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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明 (校对完结)作者:知白-第2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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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还能活着回去,我会向团率坦白自己的过错。”

钟超坐起来,将刀子捡起来说道:“不过……我想我不必去坦白什么了。”

不远处瓦岗寨的人已经冲了过来,钟超抹了一把迷住眼睛的汗水,对陈虎说道:“我之所以杀回去,是因为我不想看着你们死在我前面。”

他笑了笑,然后在陈虎屁股上踹了一脚。

“现在你可以滚了。”

他喊了一声,然后举刀朝着瓦岗寨的追兵们杀了过去。陈虎的眼睛一瞬间就瞪得很大,眼珠子上布满了血丝。他摸了摸身边的刀子,挣扎站起来。他刚要冲过去和钟超并肩作战,忽然听到背后传来了一阵轰隆隆的马蹄声。猛的回头去看,一眼就看到了在月色下有一队骑兵汹涌而来。

“组率!咱们的人来了!”

他惊喜的喊着,身体里神奇的又充满了力量。他朝着钟超狂奔了过去,只是才跑了几步就又停了下来。他的身子逐渐僵硬,手里的横刀缓缓的掉在了地上。就在他面前十几米处,钟超被数十个瓦岗寨的追兵围住,刀子暴雨一样落在钟超的身上,很快,那个粗犷的汉子就倒了下去,一只血糊糊的手臂还尽力往上伸着,似乎想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抓住什么。

三百骑兵铁蹄踏过,瓦岗寨的追兵在铁蹄下被踏成了肉泥。陈虎表情呆滞的看着面前的厮杀场面,然后缓缓的跪了下来。

组率不是个合格的组率,但组率是个好兄弟。

……

夜已经很深,李闲披了一件衣服站在大帐中,看着桌案上巨大的沙盘微微皱眉,眼睛始终盯在黄河上。他就这样盯着沙盘,已经盯了很久,一动不动,如老僧入定。各路人马都没有发现瓦岗寨的人马有什么异动,所以很难猜到李密拖延时间是在为谁争取时间。

叶怀袖从帐外走了进来,看着李闲眼神中都是心疼的神色,但这种心疼被她收了起来,她似乎并不想让李闲知道自己的真实感情。虽然她已经是他的女人,但叶怀袖从来不以他的女人自居。

她叹了口气说道:“五部的密谍都在查,让各路人马增派斥候加大搜索范围的命令也已经派人送了出去。”

李闲点了点头,忽然苦笑了一声道:“我有时候在想,我的敌人是不是真的太多了些?难道这次联兵而来的不是三支,还有其他人?李密的人马就在对面,翟让的队伍在黄河上,王伏宝的人马在北岸,王薄的人马在齐郡。会不会还有别人?”

“李密不是神”

叶怀袖想了想说道:“他能在短短时间内招募来十余万人马,能让不少绿林道上的豪杰投靠过去,但他终究不是神,不可能撒豆成兵。”

“你的意思是,他的人马还是那几支,只是其中一支是为奇兵,是变故。”

“很快就有消息传回来的。”

叶怀袖安慰道。

“我等不了很快!”

李闲皱眉道:“这种局面不在自己手里掌控的感觉很不好,非常不好。我看不到暗中伸过来的刀子,我不踏实。这种感觉,就如同行走在塞北,你前后左右看到的都是一望无际的草原,明知道草丛中藏着一只恶狼,却不知道恶狼到底是在身前还是身后。”

“草原上有句谚语。”

叶怀袖顿了一下说道:“当狼准备吃人的时候,它总是会绕到人的背后。”

李闲脸色变了一下,若有所思。

“背后?”

他喃喃的重复了一遍,忽然眼前一亮:“不可能在徐世绩的背后,在陈雀儿或是雄阔海的背后?陈雀儿都是水军,翟让的船虽然多,但他没把握打赢陈雀儿的水军。而且那也就不是背后了,而是正面对敌。所以翟让只可能有两个选择,要么绕到我的背后,要么绕到雄阔海和宇文士及的背后!”

