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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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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莫伍德夫人待土匪们相当友善,但她谴责他们将小女孩拖进战争的行为。柠檬无意中透露艾莉亚是贵族之后,她显得更为愤怒。“谁给这可怜的孩子穿上波顿家的破衣服?”她质问,“这纹章……看到胸口的剥皮人,许多人会立刻吊死她。”于是艾莉亚被不由分说地推上楼梯,按进浴盆里,用滚烫的热水清洗。斯莫伍德夫人的女仆们搓得用劲,仿佛真要剥她的皮似的,水里面有东西很香,闻起来是花的味道。

洗完后,她们坚持要她换上女装:棕色的羊毛长袜和轻薄的亚麻布衬衣,外罩淡绿裙服,裙服上身用棕色丝线绣满了橡果,褶边里也有。“我的姨祖母是旧镇圣堂的修女,”斯莫伍德夫人监督女仆们替艾莉亚系上裙服背后的缚带,“战争开始时,我把女儿送去那边,等她回来肯定穿不下这些衣服了。你喜欢跳舞吗,孩子?我的凯瑞琳跳得很可爱,她的歌声也很美。你呢,你喜欢做什么?”

她在草席上蹭蹭脚趾头,“……针线活。”

“哦,看不出来,你是个好静的孩子呀。”

“呃,”艾莉亚道,“我做的方式和别人不一样。”

“不一样?我总觉得针线活儿特别需要宁静细心,你瞧,诸神赐给我们每人不同的天赋和才能,我们就该把它用好。我姨母常说,无论做什么,只要做到认真二字,发挥出自己的潜力,就等于是一次祈祷。这是个有趣的想法,对吧?希望你下次做针线活时记得这一点,你每天都做吗?”

“每天都做,直到弄丢了缝衣针,新的不如原来的好。”

“唉,非常时局,大家都得将就将就。”斯莫伍德夫人仔细审视裙服,“你看上去是个像模像样的小淑女啦。”

才不是淑女,艾莉亚想告诉她,我是冰原狼。

“我不知你是谁,孩子,”夫人继续道,“也许这样更好,恐怕你是个重要人物。”她替艾莉亚抚平领口,“非常时局,最好就是普普通通,谁也不招惹。我很想把你留在身边,但这样其实并不安全。我有城墙,却没守卫。”她长叹一声。

等艾莉亚梳洗着装完毕,晚餐已在大厅里摆开了。詹德利只消看一眼,就乐得酒都从鼻子里流了出来,哈尔温“啪”地给了他一耳刮。这顿饭菜色虽然单调但量很足:包括蘑菇墩羊肉、黑面包、豌豆布丁和黄奶酪烤苹果。吃完东西,仆人们收拾干净之后,绿胡子低声询问夫人关于闪电大王的消息。

“消息?”她微笑道,“他们十几天前还在这里,一共十来个,赶着羊呢,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索罗斯给了我三头作为答谢,你们今晚吃的就是其中的一头。”

“赶羊的索罗斯?”安盖大笑出声。

“是啊,我向你保证,那场景真古怪。但索罗斯声称,作为僧侣,他懂得照顾羊群。”

“没错,他还懂得如何剪毛咧,”柠檬斗篷咯咯笑道。

“嗯,这事可以写一曲很不错的歌。”汤姆拨弄了一下他那木竖琴。

斯莫伍德夫人瞪了他一眼,“还是让别人来写吧,人们受够了那个编唱《紧紧跟随唐德利安》的家伙,真肉麻。哼,此人见到乡间放牛小妹表演的则是什么《噢,拉我的美女躺倒在草地》,听说把两位姑娘的肚子都弄大了。”

“错了,是《让我啜吸你的美丽》,”汤姆分辩,“放牛小妹最喜欢这个,记得某位夫人也爱听。哈哈,身为歌手,总是要散播快乐的嘛。”

她嗤之以鼻,“三河的姑娘让你播了个遍,个个得喝艾菊茶。我以为你这种年纪的男人,应该知道把种子撒在肚子上。看来用不了多久,你就得改名七子汤姆了!”

“多年以前就超过七个啦,”汤姆说,“都是些好孩子,嗓子跟夜莺一样甜美。”他显然不在乎。

“伯爵大人透漏去向了吗,夫人?”哈尔温问。

“贝里大人从不公开计划,但石堂镇和三钱林附近正闹饥荒,要我的话就去那儿找。”她啜了一口酒,“告诉你们吧,我这边还来过讨厌的访客,前不久,一群狼仔跑到城门前嚎叫,说我把詹姆·兰尼斯特藏了起来。”

汤姆停止拨琴,“如此说来,弑君者真的跑了?”

