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笔花六照--梁羽生-第2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可见媚敌求荣,不一定就能够从心所欲,而且更多的是“求荣反辱”。
我们再以马君武诗中的“齐楚承恩泽”的伪齐皇帝刘豫来作例子。
刘豫的“大齐”是南宋时代金人在中原地区所树立的傀儡政权。本来金人在攻破汴京,掳走徽钦二帝之后,最初立的儿皇帝是张邦昌,僭号“大楚”。金军去后,他自己没有军队,害怕民众起来杀他,便听部下吕好问之劝,将“帝号”取消,迎奉当时还是天下兵马大元帅的康王赵构回京,仍立赵氏为主,算是一个比较“识时务”的人。刘豫就不同了,他本身是宋的高级将领,降金之后,掌握有一部分伪军,可作为政治资本,因此当他听得金主要选择一个傀儡继张邦昌之后做儿皇帝时,他就多方运动,三一年,金主正式册立刘豫为“大齐皇帝”。册文写明要他“世修子礼,永贡虔诚”。刘豫也欣然受命。
刘豫做了儿皇帝,十分卖力,不断南侵,作为金侵略者的前驱。初时金主也曾夸奖他,可是他也没得意几年,到了一一三七年,他派遣地的两个儿子刘麟、刘猊与孔彦舟三路进兵淮南,被韩世忠、杨沂打得大败,他的伪军残部的战斗力便不大了。
恰值其时金兵也因在屡败之后,想与南宋划河为界,成立“南北朝”的局面。金的大将挞懒便建议废弃刘豫的伪组织,与宋谋和。初时粘罕不同意,后来见刘豫的力量已残存无几,失了利用的价值,也就只好同意了挞懒的主张。
一一三八年,金国四太子兀术,轻骑突入汴京,擒了刘豫,次日兀术召集伪朝文武,宣读废弃刘豫的诏书。诏书内有十六个大字:“建尔一邦,逮兹八载,尚动兵戎,安用国为!”伪齐就这样被消灭了。
刘豫解出汴京,尚图倖免,哀求挞懒、兀术开恩。挞懒说:“你自己瞧吧:当年赵桓(钦宗)出京的时候,老百姓还头上顶着香,哭泣号陶,替他求恕。今天你解出汴京,老百姓没一个可怜你,你自己怎不惭愧?”
可见被老百姓唾弃的媚敌求荣者,连敌人也是看轻他的。
秦桧是“两个中国论”的祖宗
作者:梁羽生
最近翻阅宋史,发现一件事情,原来主张“两个中国”者不自今日始,而是古已有之了的。倡此论者,即“鼎鼎大名”的汉奸秦桧是也。
秦桧在未做宰相以前,曾扬言道:“我有两条妙策,可安天下。”当时相位出缺已久,有人问他道:“你既有妙策,何以不言?”秦桧道:“朝廷没有宰相,说出来也没人执行。”意思即是“等我做了宰相再说吧”。
后来秦桧果然做了宰相,而这两条“妙策”也真的向皇帝(高宗赵构)提出来了,是什么呢?八个大字:“南人归南,北人归北。”
原来当时金人入侵,长江以北的土地大都被金国占领,金人还在中原建立了一个伪齐国,以刘豫作傀儡皇帝。南宋偏安江南,以临安(今杭州)为首都,只是一个小朝廷的局面。这几个字的内容,包括了承认金人吞并的中国领土为金国的合法土地,承认刘豫的伪齐国;宋国放弃两河、中原、江淮之地,不许再谈“反攻复国”;从北方逃难来的老百姓,一律送回他们的原籍,使他们成为金国人或伪齐国人;凡非江南人而为金国掳去的臣民,一律不须送还,任由他们为金人或伪齐人均无不可。
“南人归南,北人归北”,换句话说,这就是要使“两个中国”合法化。秦桧的理由是:反正北方已非我有,这是已成的事实,何不承认事实来换取和平呢?
