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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明 (校对完结)作者:知白-第4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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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军若是轻敌冒进,何须全军迎击?孤只需派遣一二猛将设伏,前后截断,梁军突然遇袭必然惊恐,此战并不难打。”
他看了看尉迟恭,又看了看嗣十三道:“孤如今手下用尉迟,有嗣十三,还怕什么?”
“尉迟,你可还有一战之力?”
“臣万死不辞!”
尉迟恭垂首道。
“那便如此……”
李世民命亲兵取来舆图,指着上面几个地方说道:“在平安镇外面的林子里设伏,梁军先头人马经过不要理会,大队人马过来也不要理会,待后面的辎重营上来之后再杀出去。只要将梁军的粮草烧了,就已经胜了一半!尉迟,你带人埋伏在襄阳城东,见梁军到来便杀出来截住,孤自带人马正面迎击,三刀齐下,梁军必败!”
……
武当山
驻扎在此处的唐军已经闲了近两个月,士兵们每日除了操练之外便无所事事。山林里的野物倒是遭了秧,将领们无事可做便去狩猎,这段日子倒是过的清闲,只是每个人心里却都不轻松。
就在几日前,从长安城而来的燕云军先锋军已经到了距离武当山不足四十里的地方安营。虽然没有派人联系过,但李孝恭和唐军诸将都知道,这次是到了必须做出选择的时候了。若是不出意外,再用不了多久燕王殿下便会亲自率领大军赶到。到时候,李孝恭必须在燕王和秦王之间做出一个选择,这关乎到的不仅仅是李孝恭个人的前程,还有五万大军的生死。
坐在山坡的一块大石头上,李孝恭看着漫山的落叶怔怔出神。
“大将军……是不是在烦心燕王的事?”
他部下谋士崔焕然低声问道。
“燕王派来的是长孙无忌,明明已经快到了此处却忽然停了下来。长孙无忌之前派人与我联络,要说服我归顺朝廷……可已经这么久,长孙无忌却再也没了下文。由此可见……燕王殿下必然是给了他什么命令。”
“燕王……这样做是在表现一个态度?”
崔焕然猜测道:“还是在逼大将军您表现出一个态度?”
“两者兼而有之……燕王要告诉我的是,他没心情再等我做选择了,所以他亲自率军来了。当然这同样也是逼着我,逼着我在他到来之前的这段日子做出选择。”
“大将军早就有所决断了,是吧?”
崔焕然忽然笑了笑说道。
“决断自然是早就下了,不然我怎么会在武当山按兵不动?想来燕王也是明白我的意思,不然也就不会先派长孙无忌然后再出兵了。我之所以心里纠结……不是纠结于该站在哪边,而是怎么站过去!”
“胜仗!”
崔焕然加重语气说道:“除了一场胜仗,还能有什么?”
他笑了笑说道:“对梁军开战,只要打赢了,不管是对燕王来说,还是对秦王来说都不是一件坏事。两面都不得罪,都算是立功!”
