境,那雕栏玉砌的宫殿,古朴的四合院,路边的垂柳,可亲的老百姓,只有北京才有这样的地方!
只有中国才有这样的地方!
只有故乡才有这样的地方!
林语堂坐在池子边上,贪婪地看着眼前的一切。有人说,故乡是回不去了,他不需要回去,他要把这点点滴滴放在心头。
在上海,有更盛大的欢送会等着他。《中国评论周报》的两位编辑做东,包下了远东地区最高的国际饭店第14层宴会厅,把一干好友、亲戚都请来了,给林语堂饯行。林语堂一反北京时的离愁别绪,异常的活跃,觥筹交错间,谈笑风生。宴会的主角带动了气氛,宾客们尽兴而饮,无醉不归。
林语堂不急,可急坏了廖翠凤。临行前一个星期,乱七八糟的事太多,翠凤竟然得了神经衰弱。
不巧翠凤母亲知道女儿女婿要出国,送来了一大罐廖家自制的肉松。林语堂一看,坏了,要出事了!他小心翼翼地对翠凤说:“凤啊,别的东西都可以带,但肉松不能带!”
翠凤刚想把肉松装进行李箱,听到这话激动得大叫:“为什么!”
“美国海关不准外国肉类进口,说是怕有微菌,带进传染病。”
“肉松怎么会有微菌,带传染病?”翠凤扬起嗓门,直接喊,“我不要去美国了!”说完把手头的行李扔得满地都是,气呼呼地坐在客厅里。
语堂赶紧摸翠凤的鼻子,说了一筐子好话。
翠凤总算气消了,鄙夷道:“我们把外国人叫做番仔,实在有道理!”




赛珍珠抛来橄榄枝(4)



上船前一天,林家搬到旅馆去住。廖翠凤实在紧张,居然忘了电源没有关,直接拿剪刀去剪电线,“砰”的一声巨响,把大家吓了一跳。幸亏廖翠凤没有受伤,只是刀片穿了一个大洞。
1936年8月10日,是正式出发的日子。送别的人络绎不绝,来了一拨又一拨,花篮摆满了船舱。林语堂百感交集,又不愿别人看出,只能强撑着,不断和亲朋好友们握手道谢。翠凤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反复说着“谢谢!谢谢!”
汽笛响了,“胡佛总统号”开始起航。林语堂夫妇在甲板上,不断和岸上的人挥手致意。
渐行渐远,上海消失在茫茫雾气中。
林语堂悠然地吸了口烟,另一种情绪占据了他全部的心思,大洋彼岸,是美国,是一个全新的世界!
远处,洁白的海鸥阵阵飞起!




脚踏中西文化(1)



