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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淌河-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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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样讲恐怕大露骨了。你们想听的是爱情或传奇故事。关于我和阿尕,我是失去她之后才发觉自己对她的钟爱。行了行了,根本就没什么他妈的爱情,你们多大?二十五六岁?这就对了,这个岁数就是扯淡的岁数。什么爱情呀,那是你们给那种男女之事强词夺理地找出的美妙意义。要是我把我跟阿示的事讲出来,你们准否认那是爱情。其实那就是。
所以我才在失去她的日子里痛心不已。
那时我也年轻,我也误认为这不是爱。结果贻误终生。
何夏一谈到爱情就缄口、装聋。这就更使人预感他发生过一场多伟大、多动人的爱情。何夏并不迟钝,一点不辜。他能很圆滑地抹开话头。每逢他一阵长久的沉默之后,会忽然讲一件有趣而怪诞的事,就把别人的兴头调开了。
他说:“我认识那里一个老太婆,人家叫她秃姑娘。不用说,她不止秃了三年五年。她会讲许多奇奇怪怪的故事。她讲,有个女人怀孕五年,生下一块大石头,把它扔到河里。后来有个又丑又穷的男人把它抱走了,天天楼怀里,捂在袍子里,有一天,他发现石头上长出了头发!……”
听的人有怕有笑。
他又说:“那地方过节,老人们必然聚在一块唱歌。曲调一点听头都没有,单调极了。但他们唱的时候全都庄重得很。听着听着,你就知道这歌不一般了。他们唱千年前大雪天灾使一族人流浪;唱外族人一次次侵扰他们的草场;还唱朝廷夺去干匹良马却要茶叶(注:清朝政府曾有‘茶马’政策,即以茶叶易牧民的马。)来付偿。很久以后,我才明白,这歌谣就是他们民族的一部《荷马史诗》。这歌不用教,等孩子们长大,青年人变老,自然而然也就会以同样悲壮的感情来唱它了。不过这部‘史诗’被祖祖辈辈唱下来,不断添加神话,搞得谁也甭想弄清它的真伪比例。比如刚才说那男人娶石头为妻,他们的‘史诗’也一本正经记载过。他们这一族人只有几千,为什么呢?他们认为必定是祖先娶石为妻的缘故。”
人们又问还有什么还有什么。
“还有种草,火烧不死。有次雷火把所有草木都烧光了,只剩这种草,牲口吃了全大笑着死掉;人吃了死牲口肉,也都大笑,笑到死。这倒不是听他们唱的,是我从他们县一本野史上看来的……”

、第04章

大家离去时哈哈着说那鬼地方实在愚昧。
阿尕,你不知哪个时候误吃过那种毒草,所以你一笑就发癫。你会笑得浑身乱颤,遍地打滚,像闹瘟的牲畜那样使劲蹬腿。我真烦你那样笑。可我踢你打你,你也止不住要笑。值得你笑的事怎么那样多?比如我说我爹死了,按当地风俗,入土前晚辈要披麻戴孝,再弄了瓦盆给他摔摔,你就笑啊笑啊,我那一点怀念,半点忧伤一下让你笑没了。
现在我常在梦里被阿尕的笑声吵醒。
明丽来了。那么干净得体地往办公室门口一站,真让我有些受用不住。傍晚,这个雪白皮肤的女人若是你妻子,对你说:呀,我忘了带钥匙。那你福气可是不小。她也不是什么美人儿,但这样就差不离了。往同事中一带,这是我爱人,她的礼貌、温雅,略带小家子气的容貌,再加一点点娇羞和卖弄风情,都好,都合适,简直太给我撑门面了。尽管她已有些发胖,皱纹也逐渐显著。我在这里心醉的一塌糊涂,一刹那间,真巴心巴肝地渴望一个和她共有的家。
