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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第1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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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前赫伦堡伯爵窃笑。“杰诺斯·史林特不跟无法无天的野人达成协议,雪诺大人。不,他不会。”
“我们不是派你去跟曼斯·雷德谈判,”艾里沙爵士说,“我们派你去杀他。”
风从栏杆之间呼啸而过,琼恩·雪诺打个冷颤。腿阵阵抽痛,头也一样。他虚弱到杀猫都难,然而还是得去完成使命。这是个狰狞的陷阱。由于伊蒙学士坚持琼恩的清白,杰诺斯大人不敢将他留在冰牢里等死,只能假敌人之手。“我们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只为维护王国安泰,”。“断掌”科林在霜雪之牙上如是说。他必须记住这句话。反正不管刺杀曼斯成败与否,他都会被自由民处死。想再叛逃也不可能;毕竟在曼斯眼里,他已成了不折不扣的骗子和变色龙。
吊笼猛地停住,琼恩摇摇摆摆的走下地面,然后“咔嗒”一声松开长爪剑鞘的搭扣。城门在左边几码之外,仍被龟盾的残骸堵塞,一头长毛象的尸体在里面腐烂。这里还有其他尸体,散布在碎木桶、凝固沥青和烧焦的草地之间,被长城的阴影所遮盖。琼恩向野人营地走去,不想在此逗留,途经一个巨人的尸体,他的脑袋被石头砸碎,一只乌鸦正从碎裂的头骨当中一点点啄出脑浆。经过时,乌鸦抬头看他。“雪诺,”它朝他嘶叫,“雪诺,雪诺。”然后展翅飞走。
出发没多久,野人营地里出现了一个骑者,迎面而来。他不知曼斯会不会亲自来中间地带谈判。那样下手比较容易些,尽管还是彳艮难。随着距离拉近,琼恩发现对方又粗又矮,手臂上的金箍闪闪发光,宽阔的胸前散着一把雪白胡子。
“哈!”相遇之后,托蒙德大喊,“乌鸦琼恩·雪诺。我还怕再也见不到你了。”
“我以为你什么都不怕,托蒙德。”
这话让野人咧嘴而笑。“说得好,孩子。我看到你的斗篷是黑色,曼斯大概不喜欢。如果你又来投奔,最好现在就爬回长城上去。”
“他们派我来跟塞外之王谈判。”
“谈判?”托蒙德哈哈大笑,“好极了。哈!曼斯想谈判,那是没错,但难说想跟你谈!”
“他们派我去。”
“我明白。跟我走吧。你要骑马吗?”
“我可以走。”
“你们打得顽强。”托蒙德拨转马头,朝向野人营地。“你和你的弟兄都很棒,我必须承认。我们死了两百多人,外加一打巨人。玛格亲自攻进城门,却没有出来。”
“他死在一位名叫唐纳·诺伊的勇士剑下。”
“是吗?这唐纳·诺伊是个大领主喽?是个穿铁衣服、闪闪发光的骑士?”
“他是个铁匠,只有一只手。”
“一只手的铁匠杀了‘强壮的玛格’?哈!那一定是场值得纪念的战斗,曼斯会为它谱一首歌,等着瞧吧。”托蒙德从马鞍上取下一个水袋,拔出塞子。“这能让我们暖和些。为唐纳·诺伊,为‘强壮的玛格’。”他喝了一大口,然后递给琼恩。
“为唐纳·诺伊,为‘强壮的玛格’。”袋内装满蜜酒,极烈的蜜酒,令琼恩眼睛水汪汪的,胸中如有条条火蛇盘踞。但在冰牢里呆过,又于寒风中乘吊笼下来,热浪显然很是受用。
托蒙德拿回袋子,又喝下一大口,然后擦擦嘴。“瑟恩的马格拿发誓会赚开城门,让我们高歌踏步着通过。他说自己能摧毁长城的防御。”
“他的确摧毁了长城的一部分,”琼恩说,“掉下来砸在他头上。”
“哈!”托蒙德说,“是啊,我从不觉得斯迪管用。一个没胡子、没头发、没耳朵的人,打起架来都没法抓牢。”他骑马缓行,好让琼恩一瘸一拐地跟上。“腿怎么了?”
