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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纽扣杀人案-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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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44岁,因在市中心商场扒窃被当场抓获被判入狱三年。
被害人亲人及恋人叙述(经整理后的口供):
叙述人:杜林
身份:被害人姐姐
大概是因为家里穷的关系,我妹妹从小就有小偷小摸的坏习惯。她小时候去食品店偷话梅,还被营业员揪着一路送回家来,让我爸妈在邻居面前丢尽了脸。因为她这个臭毛病,爸妈对她打也打过,骂也骂过,但一点用也没有,她根本改不了,所以后来我们都对她听之任之了。自从我妹妹第二次被抓后,我和她就没什么来往了。我觉得她是无药可救,一辈子都只能当贼了,我老公也不希望我跟她来往,怕丢脸,更怕她偷我们家的东西,我们家也不富裕,所以我基本跟她没什么联系。
她出亊前没来找过我,但今年春节的时候,大概是二月份吧,我跟她见过一次面。也是巧遇,那天我在菜场买菜,正好碰到她,她叫了我,我不好意思不理她,毕竟是亲姐妹。于是那天中午,我请她吃了顿饭,当然是在附近的饮食店,我不能把她带回家。她那时候刚出狱不久,我问她怎么会在这个菜场买菜,她说她的东家就住在这附近。
我这才知道,原来她出狱后,一直在给人家当保姆,收入倒还可以,一个月包吃包住,也能挣到800元,就是工作辛苦点。我问她,她的雇主是什么人,她说是个单身男人,跟她同岁,以前也坐过牢,出狱后一直在经营一家小杂货铺。这个男人好像本来是不会请保姆的,但因为得了晚期肺癌,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所以想请个人照顾他。我听我妹妹的口气,她跟这个男人好像关系处得不错,不过,我总觉得他们两个年纪相当又都是单身,这样住在一起有点不妥,但我也不好说什么,这是我妹妹的生活,她有她自己的想法,我不想干涉,而且这也不关我的亊。
我妹妹说那个男人很聪明。我问她,这个人是不是知道你以前的亊,我妹妹笑嘻嘻地说,他就是因为知道才雇我的。她说第一次到那个男人那里,他就把一颗纽扣塞在自己的裤兜里,给她一个上午的时间去偷,那个男人说,如果我妹妹在他毫无感觉的情况下偷到了那颗纽扣,就雇她。后来我妹妹干成了,那个男人就雇她了,我总觉得那个男人这么试她,不是什么好亊,可是我妹妹好像很开心,她说她之前找了好几个星期的工作都没找到,只能住在一个女牢友家里,但那个姐妹经济也不宽裕,而且还是跟那个姐妹的父母一起住,那家的人都给她脸色看,所以现在能找到管吃住的工作她特别高兴。你们别看我妹妹虽然四十多岁了,还坐过几次牢,但其实她的头脑很简单。她分不清是非。
我问她那个男人有没有让她干坏亊,她笑眯眯地说没有,她说那个男人都是让她干发财的大好亊,她好像很崇拜那个男人,但我听着这些话就觉得心里很不踏实,劝她想清楚。可她说那个男人怪可怜的,她不忍心扔下他,据她说,那男人的老婆病死好多年了,唯一的儿子也在几年前留下一封遗书走了,直到现在都没找到尸首。她这么说,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那个男人好像姓王。
她出亊前没来找过我,但是她在十月份给我来过一个电话,说她换工作了,我鼓励了她几句。我知道的就这些。我们平时基本不通电话,我们家的人都不喜欢她,她从来没给她的外甥买过一颗糖,在我眼里。她算不上是我家的人。她碰到这样的亊,我也很难过,但是我也没办法,这是她自作自受。
