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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恋爱一样去工作-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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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以及沙狐球。
只不过现在的唐人街KTV已经不营业了,那个地方也被N多CBD的硕大写字楼取而代之。
第二家在北京依然营业,就是朝阳门外的东方斯卡拉,演艺、唱歌、洗浴一应俱全吧。记得那里有个外号“西瓜太郎”的东北演员,有着深厚的二人转功底,只可惜小沈阳混出来了,他却没有。
也可能是因为这两家夜店都带有明显的KTV色彩,所以在我的概念里,夜店就应该是这个样子,既过瘾又不失体面,像那些群魔乱舞的迪厅我就比较接受不了。
迄今为止,在北京,我去过的夜店不计其数。有的关张了,有的越来越火,有的新开张,有的半死不活。然而夜店文化在我脑海中烙下的印记,是无法抹去的。更何况我现在的女友,也是在夜店相识的。
夜店对于我来说,有两个好处。首先,这种环境注定了暧昧,是个谈情说爱的好地方;其次,夜店必然离不开酒,因此只要是能喝酒的客户,大家在这里很容易“坦诚相见”,达成某种共识,买卖不成仁义在;第三,对于我这种喜欢得瑟的人,夜店也给我提供了机会和场地。
《》 第二部分 专业的拼不过真诚的
2002年前后,西直门东南角国务院第二招待所南侧的那条马路上,有一个叫做“枫之园”的酒吧。这个酒吧我很爱去,第一是它便宜,可乐8块钱一听,绝对算得上工薪消费;第二就是那儿可以当众唱歌,每个卡座的客人轮流点,然后站在舞台上对着大家唱。音响设备也还不错,做个小的LIVESHOW是绰绰有余的。
当时我有一个同事兼好友叫朱晓雷,我俩都酷爱K歌,下班以后也常在一起厮混。当我俩发现仅仅在KTV里跟自己人得瑟已经不能满足得瑟欲的时候,决定将这种里外透着骚的表达搬到酒吧中实现,因此在那个阶段,这家酒吧成了我俩业余文化生活的主要场所。
朱晓雷同志的主打风格是张学友和童安格,我的主打风格是郑中基,偶尔也掺和点儿林志炫。
一个周末,我们照例来到这里,那天晚上出奇的热闹,特别是有一桌拼桌,聚了十几个人,好像是大学同学聚会。我跟晓雷有个臭毛病,一看人多就想唱,一唱就巨投入,巴掌大个舞台往上面一站,一闭眼,宛如已经置身工体在向几万名观众献艺了。
晓雷是个天生的好嗓子,一直对玩弄声线技巧来诠释歌曲乐此不疲,唱歌论抖骚,我是拼不过他的。果然,他一曲张学友的《一路上有你》博得了广大吧友的热烈掌声。看见丫得瑟之后一脸喜悦和满足地走下台时,我着实按捺不住自己心中的得瑟之情了。于是乎,当又一次轮到我们这桌点歌的时候,我拿出看家本领,点了一首郑中基的《你的眼睛背叛了你的心》。这首歌至今还被定义为我的“成名曲”。
厚颜无耻地说,哥们儿唱歌确实很郑中基。如果“90后”的小朋友不知道郑中基是谁,也可以参考李圣杰。
