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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大师林语堂-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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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合伙出了《中国烹饪秘诀》、《中国食谱》等书,都很畅销,前一本还获得了法兰克福烹饪学会的奖状。
逢年过节,相如帮着翠凤做工序复杂的厦门薄饼。薄饼又叫春饼,是厦门人招待贵宾用的。薄饼皮要用专门的很薄很软的面粉做,烙好放在一边。料子也很讲究,把猪肉、豆干、虾仁、荷兰豆、冬笋、香菇等切丝切粒,在热锅里爆炒,然后放在锅子里用高汤熬,火候一定要掌握好,太干没有汁,不好吃,太湿了,薄饼皮包起来会破,太油了也不好,要熬好几个小时才能恰到好处。吃的时候,桌上用小碟子放着扁鱼酥、辣椒酱、甜酱、虎苔、芫荽、花生末,还有切好的整齐水灵的葱段。包薄饼更有学问,先把配料涂在薄饼皮上,然后一调羹一调羹地把热腾腾的料子包进去,得紧实不能破。一口咬下去,扁鱼的酥脆,虎苔的干香、芫荽的清凉,各种味道混合在一起,实在是天底下最好的美味。林语堂嘴馋,每次包很多料子在里面,还没吃皮就破了,汁液顺着手臂留下来,弄得浑身都是,女儿们没空笑话他,手疾眼快地包好薄饼往嘴里送。
只有厦门人才吃得出薄饼的好,一顿家宴,吃的是千万里的乡愁。
著名画家张大千由巴西路过纽约去欧洲,拎了一个新鲜的鲤鱼头来拜访林语堂。翠凤把它红烧,相如则做了一道“煸烧青椒”来孝敬这个四川来的艺术家。林语堂不喝酒,见着多年的故友,开了两瓶台湾花雕助兴。举起酒杯,话匣子就打开了,他们回忆起1943年冬,林语堂到成都,张大千从敦煌写生回来,张群为他们接风,陪客有沈尹默,宾主相谈甚欢,一晃这么些年,老朋友走的走,断联系的断联系,自己已在世界的另一端久不曾回乡……
大千从欧洲回来,又做东宴请林语堂。他们到纽约有名的中国菜馆四海楼,张大千点的是招牌菜鲟鳇大翅,林语堂第一次吃这种来自南非的鱼翅,研究打趣了一番。还有一道是张大千发明的“川腰花”,另有一样酒蒸鸭,清香可口。
“嗯,有上海‘小有天’的风味!”林语堂吃了几筷子,连连称赞。
“玉堂,你还记不记得,‘小有天’进门扶梯上去,迎面就是一副郑孝胥的对联:道道非常道,天天小有天,甚雅隽!”




吃与记忆(2)



“且说话,莫垂涎,须知纽约别有天。”林语堂机智地答。
他们还谈到了齐白石,张大千说:“白石成为大画家是打二百板屁股打出来的。”林语堂不知其中的典故,急忙问怎么回事。张大千呷一口酒,缓缓道来,原来齐白石年轻时做木匠,雕花很出名,后来因为某个缘故被法庭罚了两百下屁股,逃到广西,才开始用铁笔学画。
“真的吗?下次见到他要好好说一顿了!”林语堂拍拍大腿,开怀大笑。
林语堂有个消化力惊人的肚子。
他第一次到廖家做客,大食量让待字闺中的翠凤记忆犹新。
他给翠凤写信说:“我的肚子里,除了橡皮以外,什么也能够消化的。”翠凤念给女儿们听,几个人笑到捂着肚子叫唤。
林语堂很少生病,偶尔伤风感冒,翠凤让他忌口,林语堂反驳说:“我会医自己的病,就是多吃东西的方法,我的病就会好了。”实在找不到吃的,他就向女儿讨水果吃。
他喜欢在半夜起来吃东西。有一次他觉着肚子饿,煎了5个(又鸟)蛋,还吃了两片脆饼。还有一次,他吃了4片饼干。翠凤取笑他,他理直气壮地说:“昨天夜里我觉得饥饿,我一直想了十多分钟,不知道起来的好,还是不起来的好。我又觉得很惭愧,仅仅为了吃东西,睡了还要起来,不过我若不吃些东西,让肚子空空的,那末,我便不能入睡了。”他又吃了一块脆饼,嘟哝着说:“可怜我呀!我现在已觉得比较好些了,但仍旧有点饿哩!”
林语堂不是客气的人,但是真正饿了,也会假装说:“我不要吃什么。”要是说:“牛肉汤很好喝!”意思就是再喝一碗。他出了名的喜欢烤牛肉,做得好他吃得吧嗒吧嗒响,做得不好,他也吃得很香。
他最恨人家8点钟或者8点钟以后开饭,遇上这样的宴席,他一定填饱了肚子再去。
他在《说肚子》一文开门见山地说:“凡是动物便有这么一个叫做肚子的无底洞。这无底洞曾影响了我们整个文明。”




