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穿越明朝之牧狼-第21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何乔一路往卫所内部走,总觉得有似曾相识之感,后来终于明白了,盐井卫的布局、气氛、军士的斗志、气势,跟高山卫血狼军都有异曲同工之妙,看样子,这个地方跟方慕轩必定关系匪浅
马莫臣并没有丝毫遮瞒何乔这位钦差的意思,他开门见山告诉何乔:“莫臣已经接到方兄的传讯,全军上下整装待,但凭钦差差遣”
何乔直言想问:“马指挥使与方兄弟有何关联?”
马莫臣憨厚的一笑,说:“莫臣与方兄乃是希望我大明富强、子民安康的志同道合者”
就凭这句话,何乔觉得这个看上去五大三粗黑不溜秋又一脸憨厚的异族汉子绝对不是个简单人物等马莫臣率领盐井卫军士跟着他前往平乱,他知道自己没有看错了
盐井卫“游隼军”十之都不是汉家儿郎,但何乔丝毫不怀疑这些瘦小黝黑的异族汉子对朝廷的忠诚,仅仅是五天工夫他们这五千儿郎居然就将黎州安抚司和天全六番招讨司两地的sao乱顺利平定,几乎没有受到任何有效的抵抗,而后,马莫臣整军直奔朵甘思宣慰司的叛军
叛军足有三万人马,但在马莫臣看来,这些完全就是乌合之众,不堪一击,所以他非常熟练的将麾下五千人一分为三,“游隼军”单兵作战的能力不弱,而集团作战的能力强,尤其善于夜战和山地战他们设套、诱敌、合围,三步下来,加上时不时来次夜袭,有时甚至一夜搞两三次夜袭,把叛军搞得人仰马翻昼夜不分,而后叛军开始不断的退却再退却,而“游隼军”就是利用这种时机不断消灭对方的有生力量,于是很快叛军的主力就只剩下不到八千人,其他一些依附者一看大事不妙顿时作鸟兽散
马莫臣一鼓作气,挥军追击残余叛军很快就将整个朵甘思宣慰司收复,除了一些余孽四处流窜给其他卫所增加点立功的机会外,叛军基本被就地消灭了,前后不到半个月
何乔在一旁看得清清楚楚,盐井卫“游隼军”的治军之严、士气之盛、战斗力之强、武器装备之精良,迄今为止,他何乔觉得只有血狼军才能与之媲美,四川行都司麾下有这么强大战斗力的卫所,之前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呢?
何乔百思不得其解,后来索性向马莫臣直言相询,马莫臣还是一如既往的憨憨一笑,说:“军士是用来保家卫国的,不是用来扬名天下的,当然,只要朝廷需要,扬名天下也是可以接受的”
何乔苦笑,看样子,对眼前这个异族汉子而言,扬名天下还是大大的苦差事?不过,你既然这么说了,我何乔说什么也得让盐井卫“游隼军”成为天下人耳熟能详之精兵利卒
——或许正是何乔的这番好意,盐井卫的“游隼军”后来与高山卫“血狼军”、东胜卫“血狼飙”、昌国卫“海鳌军”等都成为大明“十大常胜军”的一份子
马莫臣用兵时的多谋善断何乔司空见惯了,但真正让他激赏不已的还是这个异族汉子的刚毅血性
就在朵甘思宣慰司基本平定的第三天,一队番邦使者路经朵甘思宣慰司,这队使者由缅甸掸族使者和满剌加国使者组成,两国使者都是带着宝物意图跟大明交好的,满剌加国的使者芒沙一口汉语相当流利,言谈举止也非常谦恭有礼,而且他居然还懂缅话,他说因为大明目前与安南交恶,他们不便再由安南入朝,只得借道缅甸,缅甸目前大部分地区都由掸族各土司邦控制,在缅甸境内,掸族人口仅次于缅族和克伦族,目前的势力如rì中天,很多土司邦久慕大明繁华,就组织了使节团跟着芒沙他们一块来了