“箭伤。我想是耶哥蕊特射的。”
“这就是女人。头一天能亲吻你,第二天也能用箭插满你全身。”
“她死了。”
“是吗?”托蒙德悲哀地摇摇头。“真浪费。如果年轻十岁,我会自己去偷她。她那头发,唉,最热烈的火最快燃尽,”他提起蜜酒袋子,“为耶哥蕊特,为火吻而生!”他喝下一大口。
“为耶哥蕊特,为火吻而生。”托蒙德将袋子递回时,琼恩重复。他喝下更大一口。
“是你杀了她?”
“是我的弟兄。”琼恩一直不矢口下手的是谁,也希望自己永远不要知道。
“你们这帮该死的乌鸦。”奇怪的是,托蒙德的声音虽粗哑,却相当温暖。“那个‘长矛’偷了我女儿。蒙妲,我娇小的秋苹果。他直接将她从我帐篷里偷走,当时她四个兄弟都在。托雷格从头到尾一直在睡,大蠢蛋,还有托温德……是啊,‘驯服的托温德’,这说明了一切,对吧?但后来这些年轻人跟那小子打了一架。”
“蒙妲呢?”琼恩问。
“她有我的血统,”托蒙德骄傲的宣称,“她打裂了他的嘴唇,还咬下半个耳朵,我听说他背上的抓痕多得穿不上衣服。然而她很喜欢他。为什么不呢?你知道,他打仗不用长矛,从来不用。外号从哪儿来的呢?哈!”
即便此时此地,琼恩也不由得发笑。耶哥蕊特很喜欢“长矛”里克。他希望里克能在托蒙德的蒙妲那里找到快乐。总得有人在什么地方找到快乐。
“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知道他的想法,耶哥蕊特一定会这样说。我快死了,他心想,至少这点我懂。“凡人皆有一死,”她在回答,“男人女人,飞禽走兽都一样。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统统逃不开。早死晚死并不重要,关键是怎么死,琼恩·雪诺。”说得轻巧,他心想,你攻城时战死,我则要身为叛徒和凶手而亡。我的死也不会干净利落,除非命丧曼斯剑下。
闲话间,他们走到帐篷区。这是个典型的野人营地:篝火与便池乱七八糟的延伸,小孩和山羊随意乱逛,绵羊在树丛间咩咩呜叫,马皮挂起来晾干。没有规划,没有秩序,没有防御。到处都是男人、女人和动物。
许多人不理会他,自顾自地忙碌,但更多的人停下来注视:蹲在火边的儿童,狗,车里的老妇,脸上染色的穴居人,盾牌绘有爪子、毒蛇和头骨的掠袭者。他们全都转头观看。矛妇们的长发在风中飘荡,这风吹拂松林,发出阵阵叹息。
由于找不到真正的山丘,曼斯·雷德将雪熊皮帐篷搭建在森林边缘一片岩石堆上。此刻塞外之王正在外面等,红黑相间的破斗篷风中飞舞。琼恩看见“狗头”哈犸跟他在一起,想必对方已完成了针对长城沿线的佯攻,并安全返回,“六形人”瓦拉米尔也在,身旁跟着影子山猫和两头精瘦灰狼。
发现守夜人派来的竟是他,哈犸扭头吐了口唾沫,而瓦拉米尔的一头狼龇牙咆哮。“你一定非常勇敢,要不就是非常愚蠢,琼恩·雪诺,”曼斯。txt456。·雷德说,“居然穿着黑斗篷回我们这边。”
“守夜人的汉子还能穿什么?”
