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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辩胜术-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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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狗不吠一声就溜进了窝?同是一种结果却引伸出了相互对立的原因:千户长得出的是狗怕他的结论,阿凡提得出的却是狗不是怕他而是讨厌他的结论。这就有力地嘲讽了千户长的丑恶、可憎。
另外,同样一种现象,把它当成结果推出原因和把它当作原因推出结果,这中间也往往可以构成尖锐的对立。
比如,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的决赛中,辩题是“人性本善”
,正方一辩在论证自己的“人性本善”的立场时,说道:“正因为人性本善,所以人随时随地都可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而反方三辩在论证自己的“人性本恶”的立场时,则针锋相对地反驳道:“对方一辩说,有的人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这不错,但我请问,如果人都是本善的话,谁会拿起屠刀呢?“
正方由“人性本善”的原因,得出有的人可以“放下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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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立地成佛“的结果;而反方则以有的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为原因,针锋相对地得出人的本性不是善而是恶的结果。这一精彩的答辩,博得了观众的热烈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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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无引伸
一些协定、条约甚至法律,有时对某一事物没有提及,在没有提及的地方往往是众说纷纭,争论异常激烈。当论敌根据条约、法律没有对某一事物作出否定而引伸出可行的结论时,同样,我们也可以根据条约、法律没有对某一事物作出肯定而引伸出不可行的结论,与论敌构成尖锐的矛盾对立,这种论辩方法我们称之为虚无引伸术。
比如,在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庭审中,有这么一场讼辩:原告律师:“30平方米的一般民房,每月租金800元,不公平。请法庭判决更改此项约定,降低租金。”
被告:“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禁止约定高租金,这是两厢情愿的事。”
原告律师:“那么,被告作为出租方为何要撵走原告请来暂住个把月的母亲呢?”
被告:“合同无此项规定,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允许承租人之外的第二人住进承租房。”
原告律师:“我归纳一下被告的观点,看看怎么样。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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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依你说,凡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允许的,对吧?“
被告:“对的。”
原告律师:“关于原告母亲同住承租房,依你说,凡是法律没有明确允许的都是禁止的,对吧?”
被告:“可以这么说。”
原告律师:“法律并未明确允许你高价出租房屋,就是属于禁止的;法律并未禁止承租人之外的第二人暂时陪住,这种暂时陪住就是允许的。怎么样,你自己的观点和自己的观点打架了吧?其实,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允许的,这种观点是正确的,问题在于房价过高正是民法上的显失公平,是法律的公平原则所禁止的。”
被告根据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约定高租金,便得出这是允许的结论,原告律师则根据法律没有明确允许高价出租房屋,得出这是属于禁止范围的结论。
原告律师利用虚无引伸术,使被告陷入自相矛盾、自己打自己嘴巴的困境,让被告自己否定自己的虚假逻辑防线,显示了原告律师特有的沉着应战的潇洒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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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言答辩
在论辩的某些场合,论辩者不是直接用自己的话来与对方争辩,而是借用他人的言论来作答,这就是借言答辩术。
借言答辩术往往表现为借助论敌提供的话进行反击,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比如,有一个工程师在单位里受排挤,要求调动工作。
这个单位的领导人不仅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反而振振有词地说:“走就走,少了你地球就不转啦?”
这时,这个工程师反问道:“是的,少了我地球照样转,不过请问,少了你地球转不转呢?”
这一问问得妙,既然少了我地球照样转,少了你地球也照样转,少了任何一个人地球都照样转,那么对方攻击别人“少了你地球就不转啦?”
