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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明 (校对完结)作者:知白-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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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骗不了你,你又何尝能骗得了我?”

红佛抹去眼角的泪水,喃喃道:“安之……小心些。”

第五十七章 莫向辽东

“安之,你这样骗红佛姑姑和小狄,她们会不会伤心?”

欧思青青骑着马走在李闲身侧,有些担心的问。

李闲摇头苦笑:“你真以为我骗得了姑姑?”

他回头看了一眼营地的方向说道:“姑姑知道她瞒不住我,阿爷遇到危险我肯定是要返回燕山去的。其实,姑姑肯答应阿爷离开燕山来寻我,除了带走小狄让阿爷没有后顾之忧外,内心深处何尝不是盼着我回去帮帮阿爷?姑姑不会跟我明说,因为她很矛盾。”

“她担心阿爷出事,也担心我,所以她很为难,别看姑姑见面的时候笑得那么灿烂,其实她眼睛里的悲伤瞒不住人。”

李闲停了一下说道:“最起码瞒不住我。”

“其实她知道我是要回燕山的,她只是装作被我骗了。她担心我,又不想让我知道她担心我……姑姑挺难的。”

“既然这样……”

欧思青青有些想不明白:“你何必要骗她?你可以直接告诉她你回燕山啊,让姑姑照护好小狄。这样她心里的难受应该还少一点吧?最起码不会有负疚吧?”

她看着李闲的侧脸认真的问。

李闲也侧过头看着她的眼睛认真的回答:“我没骗姑姑。”

“什么?”

欧思青青一时间没理解,等她骤然明白李闲的意思后立刻脸色变得白起来。因为想到了李闲的答案,所以她心里就好像忽然间被堵上了一块大石头一样。刹那间,压得她有些喘不过来气。她惊恐慌乱的看着李闲,微微张着嘴,脸上的表情让人心疼。

“走吧……”

李闲在欧思青青战马的屁股上拍了一下:“我送你回家。”

“我不!”

欧思青青没有跟上李闲,她在李闲背后大声的喊了两个字。

“我不要回去!”

她停在原地,任泪水流过脸颊。

李闲停住,转过身,语气平淡的说道:“回你爹娘身边吧,他们才是最爱护你的人。他们不会让你受到一点伤害。而且,如果你今天没有回去,将来你会后悔。我相信,如果你的爹娘在你身边的话,他们也不会同意你跟着我的。与其将来后悔痛苦,真不如现在干脆分开爽利些。”

这种语气欧思青青很熟悉,就好像那天在青牛湖边的小楼上一摸一样。

“安之!”

欧思青青倔强的摇了摇头:“我已经后悔一次了,不要让我再后悔一次。娘亲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遇到了让我为他哭为他笑为他做什么都不后悔的男人,就跟他走!安之……别丢下我。”

她摇摇对李闲伸出手,夜色中,显得那么无助。

“你说的,一起吃到老,玩到老,你怎么能反悔?”

她的泪水流进嘴里,打湿了唇,苦了的却是心。

李闲深深的吸了口气,认真的问欧思青青:“跟我回去会很危险,你不知道在中原我有多少敌人,而且敌人的强大超乎你的想象。如果你真的想跟我一起走的话,就必须做好和我一起死的准备,你……准备好了吗?”

他问,你准备好和我一起死了吗?

欧思青青使劲点头:“只要你别丢下我自己走。”

她的眼泪在月色下晶莹剔透,就好像天上的星辰一样纯洁。

“如果不能吃到老,玩到老,咱们就一起死。”

她在月色下如是说。

李闲揉了揉发酸的鼻子,伸出手,咧嘴笑了起来:“那还等什么?”

欧思青青哭着哭着笑了,笑得那么好看。她拍打着战马追上去拉住李闲的手,攥得那么紧。

也不知道是谁率先发出了一声欢呼,随即所有的血骑兵排成整齐的队列,抽出横刀竖立在胸前,以标准的军礼见证了一份欢乐。他们都是最优秀的军人,所以他们更不愿意看到离别和悲伤。

李闲纵马跑到队列前面,大声说道:“咱们回家!”