基于本人一唱歌就闭眼,一闭眼就宛如置身工体的特点,那一晚在观众的热情配合下,我无论是造型、投入程度、情感表达的细腻程度还是综合水平,都达到了此生难以超越的巅峰状态。
当我唱完第一个part,掌声雷动了;当我唱完第二个part,女生开始尖叫男生开始吹口哨;当我唱完最后一个副歌部分非常得瑟地结束以后,居然有俩姑娘上来给我献花了。这一段,用现在的词儿说,就是。哥们儿既不是专业歌手,更不是艺人,虽然哥心中追求万众瞩目,但着实没被鲜花簇拥过。总而言之,当时哥们儿一定笑得很骚,克制了又克制,才很“低调”地说了声“谢谢大家”。
等我下台后,居然有MM和帅“锅”过来跟我碰杯喝酒。这种情形在我的得瑟史上,简直绝无仅有。我记得晓雷很“不爽”地说:靠,论技巧,我比你强啊;论高音,我在你之上啊……
我十分牛B哄哄地回了一句:那又怎样?架不住哥们儿比你真诚。俺用心唱歌,打动了众多GGMM,你丫玩弄技巧,最多人家以为是一三流歌星,跑这儿赶场子来了。
言外之意,专业但不用情的,干不过用情但不专业的。至此,这也是我信奉的谈恋爱的核心原则,真诚胜过一切,哪怕你做得不够好。
后来,随着岁月的流逝,年龄的增长和工作的变化,越来越多的时间是和合作伙伴或者客户一起去夜店,进行感情和业务沟通。
在年长的人眼里,夜店是个“是非之地”。一提起夜店,就是纸醉金迷、藏污纳垢,甚至“黄赌毒”。就好像一提起“网络游戏”,家长们都是一脸戒备,觉得这事儿不正经。
其实就我的切身感受来说,坏人在什么环境下都是坏人,好人在什么情况下终究是好人;有自制力的人面对什么诱惑都能保持清醒,没自制力的人除非吃了大亏,否则永远给点儿甜头就屁颠儿着去了。那些沉迷网游荒废学业的孩子,就算没有网游,也会毁在台球厅、录像厅或者其他什么地方。与之相反,网络游戏玩儿好了也是人才啊,譬如我的好朋友孟阳(RocketBoy),在“长城之战”中通过QuakeIII这款游戏拿下了100万奖金,不服都不行。
八九年来,我在夜店里结识了不少朋友,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是大公司的职员或者名牌大学的学生,还有像我一样的创业者,人家在夜店里该玩儿玩儿,但玩儿得有品位,玩儿得不出格,出了夜店,个个都工作勤恳,学有所成。倒也有些喜欢在夜店里乱来的人,或者喝多了就闹事儿的,现在早就不知道混哪儿去了。
奉劝各位对时下世风极其忧心的家长,可怜天下父母心,但是要知道,让孩子了解伤害别人利益和违反法律的严重性,帮助他们培养自制力,引导他们体验工作与娱乐所带来的不同快感,比一味地排斥和隔离要有效得多。
当然,“黄赌毒”除外,这些东西,还是坚决隔离的好。
《》 第二部分 夜店规则:喝酒、唱歌、跳舞(1)
扯远了,我们聊的是夜店。
对夜店,我经历了从陌生(还有点儿胆怯),到逐渐接受,喜欢,沉迷,理性客观对待,最终学会灵活应用夜店法则促进生活和工作发展的过程。我所认为夜店的好,在于这里能让人释放激情,解放天性。这对认清对方的本质,增进彼此感情,加强沟通,提升互动有着重大帮助。
曾经在CCTV录一期节目,主持人樊登老师问我:当年你在四川上学的时候,你一直在好好学习?打算重新考大学?
我回答:没有。我大部分时间用在玩上了。第一次在异地生活,一切都太新鲜,可有机会玩了。
樊登老师又问:那你怎么想到回北京开始工作的?
我回答:玩腻了。
樊登老师紧接着问:就因为玩腻了?