说到这里,他心里逐渐敞亮了起来。

“按理说,翟让应该绕到我的背后才对。可他不知道我到了雷泽,所以他更有可能绕到雄阔海的背后。”

李闲神情略微缓和了一些说道:“如果真的是绕路雄阔海背后,那翟让说不定会大吃一惊。”

叶怀袖微笑道:“翟让不知道你来了雷泽,也不知道黄河南岸陈兵的不止一个雄阔海,还有一个宇文士及。”

李闲难掩兴奋的说道:“立刻派人去告诉陈雀儿,不要再去管瓦岗寨的水军,立刻带兵往下游赶,赶去和雄阔海汇合。虽然我不知道翟让用了什么手段消失在陈雀儿面前,但我知道只要陈雀儿能及时赶回去,说不得能抄了翟让的后路。”

叶怀袖点了点头道:“奇兵,用得好了出奇制胜,有时候可以换个名称,也可以称之为孤军。”

“翟让打算接应王伏宝渡河。”

想到这点,李闲却并不如何轻松:“希望陈雀儿赶去的足够快。”

……

陈雀儿足够快,但他终究还是晚了。

陈虎拼死带回去的消息,比李闲派人送去的命令要早了一日一夜,即便如此,陈雀儿下令水军即刻开拔顺河而下的时候,翟让的人马已经绕过了他,六万大军想要隐藏踪迹其实并不容易,但李密这次想到的金蝉脱壳确实很漂亮。陈雀儿的注意力都在那千余艘船只上,谁会想到这么大的举动竟然只是个幌子?

耗费这么多人力物力,上千条船只,规模如此之巨,竟然只是个障眼法,不得不说,李密有时候做事极有魄力。

翟让的人马突然出现在雄阔海一万人马的背后,这让雄阔海大吃一惊。可翟让同样没有多大的惊喜,因为他发现在黄河上竟然还有一支庞大的舰队。宇文士及投靠燕云寨的消息还没有扩散出来,翟让没想到这里竟然有如此多的人马。

但翟让没有别的选择,他必须将王伏宝的六万人马接过南岸来。

自到了雄阔海人马的身后,翟让没有让士兵们休息就立刻发动了猛攻,梁师泰率领一万人马,分作三路杀向燕云寨在黄河南岸的大营。雄阔海是个看起来很粗的汉子,但他的心思其实很细。在翟让大军骤然出现的时候,他就敏锐的察觉到了翟让的意图。

“去,告诉宇文士及将军,让他只管守住河道,南岸的战事他不必参与。只需挡住王伏宝,别让他渡河过来就成!”

他吩咐亲兵去见宇文士及,然后留下五千人马守住营寨,又派两千人守住河岸,不让瓦岗寨的人马切断他和宇文士及之间的联系,他亲自率领三千人马迎战梁师泰。

“弓箭手,三矢之后便退回军阵后面,抛射杀敌。”

“盾牌手,长矛手结阵迎敌!”

“重甲,没有我的命令,不许出战!”

雄阔海一连下了好几条军令,然后提了自己的陌刀走到高坡上,看着汹涌而来的瓦岗寨士兵紧了紧握着陌刀的手,心里难免有些紧张。因为他忽然发现,影响整个战局的战场竟然会出现在自己面前,自己,成了举足轻重的那个人。如果打赢了,这一战必将名扬天下,如果打输了,只怕燕云寨将面临有史以来最严峻的危机。

第四百零一章 新兵和老兵

燕云寨的弓箭手已经列阵完毕,能调集过来的弓箭手全都调了过来,按照雄阔海的命令,每人只发三箭,然后大部分弓箭手就必须退守营寨,五百名弓箭手留下来,在后阵中集结,一旦有瓦岗寨的人马突破了防线,他们就必须以羽箭压制。

梁师泰将一万人马分作三队,骑兵攻打燕云寨军阵的左翼,试图攻破防线左翼之后以骑兵的优势造成倒卷珠帘的局面,而主力则正面进攻,留下两千人马作为后队支援。他将骑兵交给副将万宝山指挥,他亲自指挥步兵进攻。

“燕云寨的人马背后就是黄河!”

梁师泰骑在战马上大声喊着:“他们没有退路,兄弟们,咱们有数万大军,就是挤也要把燕云寨的人挤到黄河里去。杀过去,别给他们留一丝生路。只要打赢这一战,东平郡的万亩良田就等着你们去分。大当家有军令,这次出征没有规矩,你们抢来的就都是你们的,只要将黄河岸边的这些拦在你们面前的敌人都杀了,富庶的东平郡,属于你们!”

