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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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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恩·雪诺!”一个皱紧眉头的瑟恩人出现在上方,“宋,马格拿要。”琼恩觉得这就是攀登冰墙前夜在山洞外找到自己的那个人,但无法确定。他站起身,耶哥蕊特紧紧跟随——这点一直让斯迪不满。然而每次他要她离开,她总会回答:她是个女自由民,不是下跪之人,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他们发现马格拿站在一棵从客栈大厅地板里长出来的树下,俘虏跪在壁炉前,周围是一圈亮出木长矛和青铜剑的瑟恩人。斯迪看琼恩走近,没有说话。积水沿墙流淌而下,雨点啪啪敲打仍附在树上的最后几片叶子,火堆里升起盘旋的浓烟。
“他必须死。”斯迪马格拿说,“你来动手,乌鸦。”
老人没说话。他只是站在野人中间望着琼恩。雨水和烟雾中,仅靠那火堆的光亮,加上披的羊皮斗篷,他不可能看清琼恩的黑衣。他究竟能看清吗?
琼恩拔出长爪,雨水冲刷着瓦雷利亚钢剑,火焰沿刃面反射出阴郁的橙光。燃起一小堆火,却要了这老人的性命。他记起断掌科林在风声峡说的话:火是生命之源,也是取死之道。然而那是霜雪之牙,长城外没有法律的荒野;这里是赠地,受守夜人和临冬城的保护,人们可以随意生火,不必因此而死。
“还犹豫什么?”斯迪说,“快动手!”
即使到这个关头,俘虏也没说话。他可以说“饶命”或者“您们夺了我的马、我的钱和我的食物,就让我留下这条命吧!”或者“不,求求您,我没有做伤害您们的事!”……他还有其他上千种说法,或者哭泣,或者呼唤信仰的神灵。但什么言语都救不了他,或许正因为明白这点,所以老人闭上嘴巴,以谴责与控诉的眼光望向琼恩。
不管要你做什么,都不准违抗,统统照办。与他们一起行军,与他们一起用餐.与他们一起作战……但眼前的老人毫无反抗。他不过是运气不好。他是谁?来自何方?要骑那可怜的驼背马去哪儿……在野人眼里,全都无关紧要。
他是个老人,琼恩告诉自己,五十岁,甚至有六十岁,比大多数人活得长。但瑟恩人会杀了他,不管我说什么或做什么都救不了。长爪仿佛比铅还重,难以提起。那人继续瞪他,眼睛像又大又黑的井,我会掉进这井里淹死。马格拿也在看他,他几乎可以闻到猜疑的味道。这人一定会死,由我来杀,又有什么关系呢?只需利落一刀,用尽全身力气,长爪是瓦雷利亚钢铸成,跟“寒冰”一样。琼恩记起另一次行刑:逃兵跪在地上,脑袋滚落,雪地上明亮的鲜血……父亲的剑,父亲的话,父亲的脸……
“动手,琼恩·雪诺。”耶哥蕊特催促,“你必须动手,证明自己不是乌鸦,而是自由民的一员。”
“杀一个火堆旁的老人?”
