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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区之争-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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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老爷子说了,除了睡袋、帐篷。武器等东西,其他的他都自己准备着!连专业登山包他都有呢!他也就是背着那个大包来到我们村的。”
  巴特忽然神情恍惚道:“不知道他会怎么说服我爸妈……”
  秦韬也忽然意识到了自己的家人。虽然隔几天,秦韬就会往家里打个电话或是发发短信,但是都是报平安和说说当天的趣事,可这深山老林,那叫个危险重重,秦韬一时不知如何告诉家人。
  “你放心,老爷子那三寸不烂之舌,肯定没问题。”秦韬安慰着巴特,却心知肚明,其实他们两人的心里,都没底。
  

  ☆、11

  驱车回到村子里时,已经是晌午了。两人远远的就看到了站在村口的徐弘涛,极为反常地冲他们微笑着招手。
  “老爷子,那事,成了么……”
  巴特的语气里带着一丝紧张与期待。
  徐弘涛忽然板起脸,低声质问道:“你说呢?”
  “我说,应该成了吧……”巴特谨慎小心地试探着徐弘涛。
  “小子,我可跟他们发了誓,要把你们两完好无损地带回来。”
  “老爷子,我们……”巴特一时不知如何开口,正组织着语言,却被徐弘涛一句话打断了。
  “带上东西,到我那去,我们一起收拾。”
  说罢,徐弘涛一扭头就自顾自的走开了。
  徐弘涛的家里,采购回来的所有物品以及各自的东西全都散放在了地上,乱成一团,从衣服到洗漱用具,从食品到户外装备,一应俱全。
  “这次的出行不是露营野炊,换洗的贴身衣物带一套备用就够了,卷成一卷,塞到背包下面,尽可能的节省空间。”秦韬拿起T恤衫示范了一遍。
  根据秦韬的讲解和示范,背包一共分为五层。
  将睡袋用压缩袋装好后,放置在背包的最下面,也就是第五层。这样,当背包被放下来时,还能起到缓冲作用。
  紧接着就是换洗的衣物了,由于冲锋衣和速干裤的特点,只需要带上一套备用的贴身衣服,放在第四层,也就是睡袋的上面即可。
  水和食物往往是所有物件中,重量较大的部分,它的位置十分重要,关系到了背包的重心。看过印度片的人都知道,印度人十分喜欢用头顶着东西,从坛子到箩筐,无所不能!虽然用头顶着东西比抱着、抬着都节省力气,因为脊椎直接承受了物体的压力,但没有三五年的功夫,是达不到轻松自如,甚至不用手扶的境界。
  在一些山村里,村民们习惯把重物绑上布条,再把布条勒在脑门上,照样是行走自如,说白了就是自身对重心的适应感不同,造就了五花八门的方法。
  对于一般人而言,重心在中部偏上,是较为舒适的一个位置,所以把水和食物放在背包中部,也就是第三层。安全起见,食物平分为三份,每个人的背包里都放了些,不小心走散后,才不会没有充饥的食物。
  第二层的位置放置的是零散的物品。饭盒用袋子打包装好,紧贴着医用急救包放置。备用电池、指南针和打火棒都放进了乐扣塑料盒里,老爷子又往里塞进了一包医用棉花和抽纸巾。两人虽然不理解老爷子的这一举动,但也没说什么,毕竟盒子里还有很大的空闲位置。另一个塑料盒装的是消炎、消毒、腹泻、止血、感冒的药物,而酒精、绷带、纱布、创可贴等等,医用急救包里都具备了。
  塑料盒和急救包都放在了秦韬的包里,而巴特的望远镜和三人帐篷自然而然的归他保管。先将帐面像叠被子似的叠成长方体,把带有防护套的地钉放在里面,再用一根扁绳收紧,放在了背包的最上面,即第一层。将帐杆分别放在了背包侧面。
  墨镜容易压碎、用镜盒装好后,同手电筒、一次性雨衣、攀岩绳和锁扣一起放置在帐篷布上面。手套和荧光棒则塞在背包侧面的兜袋里。
  野外生存,刀是最好的伙伴。
  巴特从家里带来了珍藏的三把MPK…12和自制的牛皮刀鞘,人手一把,别在腰间的皮带上。秦韬拿着手里的MPK…12,啧啧称赞道:“能劈能砍,好刀,好刀!”