何乔自然不会怠慢,派人将他们迎进驿馆好生招待,同时安排人手准备护送他们进京
可就在第二天上午,驿馆生了一件事,掸族人这一次带来敬献给大明的宝物中有一块很大的石头,掸族人称之为圣石,这石头重达五百斤,一角已经被剖开,可以看到里面露出的翠绿之色,看来里面藏着很大的玉石掸族使者非常在意这块石头,专门派了八个掸族勇士rì夜轮班守着,可是,这么小心还是出事了,驿馆一个负责打扫客房的下人看见这么大的石头摆在房间里,很是好奇,趁人不注意上去摸了两把,结果被掸族使者百里丁现了,他立即让侍卫把那个下人抓住,等现这个下人脖子上挂着一个观音菩萨像时,他是大雷霆,说这个名叫阿连的下人侮辱了他们的圣石,不但将阿连痛打一顿,还逼着他跪在院子里向房里摆着的石头磕头谢罪,这下子把驿馆的其他下人激怒了,双方生了冲突好几个驿馆里的下人被打伤了,其中一个伤势还相当重
何乔和马莫臣很快就闻讯赶来了,掸族使者百里丁对着何乔疾言厉色,叽里咕噜说了一大通何乔看看一旁闻声赶来的芒沙,芒沙帮着翻译一下,何乔他们才知道百里丁声称下人玷污了他们的圣石,一定要以亵渎者的鲜血才能洗清圣石所受的侮辱
“以鲜血洗清侮辱?”何乔看看这个盛怒中的外族人,而后又看看一旁神色yīn冷的马莫臣,点点头,说,“成全你”
芒沙脸露惊诧之色之后将何乔的话翻译给百里丁听,百里丁也是脸色一愕,而后面露喜色,很满意的点了点头才要向手下下令处决那个胆大妄为的大明贱民,马莫臣却先一步向着自己身后的两名侍卫一挥手,指着百里丁说了两个字:“绑上”
百里丁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被那两个如狼似虎的侍卫绳捆索绑成了个人肉粽子,百里丁身后那些掸族勇士惊诧一片想要反抗,马莫臣带来的那些“游隼军”军士动作迅,三两下就将他们一一制服
芒沙等人在一旁目瞪口呆,芒沙向着何乔一个劲的躬身说:“何钦差息怒何钦差息怒,有话慢慢说慢慢说——”
何乔伸臂搀扶他,微笑着说:“贵使勿惊贵国与我大明一向和睦相处,友好往来,本使自会安排车马尽早送贵使上京”
接着,他神情一变,看一眼满脸愤怒之色、兀自叫嚷挣扎不休的缅甸使者百里丁,说:“至于那些愚昧无知的化外小民,将一块冥顽不灵的石头奉为至尊,甚至为了所谓的圣石而要剥夺大明子民生命的蠢物,不仅不值得尊重,而且不配再立足于我大明的国土之上”
芒沙神色惊惶,赶紧将这些话翻译给百里丁听,百里丁顿时没有了方才的气焰,面如死灰,嘴里一个劲的嘟囔嚷嚷着,满脸哀恳之色,这一次,不用芒沙翻译,大家都看得出这个吓破了胆的番邦使者是在求饶,何乔却丝毫不为所动,向着马莫臣点点头,说:“行刑”
马莫臣毫不犹豫的向着侍卫一挥手,其中一个侍卫抽出腰间的佩刀,而另一个一脚蹬向百里丁的腿弯,将他按倒在地,一掌打掉他的帽子,一把揪住他的头,一提他的脑袋,而后,执刀的侍卫手中的刀自上而下砍落,“噗”一声,百里丁的人头应声而下,血光迸溅,鲜血溅了那两个侍卫一身,他们却连眼都没眨一下,两人一个拎着百里丁的人头,一个握着滴血的钢刀,向马莫臣躬身行军礼,齐声道:“禀将军,人犯已经就地正法”
马莫臣目光如刀的扫视一下那些脸色极差的缅甸勇士,声音冷若冰霜:“你们回去告诉你们的领,要想跟我大明往来,就必须遵循我大明的律法,不要妄想到大明的国土上作威作福,否则,此人就是最好的示范”
