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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在高处-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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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我的中学班主任金程鹏先生与南开大学的刘泽华先生,他们给了我慈父严师般的教诲,鼓励我竭尽所能、辛勤思想;感谢我在巴黎大学的两位导师Lucien Sfez和Pierre Musso先生,我在传播学研究上的一些领悟与方法,很多都是受益于他们的启迪;感谢巴黎的陈彦先生,他为我在巴黎的生活与思考提供了热忱无私的帮助。
感谢本书特约编辑、曾经为《山坳上的中国》熬了九天九夜的许医农先生。自叹“出入 百家之门,自己无家可归”的许老今已七旬,她为本书的编辑提出了无比宝贵的意见。许老之于生命与思想的激情,之于工作的细致与严谨,足以让我仰望。
感谢秦朔先生为《思想国》作序,感谢我在《南风窗》工作的师友,是他们在我游学为难之际,伸出了援助之手;感谢南方报业和新京报社的朋友,相信未来中国将会记住他们在推动中国社会建设与公共空间转型过程中的种种挫折与努力。
感谢这些与我盛开在同一时代的花朵,感谢所有与我共此征程的时代同路人,之于你们,我将始终如一地,心怀温情与敬意。
熊培云 2005年4月
易卜生主义(胡适)(论家庭伦理)
20080514 17:30:47 来自: abcd
一
易卜生最后所作的《我们死人再生时》(when We Dead Awaken)一本戏里面有一段话,狠可表出易卜生所作文学的根本方法。这本戏的主人翁,是一个美术家,费了全副精神,雕成一副像,名为“复活日”。
这位美术家自己说他这副雕像的历史道:
我那时年纪还轻,不懂的世事。我以为这“复活日”应该是一个极精致、极美的少女像,不带着一毫人世的经验,乎空地醒来,自然光明庄严,没有什么过恶可除。……但足我后来那几年,懂得些世事了,才知道这“复活日”不是这样简单的,原来是狠复杂的。……我眼里所见的人情世故,都到我理想中来,我不能不把这些现状包括进去。我只好把这像的座子放大了,放宽了。
我在那座子上雕了一片曲折爆裂的地面。从那地的裂缝里,钻出来无数模糊不分明、人身兽面的男男女女。这都是我在世间亲自见过的男男女女 (二幕)。
这是“易卜生主义”的根本方法。那不带一毫人世罪恶的少女像,是指理想派的文学。那无数模糊不分明、人身兽面的男男女女,是指写实派的文学。易卜生的文学,易卜生的人生观,只是一个写实主义,一八八二年,他有一封信给一个朋友,信中说道:
我做书的目的,要使读者人人心中都觉得他所读的全是实事 (尺牍一五九号)。
人生的大病根,在于不肯睁开眼睛来看世间的真实现状。明明是男盗女娼的社会,我们偏说是圣贤礼义之邦;明明是脏官、污官的政治,我们偏要歌功颂德;明明是不可救药的大病,我们偏说—点病都没有!却不知道:若要病好,须先认有病;若要政治好,须先认现今的政治实在不好;若要改良社会,须先知道现今的社会实在是男盗女娼的社会!易卜生的长处,只在他肯说老实话,只在他能把社会种种腐败龌龊的实在情形写出来叫大家仔细看。他并不是爱说社会的坏处,他只是不得不说。一八八○年,他对一个朋友说:
我无论作什么诗,编什么戏,我的目的只要我自己精神上的舒服清净。因为我们对于社会的罪恶,都脱不了干系的 (尺牍第一四八号)。
因为我们对于社会的罪恶都脱不了干系,故不得不说老实话。
二
我们且看易卜生写近世的社会,说的是一些什么样的老实话。
第一,先说家庭。