第七百三十三章 决战之前的决战(二)
在一片残垣断壁之中,坍塌了半边的破旧民房前,吴不善看着村子里那棵在夜风中摇曳的垂柳,怔怔出神。柳叶差不多已经落尽,那万千柔枝看起来也没了夏日时候的婉约,深秋冷夜里,显得有些肃杀。
“可惜了。”
“可喜了。”
他说了两句话,音差不多,但意思却截然相反。
站在他身边的费六没明白,他以为档头说的两句话都是可惜了。于是他想起自己射向李世民的那一箭,可惜的表情立刻布满了他的脸。一直到现在他依然有些难以释怀,他一直在想,若是当时那一箭自己射的李世民的咽喉,此时的情况只怕早就大不相同了。韩世萼死了,若李世民再死,无需主公亲率大军前来,李世民的人马就会如崩塌的雪山般再也没有人能挽回。
所以,他觉得十分百分千分万分的可惜。
可惜了。
他在自己心里叹了一声,若是自己的射艺再精湛一些,自己肯定会瞄准射中而必死的咽喉而不是更容易命中的心脏。毫无疑问的是,即便李世民披挂了全甲,但他脖子上那一层薄薄的链甲绝对挡不住那一支破甲锥。
他不知道的是,自从李世民认识了李闲之后,他学会了一件最应该学会的事,那就是怕死。
李世民知道李闲身上有很多保命的手段,李闲腰畔的鹿皮囊就好像一个百宝箱,无奇不有,而且他身上还有一件软猬甲。别说羽箭,就是横刀直接砍在身上也未必能伤得了他。可李世民是匆忙间从长安城逃出来的,他没有地方去寻找一件如李闲那样的软甲,但他可以在衣服里藏一面护心镜。
护心镜的作用虽然不如软猬甲,但也能保命。
“我当时应该射李世民的咽喉。”
费六说。
“你已经做的足够好,而且你的射艺也足够好。”
吴不善转头着费六,笑了笑说道:“不要总看着事情不好的一面念念不忘,已经发生的事你无法再回去改变什么。既然你没能射死李世民,那么你何必总是想着自己当时应该如何如何?你可以这样想,但不是用来后悔的想……你可以想到的事记下来,下次出手杀人的时候自然用的到。”
“可我若是杀了李世民,主公就没有必要来襄阳。”
“你错了。”
吴不善道:“即便没有李世民,主公也还是要来襄阳的。因为这里不仅仅有一个李世民,还有一个萧铣。主公要的是雄霸天下之业,不是半壁江山,怎么可能容许这天下间还有别的人称王称帝?”
他拍了拍费六的肩膀说道:“所以你不需要这样沮丧,毕竟若不是你射了李世民那一箭,当日的情况说不定不会那么乱,说不定……李世民会死于韩世萼之手。可你认真想一想,韩世萼若是活下来,难道就比李世民活下来好一些?”
“他们都该死!”
费六攥了攥拳头说道。
“对,他们都该死。”
吴不善认真的说道:“站在军稽处的角度来看,所有站在燕王殿下对立位置上的人都该死。不管他们是不是做过恶事,不管他们是不是个好人。但在有些时候,该死的人在该死的时候死,才最完美。”
“档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费六诧异的问了一句。
“刚才我说可惜了,是可惜了李世民大营里的叛乱竟是这么快就被控制下来,我本以为李世民会损失更大一些才对的。死的人少些,叛乱结束的太快了些,李世民的麾下士兵的战力保存下来足有七成,这才是可惜的事。”
“我说可喜了,是因为咱们没做好的事,或许有个人会做好……嗣十三杀了韩世萼,却没有借机杀了李世民……我虽然现在还没有彻底想明白他到底是要做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必然有一个大图谋。他要的不仅仅是李世民的命,或许还有李世民的一切。”
“档头,嗣十三会不会叛变?”
费六有些担心的问道。
“叛变?”
吴不善哑然失笑,随即摇了摇头道:“他不是咱们军稽处的人,也不是主公的人,他叛变谁?他只是一个准备为自己报仇的人,他进李世民的军中,不是咱们安排进去的,而是他自己进去的。”
“何来叛变一说?”