在草原上流浪了数年的血骑兵用横刀敲打着左臂的骑兵盾整齐的发出一声呼喊:“回家!”

这一刻,一股豪情在李闲心中油然而生。

他看着天下致锐的血骑兵,看着不远处迷恋着自己的欧思青青,忽然想放声高呼。该回去了,无论将来的路是什么样的,该去面对的就必须去面对。自己从来都不孤单,之前有张仲坚,有红佛,有小狄,有铁浮屠的兄长们,现在,多了血骑,还多了一个愿意陪自己吃到老玩到老,陪自己一起去死的女孩。

他和欧思青青手拉着手奔向前方,笑声挥洒。

天很快就亮了,日出东方。

短暂的休整后血骑继续上路,向着南方,一往无前。

清晨的朝阳照耀下,天空中有一个黑点在来回盘旋。当那个黑点逐渐清晰缓缓落在一棵大树上,李闲才看清那是一只依然稚嫩却已经能振翅高飞的雄鹰。它已经能翱翔天际,然后飞回了自己的家。

……

怀远镇。

“天要黑了啊!”

一个面容慈祥身材高瘦的中年男子站在土墙上,看着极远处辽河对面隐约可见的高句丽军营地喃喃道。

他很瘦,所以披在他肩膀上的披风显得很空荡。他穿了一件大隋武将的官服,腰间却没有挂刀。看着远处奔流不息的辽水,中年男子皱紧了眉头。正是午时艳阳高照,可他嘴里偏偏低语着天快黑了这样的胡话。而站在他身后的几个人更是令人不解的纷纷点头,似乎都同意中年男子的胡言乱语。

“天真的快黑了”

一个年纪四十岁左右头发却已经花白的男子附和道:“唐公,还是早作准备吧。”

中年男子缓缓的摆了摆手道:“肇仁,我说过很多次了,我为大隋之臣自当为大隋鞠躬尽瘁,如果你不想害我李家家破人亡,那么,你之前所说之事就不要再提了。”

那人叹了口气,不再言语。

他叫刘文静,字肇仁。

被刘文静称呼为唐公的自然就是在怀远为大军都粮的唐国公李渊。刚刚李渊和手下的谋士们正议论着从年初开始北方大地上就有几个大贼举事反隋,刘文静趁机劝说李渊也早作图谋。李渊只是摇头不允,众人都不好再说。

“孙安祖,张金称,王薄……”

李渊叹了口气说道:“他们成不了大事的。”

大业七年,清河郡人孙安祖不甘妻子饿死而自己被逼服役,愤而击杀县令。在窦建德的资助下招募百姓造反,率军进入高鸡泊,自号摸羊公。短短的几个月之内,他已经连续攻打了好几个县城,虽然都没有攻克,但已经让附近州县人心惶惶。

没过多久,孙安祖的清河老乡张金称也举旗造反。占据巨鹿泽,四处骚扰郡县劫掠百姓。他在巨鹿泽与孙安祖遥相呼应,一南一北,声势逐渐浩大。

而相比于孙安祖和张金称,齐郡人王薄名气要更大一些。他和同乡孟让相商后一同造反,占据长白山,短短几个月就发展成为一支上万人的强大武装力量。他自称知世郎,做了一首很短时间内就流传广远的莫向辽东浪死歌。(注一)

“弘基,听说你和那个孙安祖有些关系?”

李渊侧头问站在身后的一个身材魁梧健硕的年轻武官。

这人身高有一米九上下,虎背猿腰,穿一身大隋正六品的校尉官服,手扶在腰畔的横刀上,眉目俊朗,器宇轩昂。

“他曾是家父麾下老兵,年少时我和他见过几次。”

刘弘基,其父刘升曾是大隋河州刺史,与李渊有旧。刘升亡故后家道衰败,十分贫困。大业皇帝杨广二月在涿郡下旨命天下良家子弟自备马匹铠甲兵器到涿郡集结,刘弘基因为贫困买不起马而步行赶往涿郡。半路上因为没有路费,与一屠夫合伙偷了一头耕牛宰杀卖肉,被人告到官府后下了大牢。恰好被李渊得知,派人使钱将他赎了出来。自此之后他便一直跟在李渊身边,李渊见他勇武也颇为欣赏信任。(注二)

“这件事不要再提起,跟任何人都不要说。”

李渊皱了皱眉道:“孙安祖是个叛贼,他不是你家府里出来的老兵,你和他没有一点关系,知道吗?”

