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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明朝之牧狼-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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镶钻石的戒指?他也只能钟情我一人?凝珮异样的惊诧,捻着戒指不知该不该给他戴上,这个世道,哪个男人不想左拥右抱、三妻四妾,可他居然说眼里心里只有我一个,他是在哄我吗?还是真的是这么想的?
凝珮陷入深深的惊疑交加之中。
慕轩一直伸着手指等着,凝珮看着他好一会儿,终于咬一咬樱唇,把那戒指戴在了他的指上。
慕轩明显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凝珮忽然顽皮起来,问:“你很紧张吗?”其实我也很紧张,心跳得非常快。
慕轩毫不犹豫的点头说:“嗯,要是你不愿意,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你不知道,上次在转运谷,当你跟那个夏侯潇湘一起出现时,我立刻就成了你的同乡。”
立刻成了我的同乡?什么意思?凝珮狐疑的看着眼前这个男人。
慕轩咧嘴一笑,说:“山西人不是爱吃醋吗?”
凝珮娇嗔的瞪他一眼,抬手作势要打他,却被这个吃醋的男人轻轻握住了手腕。
“凝珮,既然你接受我了,那就要接受我的全部,希望你不会被我吓到!”慕轩握着凝珮的纤手,神色忽然异常郑重,郑重得让凝珮一瞬间感觉异常的沉重,“凝珮,你一定要相信我,我不是怪物!”
这里面有事,而且一定是大事!凝珮对此异常肯定,心怦怦跳得快要破胸而出了。
接下来的日子,他们沿着霍丘—六安—舒城一线向池州九华山进发,凝珮说要上山拜见久违的师尊,但是,令易性他们非常不解的是,每天晚饭之后,凝珮跟慕轩两个都要出客栈走走,而每次回来,凝珮的神情都非常古怪,像是担心,又像是疑惑,更像是震惊——总之,非常复杂。
凝珮自己都不知道该用什么来表达自己的心情,因为慕轩告诉她的一切,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确切点说,慕轩的身世太匪夷所思了!
“你说什么,你说你原名叫原慕轩,来自五百多年以后的时代?”第一次听见慕轩的身世,凝珮用看怪物一样的眼神看着他,很自然的抬手摸摸慕轩的额头,看他是不是热糊涂了或者发烧说胡话,抑或他说之前的伤好了,可实际上没好彻底,脑子也受影响了?
慕轩任凭她摸自己的额头,她的纤手柔滑细腻,有些凉凉的,自己的额头被这样触碰,异常温馨而舒服:“我没有发烧,也没有说胡话,我知道你难以接受,但一切都是事实。”慕轩想要不是之前也看过不少穿越文的话,我也不敢相信自己穿越了,即便如此,我也是花了不少时间才敢接受的,因为,我的穿越实在太惨了点!
“你要怎么证明你原本不属于这里?”凝珮问了一个非常具有专业价值的问题。
慕轩早有准备,说:“血狼军有很多东西其实都是我在之前的世界知道的,来这里后再逐一进行研制。”像那诸葛神弩、火铳大炮之类的,可不是我凭空能想得出来的。
凝珮非常认真的侧着头想想,然后摇摇头,说:“这没什么,也许是你在这方面有天赋,而且熟读《梦溪笔谈》一类的书呢?”
慕轩再接着找证据:“‘像苟利国家生死以’‘别人笑我太疯癫’之类的诗句,可不是我这样的人写得出来的,那都是我抄袭后人的。”为了证明自己的正常,我不介意揭露自己“剽窃者”的真面目。
凝珮笑了,说:“看你那手字,就知道你不光读过诗书,而且下过苦功,要写那样几句诗不是难事,何况,像‘别人笑我太疯癫’那样的能算是诗吗?充气量只能算是顺口溜,你肯定吟得出来。”她眼里满是“我相信你能行”的神色。
——要是那个目前不知道在哪里逍遥快活的唐解元听到这话,一定会被活活气死的!
慕轩忽然叽里咕噜说了两句,凝珮一个字也没听懂,慕轩说:“刚才我说的是英语,是一个远在欧洲的国家的语言,你没听过吧?”