  徐弘涛郑重的吩咐道:
  “明天早上,穿好衣服,带好装备,准时到我这集合。”
  晚饭后,秦韬心事重重的走回自己的卧室后,转身关上门,又缓缓的站在落地窗前。一阵犹豫与思想斗争过后,秦韬轻声打开锁扣,走到小露台上透透气。
  正值夏末初秋,丝丝凉风抚过宁静的大地,夜色渐渐笼罩了山林。月色朦胧,树影婆娑,秦韬叹了口气,下了一番决心般地掏出裤兜里的手机,按下了那个熟悉的号码。
  “嘟……嘟……”
  秦韬忽然有些后悔了,可为时已晚,手机里传来了亲切的声音:
  “呀,是小韬啊!和新朋友玩的还好吗?”
  “挺好的,而且这的人都特好,我都想留在这找媳妇了!”
  电话那头传来了一阵咯咯的笑声,“老头!快来听听,咱家小韬要找媳妇了!”
  秦韬说的本是一句玩笑话,反倒被妈妈给误解了,顿时感到语塞。
  “小韬啊,听你妈说,你要在那找媳妇啦?”中年男子浑厚的声音中带着笑意。
  “爸,连你也当真啊?我只是……”
  一句话还没说完,便被打断了,“好啦好啦,我知道你跟咱们开玩笑呢!我还不懂你这臭小子嘛。诶?听你的语气,像是有事相求啊?”
  “这……我……”秦韬的小心思被识破了,竟想不出要如何告诉他们。
  秦韬低着眼睛想了一会儿,决定隐瞒接下来的行程,“爸,其实我就是想说……我可能,没那么快回去……”
  “嗨,这事啊,没问题!对了,今天你们方教授来电话了。”
  听到“方教授”这三个字,秦韬心中不由得一紧,胸口像是有块巨石般压得喘不过气来——他害怕,方教授会透露他此行的用意,他不想将父母置身于恐惧与担忧中。
  “他让我们通知你,请假那事啊,学校已经批准啦!如果你不能及时赶回来,学校会让你请假几天的。”中年男子极度喜悦着。
  心中的大石瞬间坠下并且粉碎,一阵阵难得的轻松袭上了心头,“爸,有这个好消息啊,我心情好多了!”秦韬深知,自己的语气里听不出一丝愉悦,毕竟他不擅长说谎,哪怕只是个善意的谎言。
  “你高兴,我们就高兴!小韬啊,还跟妈说话吗?”
  “不了,爸,你们早点睡吧,晚安。”说到这,秦韬的嘴角勾起了一丝真诚的微笑。
  “晚安,宝贝儿子,爸妈爱你。”
  电话那头的中年男子放下了手中的听筒,欣慰地冲身边的妻子笑了笑。魂牵梦绕的儿子过的很好很开心,身为父母的二位中年人都倍感幸福。
  村子里的人睡的很早,除了偶尔的狗吠,已经没有了丝毫动静。
  秦韬躺在柔软的床上,却没有一丁点的睡意。
  夜,一片寂静。
  翻来覆去的秦韬怎么都睡不着,准确的说,是没有任何睡意。翻身而起,再次来到露台上,抬头望着明月,心里的烦躁顿时烟消云散。
  悲春思秋,再加上异乡静谧的夜晚,秦韬想起了成长历程里的点点滴滴。
  1992年,一名男婴诞生于省级妇幼医院,父母为他取名“秦韬”,寓意着谦虚谨慎,蓄势待发。
  1999年,小秦韬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进入小学。
  2005年,少年秦韬开始在初、高中的学海中遨游。
  2011年,青年秦韬顺利地通过高考,并创下了全市第三名的荣耀,紧接着进入全省最优秀的大学,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地质系专业。
  ……
  一下子,太多的回忆涌上心头,父母的疼爱,同学的友爱,老师的关爱,还有那难以割舍的血脉亲情。
  太多的不舍,秦韬顿时很怕自己会出什么意外,从此人间蒸发般的悄然消失于这个世界,却没法留下嘱咐和心声。
  秦韬打开暖黄色光线的台灯,又抓来背包,拿出了一本印着淡雅花纹的笔记本,翻到了空白页,提笔欲写,又苦于开头的话语。
  随手翻了翻前面几页,密密麻麻的文字记载着秦韬从离家那一刻至今的心路旅程。灵感总是迸发于不经意之间,秦韬一拍脑门,想说的话全都如潮水般涌了出来。
  短短半个小时,三页纸上龙飞凤舞着的秀气文字便是秦韬写给父母的一封“信”,平时不敢开口的话一时间全都呈现在了纸上。秦韬反复阅读着,脑海里纠缠在一起的思绪瞬间捋顺了,他这才觉得手中的这封“信”,活脱脱的就是一封自己的“遗书”!