芒沙脸色也不好看,但还是赶紧将马莫臣这些话翻译给那些缅甸人听,那些缅甸勇士个个面如土色,不由自主的点着脑袋,口中一叠声答应着,显然在说“是是是”,马莫臣看向何乔,后者赞许的点,而后对那些缅甸人说:“尔等即刻带上这石头回去,回禀尔等领,若要遣使来朝,就得找寻懂得我大明礼仪之人,不要再找这等狂妄无知之辈;若要兴兵来犯,我大明将一战到底,不灭尔等誓不罢休”
那些缅甸人听完芒沙的翻译,又是一叠声的“是是是”,而后,在“游隼军”的虎视眈眈之下,他们仓皇的收拾东西,带着那块笨重的圣石灰溜溜的起程回国去了
何乔将显然受了惊吓的满剌加使者芒沙一行请进驿馆,好言安慰,让底下人尽快安排送他们进京,而且告诉他们,为免缅甸人迁怒芒沙一行,等他们回满剌加时,他会奏请朝廷用昌国卫最的战船送他们走水路回去,芒沙听得激动不已,连声称谢
平乱战事还没有完全结束,麻儿臣安抚司和芒儿者安抚司两处的sao乱者虽然摄于朵甘思宣慰司的叛军败亡之而望风投降了,但叛军之中居然有不少武林好手,他们三三两两闯过“游隼军”的封锁,向着龙安府、保宁府方向流窜,马莫臣不得不派一些人马尾随追击
这种时候,何乔自然得动用钦差的权力,命令沿途卫所全力配合“游隼军”清剿叛军余孽,甚至为防这些余孽狗急跳墙,祸害邻境,他还特意让人告知陕西巡抚余子俊,让他做好应变措施
这一场追击战比之前的主力战还要曲折,持续了将近一个月还没有完全结束,不过马莫臣显然是乐此不疲,他把这些当成了对“游隼军”最好的实战演练
也就是在这场猫和老鼠的追击战中,何乔现,那些叛军余孽原来跟攻袭夏侯世家的那些江湖人马是一路的,他们在保宁府一带胡钻乱闯一气,而后沿江而下,穿过顺庆府、春g府,看样子准备进入湖广境内,而在彭山一带闹腾了个把月的江湖人马也几乎在同一时候横穿叙州府、泸州府,看样子也想往湖广退去
何乔立即传令沿途卫所全力围歼,自己则亲自率领马莫臣的“游隼军”尾随追击
也正是在同一时刻,夏侯潇湘正经历着有生以来最为窘迫、最为狼狈、最为失魂落魄的的逃亡之旅,他不知道,自己今年究竟犯了什么太岁,怎么会诸事不利,而且麻烦越来越大,仔细想想,好像一切都是从认识方慕轩开始的,莫非,那个方慕轩真的是瘟神?
第一集 你该上路了
更新时间:2014828 19:06:20 本章字数:4953
夏侯潇湘自觉计划很是周详,在他返回的路上,那些江湖人马攻击夏侯世家,他并不指望能将夏侯世家攻下——攻下了也不可能保持多久,他只要自己的父亲觉得情势危急,他能够趁机获得某些特殊的权力就行了,他想,即便以老祖宗的精明,应该也不会将这些事跟自己联系起来的。1(1)
可是,千算万算,怎么也算不到自己这次回家居然会遭遇那么多的意料之外,每一个,都让他吃惊得喘不过气来。
先给他意外的是杜秋雁,她居然在他家里,而且已经为他生下了一对龙凤胎,爹娘已经把他们娘仨当成了夏侯家的人,对此,夏侯潇湘觉得还能接受,自从自己那里中了那恶毒的消肌水之后,明显就有了问题,先是不能持久,从前在女人身上的神勇变成了现在的动不动就气喘如牛;接着就变成了“抬不起头”,连扬帆入港都成了非常艰难的事情;再然后,越漂亮的女人越让他感到悲愤,他已经不敢跟女人裸袒相对了。
所以,当听说眼前这一双儿女是他的,他觉得很是值得——就算是杜秋雁跟别的男人有的他现在也不在乎,有了这两个小婴儿,爹娘对自己显然更加喜欢了,而且,最让他激动的是,爹把他召到房,非常郑重的告诉他:“湘儿,如今你已为人夫,为人父,家既已成,该当立业了!”