刘弘基感激的看了一眼李渊,躬身道:“我记下了。”

李渊嗯了一声道:“平日里你多和世民走动,他好习武,你身手很好多教教他。就当是他的半个老师吧,让他多见识见识省得骄傲过了头。”

李渊长子李建成道:“有弘基兄教世民习武,他肯定会高兴的不得了。”

李渊看了一眼自己这个性格温厚的长子,叹了口气道:“你这做兄长的平日也太惯着弟弟们了,世民还好些,元吉更顽劣!”

李建成欠了欠身子道:“父亲,元吉还小,正是淘气的时候。若是管的太严厉了,反而不好。”

李渊最欣慰的就是自己这三个嫡子之间关系很和睦,兄亲弟恭。尤其是长子建成和次子世民,两个人更是亲密无间。从小时候就是这样,李建成无论去做什么,李世民都会好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他身后。

李渊点了点头道:“子期,有件事你需记住,咱们家现在不比往日,你日常行事切记不可张扬,以免落人口实。”

“孩儿记下了。”

李建成恭敬的答应了一声。

李渊叹了口气说道:“天要黑了,世道要乱了。咱们李家就更要小心一些,能保住家族不倒,你们兄妹几个衣食无忧,我也就没有什么别的奢求。”

说完,他不经意的看了一眼刘文静,眼神令人难以捉摸。

刘文静心里一慌,只好找了个话题将气氛扭转一下:“唐公,您可曾听过那个老尼临死前的谶语?”

“肇仁!闭嘴!”

李渊没来由的怒火吓了众人一跳,他转过头冷冷的看着刘文静说道:“这件事谁也不许再提,如果你们还想让我李家生存下去的话,就当谁都没听过这件事。”

他发怒的样子让人不寒而栗,这个时候,李渊手下的谋士们才忽然发现,他们面前这个被人笑称为李老妪的中年男子,顾盼间,自有一股冷冽杀机。

注一:因为本书情节需要,将王薄等人的起义时间略做提前。王薄反隋,是在大业七年十月,而非本书所写。另:王薄占据的长白山在今山东章丘境内,并不是东北的长白山。

注二:关于刘弘基,李建成,李世民等人的字都没有查到,所以书中省略或杜撰。另外,刘弘基和刘文静投奔李渊的具体时间应该是在隋炀帝第一次征伐高句丽之后,应该是在李渊任太原留守的时候吧。刘弘基确实杀过牛,但后来出狱后就跑去做马贼了。

附上王薄所作的莫向辽东浪死歌。

长白山前知世郎,纯著红罗锦背裆。长矟侵天半,轮刀耀日光。上山吃獐鹿,下山吃牛羊。忽闻官军至,提刀向前荡。譬如辽东死,斩头何所伤!

注三:关于太监,是唐高祖李渊设立的一个官职,由宦官担任。本来是觉得没什么的,但既然提出来我就解释一下。之所以这样写,是因为通俗。将明不是一本严谨的历史小说,这句话我说很多次了。如果真按照完全史实来写,我肯定没有那个水平。再次感谢,不改了,这样吧。

第五十八章 你是少将军

绕过北上的索头奚人,李闲的队伍只用了不到半个月就已经到了原来奚人的草场。已经到了八月中旬,正是牧草茂盛的时候,可一眼看过去辽阔的草原上却看不到有人放牧。天高云淡,绿油油望不见边际的草原,风吹得很轻柔舒服,景色壮美的让人觉得心怀都宽阔了起来。

马蹄踩着那些不知名的小小野花一路向前,草丛中不时有受了惊吓的小动物四散而逃。远处还有一个拥有十几个成员的狼群正朝着这边窥探,或许是因为最近这段日子过的太舒服了,那些逃命的小动物在它们不远处跑过,它们甚至看都不看一眼。而当远处那支散发着血腥味的人类骑兵驰过,所有的狼都站了起来警惕的看着那个方向。终于,在头狼一声低沉嘶鸣后,狼群向远处遁去。