  秦韬心想着,年纪轻轻的写什么遗书啊!尽咒自己,要是让家人知道了,非训自己一顿!
  “嘶啦——”
  三张叠着的纸从中间被狠狠地撕成了两半,所有的担忧也在此刻灰飞烟灭。它们在秦韬的手中逐渐变成了黑白交错的纸屑,摒弃在了纸篓里。
  收拾了床上杂乱的残局,秦韬还不放心的对着地面假装呸了三声。虽然是迷信的做法,但起码能让自己安心一些。
  秒针滴滴嗒嗒的轻声快走着,忽然,闹钟的报整点功能响亮的“滴”了一声,像是在告诉秦韬,此刻已经是十点整了。
  秦韬觉得在此刻,肯定只有自己还没进入梦乡。他没有猜到,不远处的徐弘涛,此刻也睁着眼,难以入睡。
  你是谁?谁在操控着你?我不怕你们,但是,你们究竟想干什么?
  徐弘涛凝神看着洒进窗内的月色,脑海里浮现出了那个矫健的身影,静静的思索着。
  秦韬有个不好的习惯,就是用被子蒙着头睡觉。每每失眠时,只要把头埋在被子里,似乎就能阻断一切思绪,很快就能进入梦乡。懂事成人后,他明白了这么做非常不卫生,也不利于健康,但为了明天能以最佳的精气神迎接挑战,秦韬毫不犹豫的把头用被子遮得严严实实。
  很快,一阵轻酣声从被褥里传了出来。
  

  ☆、第十二章 进山

  金鸡三唱,旭日东升。
  柔和的阳光洒向大地,唤醒了一个个沉睡的生灵。
  闹铃准时响起,刺耳的噪音打破了清晨的宁静。秦韬推搡着被子,努力腾出一只胳膊,摸索着烦人的开关身处何处。
  “哎——呀……”
  秦韬挺着胸膛,夸张地挥舞着双手伸着懒腰,还发出长长的一声叹息。
  洗漱完毕后,疾步走到楼梯转角的秦韬“嘭——”的一声,猛地撞上了正巧准备来叫他起床的巴特。
  “嘶……哎呦,你急啥啊!我都被你磕傻了。”巴特皱着眉头,心疼地抚摸着额头被撞后,微微发红的那一块伤,一个劲的吸着冷气。
  秦韬被巴特结实的脑袋给撞得昏天黑地,一下失去了重心,狠狠地跌倒在了地上,边抚摸着脑袋边安慰着屁股,“你这脑袋咋长的啊,真硬!哎呦,疼死我了……你本来就不聪明啊,说不定我这一磕,还给你撞出点灵感的火花呢!”
  “你——你——”
  巴特急得涨红了脸,又不知如何作答,这时,楼下传来了巴特阿妈的吆喝声:
  “孩子们——下来准备咯——”
  巴特抓准机会,一扭脸就走,还不忘留下一声闷闷不乐的“哼。”秦韬也不忘报复,对着他的背影偷偷“嘁!”了一声,巴特并没有回头,秦韬有些洋洋得意起来,火气瞬间灭了一些。
  只不过越想越生气,秦韬索性不去想他了,自顾自的扶着墙壁,哆哆嗦嗦的站了起来,以龟速向楼下挪去。
  徐弘涛站在巴特家的客厅里,看着姿势及其别扭,又歪着头撇着腿的秦韬,目瞪口呆地大叫道:“你小子落枕加抽筋啊?!”
