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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淡如-自恋总比自卑好-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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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同意了。是的,男人的健康是女人的幸福,男人有点小嗜好也不应该被剥夺,不是吗?
过了五年,婚姻状况大致平顺,男人仍维持他的“自由”,但女人却发现她越来越有窒息感。因为只有两个人的时候,他自由,她也可以自由;一家多了两个孩子时,他自由时,她一定更不自由。他理直气壮地去享受他的自由时,她变得越来越容易动怒。
有一天她忍不住了,告诉男人,她也有享受“自由”的权力。她决定每周一、三。五下班后和同事打一小时的羽毛球。那意味每周有三个晚上男人必须自己服“家庭劳役”失去自由。她才打了两个星期的羽毛球,感觉体形稍有缩减时,男人开始抱怨了,她也感到“对不起家人”,自动退出“争取自由”的运动。不过,未免有点心不甘情不愿,她想她一星期总可以花两个小时上插花课吧!
此后,每一次发生口角,她若对男人抱怨自己给家庭绑住,男人总会回敬她:“我也给过你上插花课的自由,不是吗?”为什么牺牲自由的总是女人?她心理上越发不平衡。
说来很矛盾。没错,不论男女,只要是身心正常的人,有谁不想在爱中求自由?而爱与自由,常常变成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有人为爱情而放弃自由,有人为自由而放弃爱情。也有人先因爱情而情愿放弃自由,后来想想,多不划算,这样当囚徒过一生,人生意义何在?于是无论如何,也要拼命一搏,再为自由(这里的自由,常指的是重新谈恋爱的自由和重新追求新生活的自由),放弃原来信誓旦旦的爱情。
有人一生一直重复摆荡在这简单的两阶段里,还是搞不清楚,自己在追求什么。
其实我想,爱情的定义中,已经包含了不自由。因为没有一个人不希望自己是对方的惟一,希望对方最灼热的眼神只投向自己。爱情必定包含占有,占有必定带来不自由。走入婚姻,有了孩子,则是不得不不自由。
西哲有一句名言说:自由是惟——一种你不给人,自己就没有的东西。放在男女之间,最适用不过。
你不给他自由,你也得苦苦看着他,自己并不自由。婚姻中,不互相给予对等的自由,各自担待一些不自由,总会有怨恨。
我想,婚前婚后的最大不同在于,婚前的自由,大致是“天赋人权”;婚后的自由,则是另一方的“施予”。不再那么理所当然——这是很多过惯自由日子的人害怕结婚的理由,这种惧怕,很有道理。
“可是,没有失去自由的人,不会真正了解自由的意义。”刚走出一个处处受限的感情的朋友感慨地说。对他而言,失去自由后再次得到自由,他才第一次感觉到自由的滋味。爱得纠缠而苦恼,也不算白爱一遭。
很多走出“纠缠不休、痛苦不已”的感情经验的人,心死之后都会在倏忽之间体会到一种海阔天空的畅快经验。只不过这经验也持续不久。不久,孤独感慢慢入侵,又投入爱中,又希望“彼此拥有”,彼此占有了自由。
在自由和不自由间,情人们真是“妾身千万难”。
我一直相信,互相尊重自由是情人们相处的最高艺术。当“失去自由”变成一个人对一份感情的怨叹时,爱情,已经死亡了。
代客订货
这场“代客订货”的战争是那一个女人先挑起的。
收到第一份“寄错”的邮购产品时,胡芳珍还没嗅到什么战火已被点燃的气味。挂号邮包上清清楚楚写的是“胡芳珍”,她的名字。她明知那个产品不是她订的,她还是按捺不住好奇,打开来瞧瞧。里头是一件调整型的“魔术”内衣。芳珍拿来试穿一下,挺合身的,她告诉自己说,留下来吧,反正,她正需要这么一件。第二天到办公室,她还跟隔壁的嘉倩说:“喂,你知道吗?现代的邮购公司真是神乎其神呀,他们不知哪里弄来的客户资料,不但知道你的姓名。住址,而且还知道你的size……
“哪有那么神的?”嘉倩说,“一定是你到某个内衣专柜买内衣时留下的资料。”
“我倒不记得有这件事。”芳珍想了又想,没有任何相关记忆浮现脑海。
“很贵吧?”