我答:呃,还有个原因。玩儿是有成本的,我觉得要玩好,还得有钱来支撑,跟家里要我实在磨不开脸,还是自己赚钱自己娱乐来得踏实。所以我回来工作了。
突然插这么一段,我是想说玩儿这件事情是每个年轻人的天性,甚至是每个人的天性,这是改变不了的,我们唯一能改变的就是什么支持我们玩儿下去,玩儿得开心。
作为年轻人,玩儿得不给家人添乱,玩儿得朋友关系和谐,玩儿得让工作出彩儿,同时愉悦了自己的精神,这就叫玩儿得开心。
而作为成年人,用自己赚来的钱,在不影响家庭消费和存款的前提下玩儿,才是玩儿得明白,玩儿得精彩。
所以在我的观念中,玩儿,特别是在夜店玩儿(我想抛开旅行这种需要持续时间支持的事情,大城市里的主要娱乐活动也就是夜店了,因为我不太擅长打游戏),主要要达到三个目的:1。愉悦自我。2。愉悦朋友,增进感情。3。为工作中的必要资源和合作伙伴的关系成长提供必要的帮助。
所以我本着这三个原则,在这里和年轻的朋友们分享一些我总结的夜店法则。
在夜店,离不开三件基本的事情:喝酒、唱歌、跳舞。
第一,就是喝酒。
酒这东西,少饮对身体有好处,豪饮、持续豪饮肯定是要折寿的,所以年轻人不要仗着身体好就往死里喝,一醉方休的结果说不定就是让自己提前挂了。
夜店离不开洋酒。很多人接触洋酒,都是从芝华士(Chivas)和黑方(BlackLabel)喝起,但是我不太喜欢这两种酒,因为芝华士和黑方在夜店中充斥着大量假酒,制作工艺高超到你根本喝不出来,而且大家喝这两个牌子的洋酒,喜欢兑入冰红茶或者冰绿茶,喝起来更是真假难辨。等到第二天早上头疼、胃疼的时候,悔之晚矣。
我通常更愿意选择杰克·丹尼(JackDaniels),美国比较流行的一种威士忌。喝纯的没有那么辣,和可乐勾兑后的味道偏甜,下肚的时候也有一种碳酸饮料的感觉。
当然,如果你的客户非要跟你喝纯的,你不如练练龙舌兰(Tequila),别看只有40度,你感受一下就知道了。面对跟你拼酒的人,我认为在苦练内功的前提下,龙舌兰是放倒客户的最佳武器。
最大众的酒精饮品要算啤酒。不过很遗憾,我过于“苗条”的身材决定了我的胃个头儿不大,而且北京的燕京啤酒我一直觉得堪比白酒,度数不高,晕菜很快。
后来随着不断地探索,我发现冰纯嘉士伯不错,因此向各位备战夜店的同志们隆重推荐,口味清淡、干爽,连我都能喝掉十瓶,高手们干掉个十几瓶不是大问题。
《》 第二部分 夜店规则:喝酒、唱歌、跳舞(2)
当然,在夜店喝酒,有几个小细节还是要特别注意的,尤其是女生。
首先,去过厕所回来后,最好换个杯子重新倒酒,谨防屋里或者其他座位的居心不良者给你下药,等喝下去再发现就晚了。
其次,喝完酒一定要多说话,多唱歌,让酒气散出来,不要马上吃东西。
还有,酒会让人兴奋,但务必不要贪杯,不要硬上,记住你是干吗来的。喝酒固然是为了增进感情,但千万别以为你豪爽了,人家就会觉得你厚道,把单子给你,恰恰相反,对方会觉得这人怎么这么“二”,不值得信任。酒后失态丢掉单子的事情数不胜数。
第二,是唱歌。
KTV是夜店首选的非说话类情感沟通方式。擅长唱歌(并不一定很专业)的同志们往往能占大便宜。
唱歌是迅速和众人打成一片的主要途径,特别是在商务party中。由于很多人都可能是初次见面,或者刚认识不久,如何能够找到共同的兴趣点?一首流行歌曲是最好不过的选择。
首先,不在你调唱得是否准,而在你是否用心。用心不用心不是你自己说,而是大家一眼就能看出来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投入,投入到音乐中去,身体随着节奏轻微摆动,眼睛注视着屏幕。不用老拿余光左顾右盼,看别人是否在注意你,你一旦投入了,自然就有种气场能把人吸引过来。
其次,多掌握一些不同年代的歌曲,对于捕获各个年龄段的人心有奇效,这招我屡试不爽。我17岁参加工作,当时无论同事还是客户都比我大,少则五六岁,多则十五六岁。为了跟他们产生共鸣,每次出去K歌,不仅我要唱那个年代属于年轻人的任贤齐,还要唱童安格和周华健。后来,当我参与到一些政府项目中,客户都是些叔叔阿姨辈儿的,我又学了一些民歌和革命歌曲。当我偶尔唱出《我为祖国献石油》《敖包相会》《小白杨》这些歌曲的时候,先不论是否在调上(练多了,也就在调上了),对方第一个反应就是:你这孩子连这歌都会唱?很厉害嘛!言下之意,哥们儿确实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而且肯定是特意为了和长辈找到共鸣所做的功课。一下子,距离拉近了,小屁孩也有成熟的一面,后面的一些话题,自然可以展开。
