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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文化与潜规则_净素道人-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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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体制中,英雄是顺民转化为所谓暴民的催化剂,是将扭曲的秩序拉回原位或者部分拉回原位的发动者和组织者,而缴出催化剂和主使者则是暴民回归顺民的象征和保证。
中国公民最有力的武器就是怠工,让你无法挑毛病,让你见了也干瞪眼,你急得火烧屁股,他也不会打水来替你灭火。
偷懒是庶人(平民)对付官方的武器。《诗经》里有许多对农业集体劳动场面的描绘,我们在其中可以看到监督者的身影,这是官方阶级对付偷懒者的工具。这场战争的胜负很分明,地里闹草荒就意味着贵族失败了。统治阶级拥有强大的武力,平民很难用正规战法在战场上取得胜利,但是惹不起却躲得起。平民人多分散,监督困难,干活使劲不使劲只有自己知道,干得仔细不仔细只有自己最清楚。第一线实践者的信息优势是无法剥夺的,因此可以连蒙带骗;这是贵族们很难对付的“低成本伤害能力”。
公元前594年,被后来的历史学家称为革命的制度变迁,就是改变公田为私田,向私田征收“公粮”的制度,确实开辟了两个阶级共同受益的局面,而新树立的规则并不神秘,就是我们现在非常熟悉的“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原来大包干也不是首创。
在老百姓眼睛里,官场根本就是粪窖,进去了莫有一个清白身。
老百姓都说正直的官员在污浊的官场里是很难站住脚的。中国的官情究竟糟糕到一个什么程度?虽然我们仍然坚持“大多数是好的”,但不可否认的是,有许多方面已经十分不好了。“带病提拔”、“带病升迁”的很多,只要没有杀人放火,官员生活即使腐化淫乱一点,都算不了什么事。
官情不好,民情就好吗?在网上点击“民工杀人”,与之相关的内容竟然有65万多条。民风之所以如此败坏,原因之一,就是恶劣的官情所致。长期以来,中国一直是个官本位的社会,至今仍然如此。老百姓在敬官惧官的同时,无形中也把官的一言一行作为楷模效仿;比较趋同官们的价值观念。过去计划经济时代就流传这样的话“村看村,户看户,社员看干部。”套用韩非子的话就是“官犹器也,民犹水也,方圆在器,不在于水。下之所行,皆上之所好。”也就是说,官就是盂,人民就象盂里的水。盂是方形的,水也就变成了方形;盂是圆形的,水也就变成了圆形的。骄奢淫逸、萎靡乱伦的官风一旦成为社会主流风气,往往善良本分的民风就会受到侵蚀,也必然会慢慢失去原色。
射人先射马,正民先正官。否则,即使有良好的制度,也会被不良的社会风气消解。制度对人的行为调节是外在的,硬性的;而社会风气的压力则强调心理认同,强调人的主动性;而一个没有良好社会风气的国家,也绝对不会有政治、经济可持续良性的发展。
老百姓是这样看待干部的:这辈子不做点好事,下辈子就会变成领导了。
清朝唐甄在《潜书》中说:“天下难治,人皆以为民难治也,不知难治者,非民也,官也。”
韩非子说:官就是盂,人民就象盂里的水。盂是方形的,水也就变成了方形;盂是圆形的,水也就变成了圆形的。
孟子有些话带有民本这主义思想:“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明朝著名的清官海瑞说:“百姓口小,有公议不能自致于上。”这就是说,在进行官场谋划,努力摆平各种利害关系的时候,无须考虑老百姓的压力,他们根本就不能构成一个压力集团,甚至连一个舆论集团都不是,不过是一盘散沙。
作为整个政权的根基,老百姓在理论上和原则上是非常重要的,所谓“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因此才有了“选贤任能”、“为民父母”、“爱民如子”之类的大原则和正式规则,以免洪水泛滥,大家遭殃。但在现实的制度运作中,老百姓什么也不是,无论是压力还是牢骚,这就难免“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因此培养出了敲诈勒索、勾引出了官场请托,豺狼虎豹们一个个混进了牧羊人的队伍,吃得牛羊断子绝孙,这便是最黑的潜规则。
中国有句老话:“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淤泥”。这句话最能说明官与民的关系。老百姓是虾米,靠泥土中的微生物生活;县太爷之流的小官是小鱼,靠百姓生活;权贵以及权贵左右的助手是大鱼,靠勒索小官生活。虾米的生长繁殖速度是固定的,只要吃的数量适当,别超过虾米的生长繁殖速度,这就是合理的。孟子所谓“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就包含了这个意思。官当然是要吃虾米的,但是要有规矩,如果吃的不过分,就是仁政;如果吃的过分,就是苛政。苛政猛于虎,吃人可以不吐骨头。这也是官与民之间的食物链。