“还好啦,三千多元。试用满意后两周内付款,满划算的,不然……也不知道该到哪里买这种内衣!”
后来胡芳珍大大痛恨自己的天真,不,是无知。她后来才知道,这是某一个女人骚扰政策的第一招。她竟还兴致勃勃地穿着调整型魔术内衣秀给未婚夫元祥看。
“喂,效果怎样?有没有比较棒?”
“差不多啦,”经她三催四唤,躺在床上看报纸的元祥才抬起头来,“外形不重要,实质才重要!”
“什么叫做实质才重要,你……”女人对有关自己身材的评论都是极端敏感的,“你对我不满意,对不对?你这个色鬼!”
“别乱扣我帽子。”元祥又低头看报,一点“行动”的意愿也没有。芳珍想借魔术内衣撩拨一下元祥,但他似乎无动于衷;她本来想借穿着新内衣在元祥身边翻来覆去,可他没反应。不知不觉,她便睡着了。
他那么累,原来是有别的女人。如果不是黎娟告知,她也不会知道,元祥竟然敢趁她出国旅游时,带女人进他们的爱巢里来!不然,黎娟不会看到她的内衣尺寸。
黎娟以她的名字邮购内衣给她,无非是在嘲笑她的32A身材急需调整一下!胡芳珍对自己“中计”相当懊恼。
先是内衣。然后,名堂可多了,各式邮购产品纷至沓来,有英语录音带、自动念佛机。儿童丛书。按摩棒、解码器。辟邪水晶、仿尚方宝剑。那个女人,黎娟,还知道她的信用卡号码——她也翻过她的信件……有整整一个月,她每天一回去,管理员就会喊她:“胡小姐,今天又有你的挂号哦!”
芳珍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邮购公司的试用品一一退了回去,并向信用卡公司解释,那些货真的不是她订的。为绝后患,连信用卡都退了。
“好歹得找出凶手!”凭着女人的直觉,自认为迟钝如芳珍——也会把办案重点放在元祥身上。她是看他老实才跟他交往,也看在两人从上大学开始就是班对的分上,在他当完兵后就和他“定”下来,并没想到他会“老实”到把女人带到家里来。
她问元祥的同事,同事们都支吾其词,她就知道,这定局已经生了变数。“他中午都跟黎娟一起吃饭。黎娟,你认识吧?!”
芳珍没什么印象,想了很久才想起,有一次听元祥说过,他公司总务处有个小姐很热心,年初会帮他报所得税,这样就日久生情了?芳珍去邮购公司调出“仿冒者”的签名,又把元祥去年的所得税报税单的影本调出来看。哼,果然是她!
明人不做暗事,芳珍一查明真相后,马上打电话到元祥公司,找黎娟。黎娟没想到有人会这么迅速确实地找上门来,沉默了一会,说:“他对你已经没感觉了,你放弃吧!”
他对我没感觉?你有什么资格说这句话?芳珍一急,破口大骂:“你不要脸,别人的男人你也要,还做这么多卑鄙的事,你以为我是被吓大的?”
“胡小姐,你和他只是订婚,他可不是你的男人,”黎娟的声音压得很低,从容不迫,“你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芳珍还要再骂,电话被黎娟挂断了。她连打三次,没讲三句话,就被黎娟挂掉。第四次,她还没开口,黎娟就像嗅出受伤兔子的肉食动物一样,笃定电话那头一定是她,狠狠地说:“元祥说你没女人味又没气质,果然不错!”