杂糅的生活(1)



20世纪30年代的海派风格是既中又西的。
林语堂是英文学术性刊物《天下月刊》的编辑之一。主编温源宁在海外长大,中文说得磕磕巴巴,穿西装、拄拐杖、喝英式下午茶,比英国人更像英国人,但喜欢读中国古典文学;吴经熊哈佛法律系毕业,是霍尔姆斯dafa官的学生,会五六门外语,可只要一开口人人都听得出来他是宁波人,家里的摆设完全是中国传统风格;劭洵美追随徐志摩在剑桥读过两年书,和盛佩玉结婚后,买了一幢维多利亚式的花园洋房,大半时间却花在苏州河边绿银交映的竹林小屋里。他不穿西装。
这些人搞了一个“星期一晚间俱乐部”,不外出寻欢作乐,只是静静地围在炉火边聊天。林语堂常常带着翠凤参加。刚开始他还西装笔挺,后来就换成了全套的蓝缎袍子,洋帽变成了土帽,衬得他越发的清瘦,不过脚上穿的还是皮鞋。他说打领带是“系狗领”,而且西洋的“一切可笑的习俗当中以握手为最。”
翠凤会说英语,在那群海归派太太中算是很时髦的了,她是基督教女高音唱诗班的主要成员,有一阵还参加了踢踏舞班,不过只是为了减肥而已。
林语堂有收集留声机片的嗜好。每天晚饭过后,他把房间里的灯全灭了,只留下柴火荧荧地燃烧,静心享受好音乐,有卡罗索、莉莉邦丝的流行歌曲,也有贝多芬、莫扎特、肖邦等古典乐曲,偶尔也弹钢琴,教女儿们唱《一百零一首最好的歌》、《渔光曲》、《可怜的秋香》、《妹妹我爱你》,他也听,当然还有好友刘半农作词、赵元任作曲的《教我如何不想她》。
到戏院看电影,林语堂喜欢看罗纳·考尔门英国上流社会的风度,卓别林的闹剧他笑得前俯后仰。玉如她们则偏好秀兰·邓波儿的戏。
雨后的清晨,他穿着不透水的雨衣,一个人沿着苏州河岸散步,呼吸夹着水汽的清新空气,全身的毛孔没有一个不熨贴的。
林家公寓所在的忆定盘路离繁华的上海市中心较远,房子是西洋式建筑,有很大的庭院。林语堂让佣人种上高大的白杨和各式的藤蔓植物。他还从城隍庙买来两只荷花缸,直径两尺有余,养上几朵睡莲,金鱼浅游其间,不时吐出快乐的气泡。
预留的三分地是用来种菜的,林语堂虽然在坂仔农村长大,干起农活可不灵光,种过茄子、芹菜、南瓜、稻子,没有一次种得好的。
白杨每年都要剪枝,这是林家的大事,廖翠凤指挥仆人忙得不亦乐乎,林语堂不参与,写文章累了,就叼着烟斗在边上含笑观赏。三个女儿捡起枝条,围着院子密密麻麻地插下做篱笆,搬了一些石块作凳子,最后竖起一块纸牌,歪歪扭扭地写上“三珠园”。她们郑重其事地请父母前来参观,翠凤摇摇篱笆说:“扎得不牢实,一场雨就没了!”林语堂却很有兴致地坐在小石块上,夸女儿们干得好。
纽约的林公馆则被建成了小厦门。廖翠凤教女儿做女红,裁剪绸子做旗袍、滚边、打结做钮扣,一针一线,慢工出细活。廖翠凤还说,坐有坐相,站有站相,女孩子要干净,内衣每天都要换,要会烧饭做家务,林家女儿受的是廖悦发式的传统家教。
赵元任给林语堂写信,用汉字的英文,开篇一般就是,“狄儿外剃,豪海夫油鬓?”(DearY。T。,Howhaveyoubeen?亲爱的语堂,近来怎么样?)林语堂很喜欢,依样画葫芦地写了一封回信。
每年夏天出游,林语堂总要事先打听钓鱼的好去处,他尤为喜欢海钓。纽约的长岛靠近大西洋,天气晴好的日子,他带一顶渔夫帽,领女儿去摸蛤蜊。摸蛤蜊在“摸”,不在“蛤蜊”,赤足走在沙滩上,碰到硬硬的东西,用脚拇趾和二趾夹住,扔在身后的铁桶里,“咕当”一声响,其乐融融。
因为狗,谙识西方文化的林语堂还闹了大笑话。
刚到纽约,邻居家的胖太太来打招呼,“哈罗,我是阿当太太,你们是哪里人?”
“我们是从中国来的。”翠凤客气地颔首回答。
“太好了!”阿当太太很高兴地说,“我家里住了个北京人,叫宋先生,他现在上学去了,下午请你们过来喝茶,他会很高兴遇见你们。他很想家。我是尽量使他适应这里的生活,我从中国餐馆买春卷回来给他吃,但是那一定没有中国人家里做的好吃。”
“那么以后请你和宋先生过来尝尝我烧的中国菜。”
“宋先生一定会很高兴。”阿当太太说,“我遇到他的时候他才可怜呢,他是个无家可归的北京人,瘦得简直是皮包骨,全身是跳蚤。我带他去看医生,医生指导我要给他吃什么滋补的食品,我细心照顾他,慢慢才把他养好。现在他是个英俊的青年,明眸皓齿,精力充沛,非常淘气。”
林语堂嗤笑一声,正欲发言,翠凤一把拉住他,打岔问道:“宋先生上什么学校啊?”
“训练班。他有许多规矩要学。第一是绝对服从我。自从阿当先生撒手人间,我感到很寂寞,宋先生帮我打发时间。”阿当太太面色得意地说,“好吧,下午4点来我家喝茶!”
“我不要去!”林语堂气愤难平,“肯定是哪个断了官费的留学生,三日不吃饭,什么事都敢干,甘心做老太婆的面首。凤,你也不许去!”