林语堂的一个朋友讲他最大的本事就是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
林语堂对此颇为自得,做了一副对联: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
他请梁启超手录此联,挂在有不为斋的墙壁上。这是林氏书房里最重要的装饰。
赛珍珠在《吾国与吾民》的序言里写道:“它实事求是,不为真实而羞愧。它写得骄傲,写得幽默,写得美妙,既严肃又欢快,对古今中国都能给予正确的理解和评价。我认为这是迄今为止最真实、最深刻、最完备、最重要的一部关于中国的著作。更值得称道的是,它是由一位中国人写的,一位现代的中国人,他的根基深深地扎在过去,他丰硕的果实却结在今天。”
中国当时有不少留美留英的海归派,英文漂亮得不比英美作家逊色,像吴经熊、温源宁等,但是这些人已经彻底的洋化了,说起中文来磕磕巴巴,传统文化的底蕴很薄弱。中英文俱佳的,除了林语堂,全中国还真找不出第二个。
林语堂有幸,认识了赛珍珠,从而走向了世界。
赛珍珠有幸,认识了林语堂,把中国推向了世界。
林语堂胆敢自称脚踏中西文化,自然底气足。
他的求学经历和一般人不一样。同时代的文化人大部分走的是由中而西的路子,林语堂却刚好相反。
从铭新小学到圣约翰大学,林语堂上的都是教会学校。福建早期的教会学校师资力量薄弱,教员多半是教士,偶尔会聘请一些科举出身的当地文人和私塾先生。这就造成了一种奇怪的情况,教会学校的学生对西方文化,尤其是基督教文化十分熟悉,而淡漠本国文化。
只有在林至诚的家庭私塾里,林语堂才有机会接触中国传统文化。
自学成才的林至诚很重视子女的教育问题,每逢寒暑假,就把自家的孩子和附近年幼的基督徒召集起来,教他们读四书五经、唐诗宋词等。但是小林语堂根本坐不住,对这些摇头晃脑的学问不感兴趣,他宁愿和二姐读林琴南翻译的侦探小说。
寻源书院更糟糕,连中文报纸都不能读,林语堂和教士们打游击,偷偷读了一点《史记》、苏东坡的作品等。他对快乐天才的苏东坡产生兴趣,就是在这个时期。
而且,对基督徒而言,站在戏台下面看或者听盲人唱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恋爱故事,是一种罪孽。
林语堂从圣约翰毕业以后,愤然地说,他知道古代犹太国的约书亚将军用号角吹倒耶利哥城的故事,却不知道孟姜女为了丈夫哭倒长城的传说;知道耶和华命令太阳停住以便约书亚杀光迦南人,却不知道后羿射下9个太阳,而他的妻子嫦娥飞奔到了月亮上,女娲用365颗石头补天,掉下人间的一颗变成了《红楼梦》里的宝玉等。“我被骗去了民族遗产。这是清教徒教育对一个中国小孩子所做的好事。”
1916年,林语堂到清华任教。北京是文化古都,长城、故宫、卧佛寺、西山的红叶,都是历史悠久的名胜古迹,连路边一棵不起眼的垂柳,城门下蹲着的石狮子,都可能来头不小。而清华园本身就是清朝某个皇亲国戚的私宅,门匾由大学士那桐亲笔题写。
林语堂时刻感受到与历史文化的联系,那点零星的“庭训”和中文功底委实不够用。一个中国人,却不知道中国的历史和文化,林语堂羞愧万分,他暗暗地发了誓,一定要将教会学校剥夺的文化遗产找回来!
可是,问谁呢?
清华不乏留学归来的哲学博士,工科硕士,但要说起传统旧学,他们也是一知半解。
林语堂曾经在中央公园遇见了学贯中西的辜鸿铭。辜鸿铭精通13国语言,把儒家四书中的《论语》、《中庸》、《大学》译成了英文。他梳辫子,穿清朝的旧长袍到北大上课,学生们哄堂大笑。辜平静地说:“我头上的辫子是有形的,你们心中的辫子却是无形的。”狂傲的北大学子静默不言。那天,辜鸿铭同样的装扮,佝偻着背,戴一顶破旧的短沿帽,一个人颤微微地走了,显得落寞而孤寂。林语堂看了看身上笔挺的西装,没敢上前打扰,他觉得自己不配去接近这位天才的福建老乡。
百年后的今天,有人评价道:“有史以来,中国人直接用英文写中国,有两位最成功的,一位是辜鸿铭,一位是林语堂。他们笔下的英文,全没中国味;他们笔下的中国味,却全是英文。”
遍寻名师不得,一心想补上文化课的林语堂只好拼命地看书。他读得最多的就是《红楼梦》,语言是文化的外衣,而袭人和晴雯两个小丫头说的北京官话就是无可比拟的杰作。林语堂学会了北京话,清脆的齿音在翘起的舌尖流溢,是天底下最美的语言。
他想深入研究一下,但是世面上鲜少有旧版的古籍。摆书摊的老北京告诉他,这样的书,非得到琉璃厂去淘,好东西多着呢!
琉璃厂在北京和平门外,是条约一里长的里弄,鳞次栉比地开设着古旧书店、古玩铺、南纸店等。林语堂初次来,摸不着头脑,瞎晃荡。一个店小伙拉住他,“爷们头回来吧,这儿有庚辰本的《红楼梦》,要不要?”语堂暗自高兴,真是众里寻他千百度,得来全不费功夫!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又一个伙计走过来,“我这有甲戌本。”“还是到我店里看看吧,我有蒙府王本。”附近几家店铺见来了生意,一股脑地圈了上来,把个林语堂围得团团转。




脚踏中西文化(2)