斯莫伍德夫人挖苦地看了他一眼,“如果还被锁在奔流城下,会有人满世界追吗?”

“夫人您怎么对他们说的?”幸运杰克问。

“啊,我说我没藏啊,詹姆爵士不就光着身子躺我床上吗?只是被我弄得筋疲力竭,所以才没法出来迎接。有个厚脸皮的家伙居然还敢多嘴,我当即叫人放箭,后来他们奔黑底湾去了。”

艾莉亚不安地在座位里扭动,“来找弑君者的是什么样的北方人?”

对她公然接口的举动,斯莫伍德夫人似乎很惊讶。“他们没报上姓名,孩子,但都穿着黑衣服,胸口有日芒纹章。”

那是卡史塔克伯爵的黑底日芒徽记,艾莉亚心想,他们是罗柏的人,不知道他们还在不在附近。如果能偷偷逃出土匪们的掌握,然后找到他们,或许就可以去奔流城找母亲了……

“兰尼斯特是怎么逃的,他们说过吗?”柠檬问。

“说了,”斯莫伍德夫人道,“但我一个字也不信,他们声称是凯特琳夫人将他放走的。”

汤姆大吃一惊,弄断了一根弦。“啊?”他惊呼,“这太疯狂了。”

这不是真的,不可能是真的,艾莉亚心想。

“我也这么认为,”斯莫伍德夫人说。

哈尔温想起了艾莉亚。“这个话题你不适合听,小姐。”

“不,我要听。”

土匪们态度坚决,“去吧,小松鼠,”绿胡子道,“做个乖乖的小淑女就好,大人们说话时,你去院子里玩,快去吧。”

艾莉亚忿忿地离开,若不是门太重,她准会狠狠甩上。门外,一片黑暗,沿着城墙燃起几支火炬,仅此而已。小城堡已关门上闩,她答应过哈尔温,不会再逃跑,但那是在他们污蔑母亲之前的事。

“艾莉亚?”詹德利跟在她后面出来,“斯莫伍德夫人说这里有个小铁匠铺,想不想去瞧瞧?”

“你想的话,就一起去吧。”反正没别的事可干。

“这索罗斯,”走过兽舍时詹德利说,“就是曾住在君临城堡里的那个索罗斯?红袍僧,胖胖的,剃个光头?”

“我想是的。”艾莉亚没跟君临城里的索罗斯说过话,但她认识他。他和贾拉巴·梭尔是劳勃的宫廷里打扮最奇特的人物,而他本人还是国王的好朋友。

“他多半不会记得我,虽然他常来我们的铺子。”斯莫伍德家的铸炉已有一段时间没有使用,但铁匠把工具整齐地挂在墙上。詹德利点燃一支蜡烛,放在砧板上,取下一副火钳。“我师傅对索罗斯的火焰剑把戏很不满,认为不该如此对待钢材。好在这索罗斯不大用好材料,常将不值钱的剑浸进野火里,涂上薄薄一层,然后点燃就算数。我师傅说,这只是炼金术士的小把戏,但足以吓住马匹和没经验的骑士。”

她皱起眉头,试图回想父亲对索罗斯的评价。“他不像个僧侣,对吧?”

“不像,”詹德利承认,“莫特师傅说索罗斯的酒量比劳勃国王还大,他俩是一路货色,他告诉我,贪吃鬼和醉鬼。”

“你不该说国王是醉鬼。”也许劳勃国王喝得不少,但他是父亲的朋友。

“我在说索罗斯。”詹德利伸出钳子,仿佛要夹她的脸,艾莉亚将其拨开。“他喜欢宴会,也喜欢比武会,因此劳勃国王非常宠幸他。不过这索罗斯的确很勇敢,当初他们砸开派克城的城墙,他是第一个冲过去的。挥舞着火焰剑,铁民们纷纷着火逃窜。”

“我也想要一把火焰剑。”我也想要很多人在我面前着火逃窜。

“那不过是小把戏,我告诉你,野火会毁坏钢铁,每次比武会后,我师傅都卖给索罗斯一把新剑,每次都会争论价格。”詹德利将钳子挂回去,然后取下沉重的锤子。“莫特师傅说是我打自己的第一把长剑的时候了。他给了我一块上好的钢材,我知道该怎么做。尤伦却在这时候把我带走,带去当守夜人。”