“宰了他,”哈犸敦促,“把尸体扔回吊笼,告诉他们另外派人。但我要留他的脑袋当旗帜,变色龙比狗还不如。”
“我警告过你,此人不可信任。”瓦拉米尔语调平和,他的影子山猫用促狭的灰眼睛饥饿地瞪着琼恩。“我从来不喜欢他的气味。”
“收起爪子,兽崽儿。”巨人克星托蒙德摆腿下马。“这孩子是来听我们的条件的。你敢碰他,我也许就能搞到一直渴望的影子山猫皮了。”
“喜爱乌鸦的托蒙德,”哈犸冷笑,“你就是个吹牛大王,老家伙。”
易形者脸颊灰暗,圆背秃顶,长得像老鼠,却有狼的眼睛。“套上鞍具的马,任何人都可以骑,”他轻声说,“跟人结合过的野兽,任何易形者都能轻易渗入。欧瑞尔在它的羽毛中渐渐凋零,因此我接收了他的鹰。结合是双向的,狼灵,欧瑞尔如今活在我体内,低声诉说他有多想你。而我可以在长城顶上翱翔,用鹰的眼睛观察。”
“因此我们知道,”曼斯说,“我们知道你们阻挡龟盾的人手是多么的少。我们知道从东海望来了多少人。我们知道你们的补给正在缩减,沥青、油、剑、矛,甚至连阶梯都没了,只能靠铁笼上下。这些我们都知道,而现在你知道我们知道。”他掀开帐门。“进去。其余人等在外面。”
‘“什么,连我也是?”托蒙德说。
“尤其是你。一贯多嘴。”
内里很暖和。排烟孔下有堆火,还有个火盆在妲娜裹的毛皮旁边闷烧,妲娜面色苍白的流汗,她妹妹握着她的手。记得她叫瓦迩。“贾尔坠落时我很难过。”他告诉她。
瓦迩用淡灰色眼睛打量琼恩。“他总是爬得太快。”她跟记忆之中一样美,苗条,胸部丰满,任何时候都极迷人,高高的颧骨线条分明,浓密的蜂蜜色头发垂至腰间。
“妲娜快分娩了,”曼斯解释,“她和瓦迩就留下。她们知道我要说什么。”
琼恩试图让自己的表情如玄冰一样平静。打着和谈的幌子在敌人帐篷里谋杀,本来就够恶劣了,难道我还必须当着他即将临盆的妻子的面动手?他握剑的手开开合合。曼斯没穿铠甲,但左臀上悬有佩剑。帐篷里还有其他武器,匕首、短剑、一张弓、一袋箭、一柄青铜尖头的长矛边上躺着一个巨大的黑色号角。
琼恩倒抽一口气。
战号,好大一只战号。
“是的,”曼斯说,“这就是冬之号角,乔曼曾将它吹响,从地底唤醒巨人。”
号角好大,弯曲的线条足足八尺长,开口如此宽阔,他甚至可将手肘以下全放进去。若这东西来自于野牛,那就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头牛。他起初以为上面镶嵌的是青铜,走近后才意识到是黄金。古老的金子,镌有符文,逐渐褪咸棕色。
“耶哥蕊特说你一直没找到号角。”
“你以为只有乌鸦会撒谎?说实话,我挺喜欢你这杂种……但我从不信任你,我的信任是需要赢取的。”
琼恩质问:“如果你找到的是真正属于乔曼的号角,为什么不用?为什么还要费力去造龟盾?为什么还要派瑟恩人偷袭?如果这个号角像歌谣里说的那样管用,为什么不吹响它,解决一切问题?”
作答的是怀孕的姐娜,她躺在火盆边一堆毛皮上。“我们自由民知道你们下跪之人所忘记的事。有时捷径并非安全之道,琼恩·雪诺,长角王曾说,巫术乃无柄之剑,没法掌握。”
曼斯伸手沿巨号的曲线摩挲。“谁也不会只带一支箭去打猎,”他解释,“我本希望斯迪和贾尔能奇袭黑城堡,打开大门,所以预先以佯攻和骚扰将守军调离,不出所料,波文‘马尔锡吞下了诱饵,但你们这帮老弱病残比预期的顽强得多。不过,千万不要以为能阻止我们,事实上,你们人太少,而我的人太多。我可以继续进攻,同时分出一万人乘木筏穿过海豹湾,从后掩袭东海望;也可以转而攻打影子塔,我比任何活人都更清楚那里的地形;我还可以派出无数人马和长毛象去你们废弃的要塞,挖穿城门,十几处同时开工。”
“那你为什么没有做?”琼恩可以就此拔出长爪作个了断,但他想先听听野人王的说法。
“血,”曼斯·雷德说,“没错,我终究会赢,但你们会让我流血。血,我的人民已流得够多。”
“你的损失并不严重。”
“在你们手上不严重。”曼斯仔细观察琼恩的脸。“你到过先民拳峰,知道那儿发生了什么。你知道我们面对的是什么。”
“异鬼。”
“随着白昼越来越短,黑夜越来越冷,它们变得越来越强。它们先杀人,然后驱使死者。巨人们无法抵挡,瑟恩人、冰川部落与硬足民也都不行。”
“你也不行?”
