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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辩胜术-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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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如临大敌,因为在恐怖活动十分猖獗、劫机爆炸事件屡屡发生的当今世界,这当然不是等闲之事。
那乘客被带到警察局。检查发现,炸弹是空心的。于是警察与这位乘客之间发生了一场论辩:“先生们,请相信我,我绝不是恐怖分子。”
“那么,你如何解释公文包中携带的这个东西呢?”
“我带这个炸弹的目的是为了大家的安全,当然也是为了我自己的安全。告诉你们吧,由于我每次乘飞机都带着这么一个炸弹,因此我还从没遇上什么麻烦事。”
“你是说一旦发生劫机事件时你就用它来保护自己?”警方打断了他的话。
望着大惑不解的警察先生,乘客慢慢地解释道:“不是的,我带它的原因是:这样做可以减少劫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因为我发现,一架飞机上不太可能有某个旅客带有炸弹;进一步推论,一架飞机上同时有两个旅客带炸弹是更加不可能的。
如果假定,一架飞机某个乘客带炸弹的概率为50%,那么一架飞机上同时有两个旅客带炸弹的概率肯定大大少于这个数,可能只有25%了。由此可见,我带这颗炸弹能使劫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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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可能性大大减少。“
面对乘客的辩解,警方竟一时无法作答,因为他运用了概率论原理,又是如此令人迷惑。但这个人的论辩毕竟是荒谬的,因为他是否带这个炸弹与别人是否带炸弹、与劫机事件发生概率的大小并无必然联系,他这是强加因果。当然由于警方调查后证实他确实没有犯罪的动机,警方还是把他释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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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因果
因果联系是客观事物的普遍的、必然的联系。只有在时间上在先,并且能必然产生果的现象才是因。而诡辩者却仅仅根据事物现象时间的先后来推断因果关系,认为凡是时间上在先的就是因,在后的就是果,以此来混淆是非,这就是先后因果式诡辩术。
一对新婚夫妇度密月。
在海滨散步时,新郎一时兴起,对着大海咏诵拜伦的诗句:“翻滚啊,你这深邃而碧绿的海洋,翻滚吧!”
新娘对海凝视了一会儿,转过身来,无限仰慕地对丈夫说:“你真有本事,看,海浪真的翻起来了!”
虽然,新婚夫咏诵诗句在先,海浪翻滚的现象在后,但海浪翻滚绝不是新婚夫咏诵诗句的结果。
在日常生活中的一些迷信观念就往往是先后因果式诡辩的杰作。
欧美很多人认为“13”这个字不吉利,是因为耶稣同他的12个门徒共13个人吃过“最后的晚餐”
,之后就被钉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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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上。人们很忌讳“13”这个字,甚至门牌号码都以“12A”来代替“13”。由于某些偶然的原因,人们对“13”更加心怀恐惧。例如南非一家欧洲人经营的工厂,有一次发生爆炸事件,人们寻找原因,发现这一惨案与“13”有关:该厂的门牌是13号,爆炸日期是当月13日,该厂的工人也在这一天由7人增加到13人,等等。
显然这也是先后因果式诡辩。道理很简单,世界上出现事故的并不都与13有关,有的与13有关的,却并未发生事故。
13与灾害事故并不具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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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置因果
所谓原因,就是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所谓结果,就是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原因和结果是有区别的,在每一特定的场合内,它们之间有确定的界限,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两者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否则,如果“倒因为果”或“倒果为因”
,就不能正确地认识事物。而诡辩者却会错误地将原因当成结果,把结果当成原因,为其谬论作出似是而非的论证,这就是倒置因果式诡辩术。
希伯莱人经过观察,发现健康人身上有虱子,有病发烧的人身上无虱子,于是得出结论:“虱子能使人健康。”
这种结论就是错误的,事实上,当一个人发烧时,虱子就觉得不舒服,于是就离开病人;虱子在健康人身上,并不觉得不舒服,所以不离开。因此,应当说身体不健康是虱子离开人身的原因;身体健康,是虱子不离开人身的原因,而不是虱子是人身体健康的原因。又如:我国南方的海滩有一种叫招潮蟹的动物,雄蟹一螯很大,另一螯则较步足还小。
涨潮前,雄蟹举起大螯,上下运动,故曰“招潮”。人们发现,每次涨潮前,招潮蟹都会举起大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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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运动,然后在潮到之前十分钟左右入洞,于是得出结论:“招潮蟹举起大螯上下运动然后进入洞穴是海水涨潮的原因。”
同样,这种结论也是错误的,实际上涨潮是引起招潮蟹在潮到之前入洞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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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变过头
共变法也是探求事物因果联系的方法,也就是说,在其它情况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一种现象发生变化,另一个现象也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那么我们断定,前一个现象是后一个现象的原因。共变法主要是根据事物量的变化所产生的反应进行推论的。但是,任何事物的数量变化都是有一定限度的,超过一定的限度,事物就会出现质的变化,这时,共变现象就不存在了。而诡辩者却往往故意超越一定的限度来歪曲事物的共变现象,为其谬误作出似是而非的论证,这就是共变过头式诡辩术。
有个愚人这样发表议论:“我到朋友家作客,发现菜淡而无味,主人知道了,加了一点点盐,味道好多了;再加一些盐,菜的味道就非常美。
因此,味道好就是因为有盐。加一点点盐,味道就好,多多地加盐,味道就一定更好,于是我回家后就光吃起盐来了,结果是又苦又涩。真是莫名其妙!“
盐的数量与菜的味道之间存在着共变关系,但这种共变关系是有一定限度的,超过了这个限度,事物就会走向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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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变关系也就不存在了。
要反驳错误共变式诡辩术,就必须明确事物发展量变的度,要求在一定的度的范围内来讨论事物的共变关系。
比如:甲:“你知道船舶遇难而落水的人在水中,最多能坚持多久吗?