显得毫无意义,如同说了一句废话。
工程师这里巧借对方问话,一举便击中了对方的要害。
要用好借言答辩术,就必须善于捕捉对方可资借用的话语来为我所用。又如:在捷克人居住的某城里住着兄弟三个——三个年轻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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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一次他们三人准备到很远的地方去做生意,他们就把钱交给了一个诚实的农民保管,并且说定:只有他们兄弟三个一起来取钱时,才能把钱交还。
他们到了很多地方,做了很多生意,陆续回到了家里。
然而老三先来到农民这儿,施展种种骗术,拿了钱逃走了。老大老二知道后,气得要命,就告到了法院。法官判决要农民赔钱,不然就要他拿出全部家产作抵押。
农民心里难受极了。
一个邻居见此情形,对他说:“你不用怕,我去法庭为你辩护。”
农民、商人各自带着自己的辩护人来见法官。商人的律师紧紧扣住原来的约定坚持要农民赔偿钱财。这时,农民的辩护人站起来说:“法官先生,商人的钱就在农民的口袋里,他可以马上还给他们,只是他们之间有这么一个约定:只有他们兄弟三人一起来的时候,才能把钱交还。这样吧,让他们兄弟三人一起来,他们马上就可以把钱取回去。”
法官要老大、老二去找老三,而老三早已无影无踪,两个商人什么也没捞到。
农民的邻居巧借对方的话题:只有三个人一齐来,才可以把钱交出来,而现在只来了两个,当然也就不必把钱拿给他们。就这样,农民打赢了这场官司。在这种情况下,巧借对方论题进行反驳不愧是一种有效的致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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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答辩
幽默答辩术就是以轻松愉快的态度,生动活泼的语言来进行论辩的方法。
幽默具有愉悦性功能。
在论辩中恰当地运用幽默的语言,能激起人们的愉快感,创造一种对我们有利的论辩氛围。比如:有一次,唐明皇和诸王(汉以后,“王”为皇族或功臣的最高封号)在一起宴饮。宁王吃饭时,不小心,险些咽到气管里,食物喷出来,喷到皇帝的胡须上。宁王又吃惊又惭愧,不胜惶恐,吓得直哆嗦。黄幡绰见状,说:“这不是咽错了。”
“是什么呢?”皇帝问。
“是喷帝。”
黄幡绰利用“喷嚏”与“喷帝”同音,说了一句幽默风趣的话,把皇帝逗得哈哈大笑起来,紧张的气氛一下子便缓和下来。
幽默还具有柔化功能。有时恰当地运用幽默答辩术,借助轻松愉快的氛围,能使对方在忍俊不禁之中,消除对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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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有利于我们取得论辩的胜利。
下例中的邢进士便是如此。
古时候,有一位姓邢的进士,身材矮小,在鄱阳湖遇到强盗。强盗已经抢了他的钱财,还打算杀了他。正要举起刀时,邢进士以风趣的口吻对强盗说:“人们已经叫我邢矮子了,若是砍掉我的头,那不是更矮了吗?”
强盗不觉失笑,放下了屠刀。
面对凶恶的强盗,在寡不敌众的形势下与之锋芒毕露地进行争辩,只能加速自己的灭亡;而邢进士巧用一句幽默的话,却令强盗哑然失笑,放下了屠刀。
幽默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一种机智巧妙的语言艺术,在论辩赛中更是一种强有力的论辩武器。比如,在第二届亚洲大专辩论会关于“儒家思想可以抵御西方歪风”
的辩论中,反方复旦队代表有这么一段辩词:“在孔子时代也有歪风,正所谓歪风代代都有,只是变化不同。孔子做鲁国司寇的时候,齐国送来了一队舞女,鲁国的季桓子马上‘三日不朝’。而对这股纵欲主义的歪风,孔子抵御了没有呢?没有,他带着他的学生‘人才外流’去了。
(笑声、掌声)这能叫抵御‘西方’歪风吗?“
这段辩词巧妙地古今连用,以纯粹当代的“抵制纵欲主义歪风”之语来统领孔子离开鲁国这个本来大家都很熟悉的故事,切题而有新意;“人才外流”一语更是神来之笔,勾画了儒家面对“东方歪风”手足无措的窘态,且由于台大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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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场比赛中辩论的主题是关于第三世界国家人才外流能否抑制,因而取得了极好的论辩效果。
在论辩赛中,幽默答辩术可以创造赛场气氛,使观众和评委认同自己的观点,倾向于自己一方;当场内气氛转到有利于自己一边的时候,又可以使对方产生心理上的紧张;它还可以给自己一方鼓劲,如果自己的幽默获得了效果,情绪也就会高涨,越战越勇。因而,幽默这一武器被论辩家们称为“幽默炸弹”
,一个论辩队要想在赛场上战胜对手,就不能不使用幽默答辩术这一锐利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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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问怪答
在论辩中,当对方提出一些奇怪荒谬的问题,如果按正常的方法或从正面回答是难以奏效的,这时,我们可以把对方的话作为背景,采用同样奇怪的语句回答,以怪答制怪问,这就是怪问怪答术。
据《三国志。秦宓传》载,三国时,吴国使者张温出使蜀国,曾与秦宓有一段精彩的论辩。
张温问:“天有头乎?”
秦宓答:“有头。”
“头在何方?”
“在西方,诗云:‘乃眷西顾’。以此推之,头在西方也。”
张温又问:“天有耳乎?”
秦宓答:“天处高而听卑。诗云:”鹤鸣九皋,声闻于天‘无耳何能听?“
张温问:“天有足乎?”
秦宓答:“有足,诗云:‘天步维艰’,无足何能步?”
张温又问:“天有姓乎?”
秦宓答:“岂得无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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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姓?”
“姓刘。”
“何以知之?”
“天子姓刘,以故知之。”
张温的问题提得实在奇怪,而且稀奇古怪的问题接踵而来,如果按正常的方法去回答或反驳,谁都难以说清楚,秦宓便用怪答来对之,答对如流,妙语连珠,表现了他那非凡的应变才能。又如:1935年,巴黎大学的博士论文答辩会上,法国主考官在例行了正常的考试之后,突然向我国年轻的博士生陆侃如提出了一个奇怪的问题:“《孔雀东南飞》这首诗里,为什么不说‘孔雀西北飞’?”