吴不善笑着说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叛变,但却几乎没有背叛自己的人。”
……
在官道两侧,连绵不尽的营帐看起来就好像一片高低不平的山包。灯火辉煌,照亮了方圆十几里的夜空。巡营的士兵衣甲鲜明,他们高昂着胸膛走过。在大营外围,有不少斥候隐藏在暗处戒备,还有游骑来回掠过。
虽然确定这一带方圆几百里之内都没有敌人存在,但大营的防备还是准备的一丝不苟。当值守夜的将军裴行俨坐在自己的帐篷里喝茶,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其实喝茶绝不是一件享受的事。他宁愿喝最劣质的酒,也不愿意喝最名贵的茶。
但每当他当值的时候,裴行俨从来不喝酒,只喝茶。
茶很酽,可以提神。
味微苦,可以醒脑。
裴行俨每喝一口,便会皱一下眉头。他可以忍受甚至享受烈酒的辛辣,却难以忍受茶叶的微苦。虽然明知道绝不会出什么事,但裴行俨不会偷懒去睡觉。每隔一个时辰他就会走出自己的军帐,带着亲兵将大营巡视一遍。
这是十年征战养下的习惯,不想不明不白的死,就认真对待每一次出征,甚至是每一天,哪怕是没有战事的一天。
喝空了壶里的茶,裴行俨算计着时间差不多了,戴上自己的铁盔,拎着一对铜锤走出了军帐。几十名同样用锤的亲兵紧跟在他身后,大步向前。夜色已经很深,这是裴行俨今夜第二次巡查,应该已经过了子时。
可就是这深夜里,走到燕王军帐不远处的时候裴行俨又看到了那个虽然柔弱了些但倔强的身影。那个人个子不高,身形偏瘦,穿了一件不怎么合适的皮甲,所以显得有些滑稽。而他此时在做的事,也显得有些滑稽。但不管是裴行俨还是他手下的亲兵,都不会觉着那个人滑稽。
他在拔刀。
拔刀,然后入鞘。再拔刀,再入鞘。
如果裴行俨走到近处的时候,一定会看到这个少年郎眉宇间的痛苦。他的手臂已经肿起来老高,他的双腿在按耐不住的打颤,他的嘴角已经咬破有血丝流出来,他的脖子已经如石化了一样僵硬,但他依然还在不停的重复着拔刀这个动作。
“主公收了个不错的弟子……”
裴行俨看着那少年郎的身影叹了口气,继续往前走了出去。他曾经听说过,当初主公跟着达溪将军学刀的时候,也是每日如此煎熬着完成一次次这枯燥的动作。他不是用刀的高手,但他知道这样做是为了锻炼手臂的力度和反应的速度,可这样强度的训练,也极有可能毁了身子。
就在裴行俨走出去十几步远之后,他听到了身后传来当啷的一声。那是横刀落地的声音,在静夜中显得尤为清脆。
他再次摇了摇头,没有停下来。
……
跌坐在地上的叶怀玺几次试图站起来,却没有成功。他的右臂肿起来很高,不由自主的颤抖着,很剧烈。他的左手上满是刀痕,血淋淋的让人看了忍不住为之一寒。并不是每一次入鞘都能做到精准,所以,他扶着刀鞘的左手上都是被割出来的口子。
他的两条腿已经无法站立起来,撑在地上的手逐渐失去最后一分力气,扑通一声,叶怀玺扑倒在地上,下颌重重的磕了一下。
“你不是他,何必要逼着自己重复他的路?”
不知道什么时候,嘉儿搀扶着叶怀袖走了过来。看着面前这个趴在地上大口喘息着,如同一个刚刚钻出地面的妖孽一样的少年,叶怀袖忍不住微微摇头。
“你们是不同的。”
她说。
喘息了很久之后,叶怀玺才有力气抬起头看向叶怀袖:“我知道我和先生不同……但我却不觉得,您说的不同有什么问题。难道身体上的差异是决定成败的关键?我可不这么认为……我之所以要走一条和先生一摸一样的路,是因为先生成功了。”
她认真的说道:“您知道,我需要成功。先生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自己的身体就是我的器,这个器必须尽快变得锋利起来。”
叶怀袖本想说你不是叶家的人,却和叶家的人一样偏执。可转念一想,这个少年整日相伴在阿史那朵朵身边,这偏执也算是出自叶家。
“嘉儿,扶他去休息吧。”
叶怀袖淡淡的说了一句,没有继续再劝什么。
“不行啊……”
叶怀玺自己挣扎着站起来,然后将横刀捡起来当拐杖用稳住身子。
“还差三次。”
他说。
然后他抽刀,入鞘,身子再次扑倒。
他倒在地上喘息着,喃喃道:“还差……两次。”
叶怀袖摇了摇头,缓步走进李闲的大帐。看着那个坐在灯火下安静读书的年轻男子,叶怀袖语气轻柔道:“你捡了个好弟子。”
她在李闲不远处坐下来,微笑着说道:“达溪长儒现在还会提起,当初你随他进草原学艺的时候。似乎阿史那结社率和你是一个性子的人,都倔强自负到了骨子里。也不知道如果达溪长儒知道自己有这样一个徒孙,是该摇头苦笑还是得意骄傲?”