杂糅的生活(2)



“去是要去的,大家是邻居,迟早会见面。”翠凤不紧不慢地进了厨房。
下午4点,林语堂被翠凤拖到了邻居家。
“欢迎!欢迎!宋先生已经回来了!”阿当太太很夸张地叫,“宋先生!宋先生!”
黄色的影子一闪,宋先生扑到了阿当太太怀里,高耸的耳朵,圆鼓鼓的身体裹在绿色的小毛衫里,尾巴不停地左右摇晃。
“宝贝,到妈妈这儿来!乖,给客人打个招呼!”
“汪汪!”
翠凤和女儿望望林语堂,几乎笑破了肚皮。林语堂不自然地摸摸头,紧闭嘴闷笑个不停。
阿当太太端出蛋糕,宋先生也有一份。
“狗爱啃骨头,”林语堂清咳几声,故作严肃地问,“你给骨头它啃吗?”
“骨头太硬了,会卡脖子的。但我给他一根牛皮做的骨头啃,那比较安全。”阿当太太接着说,“我不要宋先生交女朋友,所以把它阉了。”
回到家后,大家还是笑个不停。
“这狗的命算是不错了。”翠凤说,“在中国的狗吃什么奶油蛋糕!”
“可惜是个太监!”林语堂瘪瘪嘴,不屑一顾。
凤如问:“阿当太太把自己称为狗母,但是美国人骂人‘狗养的’是最侮辱人的话,这怎么解释?”
“唉,”林语堂说,“在西方,狗的地位和中国的不同。对我们来说,狗是畜生。狗当然有狗的用处,打猎、看家、为盲人带路。像阿当太太那样养宋先生,那条狗已经失去狗性,实在可怜。”
过了两天,林语堂去散步,看见阿当太太正在骂宋先生,一问才知,宋先生吃了自己拉的屎。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林语堂得意地说,“看来宋先生还有点希望哩!”