就是从这一刻起,他夏侯潇湘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夏侯世家接掌者才能拥有的对“夏侯铁卫”的指挥权,夏侯铁卫是夏侯世家的卫队,只对夏侯世家唯一的继承人负责,掌握了铁卫。那他夏侯潇湘可以做很多以前不能做的事了。
可是,一切似乎没有按照他的想法开始,因为,一个不之客突然出现了。
夏侯明志,他的亲大哥,夏侯世家的准继承人,在失踪了近五年之后,竟然再一次出现在他的面前——带着满身创伤和满腔的恨意。
夏侯潇湘知道。自己图谋的一切终于要化为乌有了……
夏侯明志比夏侯潇湘早出生两年,正是这早出生的两年,使他毫无疑问的成为夏侯世家的长房长孙,也自然毫无悬念的成为整个家族的准继承人。为了让他早rì成才,老祖宗从他一岁起就将他带在身边亲自教导,举凡读、练武、谋略等等,都是老祖宗手把手教的。
自从夏侯潇湘懂事开始,他就知道。夏侯世家的一切,将来都是属于大哥的,他再努力,也注定只能平平凡凡的过一生——这还是在大哥不对他产生任何不满的前提下。可是,他夏侯潇湘是过平淡rì子的人吗?
于是。1(1)心怀不忿的他近乎疯狂的接受想要接受的一切,大哥必须要做的——如练功、读之类。他暗地里花两倍三倍的工夫苦练,大哥不需要做的——诸如察言观色赔小心,他低声下气毫不懈怠,这样之后,他才渐渐的从老祖宗和父亲那里换来了几个微笑和点赞许。
他逼着自己十四岁出道面对江湖上那些凶顽巨寇,强忍着心里的惊惧挥剑厮杀,他毕竟也是凡胎**,也会受伤,也会流血,也会疼得辗转难眠,但他始终咬紧牙关忍耐着,终于,他声名鹊起,博得了“惊天剑虹”的美名,可是,在他心底里,他其实更愿意像大哥那样,凭着那个夏侯世家准继承人的名头,轻裘怒马,四处交游,很自然的就在身边聚集起一大批敬仰者、奉承者和追随者,他可以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跟他们举杯换盏,诗酒闲谈,而不必像自己这样,每一个朋友都是靠鲜血和痛苦换来的。
所以,他对大哥越来越恨,他不止一次的幻想大哥凭空消失、自己享受着夏侯世家长房长孙的一切时的美好滋味,而后,他终于不再满足于想象,他要把那美好梦境变成现实。
促使他终于动手的是“血刀双刃”三兄弟异口同声说的一句话:“江湖多变,想要在江湖扬名立万难之又难,可是,想要江湖遗忘一个人却是非常容易的。”
在连北里他们的策划下,他终于迈出了让大哥永远被江湖遗忘的步伐。
大哥那时候已经跟以右副都御史身份坐镇松潘卫、钳制朵甘思宣慰司的黄司章的千金芩潋小姐订了亲,黄芩潋才貌俱佳,而且性情贤淑,夏侯潇湘第一次见她时惊为天人,当夜就在梦中跟佳人幽会上了——那年他才只有十五岁,黄小姐偶尔会借着来拜望老祖宗的名义跟大哥见上一面,但两人始终乎情,止乎礼,这让夏侯潇湘越对大哥嫉妒得狂,所以,他就利用黄芩潋对大哥实施了最为猛烈地打击。
那天,他故意将窃来的黄芩潋常用的一方手帕遗失在大哥面前,使得大哥心生疑窦而跟着他来到了郊外的那处住所,在那里,他让暗中窥视的大哥好好欣赏了一出他跟黄家小姐裸袒相对、颠鸾倒凤的活春宫——他当然不会告诉大哥,黄家小姐之所以会罔顾廉耻,大白天跟他行苟且之事,而且床笫之间放荡无忌、毫无羞耻之感,其实是因为被连北里暗中下了催情药。
一切果然如预料的一样,心高气傲的大哥受不了这个打击,一句话也没留下就弃家出走了,而连北里兄弟三人就在途中将他制住,把他禁锢起来,后来由连南星负责看管,一直带着他躲在河套草原上。
按照连北里他们的意思,夏侯明志早就不该留在这世上,但夏侯潇湘不答应,他倒并不是还有什么兄弟之情——早在他将黄芩潋抱上床去撕扯她的衣衫时,那仅有的一点兄弟之情就荡然无存了,他只是不想大哥那么早死。不想他那么容易的死,他要等到自己终于执掌夏侯世家的大权时,再把大哥处置掉,他要让大哥明白。不是长房长孙就可以理所当然的拥有一切的,他这个不是长房长孙的弟弟一样可以大权在握、叱咤风云的。
而一切也正如连北里他们所说的,夏侯明志的失踪确实让家里纷乱了好一阵子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