像被顽皮的小孩用皮球堵住嘴的狗一样,芳珍气得全身发抖。好,她想,那我也用有气质的方式报复吧!她虽然不知黎娟的信用卡号码,却以“勤能朴拙”的方式,地毯式的搜集各种“先试用再付费”的邮购产品,一一寄到黎娟公司去……最精彩的,有五百盒订婚喜饼……
同时期,她收到的邮购产品并未稍减……如果那些“安乐园”或“莲花座”的墓穴也可以邮购的话,她也会为黎娟订一个。至少,她要全台湾所有在经营死人生意的都寄一份目录、价格表到黎娟那里去。她也没忘记对元祥兴师问罪。她追问他:“你跟那个女的到底什么关系,进展到什么地步?”元祥不是闷不吭声,就是语气松软地说:“你管她,疯婆子一个!”她越抱怨,元祥就越晚回家。好几次,他还不回来,理由是:“你看你,一见面你就像只老母鸡一样叽叽叭叭不停,谁敢回来?”不然就不屑地说:“她比你更糟,一哭二闹三上吊,我更怕……”
男人保持立场模糊,两个女人则恨不得用堆积如山的邮购产品把对方压死。黎娟最毒的招数是,以她的名为她订了“征信社”,调查元祥的行踪。“征信社”来跟她收第一期款项时,芳珍差点以头撞墙。
“小姐,怎么可能不是你叫我们去的?你是他未婚妻,事情都是这样发生的啊!”登门的人很像道上兄弟,呸一声一口槟榔汁吐进她那个当摆设的彩绘碗里。
和他协调的结果,芳珍只好忍痛付了第一笔调查费。芳珍正绞尽脑汁、肝肠寸断地想怎样“回报”黎娟时,“征信社”倒很快地捎来一个更令她震惊的消息。每一、三、五中午休息时间,元祥都会到他们公司对街的宾馆六○六号房去等一位小姐,那位小姐不姓黎,姓杨,是元祥的客户之一,比元祥大上几岁,家里很有些资本,做生意也有手段,自己开公司……
有手段的女人在芳珍获得情报的第三天,就要搬家公司的人来帮元祥运走他偷偷打好包的东西……
芳珍和黎娟第一次约出来见面。“你比我想象中好看,不像元祥说的。”黎娟说出她的第一句恭维话,虽然还带刺,芳珍也没多计较,反正同是天涯沦落人了。她对黎娟说:“啥,我们都输了。”
黎娟怨她:“第一次你订一大包减肥食品,到办公室我不在,我同事好心帮我垫了钱,害我那个月会钱缴不出来——你订的那五百盒喜饼送来,害人家以为我真要出嫁……多难看……”
芳珍当然也有很多怨言要发泄。两人谈到后来,觉得彼此都有可爱之处,倒算是“和谈”,未动肝火。“你也别觉得难过啦,”黎娟说,“也许我们都赢了。你还年轻,丢得起一个三心二意的男人;我,吃了你那堆减肥食品,腰围回复大专时期的二十三英寸,也不算没收获。”
两人道别后,都觉心安,因为,再也不会收到匿名代购的产品了。
一年后,芳珍和生命中第二位男友结婚,示威似的,请黎娟来当伴娘。黎娟没来,但芳珍和新郎的人缘比想象中的要好,贺客盈门,原来订的桌数根本坐不下,多亏黎娟“故态复萌”,偷偷向该饭店多订了十桌酒席才摆平。
爱上两个人
并不是故意爱上两个人,她说。二十岁以前我以为,我一生只会爱一个人;我以为我的心很小,心眼很死,可以从一而终。
现在啊,我还是死心眼,只是同时爱着两个人。感觉自己像个傻瓜,被撕裂,快乐地痛苦着。像一朵花。一棵树需要阳光,同时也需要雨水,我竟无法,也不愿放弃这两个人。
爱上两个人,使我触及一个爱的谜团。为什么我只能爱一个人?如果我顺着自己的本胜,必须爱上两个人,他们对我来说,像蓝天与大地,我的爱一样真切而圣洁,那么,硬要我顺着这个文明世界的“一对一”制度,放弃一个人,是否逼迫我违反我的本意?
爱一定不能分享吗?不能分享的爱是不是只是一种占有?
林中二路分殊,我一定要选择其中一条吗?如果我并不考虑婚姻与它带来的制度及责任,我是不是可以不要“割爱”?