即便这段日子以来奚人的草场上很少见到成群的牛羊,但丰茂的草原上狼从来都不缺猎物。而狼对血腥味的敏感远超人类,所以虽然隔着很远但它们依然能嗅到那支人类骑兵身上散发出来的危险气息。血骑兵对杀狼可没有什么忌讳,在他们看来杀狼和杀猪唯一的区别就是前者的肉不如后者好吃。

一百零四名血骑兵已经有数年没有回归中原,这次回去,等待着他们的却注定没有什么锣鼓喧天的欢迎仪式甚至说不得是刀锋箭雨。从当年离开弘化开始,他们就已经不再是大隋的骑兵。但他们还是汉人,家在中原,所以回家。

穿过一片稀疏的林子,李闲立刻勒住马随即打了一个停下来的手势。

两名斥候从前面飞驰而回,对李闲行了一个军礼后说道:“少将军,前方二十里发现突厥人的营地!”

少将军,这是一个不伦不类的称呼。达溪长儒是血骑兵们一生敬仰的将军,李闲是达溪长儒的唯一弟子,所以他们对李闲用了这样一个带着点江湖气也容易被人诟病的称呼。血骑兵队伍中达溪长儒当初是四品鹰扬郎将,除了他之外官职最高的是铁獠狼,是从五品的别将。而朝求歌和东方烈火独孤锐志都是正六品的校尉。当年追随达溪长儒远走塞北,他们都心甘情愿的抛弃了功名利禄。

在血骑眼中,达溪长儒就是他们永远的将军。

同样的,在血骑眼中,李闲是将军的接班人。

近两年来,达溪长儒对李闲在兵法指挥上倾囊相授。李闲的用功和进步之快赢得了所有血骑兵的尊重,虽然相比于血骑兵来说他的年纪确实小了些,但毫无疑问,他是一个真正的有担当的男人。

朝求歌率领十名血骑兵担负起斥候的任务,他们一直在队伍前方探路。而铁獠狼则带了十五名血骑断后,和大队相隔五里而行。

“突厥人?”

李闲示意血骑原地休整,他仔细询问了一下前面的情况,想了想还是决定自己到前面去看看。他交待血骑等候铁獠狼,自己则在斥候的带领下往前面赶去。

等到了朝求歌等人隐蔽身形的地方,李闲顺着朝求歌的指点往前看去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远处,好一座壮阔的木城!

视线中,二三里外竟然拔地而起了一座巨大的木建围城。两年前李闲他们北上的时候走的也是这一条路,当初这里有挺大的一片树林,如今基本上已经被砍伐清空,可想而知这平地而起的木城耗费了多少木材。

与其说这是一座木城,倒不如说这是一座巨大的军事要塞。

“阿史那去鹄好大的手笔!”

朝求歌冷声道。

虽然还隔着很远,但那要塞的轮廓已经清晰可见。木城完全按照中原的城池模样建造,箭楼,马脸一应俱全。看样子,最少能容纳五万人的队伍。

“突厥人已经忘了疼!”

李闲道。

“你看!”

朝求歌指了指前面,只见一队骑兵从木城中连绵开了出来。看样子至少是一个千人队的突厥狼骑,一片红披风出了木城之后往正南方向涌了过去。这里曾经是奚人的草场,距离燕山并不远。到了燕山,就能遥遥看到北长城。突厥人在这里建了这样一座规模巨大的要塞,其心昭然若揭。

“阿史那去鹄是在等时机!”

朝求歌说道:“突厥人知道他们不是大隋的对手。在这里建造一座木城,我看八成是屯粮用的。他们在等,等着看大隋征伐高句丽的时候是不是有机可乘。”

李闲叹了口气道:“连草原上的蛮子都能看得出来这次讨伐辽东大隋胜算不大,所以他们才敢在这里屯兵屯粮。可偏偏大隋的皇帝自以为此战必胜,我甚至都在怀疑,亲率大军平南陈,吐谷浑,威震西域的皇帝和现在这个给高句丽人两年时间准备迎战的白痴是不是同一个人?号召天下良家子弟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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