赵构本来是害怕敌人,准备和敌人妥协求和的,可是听了秦桧这个主张,也不禁迟疑起来。他考虑了许久,与其他的大臣说道:“秦桧南人归南,北人归北,朕北人,将安归?”为了他自己是“北人”,不可能赞同奏桧的计划,这计划才搁浅下来。
秦桧卖国求荣,提起他谁都要骂他一声汉奸,直到现在,民间还叫炸油条做“油炸桧”,表示了人民对秦桧的憎恨(广东人读如“油炸鬼”,只是一音之转,同时也是表示秦桧其人,不过是“鬼东西”而已)。不过,说起来也很有意思,秦桧最初却并不以汉奸的面目出现,相反,是以“爱国忠臣”的面目出现的。
历史上凡大奸大恶之辈,大都有些“才能”,此所谓“无才不足以济奸”也,而且还装出“爱国”的样子:宋代的秦桧,近代的汪精卫都是典型。汪精卫从做“革命党”到做汉奸的事情人所熟知,不必赘述。秦桧最初在南宋的政治舞台以“忠臣”姿态出现,则或许还有人不知,不妨谈谈。
秦桧在徽宗政和五年(公元一一一五年)考取头名状元,写得一手好文章,“词学兼茂,才华卓绝”(详见《宋史?秦桧传》)。靖康元年(公元一一二六年),金兵围攻汴京,要求割中山、太原、河间三镇,当时的宰相李邦彦、白时中、张邦昌等一致认为可以割让。秦桧却上疏反对割三镇,并提出兵机四事。第二年,徽钦二帝被俘,金人主张邦昌为伪楚帝,秦桧又申状到金营反对立张邦昌,要求仍旧在姓赵的当中选一人为帝。申状一开头就侃侃言道:“桧荷国厚恩,甚愧无报。今金人拥重兵,临已拔之城,操生杀之柄,必欲易姓,桧尽死以辨。”他在说明了赵氏不可废的理由后,申状最后道:“桧不顾斧钺之诛,言两朝之利害,愿复嗣君位,以安四方。”
当时大臣差不多都被金国的军威吓得发抖,没人敢道个“不”字,秦桧这张申状当真是“一士谔谔”,朝野上下,人人都赞他是个“忠臣”。金兵的统帅粘罕阅状大怒,把秦桧抓到了金营,一同掳往燕京。
可是这个“忠臣”一到金营,稍受折磨,就变了节。他到了燕京,买通粘罕左右,替他说好话,粘罕奏明金主吴乞买,将秦桧夫妇赐给另一位掌握军权的左元帅挞懒,供军前使用。
秦桧聪慧过人,学会金国语言文字,熟悉了风土人情,成了标准的“金国通”。秦桧的老婆王氏生得伶俐俊俏,挞懒对他特别垂青。秦桧处处在挞懒面前表示他忠于大金帝国,连老婆也在所不惜,挞懒渐渐便日益倚重他,后来挞懒攻楚州,金军诱使楚州举城投降的那篇檄文,就出于秦桧的手笔。
建炎四年(公元-一三零年),挞懒把秦桧放回来,要他在南宋政府中设法取得权柄,作为内应。当时秦桧假称是杀了金人的监使逃回来的,杭州全城轰动。虽然也有些人不信,但到底为他过去的“声名”所迷惑,大多数人仍然把他当作“忠臣”。
秦桧察觉宋高宗的意图,知道他只是想苟安于小朝廷的局面,便约略地把他和金人相得的情形,透露一点给高宗。高宗正需要这样一位和他“志同道合”的臣僚,且又在金人面前说得上话的,因此很快就把他的职位提升到宰相。高宗曾对人说:他和秦桧见面,听到秦桧的一番高论之后,喜欢得几夜睡不着觉,失眠了。
狐狸的尾巴不久就露出来,自从他的“南人归南,北人归北”的主张一提出来,朝野反对之声四起,到了后来,甚至抗州的大街小巷,都贴满了“秦相公是奸细”的标语。
可是宋高宗虽不赞同他这个主张,但仍然是想求和的,只希望敌人的条件较宽,能够接受。绍兴八年(公元一一三八年),高宗决定向金国臣服,派王伦到金国去商谈议和条件,表面的理由是想接回被金人所俘的他的妈妈韦妃(其实他还不知生身之母,早已改嫁金国的盖天大王了)。
当时宋大将岳飞、韩世忠等人在军事上正节节胜利,情况与徽钦被掳之时不同,朝臣大都反对和议。这位以前反对屈辱求和而现在则主张求和的秦桧说道:“陛下不惮屈已议和,此人君之孝也。群臣见人主卑屈,怀愤愤之情,此人臣之忠也。君臣之心,两得之矣!”真是“聪明绝顶”,善于说辞,既捧了皇帝,又安抚了那班朝臣(当然也有不受他安抚的,例如枢密院编修胡铨就上疏请杀秦桧)。