易卜生所写的家庭,是极不堪的。家庭里面,有四种大恶德:一是自私自利;二是倚赖性、奴隶性;三是假道德,装腔做戏;四是懦怯没有胆子。做丈夫的便是自私自利的代表。他要快乐,要安逸,还要体面。所以他要娶一个妻子。正如《娜拉》戏中的赦尔茂,他觉得同他妻子有爱情是狠好玩的。他叫他的妻子做“小宝贝”、“小鸟儿”、“小松鼠儿”、“我的最亲爱的”等等肉麻名字。他给他妻子一点钱去买糖吃,买粉搽,买好衣服穿。他要他妻子穿得好看,打扮的标致,做妻子的完全是一个奴隶。他丈夫喜欢什么,他也该喜欢什么,他自己是不许有什么选择的。他的责任在于使丈夫欢喜,他自己不用有思想,他丈夫会替他思想。他自己不过是他丈夫的玩意儿,狠像叫化子的猴子,专替他变把戏,引人开心的(所以《娜拉》又名《玩物之家》)。丈夫要妻子守节,妻子却不能要丈夫守节。正奶《群鬼》(Ghosts) 戏里的阿尔文夫人受不过丈夫的气,跑到一个朋友家去;那位朋友是个牧师,狠教训了他一顿,说他不守妇道。但是阿尔文夫人的丈夫专在外面偷妇人,甚至淫乱他妻子的婢女;人家都毫不介意,那位牧师朋友也觉得这是男人常有的事,不足为奇!妻子对丈夫,什么都可以牺牲;丈夫对妻子,是不犯着牺牲什么的。《娜拉》戏内的娜拉,因为要救他丈夫的生命,所以冒他父亲的名字,签了借据去借钱。后来事体闹穿了,他丈夫不但不肯替娜拉分担冒名的干系,还要痛骂他带累他自己的名誉。后来和平了结了,没有危险了,他丈夫又装出大度的样子,说不追究他的错处了。他得意扬扬的说道:“一个男人赦了他妻子的过犯是狠畅快的事!”(《娜拉》三幕)
这种极不堪的情形,何以居然忍耐得住呢?第一,因为人都要顾面子,不得不装腔做戏,做假道德遮着面孔。第二,因为大多数的人都是没有胆子的懦夫。因为要顾面子,故不肯闹翻。因为没有胆子,故不敢闹翻。那《娜拉》戏里的娜拉,忽然看破家庭是一座做猴子戏的戏台,他自己是台上的猴子。他有胆子,又不肯再装假面子,所以告别了掌班的,跳下了戏台,去干他自己的生活。
那《群鬼》戏里的阿尔文夫人没有娜拉的胆子,又要顾面子,所以被他的牧师朋友一劝,就劝回头了,还是回家,去尽他的“天职”,守他的“妇道”。他丈夫仍旧做那种淫荡的行为,阿尔文夫人只好牺牲自己的人格,尽力把他羁縻在家。后来生下一个儿子,他母亲恐怕他在家,学了他父亲的坏榜样,所以到了七岁便把他送到巴黎去。他一面又要哄他丈夫在家,一面要在外边替他丈夫修名誉,一面要骗他儿子说他父亲是怎样一个正人君子。这种情形,过了十九个足年,他丈夫才死。死后,他妻子还要替他装面子,花了许多钱,造了一所孤儿院,作他亡夫的遗爱。孤儿院造成了,他把儿子唤回来参预孤儿院落成的庆典。谁知他儿子从胎里就得了他父亲的花柳病的遗毒,变成一种脑腐症。到家没几天,那孤儿院也被火烧了,他儿子的遗传病发作,脑子坏了,就成了疯人了。这是没有胆子、又要顾面子的结局,这就是腐败家庭的下场!
三
其次,且看易卜生论社会的三种大势力。那三种大势力一是法律,二是宗教,三是道德。
第一,法律。法律的效能在于除暴去恶,禁民为非。但是法律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在于法律是无有偏私的,犯了什么法,就该得什么罪。坏处也在于此,法律是死板板的条文,不通人情世故,不知道一样的罪名,却有几等、几样的居心,有几等、几样的境遇情形;同犯一罪的人却有几等、几样的知识程度。法律只说某人犯了某法的某某篇、某某章、某某节,该得某某罪,全不管犯罪的人的知识不同,境遇不同,居心不同。《娜拉》戏里有两件冒名签字的事:—件是一个律师做的,一件是一个不懂法律的妇人做的。那律师犯这罪全由于自私自利,那妇人犯这罪全因为他要救他丈夫的性命。但是法律全不问这些区别。请看看这两个“罪人”讨论这个问题:
(律师)郝夫人,你好像不知道你犯了什么罪。我老实对你说,我犯的那桩使我一生声名扫地的事,和你所做的事恰恰相同,一毫也不多,一毫也不少。
(娜拉)你! 难道你居然也敢冒险去救你妻子的命吗?