“如果你愿意,仍然可以铸剑呀,”艾莉亚道,“等我们到达奔流城,你就可以为我哥哥罗柏铸剑了。”

“奔流城。”詹德利放下锤子,望着她,“你看起来不一样了,你像个体面的小淑女。”

“我看起来像棵橡树,浑身都是笨乎乎的橡果。”

“但你高雅,很高雅,你是一棵高雅的橡树,”他走上前嗅嗅她,“连气味也变得高雅。”

“你却不是,你臭烘烘的。”艾莉亚将他朝砧板推去,然后拔腿就跑,不料胳膊却被一把拽住。她踢他胯下,并把他绊倒,然而詹德利将她一起拽翻,两人在铁匠铺的地板上打闹翻滚。詹德利强壮,艾莉亚灵活,每次男孩想抓她,都被她扭动挣脱。她使劲打他,他却哈哈大笑,把她气坏了。最终,詹德利用一只手擒住她的两个手腕,另一只手挠她痒痒,艾莉亚便顺势拿膝盖顶他胯下,再次挣脱。等她站起来,发现两人浑身灰尘,而那笨乎乎的橡果裙有只袖子撕裂了。

“我打赌,现在我看上去不那么高雅了,”她喊道。

回到大厅时,汤姆正在唱歌:

我的羽床柔软深陷,

我的爱人躺卧其间。

我愿给你穿上丝衣,

我愿为你戴上宝冠。

你将成为我的爱妻,

我将当上你的夫婿。

我会用剑守护着你,

令你永远温暖平安。

哈尔温不经意间回头一看,顿时爆笑出声,安盖的雀斑脸上也露出笨乎乎的笑容,他说,“别弄错了,她到底是不是好人家的女儿哟?”柠檬斗篷则给了詹德利一个耳刮,“要打跟我打!她是个女孩,年龄只有你的一半!别碰她,听明白了吗?”

“是我开的头。”艾莉亚道,“詹德利只是说话而已。”

“放过那个男孩吧,柠檬,”哈尔温说,“是艾莉亚开的头,我毫不怀疑,她在临冬城就这样。”

汤姆边唱边朝她眨眼睛:

树仙子嫣然飘飘,

树仙子笑声飞扬,

旋开身躯朝他言语,

我不需要羽毛之床。

愿穿一袭金叶长裙,

愿以青草束起长发,

愿你当我的森林爱人,

我是你的森林姑娘。

“我没有金叶长裙,”斯莫伍德夫人和蔼地微笑,“但凯瑞琳还留下了其他的衣服。来吧,孩子,我们上楼看能找到什么。”

这回比上回更糟,斯莫伍德坚持让艾莉亚再洗一遍澡,然后修剪梳理头发,换上的裙服乃是淡紫色,饰有细小珍珠。唯一的好处是,它如此精致,没有人认为她能穿这身衣服骑马。所以第二天早晨用餐时,斯莫伍德夫人给她拿来马裤、皮带和束腰短装,以及一件镶铁钉的棕色鹿皮背心。“这是我儿子的,”她说,“他七岁时死了。”

“我很遗憾,夫人。”艾莉亚突然替她难过起来,并且感到十分羞愧。“很抱歉撕坏了那件橡果裙子,它很美。”

“是啊,孩子,你和它一样美,请勇敢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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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二十三章丹妮莉丝

骄傲广场中央有个红砖砌的喷泉,其中的水闻起来有股硫磺味道,泉水中央是一座青铜打制的巨大鹰身女妖像,足足有二十尺高。她有女人的脸,镀金的头发、象牙眼睛和尖锐的象牙牙齿,黄色的水从沉甸甸的乳房中潺潺涌出,但本该长手臂的地方却是类似蝙蝠或龙的翅膀,腿则为老鹰的腿,身后拖着一条卷曲而恶毒的蝎尾。

这是吉斯的鹰身女妖,丹妮心想,如果她记的不差,古老的吉斯帝国已于五千年前衰落,它的军团被蓬勃兴起的瓦雷利亚民族击溃,它的砖墙被推翻,它的街道与建筑被龙焰化为灰烬,它的每一寸土地皆撒满盐碱、硫磺与枯骨。乔拉爵士说,吉斯的神灵和它的子民皆已死去,今天的阿斯塔波人只是混血种而已,甚至不会说吉斯卡利语。奴隶湾的城邦讲古瓦雷利亚语,准确的说是其中能理解的部分,这是征服者使用的语言。