后记(1)



林语堂在台北的居所坐落在风景秀丽的阳明山上。台湾当局给的地皮,他亲自进行设计,基本框架是中国传统的四合院,又混有西班牙式的螺旋型回廊,使内部结构浑厚而别致,现代而古典。进入红色的大门,就是精致的小花园,在中庭的一角,林语堂用枫香、苍蕨、藤萝等植物与造型奇特的石头,造了可爱的小鱼池,以便随时享有“持竿观鱼”之乐。屋顶用的是蓝色的琉璃瓦,白色的粉墙上嵌着深紫色的圆角窗棂,轻柔的阳光撒下来,折射出七色的幻彩。穿过回廊,右边是书房“有不为斋”,左边是卧室,中间是客厅兼饭厅,阳台面对绿色的山景。房屋的下面是斜坡,坡下就是大片的绿色草地。
黄昏时分,林语堂工作完,吃罢饭,独自在阳台上乘凉,手里拿着烟斗,若吃烟,若不吃烟,前山慢慢沉入夜色的朦胧之中,山脚下霓虹灯闪烁,清风徐来,思绪浮动,像身处在人间仙境。
这就像他向美国读者介绍的两首《乐隐词》:
短短横墙,矮矮疏窗,花楂儿小小池塘。高低叠障,绿水旁边,也有些风,有些月,有些凉。
此等何如,懒散无拘,倚阑干临水观鱼。风花雪月,赢得消除,好炷些香,说些话,读些书。
在台湾仰德大道二段141号,他实践了最诗意的生活艺术。
许多年前,林语堂曾写文章叙说个人的理想和愿望,他说:
我要一间自己的书房,可以安心工作。并不要怎样清洁齐整。不要一位《三弥克里的故事》书中的阿葛萨拿她的抹布到处乱抹乱擦。我想一人的房间,应有几分凌乱,七分庄严中带三分随便,住起来才舒服。切不可像一间和尚的斋堂,或如府第中之客室。天罗板下,最好挂一盏佛庙的长明灯,入其室,稍有油烟气味。此外又有烟味,书味,及各种不甚了了的房味,最好是沙发上置一小书架,横陈各种书籍,可以随意翻读。种类不要多,但不可太杂,只有几种心中好读的书,及几次重读过的书——即使是天下人皆詈为无聊的书也无妨。不要理论太牵强板滞乏味之书,但也没什么一定标准,只以合个人口味为限。西洋新书可与《野叟曝言》杂陈,孟德斯鸠可与福尔摩斯小说并列。不要时髦书,马克斯,艾略特,乔伊斯等,袁中郎有言,“读不下去之书,让别人去读”便是。
我要几套不是名士派但亦不甚时髦的长褂,及两双称脚的旧鞋子。居家时,我要能随便闲散的自由。虽然不必效顾千里luoti(被禁止)读经,但在热度九十五以上之热天,却应许我在佣人面前露了臂膀,穿一短背心了事。我要我的佣人随意自然,如我随意自然一样。我冬天要一个暖炉,夏天要一个浇水浴房。
我要一个可以依然故我不必拘牵的家庭。我要在楼下工作时,听见楼上妻子言笑的声音,而在楼上工作时,听见楼下妻子言笑的声音。我要未失赤子之心的儿女,能同我在雨中追跑,能像我一样的喜欢浇水浴。我要一小块园地,不要有遍铺绿草,只要有泥土,可让小孩搬砖弄瓦,浇花种菜,喂几只家禽。我要在清晨时,闻见雄(又鸟)喔喔啼的声音。我要房宅附近有几棵参天的乔木。
我要几位知心友,不必拘守成法,肯向我尽情吐露他们的苦衷。谈话起来,无拘无碍,柏拉图与《品花宝鉴》念得一样烂熟。几位可与深谈的友人。有癖好,有主张的人,同时能尊重我的癖好与我的主张,虽然这些也许相反。
我要一位能做好的清汤,善烧青菜的好厨子。我要一位很老的老仆,非常佩服我,但是也不甚了了我所做的是什么文章。
我要一套好藏书,几本明人小品,壁上一帧李香君画像让我供奉,案头一盒雪茄,家中一位了解我的个性的夫人,能让我自由做我的工作。酒却与我无缘。
我要院中几棵竹树,几棵梅花。我要夏天多雨冬天爽亮的天气,可以看见极蓝的青天,如北平所见的一样。
我要有能做我自己的自由和敢做我自己的胆量。
林语堂是我一直颇为关注的作家,他的《生活的艺术》炉火纯青,文字清淡朴素,如话家常一样娓娓道来,就像和知心朋友围着炉火,低低切切地秉烛夜谈,惬意无比。近两年悄然出现林语堂热,也说明了普通读者对他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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