杜明而被他少有的温存目光给弄晕了。甚至在他们初恋时,她也很少被他这样看过。他是那种缺乏情愫的人。她跟他初认识,他就是一副恶狠狠的形象。那时他和她都刚进厂不久。他是工会的活跃分子,羽毛球乒乓球样样行。她什么球也不会,总站在一边看,有球落下来,她就跑上去捡。有次他打完球忽然叫住她:喂,以后你别捡球了。她说为啥。他虎着脸说,你捡球老猫腰。她笑了,你这人真怪,捡球哪能不猫腰。他气鼓鼓的,憋一会才说:你衬衫里穿的什么?她说,背心呀。背心里呢?他又问。她脸一下红了,又羞又恼。他说:我全看见了,你这衬衫领口开那么大,一猫腰,谁还看不见里面。她气得说不出话。
如今他这样对她瞅着。墨绿的裙子,白衬衫,对一个三十八岁的女人来讲,是较本分的穿着。她可没打算来诱惑他。
她不断在他身上发现倍受伤害的痕迹。就说脸,那些痕迹使他的脸比以前耐看。这脸孔上的一切变化都是非常的,无所谓缺陷和长处,美和丑早在这里混淆,谁也讲不清到底对它是个什么印象。它就是它,就那样,放在那里,让人触目惊心。它的变化不是一朝一夕完成的。很早很早,那种侵蚀他容颜的因素,他心里就有。他对他父亲破口大骂时,那因素就已开始起作用。“你这老贼坯!老盗墓贼!”那时他的样子多可怕,多残忍。他现在不过是把当时的爆发性神态保存和固定了下来,又加上风雨剥蚀,岁月践踏,等等等等。
于是就造出来这副尊容。这脸若凑近,像从前那样跟她亲热,不知她会不会放声大叫,就像当年被他垂死的爹捉住手腕,碰到那个冰冷的手镯那样惨嚎。
老头死后,她很后悔,觉得那样叫太伤他心。她知道老头并不坏,反倒是儿子太不近情理。老头甚至很善良,最后的念头,还是想成全这个毁了他的儿子。想用那手镯,为儿子套住一桩美满婚姻。
杜明丽替何夏收拾房间。她是个爱洁如癖的女人,一摞碗筷,就够她慢条斯理,仔仔细细收拾半天。她把小木箱竖起来,食具全放进去后,又用白纱布做了个帘。
我看她干这一切,完全像看个小女孩过家家。似乎她能从收拾东西布置房间这事里得到多大幸福。二十年前就这样——总是她轻手轻脚在我房里转来转去,没什么话,有的也是自言自语:书该放这里嘛,放这儿好,瞧瞧,好多了。我呢,从来不去理会她,从不遵守她的规矩,等她下次再来,又是一团糟。但她从不恼,似乎能找到一堆可供整理的东西,她反倒兴奋。我的屋里早不是最初那副寒酸相,那个囊括一切家当的牛皮口袋被她拿到鞋匠那里卖了,然后,我屋里便到处添出些小摆设,害得我在自己屋里缩头缩脑,常常迷路。
她说她对我情分未了。我说何必。她说那不行,我不能对你撒手不管,除非你跟别的女人成家。说到成家,她声音直打颤。然后她笑着说,这样,也免得你老恨我。
明丽,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我不是最恨你的,有个人恨不能把你杀掉。阿尕,她让我领教了她那古老种族火一样的嫉妒。
阿尕问我:“你爱这个女人?”她指那张夹在书里的小相片。
我说当然爱。
猜她怎样?她一头朝我胸口撞过来,等我站稳后,正要痛揍她,她却抢在我下手前又猛撞一下。这次她不是撞我,而是撞在粗圆木的墙上。她要再来那么两下,她要不死我的屋就得塌。要不是那结果,我就不是人。
后来她见到你,明丽,就是你去跟我结婚那次,你居然能从她手里逃生,真是你的造化。