然而古老帝国的象征依旧留存,眼前这只青铜怪兽就是明证。但它的爪子上悬挂着一条沉重的锁链,两端各有一只未合拢的镣铐。吉斯的鹰身女妖爪间有一道闪电,这不是吉斯的鹰身女妖,而是阿斯塔波的鹰身女妖。

“告诉维斯特洛婊子,让她看下面,”奴隶商人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对当翻译的奴隶女孩抱怨。“我卖肉,不卖铁,那铜像可不卖。叫她看着士兵,我敢打赌,就连这紫眼睛的、日落之地来的蛮子也能瞧出我这批货有多么出色。”

克拉兹尼的高等瓦雷利亚语被吉斯特有的浓重喉音所扭曲,中间还夹杂着奴隶贩子的黑话。丹妮基本可以听懂,但她微微一笑,茫然地看看奴隶女孩,等待对方翻译。

“克拉兹尼善主大人问,他们难道不是很杰出吗?”就一个从未到过维斯特洛的人而言,她的通用语讲得不错。这女孩十岁不到,长着扁平的圆脸、黑黝的皮肤和纳斯人特有的金色眼睛。她的民族被称为“和平之民”,因此是最好的奴隶。

“也许吧,”丹妮回答,乔拉爵士建议她在阿斯塔波只讲多斯拉克语和通用语,我的大熊粗中有细。“我需要详细了解他们的训练情况。”

“维斯特洛女人对他们很满意,但没有赞扬,以便压价,”翻译告诉主人,“她想知道他们是如何被训练的。”

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点点头,奴隶商人闻起来似乎刚用黑草莓水洗过澡,红黑相间的分叉胡上闪着油光。他的乳房比我还大,丹妮思忖,透过薄薄的海青色丝绸,能看到他的胸部。他身穿带金流苏的托卡长袍,在一侧肩膀扣住,走路时,左手固定住袍子,右手抓一根短皮鞭。“维斯特洛猪都这么无知吗?”他继续抱怨,“全世界都知道,无垢者在长矛、盾牌和短剑上的造诣无以伦比。”他朝丹妮夸张地一笑,“把情况统统告诉她,奴隶,讲快点,天气太热了。”

至少这句不假,他们身后站着一对孪生女奴,为他们分别撑起丝绸斑纹遮阳伞,即便如此,丹妮仍透不过气,克拉兹尼则汗流如注。骄傲广场自黎明开始就在艳阳的烘烤之下,透过厚厚的鞋底,也能感觉脚下红砖的热量。波波热浪自红砖地里升腾而起,令广场周围的阿斯塔波阶梯形金字塔看起来好似海市蜃楼一般。

假如无垢者们也觉得热,至少丝毫没有表现出来。从站立的样子来看,他们似乎就是用砖块做成的。一千名奴隶走出兵营,供她检阅,他们在喷泉和雄伟的青铜鹰身女妖像前排成十列,每列一百人,站得笔直端正,毫无情绪的眼睛直勾勾地瞪着前方。他们什么也没穿,只有腰上缠的白色亚麻布和头戴的锥形青铜盔,上面有根一尺高的尖刺。克拉兹尼已命他们放下长矛和盾牌,解开束剑腰带与夹层外衣,以便维斯特洛女王仔细检视其坚实瘦长的身躯。

“以身材、速度和力量为标准,他们从小被挑选出来,”奴隶女孩告诉她,“并自五岁起接受训练。每天从黎明一直练到天黑,直到熟练掌握短剑、盾牌和三种长矛。训练极为严酷,陛下,三个男孩里只有一个存活,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关于无垢者有个说法:从赢得尖刺盔的那一天起,最艰难的生活便已过去,从今往后任何使命都不及当初的训练那样严酷。”

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不会讲通用语,但他边听边点头,还不时用鞭子顶端捅那奴隶女孩。“告诉她,这些家伙站在那儿已有一天一夜,既没进食,也没喝水;告诉她,只要我不下令解散,他们会一直站立,直到倒下为止;告诉她,即便九百九十九个倒在砖地上死去,最后一个仍会一动不动地站着,直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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