林语堂兴奋得两眼放光,他可是生平头一次听说一本书还有这许多学问。他故作镇定,装出思量的样子。书铺老板以为来了个高明的主儿,不断地卖弄各版本的差别与优劣。整个下午,语堂时而点头,时而皱眉,在老板们的随意扯谈中,把《红楼梦》的版本学摸了个八九不离十。
他迷上了琉璃厂。
林语堂向同事们打听才知道,琉璃厂在顺治年间就很具规模了,书肆的主人多半是前清科举落榜的文人。他们没脸回老家,又无一技傍身,卖书还算是老本行了。清朝败落后,一些贵族遗老也流落至此,琉璃厂越发的热闹了。这里卧虎藏龙,精通目录学和版本学的比比皆是,像早年一字难求的帝师朱益藩,居然也在南纸店挂起了笔单,卖字画为生。
往后只要有空闲,林语堂就往琉璃厂跑。跑得多了,他也看出了门道。哪些书有价值,哪些是赝品,他了然于胸,像个老江湖那样,和老板们胡侃,讨价还价。有时,遇上深藏不露的高手,他更高兴,失了面子,可得了知识。
琉璃厂的旧书十分低廉,几块钱往往可以买十来本。林语堂常常是推着小车去买,他的古文知识进展得飞快。旧派文人的风度也让他赞叹不已。有一回,他在某个货多的店铺消磨了一天,主人陪着上至天文下至地理的海聊,结果林语堂一本没买。主人不仅不生气,还送他到门口,笑容可掬地招呼:“走好!下次再来!”
店铺的门匾是另外需要钻研的地方。林语堂上圣约翰后,丢了毛笔,改用自来水笔,写的字歪歪扭扭,书法糟得像(又鸟)爪子爬的。而琉璃厂的商店字号都大有来头,执笔者不是以书法驰名的王公大臣,就是著名的书画家。林语堂逛累了,坐在“信远斋”的楼上,叫碗远近驰名的酸梅汤和一碟蜜饯糖食,慢悠悠地喝。然后用手指蘸水,在桌上一笔一划地临摹,“宝古斋”是翁同口的字,“藻玉堂”是梁启超的小欧体,“信远斋”是标准的馆阁体……
清华三年,林语堂就在琉璃厂“补课”。及至出国时,他已经是个功底扎实的文人。也因为此,当在国外面临让人眼花缭乱的异域文化,他才不至于乱了分寸,能静下心来思考文化的差异。
百年诺贝尔,百年中国梦。
1975年夏,国际笔会维也纳年度例会上,林语堂被推选为副会长,接替川端康成。同时,以国际笔会的名义,推荐林语堂获本年度诺贝尔文学奖。
这是中国与诺贝尔距离最近的一次。
上帝没有眷顾这位刚刚重返基督教怀抱的八旬老人,林语堂与诺贝尔擦肩而过。
不少评论家指出,从可操作性而言,林语堂是最有可能蟾宫折桂的中国作家,他中英文俱佳,而且墙里开花墙外香,国际名气大于国内名气,很符合诺贝尔判官们的“审美观”。况且,林语堂获提名的作品就是英文写就的《京华烟云》,在西文世界好评如潮。
那一年,诺贝尔文学奖给了意大利诗人蒙塔莱。
英雄不以成败论,林语堂以精湛的英文表达技巧享誉西方世界,他所取得的高度是前所未有的。英国广播电台BBC至今仍不时有关于林语堂作品的讨论。
林语堂的英文底子还得归功于圣约翰。
圣约翰的英语教育一顶一的好,师资力量雄厚,用的教材基本与西方同步。但是林语堂认为,光几节课是学不了语言的,他的窍门是一本袖珍牛津英语字典。圣约翰学英语风气很浓,很多学生抱着大部头的英文词典啃,但是空入宝山空手而回,进步甚微。林语堂背单词是把单词串在句子里面理解,在同义词和近义词的比较中,把握词的独特含义和用法。他说,“牛津字典的最大好处是里面含有英国语文的精髓。”这本字典只占两双袜子的地方,无论到哪里,都可以随身携带。至于发音,他认为只要记清楚重音就可以了。一心不能二用,圣约翰4年,林语堂一心扑在了牛津字典上,中文学习甩到了一边。
在圣玛丽读书的少女张爱玲有感于林语堂在西方红透半边天,发誓要比林语堂更出风头,“出名,要趁早啊!”在香港大学期间,她学林语堂不和中文沾边。定居美国后,张爱玲念念不忘少年梦,想在英语写作方面成就一番事业,然而,在十里洋场大红大紫的张爱玲却在英语世界砸了个大跟头,命运之厚此薄彼让人感叹。




扬名四海(1)



赴美国途中,“胡佛总统号”在夏威夷停泊了一天。
上次出洋时,廖翠凤的盲肠炎发作得正厉害,夫妻俩呆在船舱里,哪儿都没去。这一回,林语堂打算带着妻子女儿好好游览一番。哪里料到还没下船,就看见岸上打着大块的横幅,上面写着“欢迎林语堂”,旁边站着二十来个人,面色着急地翘首以盼。林语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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