我哪里知道,那时我在她小小的肉体和灵魂里已生了根。从河里爬上来,听了我那番造太阳的玄说,她就打定主意,要给我当牛做马。可怜她那时只有十六岁。从此她常常跑许多路,赤着一双乌黑的脚,披头散发站在我面前。她出现在这里,使得黑暗一团的供销社格外像个洞穴。她呆在这儿很合适,破破烂烂的一堆,提示着我的处境。我很少理睬她,有时会突然烦躁,要她走,滚出去。有次她没有立刻滚出去,而是磨磨蹭蹭走到柜台前,指指那一束败了色的头绳:我买那个。她给我一枚带着她的味儿的硬币。从此她开了窍:只需一枚硬币就有权饱看我一顿。像城里人看杂耍,或进动物园,只须一个硬币。一旦我来了脾气,要她滚,她就从身上摸出一枚早准备好的硬币,买一根头绳。我因为她的一枚硬币而不能发作,有这点小钱,她便有借口跑来,理直气壮地瞪眼瞅我。想想看,把我跟她的开头说成一见钟情,有多恶心。
我们最初的关系就是这么回事,谈得上什么男女之情呢?我们也有好的时候,我说,阿尕,你会唱一百支歌吧?她笑着说,哦,一千!我们能用汉语和当地话混杂的语言交谈了。你的歌全是哇哇乱喊,听不出名堂。她说,哪支歌都有名堂。她马上唱起来,用手把脸捂得十分严实,膝盖一上一下地颤,我从她膝盖的动作,看清这支歌活泼的节奏。她反反复复地唱,不像平常那样拉长音调,而是跟讲悄悄话差不多。
我最爱的人,假如你是树,我就是你身上的叶子,你死了,我就落了。
我听后哈哈大笑。阿尕,你这傻瓜,树叶落了,第二年又会长新的呀。她一下松开捂在脸上的手,露出一张大梦初醒的脸。我见她胸脯一鼓一鼓,低头急促地往四面八方寻视,我知道,这时她要真找到什么得心应手的家什,准照我砸过来。可草地到处都是柔软的,连石头也没有。她冲我做了个龇牙咧嘴的凶相,转身就跑了。这回我把她惹得不轻,挺好,她不会再到供销社来烦我了。
对她发脾气、喝斥、骂甚至扇几巴掌,都不碍事,她仇恨的就是嘲弄。她专心专意在那里唱,在那里倾诉,醉心得不得了。我这么不屑地一笑,她就受不了这个。她出于她那个民族的自尊或说自卑,有根神经特别敏感脆弱。她最终离开我,恐怕也出于同一缘故,出于自尊心被我折磨得遍体鳞伤再也不堪忍受。但我发誓,这类精神上的虐待全在于我的无意识。
怎么能说我就是个混账呢?我和她矛盾痛苦之深,并非两个人的问题。这涉及到两种血统,两种文化背景的差异。我们屈服感情,同时又死抱着各自的本质不放。我爱她,但我拒绝走回蛮荒,去和一个与文明人类遥遥相隔的女性媾合。后来的一些夜晚,她睡在我怀里,我吸着她极原始的气味,会突然惊醒。我害怕,感到她正把我拖向古老。人类艰辛地一步步走到这里,她却能在眨眼间把我拖回去。假如说我混账,我大概就混在这里,每当我干完那事,总要懊恼不已,一种危机感使我心烦意乱。
至于我后来设计水电站,也谈不上什么为那里的人造福。有一半是为我自己,或说为救她。我认为救她惟一的办法是改变她的生存环境。我爱她,怎么办呢?
从她唱歌,我把她得罪后,她再来看我时已十七岁。那是春天,是个最伤脑筋的季节。虽然草地的春天还盖着厚雪,但雪下面的一切生灵都不老实了。种种邪念都在这一片纯白的掩盖下开始骚动。

、第05章

一开始,还是那样。她跑许多路,只买一根头绳,就走。她不怎么讲话,刚学会羞答答。她常常是我惟一的顾客,屋前屋后,处女般的白雪上只有她的脚印。她脸盘大了,穿件皮袍,挺臃肿,但不那么小不点儿了。我觉得她变了个人,怎么说呢,有点像回事了。当然,依旧不漂亮,只是捂了一冬,捂白了,嘴唇特鲜艳。我见到她,头一回感到莫名其妙的快活。
我说,还是买一根头绳?