第三,眼神交流,此招适用于恋爱中人。如果和你喜欢的男孩或女孩在一起唱歌,拜托先做个背景调查,知道他她喜欢什么歌。去之前,逼着自己把歌词儿背下来。唱的时候首先要专注地盯着屏幕,然后时不时地转过头看着他她唱两句。背歌词的目的就在于你别一转头就忘词儿了,同志们自己试一试就知道这招的作用了。下一步,你唱完了再去敬他她一杯酒,后面的话题自然展开。赶上运气好,你刚唱完他她已经端着酒杯坐你边上了。
第四,曲风一定要多变。不要光唱苦情歌,虽然那个很真情流露。也不要光唱太热闹的吼吼哈嘿,让别人听得直闹心。理论上,两三首情歌搭配一首快歌,或者一首恶搞的歌,更能活跃气氛,让大家把目光集中到你身上,也更容易显得你博学多才、够范儿。所以,往往我会先唱诸如《爱情转移》这样的口水歌,然后来一首成名曲《你的眼睛背叛了你的心》,这是为了照顾到30岁左右的听众。紧接着,突然一段周董的《霍元甲》,充分展现了RAP和男扮女声的功力,完了一首《我爱台妹》让气氛彻底进入高潮,紧接着跟上一首古巨基的《情歌王2》,显示自己其实可以掌握各种风格的歌曲。偶尔的,我也会在一群年轻人中高唱《我为祖国献石油》,这是为了充分活跃气氛,因为年轻的他们听到这首歌在夜店响起,多半是崩溃。
最后,我要说的是跳舞。
跳舞是迪厅的主要内容。我其实身体协调性比较差,不太擅长这个,但是当HipHop的音乐响起,当全场都热血沸腾,加之自己几杯酒下肚,身体还是会自然而然地摆动起来,摆不好瞎摆。巨大的声响下,客户也不会扯着嗓子和你聊,所以肢体与眼神的交流,胜过一切。
为了应对可能在迪厅中进行的应酬,平时我会在iPod和车里多放一些Akon、LadyGaga或者黑眼豆豆的音乐,经常听听,找找节奏感。
恋爱是恋爱,生意是生意
不过显然,在夜店谈恋爱和在夜店中谈工作,还是有很大的区别。
我就吃过这样的亏,陪客户开商务party,自顾自地猛嚎,结果人家客户客套地称赞了我几句,喝了几杯酒,就找借口回家了,生意自然也没了下文。有过这么几次以后,我突然明白了,我不是去玩儿的,是去工作的。我爽了,客户了;客户了,我也快不爽了。
所以,诸位带着“任务”去夜店的同志们,千万别兀自沉醉,千万长点儿眼力见儿,照顾客户的感受。譬如,关照客户少喝点儿,客户喝完酒递上一张餐巾纸,问问对方想唱什么歌,他要是不太放得开你就主动邀请他合唱一首。诸如此类。
无论喝多少酒,你都要时刻保证自己的清醒,特别是最后能顺顺当当地把账结了,还得坐出租车把客户安全地送回家,这一点很重要。我遇到过宴请客户结果先把自己灌翻了的二百五,这给客户留下的印象是非常不好的。
多年的夜店经历,让我总结出一个道理来:
在夜店中谈恋爱和在夜店中谈工作,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一个角色的转换。当你在夜店中谈恋爱的时候,要努力突出自己,五分钟的自我魅力展示比赖在姑娘身边献上半年的殷勤都管用;当你在夜店中谈工作的时候,主要任务就不是展现自己的魅力了,而是甘当绿叶,愿为陪衬,对客户鞍前马后,百般体贴。殷勤这一时三刻,结果可能让你连爽好几个月。这就是传说中的事半功倍啊。
最后也不要忘记我在第一个故事中强调的,真诚。无论是工作,还是恋爱。
《》 第二部分 会花钱才会工作
每天睡醒了一睁眼,我们就开始花钱。
每个人从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已经在花爹娘的钱了。
年轻人初入社会,甚至从上大学开始,最大的难题之一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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