还有一种体现中国官与民之间关系的是“猫和老鼠”的关系。老鼠——这就是中国百姓心中的真实的自我形象。猫和老鼠——这就是真实的自己与官方关系的真相。中国百姓很少有人当真认为自己是国家主人的,因为这不是事实,公共事务一直是官方垄断的事情。
百姓常常受到这样的教育:要服从国家利益,要遵守国家的纪律;而国家利益和国家纪律又常常表现为与老百姓的对立。这样的事情经历多了,百姓自然会认为国家的事情不是自己的事情,那是官员们的事情。在这样的关系中,百姓找到了自己的定位:在根本上自己就不是什么主人。
英雄很容易小看老百姓,最终被打败的却不是老百姓。
以人民的名义反人民,以爱国的名义卖国,这是专制者的惯用伎俩。
“民无信不立”。大约是说如果老百姓对统治者不信任,国家就站不住脚。而“官无信失民”。
一个领导既影响着一个地方的社会风气,更影响着一个地方的政治风气。
领导们看上去是高高在上地领导着大众,其实也是受公众意识决定的。
一旦公民的命运掌握在大权在握的人手中,那么他的升降荣辱就不取决于自己的努力而取决于他的运气。当他的命运和遭际仍然与别人手中的权力紧紧相联时,一个同情他、欣赏他的人可以动用手中的权力让他一步登天;一个不同情不欣赏他的人也完全可以动用手中的权力让他下地狱。
一个人在只为自己的声望、权力、利益着想的时候,尽管他可以打出很多漂亮的旗号,但旗号终究是旗号而已,与老百姓的实际利益并不相干。由于与老百姓的实际利益无关,也就难以持久。一个人并不因为他的地位高,就一定代表着下面人们的利益,并不因为他所处的位置高,思想就一定高。
人民的根本利益,有时并不由最高统治者代表。
一个人由于站得太高,常常有高处不胜寒的感觉。
人一旦有了一定的地位,往往就极怕失去;而且由于有了地位,也就没有了内心的不平,没有了不平,也就没有了不平之鸣,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个人的欲望往往与个人的理想交织在一起,有时它们就象一枚钱币的两面,图案虽然不同,却表示着相同的价值;有时候,欲望与理想又表现为两种截然不同的价值,理想成为欲望的暴君,欲望则是理想的叛臣逆子。
为什么计划经济时代很少有假货?恐怕与国营商业体制有关。国营商店的赢利是国家的,亏损也是国家的,职工们犯不上为了国家的利益冒险卖假货;国营企业也犯不上为了国家的利益生产假货。这种缺乏激励的机制也抑制了假货几十年。
三人成众,五人成群。到处都有群众。群众的力量是大的,只要有了群众,事情就好办,能办。因此凡事都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但是,有些事情,群众只有脱离了群众才敢做,才能做;群众说真话时,站在群众堆里往往不行,还得单独跑出来。
群众的力量是大的,群众的言论就是民情民意。群众在一起确实可以做很多事情,可这只是一方面;从另一方面说,很多时候依靠群众反而办不成事情,群众的话有时候也失真,也有水分,也不是实情;敢说不敢担的群众就更多;在很多时候群众常常还是两面派。
群众是由三六九等的人组成的,相当散乱又极为社会化,不都是优秀的。因此,说话办事,在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前面,应该加上相信、依靠那些正直、优秀、有头脑的群众。
集体的力量既然能强大到足以毁掉法律与规章,也一定能将个人的利益、尊严轻而易举到碾碎,在集体利益的共同诉求下,个人利益成为牺牲品,法律法规形同虚设。个人不能为、不敢为的的事情,在集体的声势浩大中无所不为。集体的利益和诉求一旦越出正常轨道,就象一辆脱轨的列车,很难再上正轨。
有时候,多数人的意见未必就是正确意见,多数人的利益未必就是合法利益。当众多人联合起来投票让某一个无辜者下岗时;当许多人拳脚相加在街头打小偷时;当大多数人的利益“合理”地覆盖个人的正当权利时,集体的力量实际上变成了集体暴力。
每一个人,都渴望融入集体之中;而每一个守法的个体才能构成共同的守法集体。在这一时刻,集体利益中的绝大多数,可能就是另一时孤立无援的少数人。所以,今天你对他人利益的尊重,也就是明天众人对你自己利益的尊重。同样,你对法律的维护,也就是你自己权利得到保障的根本。
人类领导史上,有一个著名的现象:外行领导内行。“兵”肯定是内行,“官”十有八九是外行。
外行领导内行,最大的心理障碍是担心露馅;怕被人小瞧。于是努力打扮成内行,至少别让人看出自己有多傻。
主动离开本职工作的叫“下海”。如今这些人,大多数已经成为某公司的经理、老板。被迫离开工作岗位的叫“下岗”,现在这些人,大多数正在街头巷尾摆地摊。
中国有句老话:“夹着尾巴做人”。为什么?因为夹着尾巴做人可以更能保护自己,它能让人在屈伸之间找到摆平关系的法宝。
人夹着尾巴做人,是防谁呢?谁是我们最大的敌人?是“权力”。除了“权力”,谁能管得了一个人是“冒尖”了,还是“出头”了,是张扬了还是显摆了。凡人与凡人之间的嫉妒,仅仅能导致嫉妒者眼红和失眠,若没有“权力”的介入,嫉妒只能伤害嫉妒者自己,当嫉妒一旦成为权威者的心态,翘尾巴的那个家伙就该倒霉了。