有人进行了一系列的试险,发现会水的人在0℃时可坚持15分钟;在2。
5℃时是30分钟;5℃时是1小时;10℃时是3小时;25℃时就能坚持一昼夜。所以人在水中坚持的时间与水温成正比,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水温升高是人在水中停留时间长的原因之一。“
乙:“照你说来,水温越高,人在水中坚持的时间就越长,那么,人在50℃的水中,就可坚持2昼夜,人在10℃的水中,就可坚持4昼夜了!”
乙这显然是在诡辩。在一定的限度内,人在海水中停留的时间与水温成正比,但是,如果水温超过一定的限度,人就不能停留更长的时间而是会发生质的变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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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乱联系
诡辩者仅仅根据事物之间的一些表面的相似而将其牵扯在一起,为其谬论作出似是而非的论证,这就是胡乱联系式诡辩。比如:国外有人把一年十二个月里开的花,每月选出有代表性的花种,像一月是迎春花,二月杏花,三月桃花,四月槐花,五月石榴,六月荷花等等,共计十二种花,接着分析这些花的特性,然后又把人按出生月份也分成十二种,每一种都和相应的月份开的花联系起来,由花的特性来推断某人的性格。
有一个男青年同一个女青年恋爱了,感情挺好的。可是当这个男青年知道他的女朋友是在三月份出生的以后,便冷冰冰地对女友说:“你是三月份出生的,三月属于桃花,你属于桃花类,毫无疑问你是轻浮的,咱们算了吧!”
结果恋爱告吹,造成一出悲剧。
三月出生的人与三月开放的桃花,仅仅因为是在同一个月发生的事,便推断人具有桃花的性格,这是极其荒唐的,是胡乱联系式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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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社会的文字狱更是胡乱联系式诡辩的突出典型。
据记载,清雍正年间,浙江人查嗣庭当江西正考官,出的试题是“维民所止”
,这本是《诗经》中的句子“邦畿干里,维民所止”
,意思是国都附近千里之内,是人民居住的地方。
可是有人却告发说“维止”二字是取“雍正”二字去其首也。
结果雍正皇帝以大逆不道的罪名将查嗣庭逮捕入狱,还将他的妻女罚作从军为奴,查嗣庭死在狱中,死后又被戮尸。雍正皇帝还迁怒于浙江所有的读书人,怕他们仿效查嗣庭,下令停止该省考试若干年。
“维民所止”与“将雍正皇帝杀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可是封建统治者却硬是将其牵扯在一起,大兴文字狱,将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在对方头上,足见其用心之险恶。
胡乱联系是一种拙劣的诡辩伎俩,它的要害就在于论据与论题之间缺乏必然的联系,论题的真实性无法得到证明。
要反驳这种诡辩,就必须明确揭示对方论据与论题不具联系的实质。请看这么一则趣闻:有一天,英国著名哲学家培根家里来了一位犯了罪的客人,名叫荷格。法院对他起诉判刑。他来请求培根帮他开脱。
他说:“荷格(Hog,意为猪)和培根(Bacon,意为薰肉)有亲戚关系,希望多关照。”
罪犯要培根为他开脱,理由是他们的名字有“亲戚关系”
,这就是胡乱联系,无稽之谈。对此,哲学家幽默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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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若不被吊死,我们是没法成为亲戚的;因为猪要死后才能成为薰肉。”
培根引人发笑的回答充分显示了对方的荒谬性,表达了他的拒绝态度,罪犯不得不识相地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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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理由
在论辩过程中,要确定某个论点的真实性,就必须有可靠的根据,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可是诡辩者却往往会用一些虚假的理由为其谬论辩护,这就是虚假理由式诡辩。
下一论辩中的哲学家便是如此。
在古印度,专门有一批为国王服务的哲学家,其中有一位经常向国王宣扬“一切都是幻觉”的观点。有一天,大象惊了,那位哲学家吓得惊慌失措地逃跑了。看见这一情形的国王嘲笑他说:“你是被幻觉吓跑了吗?”