后来金国派了张通古做“江南诏谕使”,要宋高宗赵构跪接大金国“诏书”,摆出的“格局”根本不是“讲和”,而是“受降”。
赵构愿意投降,但却不好意思下跪,双方商议之后,金人同意以秦桧作为宋帝的代表跪接诏书。秦桧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率领百官,大张盛典,在张通古面前叩首、叩首、三叩首,双手举过头顶,把诏书接了下来。
老百姓都是痛恨卖国奸贼的,无怪后代的人们,都只知道秦桧是个“汉奸”,而很少知道他还是个“才高学广”的状元,而且还曾经扮演过“忠臣”的角色了。
元宵杂谈
作者:梁羽生
中国的情人节
农历新年过后,接着来的就是“元宵”佳节了。元宵在古代是一个很热闹的节日(尤其在宋代最为盛行,甚至比新年还要热闹),到了近代,则渐渐冷淡了。可见风俗也是随着时代变的。但因元宵既是中国一个传统节日,故此有不少“佳话”或者并非佳话的故事流传,不妨拉杂谈谈。
由近及远,先从“洪宪皇帝”的一则笑话谈起。
元宵的应节食物是汤圆,汤圆的别名也叫做“元宵”。袁世凯因“元宵”谐音“袁消”,认为不大吉利,于是在他“登基”做“洪宪皇帝”那年,就明令公布,不准百姓叫汤圆为“元宵”。同时又下令要把“元宵节”正名为“上元节”。
时人因袁世凯取消“元宵”,做了一首儿歌讽刺他道:“袁总统,立洪宪,正月十五称上元。大总统,真圣贤,大头抵铜角,元宵改汤圆。”袁世凯所铸的银币有他的肖像,一般人都叫做“袁大头”。
封建统治者诸多忌讳,又最害怕百姓的讽刺,古今一例。明代就曾发生过一宗“元宵惨案”,这是明太祖朱元璋干的好事。
元宵习俗是喜欢打灯谜的,那一年元宵,朱元璋“微服出游”,在南京城里某家人家看见许多人围着打灯谜,他也挤进去看。这灯谜是一幅“谜画”,画的是个大脚妇人抱着个西瓜。朱元璋猜不着,回去和他的马皇后谈起,马皇后大怒道:“这刁民在讽刺我,那谜底不就是‘淮(怀)西妇人好大脚’吗?”原来这位马皇后是临淮县人,属于淮西,她又恰恰是一双大脚。在那个时代,富贵人家的妇女以缠足为美,有一双“三寸金莲”的女子就可以夸耀邻里。马皇后认为这是讽刺她出身贫贱,故此就勃然大怒了。
朱元璋为了替他的皇后出气,竟下令将那家人家所在的水西门一带的百姓斩尽杀绝,从水西门杀到升新桥,杀了数百家人家,只漏网七家。据说南京现在还存在的“七家湾”这个地方,就是因此得名的。
元宵是古代百姓喜爱的节日,尤其最受妇女的欢迎。因为在古代的所谓“闺秀”,平日是不许踏出闺门的(宋代礼教严,尤其如此)。只有到了元宵这晚,可以不分男女一同玩乐,大家赏灯。到了近代,男女之防,日渐“开禁”,这也许就是元宵在近代受到冷淡的原因了。
由于在古代的元宵佳节,可以男女无拘,同游共乐,好像西方的情人节一般,有许多关于爱情的佳话流传。《今古奇观》里便有若干这类故事。
这些爱情故事有美满的也有凄凉的。如宋代女词人朱淑真的故事就是令人为之感伤的。朱淑真遇人不淑,嫁了一个庸俗的市侩。在元宵节曾有怀念她旧日情侣的一首词道:“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青衫袖。”此词或有云是欧阳修作的。我想这可能是古代文人囿于礼法的观念,想为朱淑真洗脱“不贞”的嫌疑,故而把这首《生查子》词说成是欧阳修所作,亦未可知。