“欧瑞尔也在火堆旁,你杀他却很快。”她的眼神坚决而严肃。“你也打算杀我——尽管那时我还在睡觉——直到发现我是女人。”
“那不一样,你们是战土……是守望者。”
“对啊,你们乌鸦不愿让人发现,我们现在也一样。一样快杀了他。”
他转身背对老人,“不。”
马格拿走上前,高大、冷酷、不怀好意。“我说要。我是指挥宫。”
“你指挥瑟恩人。”琼恩告诉他,“管不了自由民。”
“我没看到自由民,只看到乌鸦和乌鸦的老婆。”
“我不是乌鸦的老婆!’耶哥蕊特拔出匕首,快速跨出三步,抓住老人的头发,将脑袋向后一扳,割了喉咙,从一边耳朵划到另一边耳朵。即使死去时,那人也没出声。“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她冲他大喊,将染血的刀扔到他脚下。
马格拿用古语说了些什么,也许是要瑟恩人就地处决琼恩,但真相他已永远无法知晓。闪电陡然劈落,一道耀眼的蓝白光芒打在湖中央塔楼的顶端。他可以感觉到它炽烈的愤怒,雷声降临,震撼黑夜。
死亡咆哮着扑来。
闪电的强光令琼恩看不清楚,但在听见惨叫之前的刹那,他瞥到一个疾驰的影子。头一个瑟恩人死得和老人一样,血从撕裂的喉咙里涌出。然后闪光消失,影子转身,一声咆哮,又一人在黑暗中倒下。到处是咒骂、呼喊和痛苦的嚎叫。琼恩看见大疖子跌跌撞撞地向后倒去,撞翻了三个人。是白灵他疯狂地想,白灵跳过长城来救我。接着,闪电又将黑夜变成白昼,他看到那头狼踩在德尔胸膛,黑乎乎的血从口中流下。灰的,他是灰的。
黑暗随着隆隆雷声一起到来。狼在瑟恩人中穿梭,他们则用长矛乱刺。老人的母马被屠杀的气味刺激得发了狂,后腿人立,蹄子猛踢。长爪仍在手中,琼恩·雪诺突然意识到,不可能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
趁大家的注意力都在狼身上,他砍倒第一个,推开第二个,劈向第三个。狂乱之中,有人喊他的名字,但无法断定那是耶哥蕊特还是马格拿。奋力控制马匹的那位瑟恩人根本没看见他,而长爪轻若鸿毛。他挥剑砍向对方小腿,感觉到钢铁劈开骨头。野人倒下去时,母马冲了出去,琼恩左手抓紧鬃毛,一下子跃上马背。脚踝被手攫住,他向下猛砍,然后看到波吉的脸在血泊中消失。马儿人立,扬腿猛踢,击中某瑟恩人的太阳穴,发出“喀嚓”一声响。
随后人马开始狂奔。琼恩没有引导方向,只尽力伏在马背上,穿越泥沼、雨水和雷电。湿草抽打着脸,一支长矛从耳际飞过。若马跌断腿脚,他们便会追上来,把我杀死,他心想,但旧神与他同在,马儿没事。闪电划过黑暗的天顶,雷声在平原上翻滚,呐喊在身后减弱消失。
午夜后,雨停止,琼恩独自徘徊在高高的黑草海中,右大腿痛得厉害。他低头看去,惊讶地发现一支箭戳进大腿后面。什么时候的事?他抓住箭杆,拉了一下,但箭头深埋进肉中,越拔痛得越厉害。他试图回想客栈中狂乱的景象,但只能记起那头灰色的野兽,精瘦而可怖。它太大,不是普通的狼,冰原狼。只可能如此。他从没见过行为如此之快的动物,就像一阵灰色的风……难道罗柏回了北方?
琼恩摇摇头。找不到答案,难以思考……那头狼,那个老人,耶哥蕊特……这一切……
他笨拙地滑下母马的背,受伤的腿顿时一软,令他不得不咽下尖叫,会很痛苦。然而箭必须弄出来,等待没有好处。于是琼恩握住箭羽,深吸一口气,往前推去。他闷哼,接着咒骂。实在太疼,做到一半就停了下来。我像头被屠宰的猪一样血流如注,他心想,但只能继续,别无选择。于是他满心不情愿地再度尝试……很快又颤抖着停止。再来一次。这次他喊叫出声,箭头总算从大腿前面穿了出去。琼恩将染血的裤子往后褪开,以便抓得更牢,然后皱紧了脸,缓缓将箭杆穿过腿部。他不知自己为何没有晕厥。
之后,他抓着“战利品”,躺在地上,静静地流血。太虚弱,走不动。过了一会儿,他意识到如果不强迫自己动起来,很可能流血至死。于是琼恩爬到浅溪旁——母马正在那儿喝水——用冷水清洗大腿,然后从斗篷上扯下一条布,紧紧包扎起来。他把箭也洗了洗,拿在手里仔细观察。羽毛是灰的还是白的?耶哥蕊特用淡灰色鹅毛做箭羽。箭是她放的吗?他不能怪她,不知她是瞄准自己还是瞄准坐骑。若那母马倒下,我就完了。“幸亏腿挡在中间。”他喃喃道。
他休息片刻,让马去吃草,它没游荡太远,真不错,否则他一瘸一拐地拖着伤腿,根本追不上。他奸不容易才撑着自己站起来,爬上马背,之前我是怎么骑的,没马鞍,没马镫,手里还拿着一把剑?这又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
远处传来轻微而沉闷的雷声,但头顶的乌云已经散开。琼恩抬头搜寻,找到冰龙星座,然后调转马头,向着北方的长城和黑城堡进发。膝盖顶上老人的马,大腿肌肉便一阵剧痛,令他抽搐。回家了,他告诉自己。如果真是这样,为何心底如此空洞?