她说,呀。
她匆匆跑掉时,我看见那双脚依旧,还是光着,两只滚圆通红的脚后跟灵巧极了。不知怎么,那脚后跟使我浑身一阵燥热。我想,坏事了。这天有许多人在店堂里买东西,每逢我从县城运货回来,嫠牛脖子上的铜铃家家户户都听得见。冬天归牧,牧人全回到冬屋子,都闲呆着。从牛铃一响我就不得清静了。阿尕等最后一个顾客出去,才从门槛上站起来。是的,我这几天的确在等她。她不来,我就像条疯狗,在这洞穴里转来转去。谁都知道,这不仅仅是感情,没那么纯。男人,到了岁数,就这么个德行。我对阿尕,从这儿开始,感情里就掺进了一点脏念头。我在她臃肿的大袍子上找,终于找到那下面我想当然的一些轮廓。
她走上来,猛朝我吐了一下舌头。她就用这种顽劣的方式向我表示亲热,像条小母狗。
“又来捣乱啦?”我说,我决定今天不马上撵她走,好好跟她胡扯一会儿。
可她很快把预先攥在手心里的硬币扔到柜台上。“买什么呀?”我跟她逗。
她慌慌张张地浏览所有货物,装模作样地好像最后才发现那束头绳。她飞快地伸手一指。
我说:“你瞧你的脚,都冻坏了!你瞧你瞧,流血呢!”我说这话是真的疼她,我刚发现她一双脚已烂得大红大紫。
她却怒气冲冲地瞪着我,两只脚相互藏,但谁也藏不住谁。她的窘样十分可爱。我不知她是否末梢神经麻木,这么一塌糊涂的烂脚,她竟不知疼,照样到处跑。
“阿尕,买双靴子怎么样,城里刚运来的毡靴,你穿穿看有多漂亮!”我把靴子放到她眼前。
“我没钱买。”她看一眼靴子后说。
“怎么会没钱呢?冬天谁没几个钱?”她没父母,和那个叫秃姑娘的老太婆住在一起。老太婆待她不错,只是爱偷她钱,她无论把钱藏在哪里,老太婆都能找到,偷干净,去放高利贷。阿尕究竟为什么跟她在一起过,这是个谜。就像草地上的白翅鸟为什么和“阿坏”(注:“阿坏”即草地上一种老鼠,形象类似松鼠,尾巴却像兔子。)生活在一起,谁也猜不透。草地上谜多了,就没人费神去猜。阿坏早晨驮着鸟出洞,鸟去觅食,阿坏打洞。晚上鸟回来,捎回食物给阿坏吃,然后阿坏又驮着鸟进洞歇息。谁能说它们过得不合理不幸福?因此,我从来没干涉过阿尕与秃姑娘的生活方式。
“我没钱买。”这回她说得更干脆,不留余地。
“可是你看,你老是有钱来买头绳哩。”我笑着说。我那天心情实在好得异样。
她一下红了脸。实际上她那点小伎俩我清楚极了。斗心眼,她哪个得过我。我只想让她自己讲,讲讲她到底对我怎么回事。
她说了,她什么也不能买,钱要一点点地花。她说,我的钱反正不能一次都花了。
她充满委屈地嘟囔着,猛一抬头,我发现原来她是个很美的女孩。她说,等我没钱,你就会吼,走吧走吧,不买东西别到这里来。她的眼睛还是可取的,黑得很深,看你久了,像要把你吸进去。我糊里糊涂就拉住了她的手。她还在嘟嘟囔囔地讲,讲。什么也讲不清。让我来替你讲吧,你喜欢我,一天到晚想跟我缠,就使了那么个小手段儿,一个小钱儿,跑许多路,什么也不为,只为看看我。是这意思吧,实际上我早清楚她的意图,可我此时却像恍然大悟般大受感动。我真想把她马上就抱到怀里来。
这么看我比较无耻。那其实是整整一冬的寂寞和压抑,使我一刹那间热情激荡,想在处女的雪地上践踏出第一行脚印。整整一冬,河封着冻,远处近处都是冷酷单调的白色,我不能再去看河,不能再到草地上去打滚,不能看公羊母羊调情,我差不多成了只冬眠的熊。所以此时,我才强烈地体味到春天!
我拉着阿尕到供销社后面我那个狗窝似的寝室。我说,我请你做客。她高兴地格格笑,连她露出那么一大截粉红色牙床,我都没太在乎。对不起,我那会儿心情真是太好了。我的屋子是里外跨间,外面归两头驮货的牛住。因为没有及时清除它们的排泄物,我屋里也充满暖洋洋的臭味。我已想不起,我当时把她带到寝室,是否心怀叵测。
她往我床上一坐,简直欢天喜地。她长这么大头一次认识床这玩艺儿。你们汉人睡这样高,掉下来跌死才好哩。她一会儿躺下一会儿爬起,装着打鼾,又拍拍枕头,摸摸被子,我那个脏得连我自己都腻味的窝,真让她好欢腾了一阵。
随后她看见我桌上堆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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