“我是没听过,”凝珮老老实实地点首承认,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不过我听过南方人说话就是你这个样子,像鸟语一样,一个字也听不懂,所以你胡乱发出点声音骗我说是什么番邦蛮夷话,我也听不出来。”这种小孩子的把戏,也亏你拿得出手!
慕轩急了,脱口说:“我知道当今皇帝明年八月就会驾崩,而他宠爱的万贵妃明年正月就会暴死,太子即位,年号弘治。”想这可是最好的证明了,任谁都不可能真的预测未来到这么准的地步吧?
“千万不要胡说,诅咒皇上可是灭九族的大罪!”凝珮赶紧伸手掩住他的嘴,还四下里看看,这个男人可真是的,这种话都说得出口,“就算这是真的,那至少得明年开春才知道吧?”
慕轩真想拿头去撞墙,自己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想对眼前这个心仪的女子和盘托出自己的秘密——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守着一个永远不能对人说的秘密是多么痛苦啊!可要让她相信自己,怎么那么难啊!
他苦想了好一会儿,脑中灵光一闪,立即面露喜色,说:“还有一个证据,你们这些古人不论男女,原本都是不穿内衣裤的,现在成衣店里出售的女子内衣衫,都是我来了之后设计的。”
凝珮脸儿通红,非常不自然的扭动了一下身体,抬手想在慕轩头上敲一下,最终还是忍住了,说:“你这个登徒子,胡说什么,谁说我们——”
后面的话没出口,她的心里已经升腾起疑团,说实话,关于女子的内衣衫,说起来真的很是蹊跷。
《易经》里好像说:“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男人上身穿衣,下体着裳,裳里面也不是光光的两条腿,里面有“胫衣”——没有裆,只有两个裤管遮住两条小腿。女人就只穿遮盖住一切女性特征的宽大袍子,偶尔也穿胫衣。
胫衣到汉代时有了裆,据说是因为霍光要让当皇后的外孙女独享皇帝的恩宠,以便能生个皇子巩固权位,有些好事之徒为了迎合他,让宫女们都穿上了有裆的“穷裤”,以此防止皇帝动不动就跟她们行“周公之礼”。霍光的希望最终落空了,不过,底层老百姓很喜欢穿这种有裆的裤子,它方便行动,方便干活。
史书上说,南北朝时期的胡女,短褶及臀,腰间束带,底下穿宽口飘飘的裤子,英姿飒爽,唐初女子可能就是受她们影响,喜欢穿紧口裤和皮靴,俏丽可爱。
但是,女子的贴身衣衫,似乎一直只有白绫中衣、各种纨绔或亵裤,有的再贴身穿一个肚兜,或者戴上抹胸,有时,为了不让胸乳成为负担,还特意用白绫把胸脯裹起来,那种憋闷的感觉,是相当难受的——这还是大户人家,小家小户可没那么好的条件,也没那么多讲究,女子在罗衫里会穿个小夹背,石榴裙里,可就没什么可穿了。这样的状况,似乎已经不止千年了,却从来没有人想着要改变些什么。
记得那是四年前的一个夏日,有一回秦家妹妹来家里玩,因为天热出汗多,自己就让小晴准备了热水让她沐浴更衣,秦家妹妹出水时说要穿“女儿娇”,那时自己跟小晴都莫名其妙:“什么女儿娇,做什么用的?”
秦家妹妹后来把她脱下的内衣衫给她俩看,并且说最近成衣铺里这种女子衣衫销路非常好,那天之后,自己让小晴偷着去成衣铺买了两套“女儿娇”,一试之下,果然非常贴身,尤其是夏日里穿着,比白绫中衣可凉爽多了——虽然想到衣裙之内只穿着那么点遮羞之物着实羞人,但仅限于闺房之中啊。之后不但自己习惯了穿着这种内衣衫,连娘都穿上了,后来娘还说爹爹也穿上了“男儿健”——据说是男子特别的内衣裤。
“你说那是你做出来的?”凝珮只觉自己脸蛋烧得慌,自己现在身上穿着的贴身衣物,居然来自眼前这个男人的主意,世事,好像太过奇妙了!