有关元宵的诗词很多,我最欣赏的是辛弃疾的《青玉案》。词云:“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最后三句,是历代词家赞赏的名句。王国维在《人间词话》说这三句词可以代表人生三个境界中最后的一个境界——毕生执着以求的事情(为学或者追求某一理想),在不知不觉之间,得到了最后成功的境界。
灯会?灯谜
元宵何处去?最好宋城游。不是替宋城做广告,盖因今岁元宵,宋城将有“西湖灯会”之举也。元宵在古代是一个很热闹的节日,尤其在宋代,甚至比新年还更热闹。元宵又称“灯节”,元宵观灯乃是传统习俗。这个灯会,由宋城举办,自然是最合适不过了。
这个习俗据说始于东汉永平十年(公元六十七年),汉明帝下了一道圣谕,不论平民贵族,元宵都要张灯结彩,表示对佛的尊敬。而这个习俗在宋代最为流行也是有原因的,因为宋代提倡“理学”,礼教最严也。宋代的“闺秀”平日不许踏出闺门,只有元宵节前后三天,才可不分男女,一同玩乐,称为“元宵驰禁”。上篇提到的朱淑真那首著名的《生查子》一词,就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
把谜语写在花灯上,称为“灯迷”,这也是传统的元宵玩艺。不过到了近代,由于花灯的制作费时费力,谜语多是写在悬挂的纸条上,而这个玩艺也不限定是在元宵才能举行了。
猜灯谜是颇费心思,也颇多趣话的。据说大陆解放初期,有一灯谜,谜面是“日本投降”,猜古代名人一。谜底本是“苏武”,但许多人却猜作“屈原”。“原”者,原子弹也。也有人用脱帽格猜作“李世民”,意思是日本投降,乃世界人民的力量。这是“老笑话”。另一个“新笑话”是,“文革”期间有一灯谜,谜面是“闻足下要取西川,亮窃以为不可”,用《三国演义》诸葛亮劝阻周瑜取西川的故事打毛泽东诗词一句,标明“折腰格”。谜底是“问讯吴刚何所有”,折腰格要去当中一字,去了“刚”到成为〃问讯吴何所有〃,意即问吴国有何力量去取西川。这灯谜本来做得很好,但当时却犯了“大不敬”罪而受批斗,理由是毛主席怎能“折腰”?令人啼笑皆非。
戊辑:旅游记趣
雪梨桂林山水观
作者:梁羽生
澳洲的香港移民甚多,但香港人对它的“了解”程度甚浅。我是因为“老来从子”,在一九八七年的秋季移民澳洲的。记得当时曾在报上看到某教授写的一首《咏移民潮》的诗,涉及澳洲的一句是:“袋鼠荒原亦可亲。”似乎移民澳洲的人都是饥不择食,无可奈何,才自我充军到蛮荒之地去的。我虽然不是“自我充军”,但总之是要到“蛮荒之地”去了,因此也就不免有点心惊。来了澳洲七年,发现澳洲不但是个吸收移民的国家,也是一个吸引游客的国家(从移民局每年发表的统计数字可知)。澳洲的确是地广人稀,在七百四十万平方公里(大约相当于中国的四分之三)的土地上,只有一千六百万人口,但却绝非穷山恶水。
一篇文章要“细说澳洲”是不可能的,就只谈我的居留地雪梨(sydney国内译为悉尼),只谈雪梨的山水吧。雪梨卡市新华埠有副碑坊联:“四海皆兄弟焉,何须论异族同族;五洲一乾坤耳,底事分他乡故乡。”这是“宏观”立论。若论“个人观感”,我也是“常把他乡作故乡”的,因为它们都有山水之美。我出生的地方(蒙山)距离有“山水甲天下”之称的桂林,大约是两个小时车程,我的少年时期是在桂林度过的,桂林可说是我的广义上的家乡,那我也不妨就把这两个地方的山水作一比较吧。当然山水之美是很难定出标准的,“骏马西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各有各的美感,根本无须强分甲乙。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