“我也不行。”他承认的口气中有种愤怒,一种深深的苦涩,无法以言语表达。“‘红胡子’雷蒙,‘吟游诗人’贝尔,詹德尔和戈尼,长角王,他们是为征服而前往南方,为了扫荡七大王国,我则要夹着尾巴躲到长城后面。”他再度抚摸号角。“若我吹响冬之号角,长城就会倒掉,至少歌谣里那么说。我有的部下一心想。”
“一旦长城倒掉,”妲娜说,“还有什么能阻挡异鬼?”
曼斯朝她温柔地微笑。“我有个智慧的女人。真正的王后。”他转头望向琼恩,“回去告诉他们,打开城门,让我们通过。如若照办,我就把号角交出,长城将永远矗立,直到世界末日。”
打开城门,让他们通过。说得容易,接下来呢?巨人在临冬城的废墟里扎营?
食人部落居于狼林,战车横扫先民荒冢,自由民在白港偷造船师傅和银器匠的女儿,从磐石海岸偷渔夫的妻子?“你是不是真正的国王?”琼恩突然问。
“我没戴过王冠,也没坐上该死的王座,如果你是这个意思的话,”曼斯回答,
“我出身低微之极,没有修士为我涂抹圣油。我没有城堡,我的王后穿兽皮戴琥珀,而非丝绸宝石。我是自己的战士,自己的弄臣,自己的琴手。任何一位塞外之王,靠的都不是血统,自由民不追随姓氏,也不在乎哪个兄弟先出生。他们相信强者。我离开影子塔时,有五个人吵嚷着要当塞外之王。托蒙德是其一,马格拿是另一个,我杀了其余三人,因为他们宁愿反抗也不愿服从。”
“你可以杀光敌人,”琼恩坦白地说,“但能否控制臣民?若我们让你的人通过,你有没有能力约束他们维护王国的和平,并遵守律法?”
“谁的律法?临冬城和君临的律法?”曼斯哈哈大笑。“需要律法的话,我们自己会定。你们的旨令和税收就留着吧。我要交出的是号角,不是自由。我们不会下跪。”
“如果我们拒绝呢?”琼恩毫不怀疑他们会拒绝。熊老或许还听听,但想到要让三四万野人进入七大王国都会踌躇。艾里沙·索恩和杰诺斯·史林特根本不会考虑。
“如果你们拒绝,”曼斯·雷德声称,“三天后的黎明,巨人克星托蒙德就会吹响冬之号角。”
他可以带着消息回去,告诉他们关于号角的事,但若让曼斯活着,杰诺斯大人和艾里沙爵士就会以此为凭,咬定他是叛徒。千万个念头闪过琼恩脑海。若我销毁号角,当场将它石匝碎……不及细想,便听见另一只号角隔着皮帐篷低沉微弱的呜咽。曼斯也听见了。他皱起眉头,走向门口。琼恩跟在后面。
到了外面,号声更为响亮。野人营地骚动起来。三个硬足民端着长矛匆匆跑过。马匹有的嘶鸣,有的喷息,巨人们用古语低沉地吼叫,甚至连长毛象也不安起来。
“斥侯的号角。”托蒙德告诉曼斯。
“什么东西过来了。”瓦拉米尔盘腿坐在半冻的地上,他的狼在周围紧张地绕圈。一个影子从头顶掠过,琼恩抬头看见那只鹰蓝灰色的翅膀。“从东方。”
当死人出没,环墙、木桩和宝剑都变得毫无意义,他记起来,人是无法跟死者作战的,琼恩·雪诺,没有谁比我更清楚。
哈犸皱眉,“东方?尸鬼应该在后面。”
“东方,”易形者重复,“什么东西过来了。”
“异鬼?”琼恩问。
曼斯摇摇头,“异鬼从不在有太阳的时候出没。”战车吱吱嘎嘎地滚过沙场,其上挤满挥舞锋利骨矛的原住民。见此状况,塞外之王不禁呻吟,“妈的,他们究竟想上哪儿去?奎恩,让这帮笨蛋各自回位。把我的马牵来。母马,不是那匹公的。我还要盔甲。”曼斯怀疑地瞥了长城一眼。冰墙顶端,稻草人哨兵站在那儿当箭靶,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动向。“哈犸,带掠袭者们上马。托蒙德,把你的儿子们找到,组织三列长矛队。”
“好的。”托蒙德说着大步离开。
老鼠舭嚏小的易形者闭眼晴,“我看到了……”
“谁?”
“人。骑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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