“是,没错,那是我到大同边关第二年制作的。”当时只是希望血狼军士们穿上贴身的短裤更好的保护要害之处,那种犊鼻裤太宽大,不利于行动,大张他们就提到了女子日常干活的不便之处,于是自己才又制作了女子的内衣衫,交由教内的成衣铺裁制销售,最初只是一些经常劳作的底层女子喜欢,价廉物美,但后来居然越来越多的闺阁千金、豪门贵妇喜欢这个,款式花样也就越来越多,还弄出了一个“女儿娇”的名头,“生民”也就此多了一条生财之路——慕轩原本想把后世的文胸搬来,只是文胸里那种钢丝在这个时代炼制的成本太高,他最终选择了比基尼样式,“后世的女子有非常丰富的内衣衫可以选择,比男人的选择多多了。”这是在不论怎样的社会里男人们永远无法改变的事实,羡慕不来的。
“你真的来自后世?”凝珮上上下下打量他,似乎是第一次见到他,“那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慕轩看她不再拿看精神病人的眼光看自己,反倒是一脸好奇之色,忍不住诧异道:“你相信我是五百年后的人了?”
凝珮非常郑重的点点螓首,说:“我相信我认识的方慕轩绝不会拿这种事欺骗别人,就算会,也编不出这样离奇的事来啊!”
多么聪明的女子啊!多么伟大的比基尼啊!终于证明我的清白了呀!慕轩有泪奔的冲动。
“在那个世界,女子是怎么生活的?是不是还像现在这样?”对这个话题,凝珮有极大的求知欲,眼眸中的渴望清晰可见——既然女子在内衣衫上就有那么多选择,那其他方面是不是也该有什么变化?
慕轩微微一笑,说:“我会慢慢告诉你这五百年里发生的许多事,但先让我告诉你关于我的一切。”
第九集 爱恨就在一念间
更新时间201233 18:51:56 字数:6296
慕轩说他原名原慕轩,出生在五百年后江南无锡一个名叫芙蓉镇的地方,父亲当过兵,在他上高中时车祸去世;母亲是教师,因身体原因办了病退;他还有一个姐姐,接母亲的班做了老师,姐夫是个木匠,外甥女已经三岁了。他曾经在上海读法学,中间因为特殊原因当过一年兵,在大学的最后一年,他陷入了与曾嫣菲的热恋,这段感情以痛苦收场,他还永远失去了成为法律工作者的权利。嫣菲远走美国,而他大病一场,等痊愈之时,准备与一直倾心于他的红粉知己练梓峪开始另一段感情时,偏偏又遇见了让他爱恨交加的嫣菲,就在三人陷入痛苦之时,嫣菲的生命遭到莫名的威胁,而为了保护她,他最终竟然被他曾经的生死弟兄偷袭而亡……
他再次有知觉的时候,惊骇的发现自己的灵魂竟然附在了一个刚出生的婴孩身上,而这个刚出生的婴孩,还被人遗弃在了荒野之中。婴孩其实在他的灵魂附身之前就已经夭折了,慕轩觉得自己也撑不到被人发现,因为不光他觉得饿坏了,这荒野还遍布毒蛇虫蚁,甚至时不时有凄厉的狼嚎传来,后来真的就有一头狼发现了他——
“后来怎样了?”虽然慕轩就在身边,要是出了什么事就不会有他这么个大活人了,但凝珮还是觉得异常紧张,双拳紧握,满手心是汗。
慕轩的嘴角显现一抹温馨的笑容,后来?后来的事实在太具有戏剧性了,那头狼是母的,刚产崽不久,发现他这个婴孩后居然没吃他,不但用身体捂着他,还用母乳喂他,慕轩就靠这个挨到了天亮,母狼原本想把他叼回狼窝,但在大路上碰见了慕轩后来的爹爹方甲,母狼放下他躲了起来,方甲发现他之后就收养了他。
“你喝过狼奶,那是什么滋味?”凝珮完全变成了好奇宝宝,睁着黑白分明的眼眸,一派天真模样,狼原来是那么仁慈的吗?它们有那么聪明吗?