如果……
她问。
爱上两个人,似乎触犯了一个爱情的不成文的定律。溯及既往的历史,对爱上两个人这件事,似乎没有人把它视为值得歌颂的爱情,也没有一个太好的形容词来形容这样的爱情——左右逢源、一箭双雕、一石二鸟。三心二意,放在爱情中,全变了意味,换上了一副嘲讽的嘴脸。左拥右抱。齐人之福,在现代更如同过街老鼠。
爱上两个人,错在哪里?其实,真挚的爱未必不能送给两个人。像李后主,他是一个“挥泪对宫娥”的昏君,却是一个懂得疼惜爱情的男人。他同时爱上一对姐妹花。他和大周后感情弥坚、恩恩爱爱,她病危,他痛心掉泪,却不能抵抗“手提金缕鞋”的小周后以她娇柔的声音殷殷呼唤。
像《红楼梦》中的贾宝玉,他爱黛玉甚深,但也爱宝钗、爱湘云、爱袭人、爱晴雯。爱上《红楼梦》的文人,因为其中扑朔迷离的爱与情,掀起了“宝黛之争”,还有人说着说着就打起架来。其实我想,宝、黛和大观园所有的女子们,对贾宝玉来说,都是心头肉吧?虽说,他娶了宝钗后并不快乐,做了和尚去,若让他娶黛玉而舍宝钗、袭人,他也不会快乐到哪里去吧?他最快乐的时刻,难道不是他最“博爱”的青春年少时刻,那个可以跟每个女孩说“赏我一口胭脂吃”的繁花盛开时期?
我们以为他是因为舍去最爱而郁郁不乐的,这便是我们以“从一而终”的俗人心态来估量宝玉了。
我可不是在为男人的三妻四妾做翻案。或许,基于社会的考量,一夫一妻不容破坏,但且让我们暂时从制度中松口气、伸个懒腰,讨论一下爱情吧,讨论这个不会有结论的问题:
为什么爱上两个人,那么令我们感到罪恶?
现代婚姻专家们大致都已经同意一个说法,那就是:婚前,不妨骑驴找马,不要为一棵树,放弃一整个森林。
这是大家都能够接受的说辞,但是做起来并不容易。
爱情中骑驴找马,总有一个阶段,即使是一小段时间,你会遇到“爱上两个人”的问题,你难免会觉得自己干犯了爱的圣洁,你会挣扎、会痛苦、会犹豫、会内疚、会心碎,无论你做了什么选择,或是不做选择。
除非你的神经比水管粗。
不,如果你真的如此,没有感到任何“自发性”的痛苦,两个爱人也会使你痛苦。你一定不够机灵,没有办法让他们全然不明白,还有另一个人存在。恋人很脆弱,禁不起这么大的伤害,即使那个伤害,是想象上的伤害。
爱上两个人,经常“不由自主”地发生。对那个徘徊的人而言,这两个人的差异未必能清楚地划分出来。即使能够区别,他们也未必会愿意选择“大家认为”比较适合的人。
爱上两个人的人,喜欢请教别人,别人的答案他们未必听得下,但有个倾听管道叫人心安。有个老笑话,讲的是有人写信给报社爱情信箱专栏:
我有两个爱人,一个是我比较爱的,另一个也不错,她父亲是知名的商业巨子。我应该选哪一个呢?
迷惘的男人敬上
他很快接到了报社主编的答复:别再迷惘了吧!爱情是不能以外在条件来衡量的,你应该娶的是你最爱的人。不过,你可否把商业界巨子的女儿介绍给我?我会义务替你善后的。
在两个爱人间折腾的人,也许会思考:她比较像贤妻良母,他将来才会是个好丈夫,或他家经济比较宽裕、他的家人比较好相处……可是,问题常常在于,他根本分不清自己比较爱哪一个——如果分得清,那就容易壮士断腕。
投诉的人固然迷惘,但他的痛苦未必是纯粹的痛苦,至少他所痛苦的绝不无聊。
有个男子曾向我倾吐他夹在两个女子间所饱受的煎熬。我注意到,他的眼神有深深的无奈,但瞳仁深处却闪耀着在生命受到激荡时才能放射的光芒。我说,如果那么痛苦,赶快做选择吧!
我希望她们有一个选择放弃,他回答。我不能不仁不义。
这么说时,他的双唇翕动着大义凛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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