(律师)法律不管人的居心如何。
(娜拉)如此说来,这种法律是笨极了。
(律师)不问他笨不笨,你总要受他的裁判。
(娜拉)我不相信。难道法律不许做女儿的想个法子,免得他临死的父亲烦恼吗?难道法律不许做妻子的救他丈夫的伞吗?我不大懂得法律,但是我想总该有这种法律承认这些事的。你是一个律师,你难道不知道有这样的法律吗?柯先生,你真是一个不中用的律师了(一幕)。
最可怜的是世上真少这种人情入理的法律!
第二,宗教。
易卜生眼里的宗教久已失了那种可以感化人的能力;久已变成毫无生气的仪节、信条,只配口头念得烂熟,却不配使人奋发鼓舞了,《娜拉》戏里说:
(郝尔茂)你难道没有宗教吗?
(娜拉)我不狠懂得究竟宗教是什么东西。我只知道我进教时那位牧师告诉我的一些话。他对我说宗教是这个、是那个,是这样、是那样。(三幕)
如今人的宗教,都是如此。你问他信什么教,他就把他的牧师或是他的先生告诉他的话背给你听。他会背耶稣的《祈祷》文,他会念阿弥陀佛,他会背一部《圣谕广训》。这就是宗教了!
宗教的本意,是为人而作的。正如耶稣说的:“礼拜是为人造的,不是人为礼拜造的。”不料后世的宗教,处处与人类的天性相反,处处反乎人情,如《群鬼》戏中的牧师,逼着阿尔文夫人回家去受那淫荡丈夫的待遇,去受那十九年极不堪的惨痛。那牧师说,宗教不许人求快乐,求快乐便是受了恶魔的魔力了。他说宗教不许做妻子的批评他丈夫的行为;他说宗教教人无论如伺总要守妇道,总须尽责任,那牧师口口声声所说是“是”的,阿尔文夫人心中总觉得都是“不是”的。后来阿尔文夫人仔细去研究那牧师的宗教,忽然大悟:原来那些教条都是假的,都是“机器造的!”(《群鬼》二幕)
但是这种机器造的宗教何以居然能这样兴旺呢?原来,现在的宗教虽没有精神上的价值,却极有物质上的用场。宗教是可以利用的,是可以使人发财得意的。那《群鬼》戏里的木匠,本是一个极下流的酒鬼,卖妻卖女都肯于的。但是他见了那位道学的牧师,立刻就装出宗教家的样子,说宗教家的话,做宗教家的唱歌祈祷,把这位蠢牧师哄得滴溜溜的转(二幕)。那《罗斯马庄》(Rosmersholm) 戏里面的主人翁罗斯马本是一个牧师,他的思想改变了,遂不信教了。他那时想加人本地的自由党,不料党中的领袖却不许罗斯马宣告他脱离教会的事。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党里狠少信教的人,故想借罗斯马的名誉来号召那些信教的人家。可见宗教的兴旺,并不是因为宗教真有兴旺的价值,不过是因为宗教有可以利用的好处罢了。如今的“基督教青年会”竟开明的用种种物质上的便利来做招揽会员的钓饵,所以有些人住青年会的洋房,洗青年会的雨浴,到了晚上仍旧去“白相堂子”,仍旧去“逛胡同”,仍旧去打麻雀、扑克。这也是宗教兴旺的一种原因了!