慕轩失笑,却还是满足了她的好奇心:“有点像羊奶,不过没膻气,有股腥味。”
“你后来见过那只母狼吗?”凝珮心里真的异常惊诧,都说狼性凶残,想不到狼居然会是眼前这个男人的救命恩人,有机会真想见见它。
“见过,而且不止一回。”慕轩的脸上显现更加温馨的笑容,这样的笑容,在凝珮看来,似乎只应该在想起爹娘亲人时才会有。
对于慕轩而言,那喂他乳汁的母狼就像他的娘一样,爹爹方甲是个伤残军户,右手只剩下拇指、小指,左脚跛了,孤身一人,耕着几亩薄地,平日就靠拾粪、卖柴为生。
慕轩想尽办法掩饰,但无意之中还是会有不少“异象”流露,他七个月不到就脱口喊“爹”;没机会识字,却在三岁时指出庄里塾师教的“关关雎鸠”那个“雎”应该念“居”的音,而不是“睢阳”的“睢”;五岁他就跟着爹上山砍柴,山里毒蛇猛兽不少,他却从来没事,还时不时逮着野兔之类;七岁时,他用竹子做的所谓“夹子”“晾衣架”之类,使得县城的大铺掌柜都亲自上门收购,他们父子俩因此赚了不少银子。
庄里人先是让孩子远离慕轩这个怪胎,后来是嫉妒他们父子的富足。慕轩就是在五岁时跟着爹爹进莲青山砍柴时再见到了那头母狼,它身边两只健壮的年轻公狼,是它的孩子,它居然还记得他,不但没有伤害他,反而给了他一只野兔。之后,他就经常进山跟他的狼兄弟们玩耍,后来,庄里有人发现了这个秘密,他就更被看作异类。
瘟疫发生之后,方甲也不幸去世,庄里人听信游方道士的胡说,把慕轩当做瘟神抓了起来,他的狼娘跟狼兄弟闯进庄里来救他,最终却被打伤,狼娘就在那一次受伤死了,而为了防止他这个瘟神逃脱,庄里人用铁钩钩住了他的锁骨——
“钩锁骨!”凝珮脸上露出惊骇万分的神色,以前只听娘说过衙门抓了那种武艺高强的江洋大盗,怕人跑了,就用铁链穿着琵琶骨,想不到那些人对一个才刚十岁的孩子,竟然做出这种惨无人道的恶事。
慕轩轻轻扯开自己的领口衣衫,他的两肩锁骨处,伤痕宛然,凝珮不忍心看,却始终没有转开视线,这一刻,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礼教大防都不重要了,她抬手轻轻抚摸着那伤痕,眼眸中泪光盈盈:“还疼吗?”
慕轩微笑着说:“早就不疼了。”他自己也说不清究竟疼不疼了,类似的伤害不少,他都不知道该向谁诉说了。
凝珮泪眼婆娑的问:“你后来是怎么逃出来的?”
慕轩脸上的神色一下变得非常古怪,人性,有时真的是非常奇怪的!
在他最危险的时候,冒着生命危险放他走的,居然是平时一直跟他打架的方小山——方小山是庄里那些孩子的头,不知为什么特别排斥他这个不明身份的弃儿,平日里没少欺负他,慕轩跟他三天两头打架,最严重的一次,他用竹签扎穿了方小山的小腿。
“躲得远远的,再也不要回到这里来!”这是方小山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慕轩逃进了莲青山,在山里过着野人一样的生活,直到五个月之后,他在那里遇见了他后来的两位师父,他们不但传他武功,还让他加入了魔神教,他从滕县城里一个小伙计做起,凭着后世带来的“稀奇古怪的玩意”,他只花了两年时间就坐上了教中“御风堂”堂主的位置,御风堂是专司负责制造各种武器、商品的地方,慕轩成为堂主之后,这里更是各种各样具有稀奇古怪想法的人的天堂;再后来,慕轩入大同军中保家卫国,其实也是为选择魔神教的出路;两年之后,慕轩提出了改组魔神教的建议,而且最终说服教中大多数人,将魔神教改为“生民”,他先是做督监,这一次当选为总执事。
“你是‘生民’的总执事?”凝珮看着这个冷不丁就让她目瞪口呆的男人,之前淤积的不少疑团迎刃而解了,原来他背后有那么大一座靠山,难怪说话行事那样的不合时俗却夷然无惧,“你的两位师父是世外高人吗?”
慕轩说:“我大师父复姓司徒名霄汉,二师父姓古名舟寻,你听说过吗?”
凝珮想都没想就摇首,这两个名字非常有特点,要是听过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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