  秦韬气不打一处来,愤愤不平的指着门外道:“还不是巴特的金刚身子给撞出来的……”
  “那也不至于成这德行啊……”徐弘涛一脸无奈地看着他缓慢挪动着,故意大声地嘟囔了一句:“就这速度,还怎么和敌人对抗啊。我们还在半山腰,人家都捧着金子笑了。”
  这激将法对秦韬果然有用!前一秒还疼得直哼哼的秦韬瞬间站直了身子,三两步地跳下了楼梯,边冲向徐弘涛边挥舞着手大喊着:“老爷子!老爷子!快走快走!我没事了!我全好了!”
  徐弘涛撇过头,得意地偷笑着,又看向急得满头是汗的秦韬,不由得担心起了他的急性子。
  沙发上扔着三个硕大的背包,徐弘涛拿起属于他的那个灰色背包,又提起了一个墨绿色的大背包,等到秦韬背好暗蓝色背包时,徐弘涛已经丢下他,独自走到了门口。
  门外,地窖的木板门敞在一边,里面发出悉悉索索的动静,像是活动着的老鼠。一颗人头从地窖里猛地探了出来,吓了秦韬一跳,原来出来的不是巨型老鼠,而是和老鼠一样有着敏锐小眼睛的巴特。
  巴特的手里捧着一个棕色的罐子,红色的布盖在上面,还缠着几圈白色的棉线,好似一坛武侠电视剧中的陈年美酒。
  阿爸从柴房里搬出一张闲置已久的长方形木桌,用抹布狠狠的擦拭着灰尘,待它焕然一新时,阿妈又拿来了三块宽口浅底的瓷碗。
  从厨房洗完手,穿上冲锋衣外套的巴特接过徐弘涛手里的大背包,十分自然的往背上一甩,很快就准备完毕,不愧是军人出身。
  阿爸将棉线一圈一圈扯了下来,又揭开红布,一阵香甜醇美的味道立马涌了出来,甜香四溢。巴特和秦韬不约而同的舔了舔嘴唇,咽下口水。
  三块青花图纹的瓷碗里盛着满满的米酒,也盛满了阿爸阿妈对此行的祝福。三人手里各捧着一碗米白色的陈年米酒,阿爸郑重的说道:
  “请我们的勇士,喝下送行酒!愿上天保佑你们,早日归来——”
  话音一落,三人同时对着天空,高高举起瓷碗,再放到嘴边,豪放的一口畅饮到底。
  米酒的酒精度不高,丝毫影响不到接下来的行程,却起到了鼓舞士气的作用。
  放下瓷碗,三人纷纷和阿爸阿妈道别。阿妈捂着脸轻泣,眼里噙满了泪花。徐弘涛毅然转身往前走,巴特和秦韬依依不舍的边走边回头,时不时对着他们挥挥手,直到他们在视野里变成了两个小黑点,直至消失。
  为了隐瞒村里的人,徐弘涛早已放出消息,说他们三人要去城里办事,估计一时半会回不来,而此时的村子已经有一半的人起床了,他们不得不掩人耳目,由徐弘涛带领着,从少有人知的小道走回了徐弘涛的家里。
  门口并没有天傲的身影,巴特和秦韬本以为他会为他们送行,而此刻却都不知道他身在何处。
  徐弘涛忽然对着二楼竖起了大拇指,两人皱着眉,好奇地看向徐弘涛,又顺着徐弘涛手指着的方向往上看,原来机灵鬼天傲此刻正趴在窗户前,对着三人竖着两个大拇指微笑着。
  此时无声胜有声。
  一转眼,天傲的瘦小身影就从窗户边移去了,三人迈着较为轻松的步伐,一步步踏上了后山的小路。
  走了有一会儿,徐弘涛忽然停下了脚步,两人以为遇到了危险,紧张的不敢乱动,谁知徐弘涛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指向身旁的一丛灌木,道:“上回你们两就藏在那。”
  两人长舒了一口气,又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一时不知道要说什么好。
  “想看看苏迪亚的窝吗?”徐弘涛头也不回,继续往前走去。
  “想!想!”巴特积极的大叫着,兴奋的一蹦一跳,而跟在后面的秦韬却有些隐隐的害怕,心想着,万一它认生,忽然扑倒自己身上咋办?
  左绕右拐,一个一米多高的草棚出现在了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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