他将手里的厚背朴刀向前一指:“他们只有几千人,你们一人一口吐沫也能淹死他们,杀过去,别给老子丢了脸!大当家就在你们背后看着,整车整车的赏银就在大当家身边,杀一人,赏肉好十贯,杀两人,赏三十贯,杀五人,封旅率,赏肉好一百贯!”

他大声的吆喝着,尽力的刺激着瓦岗寨士兵们的杀心。

“男子汉大丈夫既然从军,自当求取功名。功名在哪儿?就在你们手里的刀子上!”

“杀!”

他大声喊道:“擂鼓,助威!”

十几面巨大的牛皮战鼓擂动起来,轰隆隆的战鼓声响彻云霄。第4章 如飞蝗。一下子升上了天空中的密集羽箭,甚至遮挡住了阳光,天空中密密麻麻的羽箭和地上的一大片阴影快速的往前冲了过去,然后在瓦岗寨士兵的人群中,箭雨和地上的阴影重合在了一起。

羽箭暴雨一样砸进人群中,顶着盾牌的瓦岗寨士兵们疯了一样的往前跑。他们都知道,面对羽箭抛射的时候只能往前跑才会将被射中的概率降到最低。抛射的羽箭没有什么精准性可言,但覆盖式的打击威力更大。

羽箭落进人群中,就好像暴雨砸进了池塘。只是,雨滴掉进池塘中溅起来的还是水滴,羽箭砸进人群里,溅起来的是血。

一个瓦岗寨的士兵顶着自己的盾牌嗷嗷叫着往前冲,他的叫喊声并没有几分杀意在其中,相反,其中的颤音出卖了他的真是感受。羽箭砸在他的盾牌上砰砰的响着,这种感觉就好像死神在家门前敲门一样。只隔着一层包了皮子的木板,死亡距离如此之近。

他的喊声是在为自己鼓劲,他是第4章 奏几乎一样。

当头顶上羽箭撞击盾牌的声音结束之后,他知道燕云寨弓箭手的第4章 的飞来,嗖嗖的声音有时候贴着耳朵呼啸着响过。

也不知道怎么了,平时很善良,连杀猪都不敢盯着看的他一把拉住前面那个青稚的士兵,他使劲拉着那士兵不让他往前跑。那个嘴边还没有绒毛的士兵诧异的回头看了他一眼,发现竟然是今天早晨还分给了自己半块馍的那个大哥哥。

他有些不明白对方的意思,还以为是对方怕自己受伤而拉着自己的。

“大哥,你干嘛拉我?”

青稚的士兵回头问道。

他看着那个孩子还带着些许稚嫩的脸,犹豫了一下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就在这个时候,那个少年士兵的身子猛的一颤,一支羽箭射在了他的胸脯上,少年士兵低下头看了看,随即吓得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很快,第4章 的好像拳头一样!

想起那个同乡老兵的忠告,他身上的衣服立刻就被吓出来的冷汗黏住。

我要找人为我挡箭!

他脑子里不可抑制的冒出来这个念头。所以他转身,想退回到同伴们的身后去。可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感觉到自己背后的衣服紧了一下。也不知道他此时的反应怎么就这么快,立刻明白这是有人抓着自己后背的衣服了,有人要用自己当盾牌!

他猛的回头怒视,于是他看到了那个很照顾自己的同乡老兵。

“对不起!”

他听到那老兵说了这三个字,然后燕云寨那边第4章 的好像一只巨大的拳头,狠狠的砸在了他身上,只片刻间,他的身体上就长出来一层尖刺。密密麻麻的羽箭刺在他身上,杀人夺取功名的美梦这一刻骤然惊醒。

梦醒了,人却再也不能做梦。

……

攒射的羽箭将瓦岗寨冲过来的士兵狠狠的砸塌下去一层,插满了羽箭的尸体接二连三的倒在地上。一千多名弓箭手三轮齐射,至少有七八百瓦岗寨士兵被射死。死的大部分都是新兵,因为老兵们都知道如何在战场上尽可能的存活下来。这个时候很少有同情和怜悯,自己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事。

三轮羽箭之后,瓦岗寨的士兵们已经冲到了距离燕云寨军阵四十步左右的距离。燕云寨的弓箭手开始有秩序的往回撤,动作迅速而整齐。特意留出来通道让弓箭手撤下去的长矛手和朴刀手开始往前移动,长矛手在前,朴刀手在后。退回去的弓箭手一半留在了战阵后面,一半快速的跑回了营寨中戒备。

“枪阵!”