陆侃如应声而答:“西北有高楼。”
这一问题提得突然又意外,而且提得刁钻古怪,还真难回答,如果陆侃如拘于常理,即使是费尽口舌也不能尽遂人意。因此他便来个怪答,但有根有据,“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
(《古诗十九首》)既然西北方向有高耸入云的高楼,孔雀飞不过,只好东南飞了。他的这种怪答,歪打正着,回答得天衣无缝,恰到好处。
施用怪问怪答术,对于论敌的怪问,应根据问话内容而随机应变,以歪对歪,不必拘泥于常理,只要能自圆其说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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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作否定
在论辩中,为了反击论敌盛气凌人的挑衅,不妨将我们凌厉逼人的辩词给予表面上的否定,这样既使我们的论辩语言不失痛快淋漓,又显得我们不以粗俗无礼的对方为伍,可以取得极好的论辩效果。比如:1984年在美国竞选总统的电视论辩中,蒙代尔自恃年轻力壮、学识渊博,竭力攻击里根年龄大,不适宜担此重任。
作为长者的的里根如果以牙还牙、破口大骂,就会有失作为长辈的沉稳持重、老谋深算的优势;如果逆来顺受、装聋作哑,那么在年轻气盛的蒙代尔面前,又会显得老气横秋、难有作为了。于是里根根据自己的长处和对方的短处,使用故作否定的形式,面带微笑地回答蒙代尔说:“蒙代尔说我年龄大而精力不充沛,我想我是不会把对手年轻、不成熟这类问题在竞选中加以利用的。”
里根的答辩,博得了全场的热烈掌声,最后获得了绝大多数选票。
我们可以设想,假如里根的答词是“你说我年龄大、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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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不充沛,那么你是年轻、不成熟。“这样便会使双方陷入互相攻讦的争吵之中,给人们留下极为恶劣的印象。但是里根不是这样说,而是使用故作否定术,在不动声色之中,以己之长,显敌之短,既显示了自己作为长者的足智多谋、宽宏大度,又抨击和映衬了对方的浅薄和狭隘,在观众面前树立了自己光辉的人格形象。
故作否定术与“此地无银三百两”
的情形有相似之处,都是对某种显而易见的事实进行否定,但是所取得的效果却截然不同。
“此地无银三百两”
在故意掩饰中显示出荒唐与愚蠢,而故作否定术在表面的否定中却透露出一个人的机智与辩才。又如:70年代末的一次外贸谈判中,中方外贸代表拒绝了一位红头发的西方外商的无理要求,这家伙恼羞成怒,竟然出口伤人:“代表先生,我看你皮肤发黄,大概是营养不良造成你思维紊乱吧?”
中方代表立即反击道:“经理先生,我既不会因为你皮肤是白色的,就说你严重失血,造成你思维紊乱;也不会因为你的头发是红色的,就说你吸干了他人的血,造成你头脑发昏。”
西方代表在其无理要求遭到拒绝的情况下,便转而对我方代表进行人身攻击,足见其蛮横无礼;我方代表由于使用故作否定术,在辩词前加了“不”等否定词,既针锋相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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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击了对方的挑衅,又不授人以话柄,维护了我方人格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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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避答问
在论辩中,对于论敌提出的某些问题,我们难以回答,或不愿回答,或不屑于回答时,我们有必要采用一些巧妙的方法来加以回避,这就是闪避答问术。
闪避答问术通常在以下情况下使用:对于一些没有充分准备或难以回答的问题采用闪避答问术来回避。比如,在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关于“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的论辩中,有这么一个回合:正方四辩:我们已经说过,艾滋病从医学来说可能是绝症。但以前很多绝症不是通过医学的角度解决了吗?
反方四辩:一个老太太被车撞倒了,请问这是救人的问题呢还是撞人的问题?
正方二辩:那不是病啊!
(笑声)
反方二辩:但是她不也要去医院吗?那就是医学问题了吗?不,它是交通事故!
(笑声)
正方四辩:可是有成百上千的医务工作人员在帮助这个老太太吗?艾滋病的研究是需要成百上千的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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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三辩:一个人得了病不是社会问题,千百万人得了艾滋病,难道还不成为社会问题吗?
正方四辩:千百万人还曾得过感冒,千百万人也曾得过心脏病,难道心脏病是社会问题吗?
反方一辩:一个人打喷嚏不是社会问题,但我们全场人同时打喷嚏,还不是社会问题吗?
(掌声)。
在这一论辩回合中,正方连续提出了两个很有威慑力的问题。其一,能治好的绝症算不算社会问题?其二,作为现代文明社会发病率与死亡率最高的心脏病算不算社会问题?
这两个问题是反方队员赛前没有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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