“国王陛下,您看见我逃跑了是吧?
您看见我逃跑了也是一种幻觉啊!“哲学家若无其事地回答道。
真不愧是一位职业诡辩家!他之所以能信口得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结论来巧妙掩饰自己的窘态,就是因他所依据的理由“一切都是虚幻的”
是虚假的,但是国王不知道这一点,结果让诡辩家钻了空子。
传说中北宋时期佛印和尚与苏东坡之间的一次辩论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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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年间大文豪苏东坡与镇江金山寺住持佛印和尚交情甚笃,相处无拘。据说,有一天,佛印正在禅堂讲经,苏东坡随便走了进来。佛印见了,故意问道:“居士何来?此间无坐处。”
东坡不以为然,反用佛家语相答:“借和尚四天(指佛印身体)做禅床。”
佛印不觉好笑:“山僧有一问,居士若随口答出,便有座;若稍有迟疑,即解腰间玉带。”
东坡自恃文才过人,便欣然同意。
于是佛印问道:“出家人以为,世间万物皆虚有其表,其实乃空,正所谓:四大皆空,五蕴非有。就是贫僧这躯体也是虚幻渺茫之物,居士何以为座呀?”
东坡一时语塞,竟不能答。
佛印急唤小和尚:“收此玉带,永镇山门。”
并回赠东坡一领旧袈裟。
东坡玉带至今还存在金山寺。
佛印和尚所说的“四大皆空”
,“贫僧这躯体也是虚幻渺茫之物”等就是虚假的,是与客观事物不相符合的。但东坡先生情急之中竟然一时被难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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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理由
预期理由式诡辩就是指,诡辩者以真实性尚未得到证明的命题作为论据为其谬论作出似是而非的论证的诡辩手法。
《十五贯》中的知县过于执断案便是一个典型。
无锡县知县过于执是个自命英明果断,实为昏聩糊涂的官吏。
在审理尤葫芦被杀案提审苏戌娟时,他刚打个照面,还没问话,便断定这是一件“通奸谋杀案”。他说:“看她艳如桃李,岂能无人勾引?
年正青春,怎会冷若冰霜?
她与奸夫情投意合,自然要生比翼双飞之意。父亲阻拦,因之杀其父而盗其财,此乃人之常情。这案情就是不问,也已明白十之八九的了。“
这一段话看起来似乎言之成理,持之有故,但实际上所凭借的判罪根据不过是尚未得到证实的想当然的假定,这就是预期理由式诡辩。
预期理由式诡辩所以是荒谬的,这是因为,论辩中的论据必须是确知为真的命题,如果用真实性尚未被证明的命题作为论据,这是无法达到论证论题真实性的目的的。
再请看下一则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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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巴延和妻子围着火炉,一边取暖一边闲聊。
“阿妹,要是有朝一日咱们有了钱,你准备怎么花呢?”
卡巴延问妻子。
“吃零食,出外游逛,买最漂亮的衣裳,饭菜要吃得好好的。”
“哎呀,那不好,你挥霍浪费!应该把钱存起来!”
“什么?存钱?让白蚁吃个精光?哎呀,那是傻瓜。卡巴延,最好咱们快快活活、舒舒服服地把它花了,除了买零食,每日吃好的,还要举行一些宴会。”
夫妻俩意见不一,最后卡巴延动火了,把妻子狠狠地揍了一顿,他妻子像小孩似地嚎啕大哭起来。卡巴延的岳丈听见,从房间里走了出来,问:“怎么啦,阿囡,干吗哭呀?”
“我揍了她,爸!”卡巴延抢先说。
“为啥事?”
“她是个挥霍的女人,爸!
她要过花天酒地的生活,要把我的钱全部花光!“
“哪儿来的钱?”岳丈问。
“如果说我们有钱。”
“废话,钱还没有你已开始打人,怎么说因为挥霍?”
“是的,因为钱还没有,她就已经那样讲阔、挥霍了,如果有了钱,那该怎样呢?”卡巴延一边说一边走开。
卡巴延因为妻子说了如果有钱就要吃好的穿好的便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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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挥霍的女人”并把她狠狠地揍了一顿,理由是不充分的。因为第一,卡巴延将来并不就必然有钱;第二,即使有了钱并不见得就真的会乱花掉,正如鲁迅《故乡》中豆腐西施说的“愈有钱,便愈是一毫不肯放松”
的情况是常见的。
卡巴延说的看起来振振有词,实际上他是在玩弄预期理由式诡辩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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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谀奉承
阿谀奉承就是通过对对方曲意逢迎、吹牛拍马来取悦对方,使对方接受他的错误观点,以达到其诡辩目的的方法。
比如:唐太宗继位后,有个叫法琳的僧人写了本宣扬佛教的《辩正论》,结果引起唐太宗的不满。太宗一怒之下,把法琳关进大牢,并对他说:“朕听说念观音者,刀枪不入、现在让你念七天,然后试试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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