只要有专权,只要有人治,就容不得别人翘尾巴。中国自秦始皇开始,就只允许一个人翘尾巴。现实告诉我们,凡是不夹着尾巴做人的,命运都不会顺利。
“夹着尾巴做人”是老百姓的生存“规则”。
人们憎恨贪官,但对庸官却比较宽容,顶多就是嘲讽两句,而实际上很多时候,庸的危害更甚于贪。
领导最怕群众没追求,群众没追求就不会紧跟领导,领导也就不好使用;群众最怕领导没爱好,领导没爱好,群众就不知道怎么对付领导。
领导就是领导,群众最怕的就是领导深入群众,平日里高高在上,忽然要深入群众,哪个群众不怕被砸着?深入群众的时候,领导都有本领能收能放,收是集中,放是民主;收是权力,放是闲情,收是领导风范,放是与民同乐。
6。2 民间组织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结社的基本权利,宪法支持人民自己组织起来,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方式,也是我们党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
公民社会的发展,一个突出的标志就是民间组织的迅速壮大。在我国,民间组织主要是指各种合法的、非政府的、非营利的、非党派的,实行自主管理的民间志愿性社会中介作葬,包括社团与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种。
民间组织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已经越来越成为一种新社会现象。民间组织的成长速度惊人,据统计,仅目前中国的志愿者组织成员就高达1000万人。
民间组织的出现,给政党活动提出了新的课题。作为一种普遍现象,民间组织的发展给世界各国政党活动带来了新的挑战,如政党面临着利益表达和精英集聚功能被替代的挑战,政党面临着管理手段进一步民主化、法制化的挑战;政党面临着合法性危机的问题等等。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由于政党与民间组织都具有利益表达和利益综合的功能,所以民间组织也具有政治性质,或者说可能成为政治性组织,与政党既可以是互补的关系,也可能是对立的关系。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政党没有有效发挥自己的功能,民间组织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政党,从而介入政治领域。
从管理学的角度看,领导活动的层次高于管理活动;从区别上看,一般说来,领导活动都会挑战现状,而管理活动只会接受现实;领导活动更关注领导的对象,而管理活动更关注制度;领导需要交流,而管理只是发布命令;领导需要创新,而管理只是模仿;领导是做好事,而管理只是把事情做好。
6。3 关于知识分子
我国对知识分子的界定
《新华词典》对知识分子的解释是:“具有较高文化水平、从事脑力劳动的人。如科学工作者、教师、医生、记者、工程师等。”这一界定让人觉得在中国,当知识分子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儿;再说了,脑力劳动本身就是一个模糊的概念;至于文化水平是否高,目前的趋向是文凭和学历代表了文化水平。
王小波说:“我们国家总以受过某种程度的教育为尺度来界定知识分子,外国人却不是这样想的,知识分子应该是在大学或者研究部门供职,不坐班也不挣大钱的那些人。”
西方对知识分子的界定
在西方学术界,关于知识分子的讨论由来以久,而且一般都认为批判精神和终极关怀是知识分子不可或缺的两个条件。人类社会的整体命运和人的普遍利益,这是他们籍以建立其全部价值体系的前提。
今日的西方人常常称知识分子为“社会的良心”,认为他们是人类的基本价值(如理性、公平、自由)的维护者,知识分子一方面根据这些基本价值来批判社会上的一切不合理现象,另一方面则努力推动这些价值的实现。如果一个有知识的人,全部的兴趣始终局限于职业范围之内,那么他仍然没有具备“知识分子”的充足条件。知识分子除了献身专业以外,还必须具备一种关怀精神,关怀国家、关怀社会以及世界上一切有关公共利害之事,而且这种关怀又必须是超越个人私利之上的。
西方学者对知识分子的定义,其实就两个意思:一是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否则说话没有权威。二是拥有公共关怀。知识分子由于自己的专业,更由于自己的智慧与理智,在其他领域有前瞻性的认识,他的认识超脱其狭隘的专业,超脱社会,指向未来,甚至跨越国界。
中西方的知识界大都承认“知识分子不是一个独立的阶级”,“知识分子是没有或几乎没有根的阶层,对这个阶层来说,任何阶级或等级地位都不能明白无误地横加在它身上,”“在很大程度上,它是不属于任何阶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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