叙述人:吕某
身份:死者男友
我跟杜群是今年七月底在菜场认识的,因为她经常到我这儿来买鱼,付钱挺爽快,从来不讨价还价,所以就跟她熟了。后来跟她攀谈起来,觉得她人不错,就跟她谈起了恋爱。我以前结过婚,后来离了。我觉得杜群最大的优点就是懂得体贴人,干家务也很主动,不像我以前的老婆,脾气坏,只知道搓麻将。我们认识后不久,就住到一起了。
杜群没工作,我知道她是干保姆的,以前给一个男人当住家保姆,我开始听了觉得心里挺不是滋味的,孤男寡女住在一起,谁知道他们是怎么回亊。但自从她跟我好上以后,她就从那个男人家辞了工,九月份到那个姓邱的老板家去当保姆了。她一般是周一到周四住在邱家,其余几天晚上就住在我这里。杜群说邱家对她不错,女主人心肠好,脾气好,还很大方,经常把用不了吃不了的东西送给她,男主人也不挑剔,很有风度,对她说话总是很客气,像是把她当家里人,只是那个小姑娘比较难伺候,不过也没刁难她,就是对她爱理不理。总体上说,她对这份工作还是很满意的。她是怎么去的邱家?就是我前面说的那个男人,他有个朋友正好认识邱老板,就介绍她去了。
那个男人叫王升,听说杜群不想干了(因为我不让她干了,既然我跟她好了,怎么能让她再跟别的男人住在一起?),就答应帮她另找一份工作,后来他说他认识个大老板,他们家的保姆正好回家乡了,想找个新的,他让杜群先回去等消息,没过几天,他就通知杜群去上班了。
我对杜群的过去不太了解,只知道她一直在干保姆,不知道她坐过牢。不过,就算知道,我也不会嫌弃她,因为她是一个好女人,勤劳能干,在钱上面也不像其他女人那么斤斤计较,做亊情也很周到,我自从有了她,生活变得舒心多了。本来想跟她今年就去领证的,想不到她会出亊,真的没想到。
她出亊前一个星期,是跟往常有点不一样,很兴奋。她是周末回来的,那天她回来之前就打电话给我,让我别买菜了,说她晚上带回来,还说带碟片回来。我们两个在一起没什么爱好,晚上就爱看个碟片,吃点好的。她弄菜还行,那天她回家,果然带回来很多碟片,还做了好几个小菜,我们大吃了一顿,她还给我买了一条中华烟,我问她是不是邱家给她发奖金了?她说不是,她马上要中彩票了,样子很兴奋。那天晚上,她到半夜都没睡,我起来问她怎么回亊,她说她睡不着,后来连着几天都是这样的。我叫她别做彩票梦了,那不是咱们想的亊,我这么说是怕她把工钱都拿去买了彩票,现在这种人不是没有。她叫我别担心,说她就快有钱了,以后她就不用当保姆了,可以享福了。我觉得她是一时脑子进了水,也懒得说她。
11月28号,就是出亊的前一天,她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让我下午一点半在她干活的邱家附近的一个花店门口等她,她有亊跟我说,我问她什么亊,她说有点东西让我带走,她没说是什么,但听她的口气,是非让我去不可,我就答应了,可我那天一直在那儿等到下午四点也没见她的人影,打过好几个电话给她,但是她的手机一直关机,她也没回邱家。我当天晚上联系到她,她也没说什么。我没想到她第二天会跟邱家撒谎说家乡来人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说。
王升是在11月初死的。其实杜群离开他的时候,他已经病入膏肓了,连路都几乎走不动了,杜群走后,他好像是找了个邻居老太在照顾他。我见过王升一两次,他瘦得跟猴子一样,说话有气无力的。大概就因为可怜他吧,杜群去邱家干活后,还经常回去看他,杜群下午比较空,王升住的地方离邱家很近,她走过去十多分钟就到了,所以她下午经常去照顾他。我本来不同意她去的,但是看那男人病成那个鬼样子,想想也算了,反正他也活不了多久了,就当发善心吧。