他一直骑到黎明,繁星如无数只眼睛向下俯视。
|金沙论坛精校·小安安|
【精校】第四十二章丹妮莉丝
多斯拉克斥候已汇报过情况,但她想亲自看看。于是乔拉·莫尔蒙爵士随她骑过白桦树林,上到一道砂岩斜坡。“太近了。”他在山顶警告她。
丹妮拉缰勒马,望向原野上横亘于道路的渊凯军团。白胡子教过她如何准确估算人数。“五千。”观察片刻之后,她道。
“我也这么认为。”乔拉边说边指,“两翼是佣兵,装备长枪和弓箭,并配有剑斧用于近战。左翼次子团,右翼暴鸦团,各约五百人,看到那些旗帜了吗?”
渊凯的鹰身女妖爪里抓的是鞭子和铁项圈,而非一段锁链。但佣兵有自己的旗帜,在他们所效力的城市徽记下飞扬:右面是嵌在两道交叉闪电间的四只乌鸦,左面是一把断剑。“渊凯人自守中路,”丹妮说,从远观之,他们的军官跟阿斯塔波人没有区别,高耸明亮的头盔,披风上缝有许多闪亮铜盘,“带的是奴兵?”
“大部分是,但不能跟无垢者相提并论。渊凯以训练床上奴隶闻名,对战技并不在行。”
“你怎么说?我们能不能击败这支军队?”
“轻而易举。”乔拉爵士回答。
“但也需要流血。”攻取阿斯塔波那天,大量鲜血渗入那座红砖之城的砖块里,尽管其中很少是属于她和她子民的。
“我们或能在这里赢得一场战斗,但付出的代价也许会让我们无力攻取城市。”
“风险总是存在,卡丽熙。阿斯塔波外表骄傲内里脆弱,渊凯却预先得到了警告。”
丹妮思考片刻。对方的奴隶军团比自己的部队人数少很多,但佣兵都有马,她曾跟多斯拉克人驰骋疆场,完全清楚马上战士对步卒的影响。无垢者可以抵挡冲击,但我的自由民会被屠杀。“奴隶贩子们乐于谈判。”她说,“传话过去,就说今晚我接见他们,同时也邀请佣兵队长们造访——但不要一起来,暴鸦团安排在正午,次子团晚两个小时。”
“如您所愿,”乔拉爵士道,“但若他们不肯——”
“会来的。他们会好奇地看看龙,并听听我的说法,聪明人会把这当作衡量我实力的机会。”她圈转银色母马。“我在帐篷里等。”
丹妮回到营地时天灰蒙蒙的,刮起了大风。围绕营地的壕沟已开挖了一半,林子里都是无垢者,正从白桦树上砍下枝权,削成尖桩。这批战士太监不会在未经设防的营地里休息,至少灰虫子如此坚持。此刻他监督着工程进展,丹妮稍作停留与其交谈,“渊凯人准备开战了。”
“很好,陛下,小人们渴望着流血。”
她令无垢者自己选出军官,于是灰虫子以压倒性优势被推举出来。丹妮指定乔拉爵士为他的上司,教他如何指挥,被放逐的骑士报告说迄今为止,这年轻的太监尚令人满意,反应迅速,不知疲倦,并对一切细节孜孜不倦。
“贤主大人们集结起一支奴隶大军来会我们。”
“渊凯的奴隶学的是欢场中七大气息与十六方体位,陛下,无垢者学的则是三种长矛的使用之道。小人灰虫子希望能展示给您看。”
攻取阿斯塔波之后,丹妮首先做的事情之一便是废除无垢者每天被赋予一个新名的惯例。生为自由民的人多半用回诞生时的名字——至少那些仍记得自己名字的人是如此。其他人则用英雄和神祗的名字称呼自己,有时则是武器、宝石,甚至花,丹妮听来十分奇特。灰虫子仍叫灰虫子,她问他为何不改,他说:“因为它很幸运。小人出生时的名字受了诅咒,所以被迫成为奴隶。但灰虫子是小人被‘风暴降生’丹妮莉丝解放那天所抽到的名字。”
“战斗开始后,灰虫子不仅要展示英勇,也要展示智慧,”丹妮告诉他,“放过那些逃跑或扔下武器的奴隶。我们杀得越少,以后加入我们的就越多。”
“小人会记得。”