李闲笑了笑,没有回答。
叶怀袖叹了口气道:“或许我真不该将你的事讲给他听,我只是没想到,他竟然有这份毅力,在我认识的人中能坚持的下来的,似乎不多。”
“没事的时候可以多给他讲讲。”
李闲语气温和的说道:“既然答应了朵朵让他变得成熟起来,总不能真的什么都不做。有些时候光靠自己的眼睛去看,并不能真正的领悟。也需要去听……你知道,我是绝不会将自己的过往当故事说出来的,因为……似乎其中的喜乐并不多。我有时候也会很懦弱……害怕回忆。”
叶怀袖微微一怔,然后点了点头:“有个传人其实也好,就当他继承了你的故事。”
李闲缓缓抬起头,看了看外面那娇小的身影认真的说道:“幸好他不是……不然我会杀了他。我不希望,未来草原上有这样一个敌人。”
第三卷乱世多豪杰第七百三十四章 决战之前的决战(三)
李闲在行军途中看舆图想策略,并没有刻意去指点阿史那结社率什么。这个倔强的少年只是依照自己的性子,一步一步重复着李闲走过的路。练功,读书,竟是还有余力跟在李闲身边看他如何处理军务。
他就好像一个黑洞,虽然小,但拼了命的吞噬着自己需要的一切。
距离武当山还有一段日子的路程,叶怀玺却似乎一点也不觉着自己每日的生活枯燥艰苦。
坐在叶怀袖的马车里,叶怀玺默默的给自己左手上的伤口抹药。虽然伤口都不深,但很多,密密麻麻的就好像平坦的沙土上爬虫来回爬过的痕迹。他低着头,微微皱着眉,也不知道是伤口还在疼,还是因为别的什么缘故。
“会不会不能复原?”
抹好了药膏之后,他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军稽处二部的药是极好的……”
叶怀袖看了他的手一眼,然后摇了摇头说道:“可你这手上的伤口太密集了些,即便二部的药再好也无法保证复原如初……我以为你不会在意的,看来无论你多倔强对自己多狠,但爱美的心思还是天生就来的,改不了。”
叶怀玺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随即笑着摇了摇头:“不能复原便不能复原吧,没什么。您也是在草原上生活过很久的人,所以您肯定也知道……一只从头到脚都完美无瑕的狼绝对会被同伴看不起,也会被排斥。因为它身上没有伤痕,它的耳朵没有豁口,这说明它没有靠自己的能力去捕食去厮杀过……我不想做一个身上没有一点伤痕的狼。”
“那是狼,不是人。”
叶怀袖声音轻缓的说道。
“不对!”
叶怀玺坚定的摇了摇头:“姐姐说过,草原人之所以推崇狼,是因为狼的性情最适合在草原上生存下来。她也曾经说过,狼之所以能在草原上统治着其他东西,是因为它们足够狠,对别的东西也好,对自己也好,它们都足够狠。”
“我曾经看到过一只被猎人布下的铁钳夹住腿的野狼,它几乎没有什么犹豫就咬断了自己那条被夹住的腿,然后一瘸一拐的跑出去,找到一处有草药的地方嚼碎了吐在伤口上。”
叶怀袖微微一怔,看着他问道:“你想对我说什么?”
叶怀玺扬了扬自己的左手,笑了笑道:“我想说的是,虽然看起来不漂亮了,但没什么……不是么。”
“有什么没什么,在你的心里而不是嘴里。”
叶怀袖没有反对,也没有认可。
“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劝劝你。”
叶怀袖看着叶怀玺的眼睛说道:“你这样做有没有想过你先生会怎么看?毕竟……你是一个草原人。而你的先生是要做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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