我跟王升接触不多,只是有一次杜群让我去帮他修冰箱见过一面。他家里乱得像垃圾站,我后来问杜群她平时到底在他家都干了什么,为什么不帮他整理整理,她说王升不让她动那些东西。王升脾气很怪,一说话就咳嗽,我干活的时候,他就站在我身后眼晴一眨不眨地盯着我,好像怕我偷东西似的。杜群说,她在他家干活的时候,他也这样,她走到哪里他都盯着她。我问她,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还要在他家干,她说,王升教她很多东西。王升好像是突然呼吸困难死的,我不清楚,我对王升就了解这些。
对,听说他的儿子是几年前自杀的,还留了封遗书,但后来没找到尸体。王升很少谈起他儿子,我知道的都是杜群告诉我的。
杜群没仇人,也没朋友,她有个姐姐,不过那女人很势利,根本不和杜群来往,出亊前一个星期,杜群到环岛路去了三次,她说是邱老板叫她去买千层油糕的,但是我知道那个油糕铺不在环岛路,已经搬到三门路去了,离原来的店址有一站路的距离。我为什么知道这些?因为三次都是我送她去的,我有摩托车,时间是中午12点左右,我把她送到那里就回去了。我也喜欢吃千层油糕,她总会给我捎上一些,不知道这算不算线索,我能想到的就是这些了。希望警方能尽快抓住杀害杜群的凶手。
备忘录:关于“保姆被杀案”的现场总结
案发时间:2003年11月29日晚九点半
案发地点:A区四河路忘生桥桥洞下
现场勘查:1、死者全身赤裸,身上披一条淡绿色军用旧毯子。2、死者身上被浇灌大量芝麻油,其香味吸引了桥洞附近大量老鼠前来啃噬尸体,因此尸体上遍布破痕。3、死者手心里捏有一颗红色玻璃状纽扣,纽扣内红色物体尚待查明。4、死者周围没有证明其身份的物品。
法医报告:被害人死于勒杀,凶器为一根电线(已在弃尸地点附近找到)。死亡时间估计为当日下午三点至五点。
被害人案发当日行踪调査报告:
1、被害人失踪24小时后,其雇主报了警。12月1日下午,经被害人家属和雇主辨认,死者确实是杜群(死者面部遭到啃噬,但基本轮廓和面部特征保留完整)。
2、被害人于11月29日上午9点离开邱家,9点05分左右出现在距邱家500米左右的57路公共汽车站,手里提一个黑色皮包(注:该皮包尚未找到)。
3、10点左右,被害人出现在环岛路上,在书报摊停留了大约15分钟,神情烦躁不安,向书报摊老板两次询问时间,书报摊老板最后答复的时间大约是十点一刻,随后被害人匆匆离去。
4、10点30分左右,有人看见被害人在三门路18号“米糕小铺”购买千层油糕(原米糕铺地址为环岛路102号,该铺于1个月前搬到新址)。
5、10点45分,有人看见被害人在三门路49号附近徘徊,对面马路修车铺的人反映她在那里逗留了将近十分钟,后来接了一个电话后离去。
6、11点半,被害人出现在胜利路路口(此地距离邱源家大约1公里)。
7、12点,有人看见她走进了胜利路98弄,之后不知所踪(注:胜利路98弄后门通丽池路)。
电话记录调查报告:
1、案发当天电话记录:案发当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被害人曾经接到一个电话,持续三分钟,对方机主名叫刘毅仁,家住丽池路38号楼上。此人在丽池路38号楼下经营一家私营饭店——“香香饭店”。10点45分接到第二个电话,电话来自一个神州行手机,机主不详。
2、最后两周电话记录:被害人在事发前两周曾频繁跟五个人联系,他们分别是刘毅仁、陆劲、张守震、程华、苗峰。据调查,上述五人均为收藏家俱乐部成员,邱源也是其中成员。
“保姆被杀案”不在场证明调査结果:
1、刘毅仁:男,饭店老板兼厨师,48岁,经营“香香饭店”。其妻一年半前患乳腺癌病逝,与邻居关系良好,无子女,无不良记录,无前科,自称不认识杜群,打电话与杜群联系只是为了了解王升藏品的去向,因为杜群曾是王升的保姆。案发时,刘自称在家午睡,无人证明。联系地址:丽池路38号。
2、陆劲:男,A中学美术教师,35岁。未婚,无女友,父母在外地工作,目前独自在本市工作生活。工作状态一般,人际关系一般,无不良嗜好,无前科。自称不认识杜群,与其联系是为了了解王升的藏品去向。案发时自称在家午睡,无人证明。联系地址:丽池路48号。