雄阔海大声的喊了一句,随即八百余名长矛手排成了整齐的三列。第4章 的枪阵也终于被尸体撞开了一小块缺口。

杀!

老兵看到了希望,他举着盾牌冲了过去,跳起来用盾牌一撞,撞开了一支长矛后杀进了敌阵中。

他告诉自己,如果受伤就倒地装死。才想到这里,一柄朴刀就砍在了他的肩膀上。他啊的惊叫了一声,忽然发现自己连装死的机会都没有了。这一刀直接卸去他半边肩膀,而他的脑袋,就在掉了的那半边肩膀上挂着。

血,流成河。

第四百零二章 三千围八千

初冷的空气吸进鼻腔里夹杂着一股血腥味,而在血腥味中隐约还有一种屎尿的骚臭,这种味道直接钻进了雄阔海的脑子里,让他觉得自己的心越来越躁动,这种感觉他很熟悉,在大业初年他刚刚入军伍,第一次闻到这种味道的时候甚至吓得他握着陌刀的手都忍不住剧烈的颤抖起来。

因为死的人太多,在双方交战的那一片区域,就在一人高左右的半空上肉眼甚至能看见隐隐有一层漂浮着血雾,而地上的血水更是多的好像才过下雨一样。士兵们的靴子踩在地上的血泊中,血水溅起来老高。就在双方士兵们拼杀而来回走动的脚步下,弄脏了他们靴子的不仅仅是血水还有死尸裤管里的屎尿。

雄阔海鼻子里挥之不去的味道,就是这样混合在一起然后飘散出来的。他看着地上越来越多的死尸,闻着那腥臭味眼神却越来越亮。他心中躁动,并不是厌烦和恐惧,而是他觉得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的手,他想提刀杀入人群,让那些嗷嗷叫着冲上来的瓦岗寨士兵们知道什么才叫杀人。

他并不鄙视那些临死前屎尿齐出的新兵老兵,因为他知道那是不可控制的一种正常反应。他甚至想过,自己若是在被人一刀卸去了半边肩膀的时候,只怕也是如此一副狼狈不堪的摸样。

没什么丢人的,谁都不是石头心。

可是在战场上,尤其是为将者,就必须让自己的心变成石头,冷一些,硬一些,而不是冲动的杀过去和麾下士兵们同生共死。同生共死是在面对绝路的时候才会做出的选择,现在还没有走到绝路,而是极有可能在看似险峻的绝路中杀出一条平坦大道来。

所以雄阔海忍住提刀杀入的冲动,冷静的看着自己布置的防线正在被瓦岗寨的人马挤的不断后退。前三排的长矛手已经死的差不多了,在最初的挡住对方凶猛的第一波攻击之后,三排枪阵也塌了两排。

长矛手可以说是军中造价最低廉的兵种,也是在移动速度上仅次于骑兵的兵种。为了追求轻便,他们手中只有一条装了铁枪头的木杆长矛,只有上身披着一层薄薄的皮甲,根本就挡不住刀子。所以一旦枪阵出现裂缝后与敌人混战,长矛手的优势将化为乌有。他手里的长矛太长了些,能将骑兵从高头大马上捅下来戳死,却在近身格斗中毫无优势可言,因为兵器太长,一旦被敌人靠近他们反而变得笨手笨脚。

第二波冲上来的瓦岗寨士兵是大概一千人的精甲步兵,这在装备普遍很差的绿林道义军中很少见。他们上半身披着一层薄薄的链子甲,能阻挡住部分羽箭的钻进他们的身体里。如果运气好的话,甚至能挡得住长矛的奋力一刺。

他们手里的朴刀很锋利,比大隋府兵配发的制式横刀要长要宽也重上不少。是介乎于直刀和陌刀之间的一种中型刀具,比直刀沉重,比陌刀要小一些轻一些。

显然这是梁师泰手下最精锐的一支步兵了,他在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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