“我相信你。正午时分记得到我帐篷来,与佣兵队长们谈判时,我要你跟我的其他指挥官在一起。”丹妮踢踢银马,继续前进。
在无垢者们建立的营地之内,帐篷整齐地排列成行,正中乃是她那顶高高的金色大帐。另一片营地位于旁边,大小是这里的五倍,混乱无序,没有壕沟,没有帐篷,没有岗哨,马匹也没有排成队列。马或骡子的主人就睡在牲口下面,以防被盗。山羊、绵羊和饥饿的狗肆意游荡,混杂在妇孺老幼中间。丹妮将阿斯塔波留给一个由前奴隶组成的议会管理,由一名医生、一名学者和一名牧师领导,她认定其智慧与公正,即便如此,仍有数万人乐意跟她去渊凯,不想留在阿斯塔波。我把城市交给他们,他们却害怕起来,不敢接受。
破破烂烂的自由民队伍的规模令她的军团相形见拙,而他们更是没有助益的负担。一百人中才一个有驴、骆驼或牛,多数人带着从奴隶商人的军械库里夺取的兵器,这没错,但十人中只有一个够强壮足以参战,且所有人都未经训练。他们吃光途经土地上的一切,好比会穿鞋的蝗虫。另一方面,丹妮无法接受乔拉爵士和血盟卫们的催促,抛弃他们,我给了他们自由,总不能禁止他们自由地加入吧?她凝视着烟雾从无数炊火上升起,强咽下一声叹息。也许自己同时拥有世界上最好和最糟的步兵。
白胡子阿斯坦站在帐篷门外,壮汉贝沃斯则盘腿坐于附近草地,吃着一碗无花果。行军途中,保护她的责任便落在他俩肩上。乔戈、阿戈和拉卡洛早已被她封为寇,不只是血盟卫,此刻更需要他们指挥多斯拉克人,而非单单关注她的个人安全。
她的卡拉萨虽小,大约才三十来个骑马战士,且大多是没绑辫子的男孩和驼背老人,但却是仅有的骑兵,十分重要。正如乔拉爵士所说,也许无垢者是世界上最好的步兵,可她还需要斥候和哨卫。
“渊凯人要打仗,”丹妮在大帐篷里告诉白胡子。伊丽和姬琪铺了地毯,弥桑黛则点起一支熏香,为满是灰尘的空气增添香味。卓耿和雷哥彼此缠绕着在一堆垫子上睡了,韦赛利昂则栖息在她的空澡盆边缘。“弥桑黛,渊凯人操什么语言,也是瓦雷利亚语吗?”
“是的,陛下,”女孩说,“虽跟阿斯塔波口音不同,却也相差不远,听懂没问题。奴隶商人们自称为‘贤主大人’。”
“贤主?”丹妮盘腿坐到垫子上,韦赛利昂展开白金相间的翅膀,飞到她身旁,“让我们看看他们有多贤明。”她边说边挠龙那多鳞片的脑袋,摸着龙角后面。
乔拉·莫尔蒙爵士一小时之后返回,带来暴鸦团的三名团长。三人皆戴插黑羽的抛光头盔,声称具有完全同等的荣誉和权力。趁伊丽和姬琪倒酒时,丹妮仔细观察。普兰达˙纳˙纪森是粗壮的吉斯人,一张宽脸,黑发已渐变灰;光头萨洛有道弯弯曲曲的疤痕,横跨在那魁尔斯人特有的白皙脸颊上;达里奥˙纳˙哈里斯即使以泰洛西人的标准来看,也称得上服饰华丽。他唇边的胡子理成三支,染上蓝色,跟眼睛和垂至颈项的卷发颜色一致。尖尖的小胡子则涂为金色。他的衣服是深浅不一的黄:奶油色泡沫状密尔蕾丝从领口和袖口里冒出,紧身上衣缝满蒲公英形的黄铜勋章,直套到大腿的高筒皮靴装点金色纹饰,而柔软的黄色小山羊皮手套插在镀金环构成的腰带里,只有手指甲上涂的是蓝色釉彩。
代表佣兵团发言的是普兰达˙纳˙纪森。“快把你的乌合之众带去别处,”他道,“你用诡计夺取阿斯塔波,但渊凯不一样。”
“五百风暴乌鸦对抗一万无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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