第三,道德。法律、宗教既没有裁制社会的本领,我们且看“道德”可有这种本事?据易卜生看来,社会上所谓“道德”不过是许多陈腐的旧习惯。合于社会习惯的,便是道德;不合于社会习惯的,便是不道德。我且举中国风俗为例:我们中国的老辈人看见少年男女实行自由结婚,便说是“不道德。”为什么呢?因为这事不合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社会习惯。但是这班老辈人自己讨许多小老婆,却以为是狠平常的事,没有什么不道德。为什么呢?因为习惯如此。又如中国人死了父母,发出讣书,人人都说“泣血稽颡”、“苫块昏迷”。其实他们何尝泣血?又何尝“寝苫枕块”?这种自欺欺人的事,人人都以为是“道德”,人人都不以为羞耻?为什么呢?因为社会的习惯如此,所以不道德的也觉得道德了。
这种不道德的道德,在社会上造出一种诈伪不自然的伪君子。面子上都是仁义道德,骨子里都是男盗女娼。易卜生最恨这种人。他有一本戏,叫做《社会的栋梁》(Pillars of Society),戏中的主人名叫褒匿,是一个极坏的伪君子。他犯了一桩奸情,却让他兄弟受这恶名,还要诬赖他兄弟偷了钱跑脱了。不但如此,他还雇了一只烂脱的船送他兄弟出海,指望把他兄弟和一船的人都沉死在海底,可以灭口。这样一个大奸,面子上却做得十分道德,社会上都尊敬他,称他做“全市第一个公民”、“公民的模范”,“社会的栋梁”!他谋害他兄弟的那一天,本城的公民,聚了几千人,排起队来,打着旗,奏着军乐,上他的门来表示社会的敬意,高声喊道:“褒匿万岁!社会的栋梁褒匿万岁!”这就是道德!
四
其次,我们且看易卜生写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易卜生的戏剧中,有一条极显而易见的学说,是说社会与个人互相损害。社会最爱专制,往往用强力摧折个人的个性(individuality),压制个人自由独立的精神。等到个人的个性都消灭了,等到自由独立的精神都完了,社会自身也没有生气了,也不会进步了。社会里有许多陈腐的习惯,老朽的思想,极不堪的迷信。个人生在社会中,不能不受这些势力的影口向。有时有一两个独立的少年,不甘心受这种陈腐规矩的束缚,于是东冲西突,想与社会作对。上文所院的褒匿少年时代也曾想和社会反抗。但是社会的权力狠大,网罗狠密;个人的能力有限,如何是社会的敌手?社会对个人道:“你们顺我者生,逆我者死;顺我者有赏,逆我者有罚。”那些和社会反对的少年,一个一个的都受家庭的责备,遭朋友的怨恨,受社会的侮辱、驱逐。再看那些奉承社会意旨的人,一个个的都升官发财、安富尊荣了。当此境地,不是顶天立地的好汉,决不能坚持到底。所以像褒匿那般人,做了几时的维新志士,不久也渐渐的受社会同化,仍旧回到旧社会去做“社会的栋梁”了。社会如同一个大火炉,什么金、银、铜、铁、锡,进了炉子,都要熔化。易卜生有一本戏叫做《雁》(The Wild Duck),写一个人捉到一只雁,把他养在楼上半阁里,每天给他一桶水,让他在水里打滚游戏。那雁本是一个海阔天空、逍遥自得的飞鸟,如今在半阁里关久了,也会生活,也会长得胖胖的,后来竟完全忘记了他从前那种海阔天空、来去自由的乐处了!个人在社会里,就同这雁在人家半阁上一般,起初未必满意,久而久之,也遂惯了,也渐渐的把黑暗世界当作安乐窝了。
社会对于那班服从社会命令、维持陈旧迷信、传播腐败思想的人,一个一个的都有重赏。有的发财了,有的升官了,有的享大名誉了。这些人有了钱,有了势,有了名誉,遂像老虎长了翅膀,更可横行无忌了,更可借着“公益”的名誉去骗人钱财,害人生命,做种种无法五天的行为。易卜生的《社会栋梁》和《博克曼》(John Gabriel Borkman)两本戏的主人翁都是这种人物。他们钱赚得够了,然后掏出几个小钱来,开一个学堂,造一所孤儿院,立一个公共游戏场,“捐二十磅金去买面包给贫人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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