3、张守震:《大江》杂志副主编,50岁,离婚单身,以擅长写杂文闻名。爱好收藏工艺品。自称与杜群不认识,经王升推荐,才介绍她到邱源家工作。张守震与王升曾经是小学同学。案发前与杜群联系的原因是为了了解王升的藏品去向。案发时,自称在家写文章,无人证明。联系地址:四河路100号1203室。
4、程华:52岁,私营服装厂老板,其女儿与邱源的女儿邱元元一起于两年零八个月前(2001年4月)离家后失踪。案发前跟杜群联系的原因同上。案发时,他在公司开会,有12位公司职员证明了这一点。联系地址:环岛路12号2302室。
苗峰:45岁,裁缝,单身,无婚史,无小孩,经营一家西装裁剪店,店铺位于市中心。案发前与杜群联系的原因同上。案发时,他在店里裁剪衣服,有两名小工证明。联系地址:阳朔路15号。
邱源:45岁,实业家,育有一对双胞胎女儿,案发时,自称在家里写文章,邱源的妻子为其作了证明。
整理完“保姆被杀案”的背景资料,简东平觉得整个案件中最为惊悚的部分莫过于麻油和老鼠这两个细节了。看来凶手不仅残忍,而且还非常有创意,懂得营造气氛和用身边最平常的东西制造不平凡的效果。老鼠啃噬,未必真能毁掉被害人的容貌、指纹或别的身体特征,作为毁尸灭迹的手法,它不算高明,但它却能最大限度地制造戏剧效果。
凶手采用这种方式对待死者的尸体,若不是非常痛恨死者,那就是他个人风格的一种体现,他好像有意要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嗜血成性的变态杀人犯。所以,老鼠和麻油在这个案子中,与其说是犯罪手法的一部分,倒不如说是表演的一部分。这说明,凶手很自负,对自己的智商和行动力极有信心,有很强的表现欲,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人未必是个成功者,也许,是一个离成功只差一步的人。
案件二:女招待失踪案(查自2001年档案,档案类别:失踪)
失踪女子姓名:华云
职业:收藏家俱乐部的女招待
失踪时间:2001年2月20日晚10点下班后下落不明
背景资料:华云,陕西人,2000年来本市打工,与父母及一个妹妹一起生活。经刘毅仁介绍后,自2000年6月起到收藏家俱乐部当女招待,其妹则在刘毅仁的“香香饭店”担任服务员领班。据同事反映,华云性格开朗,在单位里人缘较好。失踪前,她曾与收藏家俱乐部的成员王升的儿子有过交往,但根据王升的邻居反映,华云与王升本人也有暧昧关系,后经警方盘问,王升承认自己与华云之间有两性关系。
注:收藏家俱乐部原是一家普通茶室,于1998年开张,由于茶室老板本人是古画收藏家,该茶室自1999年成为各种收藏家俱乐部的固定活动场所。这次涉案的收藏家俱乐部是:纽扣收藏家俱乐部。
口供记录:
王木:职业,软件工程师(3月2日)
我跟华云是2000年11月开始谈恋爱的。我非常喜欢她,我是个比较闷的人,说话不多,有时候也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所以看见一个能说会道的女孩,心里一开始是羡慕,羡慕她那么能说,接着就开始喜欢上她了。我觉得她好像是把我要说的都说了,而且还好像是说到了我心里。我是真的喜欢她,她那时候好像也很喜欢我,虽然她是外地人,但是我从来没嫌弃过她,我喜欢听她说那口好听的普通话。我完全被她迷住了。对,我们有过关系,这也是很自然的亊,喜欢就会有这种亊。在这方面,她比我有经验。
我不知道她后来是怎么跟我父亲搞在一起的。但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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